如何应对WTO对台湾农业的挑战:台湾农业调查的启示与建议_wto论文

如何应对WTO对台湾农业的挑战:台湾农业调查的启示与建议_wto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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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已于今年一月以“台、澎、金、马”名义加入WTO。 为了应对加入WTO带给农业的挑战,早在1992年WTO正式受理台湾入世的申请以来,台湾就在为应对加入WTO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一直在进行“沙盘演习”,围绕农业在入世以后面临的挑战,可能的机遇,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从全球角度思考台湾农业生存与发展问题,力求将加入WTO 给台湾农业、农民、农村带来的不利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2002 年1月24日——2月6日,我们在对台湾有关农业部门、企业、科研和教育部门以及农民团体和农民的考察中明显地感觉到,台湾农业以积极的态度应对WTO的挑战,已经从认识和行动上做好了充分准备。

一、加入WTO对台湾农业的影响

农业曾经为台湾经济起飞和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土地面积狭小,农业资源贫乏,耕地总量目前台湾仅85.1万公倾,78万户农户,户均仅1.1公顷左右,经营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台湾农业不断受到境外农产品冲击,竞争力下降,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下降。2000年台湾GDP总值高达3101亿美元,人均GNP高达14216美元。但在GDP构成中,农业份额仅为2.06%,而同期工业为32.37%,服务业为65.57%。在劳动力就业构成中,农业就业人数占7.8%,工业占37.2%,服务业占55%。 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差别不大,但即使在农民收入构成中,农民来自农业所得也仅为18.22%,非农业所得高达81.78%。农产品出口在进出口贸易额中所占比例,二十世纪60年代高达50%,80年代开始下降到10%以下,2000年仅为2.2%。事实上,70年代中期以来, 台湾的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出口导向的农业已逐步以扩大境内需求为导向所取代。

加入WTO,使台湾农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按照台湾入世的农业谈判磋商的结果,台湾承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农产品关税减让。承诺将农产品关税税率水平逐年调降至日本、韩国之间,农产品平均关税由目前的20%,在第一年调至14%,并分年调降至12.9%。多数农产品完成降税期限为2002年,但有137 项敏感产品关税配额期限延至2004年。其次是开放农产品市场。尽管在入世以前,台湾90%以上的农产品市场是开放的,但对稻米等41种农产品仍采取管制等措施。入世以后台湾承诺,一是对稻米采取限量进口方式,稻米2002年进口量为境内消费量8%。同时根据协议, 进口配额协议分为政府进口与民间进口两类,其中采取国营方式进口部分为65%,与收购境内农民公粮同等对待,并不能供援外或用作饲料;民间进口部分为35%,以先申请先核准方式分配进口配额。进口米和米制品在市场销售时,每公斤核定了加价上限,确保进口米价在市场上有竞争力。此外,在进口米和米制品在市场不能顺利销售时,必须每两周调减一次价格,直到销售完毕。二是采取关税配额方式进口。对蔗糖、鸡肉、动物杂碎等22种入世前限制进口的农产品,将以关税配额方式开放市场。进口关税削减为入世前的50%,配额数量占境内消费量的比例由4%增加为8%。三是入世后开放自由进口。对龙眼等18种入世前限制进口地区的农产品,入世后取消进口地区限制,只课征关税,关税水平核定在20-40%之间。再次削减境内农业支持。消减目前保护价收购稻米和杂粮的幅度,对稻田转产补贴以及夏季蔬菜价差补贴等价格政策进行调整。承诺将各种补贴纳入农业支持总量(AMS)种计算。这类补贴总量按基期(1990-1992年平均)计算约为177亿新台币(1人民币约等于4新台币),在2002年削减20%,即减少补贴金额约35亿元新台币。

由于必须履行加入WTO开放市场及削弱境内支持等承诺, 将对台湾农业,尤其对入世前台湾管制进口的农产品生产和贸易造成强烈冲击。

1、对种植业的影响。 对种植业的冲击主要表现在对粮食和园艺产品方面。首先是对稻米生产的影响。稻米是台湾境内栽培面积最广,涉及农户最多的产业。台湾稻农生产规模小,生产成本高,加上长期管制进口和按保护价收购,境内价格比国际高4倍左右。 入世后开放稻米市场,将使稻米生产受到严重冲击。初步预测,按今年进口量必须达到境内平均消费量的8%计算,将使稻田面积减少3万多公顷,加上库存余粮不得外销的要求,稻田面积将调减5-6万公顷,占目前稻田面积34万公顷的14-17%。其次是对水果生产的影响。按照入世承诺,除椰子、东方梨、香蕉、芒果等8种产品外,其余均放开自由进口。 虽然台湾水果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竞争力。但由于境外低成本水果大量进口,加上水果具有较强替代性,台湾水果受冲击明显。再次是对蔬菜生产的影响。台湾目前除对干香菇、大蒜、干黄花和马铃薯进口限制外,其余均可自由进口。入世后,因鲜菜的运输、保鲜不易,台湾境内产品尚有竞争力。干菜类产品尽管采取关税配额管理,但由于生产成本高,严重缺乏竞争力。比如干香菇生产成本高于大陆4-6倍,初步测算,由于进口冲击,今年目前境内栽培面积将减15%,产值减25%。大蒜产量也将减少15%,产值减15%,干黄花产地价格将下跌28%,产值将减少44%。

2、对畜牧业的影响。畜牧业是台湾的重要产业,尤其是生猪, 一直是农业出口创汇的重要产品,日本肉猪市场基本上为台湾控制。但自1997年发生口蹄疫后,台湾生猪生产转型为完全内销。2000年生猪产值高达520亿新台币,占整个农业产值的14.28%,与生猪产业有关的从业人员(养殖、饲料、加工等)60万人,相关产业产值高达1000亿新台币。然而,由于台湾畜牧业饲养规模小,人工费用高,加上饲料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包括生猪生产在内的畜牧业生产成本远高于欧美等生产大国。因此,加入WTO以后,将严重影响台湾畜牧业生产。比如生猪生产随进口配额逐年增加,到2005年完全自由开放,生猪饲养头数将由目前700万头降至600万头。家禽生产以肉鸡生产受冲击最大,美国鸡腿肉到岸价仅为台湾境内的一半。由此估计每进口1万吨肉鸡, 将使境内肉鸡生产产值减少12亿新台币。此外,牛奶产业受进口影响,估计年产值将减少15亿新台币以上。

3、对渔业的影响。台湾承诺渔产品关税调降幅度高达27-35%, 这对养殖渔业和捕捞渔业有不同影响。台湾的远洋捕捞业发达,而且远洋捕捞产量2/3直接供给海外市场,加入WTO对台湾远洋捕捞影响不大。但近沿海渔业及养殖渔业由于经营规模小,生产成本高,根本无法与国外大宗渔产品竞争。加上水产品替代性高,境内对海洋捕捞性鱼类有较高接受度,入世后境外渔产品将以较低成本冲击台湾市场,对以境内市场为主的养殖渔业形成很大影响。

此外,加入WTO后,倘若开放大陆农产品进口, 由于大陆农产品与台湾地区农产品生产、消费类似,而大陆生产成本远比台湾低,将加大台湾农产品进口压力。比较而言,受影响较大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和养殖渔产品,如果大陆解决了畜产品的检疫问题,将对台湾畜产品进口形成极大冲击。

总之,加入WTO,台湾农业、农民、 农村将因农产品市场开放受到强烈冲击。特别是入世后的第一年,初步测算, 种植业产值将减少118亿新台币,减幅为7.1%;畜牧业产值减少87亿元,减幅为8.1%;渔业产值减少82亿元,减幅为4.6%。由于种植和养殖规模缩减, 面积减幅6万公顷,台湾今年约有2.2—2.5万左右的农渔民受到影响, 需要转产转业。

二、台湾农业如何应对WTO挑战

加入WTO,在台湾被视为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 对此台湾予以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其实,自从1990年提出入世申请以来,台湾就一直在调整农业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为入世做积极准备。比如,去年开始实施的迈向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中,台湾就对入世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从建立市场化的生产方式到推动农业法制建设,提出了12个农业重点发展的方向。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均衡发展的“三生”理念,致力于发挥农业和农村多方面的功能,使台湾农业成为具有高度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

与此同时,台湾根据入世农业谈判的承诺,又及时调整和制定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为应对WTO的挑战做好了充分准备。

1、提升优势产业的竞争力。服从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台湾农业产业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从最初追求供给的生产阶段,到后来注重科技发展的技术阶段,以及最近几年发展到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市场阶段。入世以后,台湾农业产业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更是将过去以提高生产力为核心,转变为以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促使农业向“知识的市场化和商品化,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所得”的方向发展。换言之,提升优势产业的竞争力是台湾农业应对WTO 挑战的重点。

其一是确定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产业。稻米生产是台湾最重要的农业产业,台湾确定稻米产业具有食物安全和维护生态环境的功能应予以适当保护,加入WTO以后, 虽然要求采取限量进口和加价出售等特殊处理方式,但为了维护稻米的基本价格目标,对有发展前途的和有市场竞争力优质稻谷品种,每年仍决定给予一定补助及贷款经费,继续维持相当规模的稻米生产;而对经营规模过小、产量过低、品质也不具竞争力的稻米生产和农民则鼓励合并或转产。其它产业的发展主要由其市场竞争力来决定。由此,台湾一方面支持具有市场潜力,境内具有技术优势和特色的产业发展;在农作物方面,种苗、花卉、具有吉园圃(绿色食品)标志的蔬菜、新兴茹类、热带水果、有机米被列为发展重点;在畜牧业方面,任务是消除口蹄疫的影响,努力恢复台湾生猪的国际竞争力,首要目标是恢复对日本的出口。在渔业方面,则致力于辅导新兴鱼种养殖,发展水产种苗、观赏鱼与箱网养殖,推进渔捞作业机械化、自动化。另一方面劳动力成本过高、低收益产业则大胆放弃或压缩生产规模、转产、鼓励植树造林。

其二是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高度发达的农业科技,一直是确保台湾农业在新兴领域保持竞争力的秘诀。为了维护在科技方面的领先优势,台湾强调农业科技要向重点产业倾斜,并根据市场需求,优先考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努力提高农业优势产业的科技含量,确保优势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其三是强调农业的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最近十几年,台湾逐步形成了优势产业的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比如我们考察的台湾几个主要水果品种都有相对集中的生产区域。草莓生产集中在北部的苗栗县,葡萄和柑桔则集中于中部的彰化、嘉义等区域,番石榴、印度枣、莲雾等热带水果则主要分布于台湾南部的高雄、屏东等地。区域化布局强调了农产品生产的最适区域,强化了区域集中生产的比较优势。专业化生产则有利于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和提高品质,明显地增强了这类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2、重组农业要素资源。加入WTO后,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将迫使台湾不具竞争力的产业退出,必然会加速农地、农业劳动力等要素资源的重组,部分农地、农业劳动力面临转产、转业的问题。为此,台湾在农地资源调整方面,将现行的“农地农有、农地农用”的农地政策,调整为“放宽农地农有、落实农地农用”。重点一是开放农地自由买卖。放宽自然人和农业企业购买农地的条件,加速农业企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升级;二是放宽农地经营范围的限制;三是建立合理的耕地租赁制度。耕地租赁条件由承租双方自行议定,鼓励扩大农场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四是减轻土地税赋。农地农用则不征土地增值税,免征遗产税、赠予税及田赋,提高农地经营竞争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此外,对缺乏生产效率的农地,放宽变更为非农用地的条件。

在劳动力资源调整方面。根据部分农业劳动力要退出农业生产的情况,将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根据转业农民意愿及农民的年龄、文化程度等情况,举办不同类型的第二职业培训班。为了鼓励转业农民专心学习、顺利转业,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津贴补助,比如参加全日制培训的农民,每月可领取16000新台币的生活津贴,最长可领6个月。结训后取得资格证书的,再给予5000新台币奖金。二是鼓励转业农民创办新的产业。对农民创业所需贷款,由专门基金会提供最高不超过200 万新台币的资金,利率为商业银行放贷利率的70%,期限可达7年。 三是建立农民福利制度,以保障老年农民离农后生活安定。

3、推动农业策略联盟。台湾是典型的小农经济, 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弥补小农经营规模效率低下的有效办法。这几年台湾在加强整合农民产销班,提高产销班组织效率的基础上,又通过农业策略联盟的形式,以产销班等基层农民组织为核心,辅以农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渠道,在有效地衔接农民与市场以及实现农产品产销平衡的基础上,通过农业同行业和不同行业间的组织力量整合,强调专业化分工,发展企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的生产、运销效率。这种农业策略联盟,作为一种农民组织网络和载体,应用现代企业理论,实行产销联盟,对促使农民产销班、农业合作社、合作农场以及农业企业等组织进一步结盟,使之成为具有组织规模和竞争优势的经营体的作用明显。比如我们考察的云林县汉光果菜生产合作社,成立于1989年,辐射6 个产销班,社员总数200多人,耕地160多公顷。合作社最初的基本功能就是组织果菜的共同生产和运销。这几年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合作社的组织效率,增强活力,合作社又在两个方面开拓新的组织空间:一方面不断开发果蔬新品种,通过专业化、模式化的生产方式生产有机蔬菜,并以健康100的品牌赢得消费者的喜爱;另一方面,从开办贩运果菜,供应市场的传统方式,到开拓果菜直销超市以及直销,大型量贩店及机关团体,通过合作社与企业和消费者联合的策略联盟方式,使合作社的产品行销网络遍布全省,实现了果菜的生产、保障、冷藏、分级包装、市场供应一体化经营,推动了合作社的企业化经营,不仅为社员谋取了较多的经营利益,而且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依赖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去年合作社销售果菜2亿吨,营业额高达6亿新台币。

4、确保农产品供求平衡。台湾农产品的销售网络非常健全, 确保了农产品供应的均衡和多样化需要。最近几年,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台湾一方面努力开拓多元化的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运销现代化。目前台湾有肉猪、花卉、果菜等各类遍布全省的市场160多个, 在促使农产品产销平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入WTO后, 台湾准备在较完善的农产品市场运销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批发市场的建设。同时推进商品条形码化、分级标准化及包装规格化,提升农产品运销信息系统功能,构建农产品运销的电子商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品质认证制度,强化生产者的品牌意识。我们考察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番石榴、印度枣、莲雾、草莓等水果品种生产的产销班、合作社或农场,几乎都有自己的品牌,消费者认同,价格也比同类商品普遍高10-20%,通过品牌,提升了优势农产品的竞争力。此外,台湾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中重视法制建设,先后制定了4个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从而规范交易行为,保证市场的公平交易。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农产品预警系统,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防范进口产品的冲击。早在1995年台湾就公布了《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办法》及《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动用办法》,并根据这两个办法建立了农产品预警系统。通过价格、成本、需求、库存、进口量、产量等6个预警要素,对农产品供求状况进行调控。 有关部门对预警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监测市场行情变化。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境内生产成本90%以内的第一状态时,要求加强本地产品促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对促销发生的宣传等费用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境内生产成本80-90%的第二状态时,除加强促销宣传外,采取收购、储藏、深度加工以及销毁等措施,平抑市价;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境内生产成本80%以下的第三状态时,则鼓励不具竞争力的产业和从事者转产、转业,避免更大的损失。努力实现农产品产销平衡,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

5、调整农业支持方式。作为经济发达的地区,在加入WTO以前,台湾一方面对境外农产品采取了管制进口,限地区进口等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对境内农业采取了高保护和支持政策。除了对稻米等产品予以保护价收购,对农业科研、教育、农民培训、新品种的研发提供大量经费资助外,还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对农民购置农机具、农产品加工设备、兴建仓库等予以补贴。比如对农民团体购置农机具、仓储设备和农产品加工设施补贴1/2的资金。对农民个人购置、兴建相应设备,予以1/3的补贴。从总体上看,台湾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是很大的,二十世纪70年代只有90多亿新台币,目前已增加到1200多亿新台币,差不多占台湾农业总产值的30%。凡是WTO规则所允许的支持政策他们都使用,在绿箱政策中没有空项,并且财政支持领域定位准确,符合WTO绿箱政策。比如,台湾对农业科研、农产品市场建设、产品检验等领域的投资都明确为政府投资,是公益性投资。为了保证农业科技人员专心搞科研及推广工作,政府给予足够的资金,每个研究人员每年约有100 万新台币的研究经费。在确定农业支持领域的基础上,台湾采用了多种补贴方式。一是制定专门计划,农民通过参加专门计划得到补贴,并采取引导让农民去尝试,一旦农民接受就取消补贴。比如台湾在推行产品分级包装时,就采用这种方式,目前,分级包装已成为境内农民出售农产品的自觉行为。二是免征农业税。台湾农民没有任何税赋负担。三是向农民提供优惠贷款,利率一般为商业利率的50-75%。四是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以解决农民医疗费用和退休养老问题。

加入WTO后,如何确保农业的竞争力,维护农民的利益, 台湾又积极调整了农业的支持方式,准备筹措总额高达1000亿新台币的农业发展基金,支持和保护境内的农业,力求将入世带给农业的冲击减少到最低程度。一是继续实施稻米的保护价收购措施,二是对稻米和不具竞争力的产业进行休耕、轮作并给予每公顷41000元新台币补助; 对休耕并种植绿肥的给予46000新台币补助;轮作有市场竞争力的其它作物, 每公顷给予26000新台币补助。三是实施价格稳定策略。在加入WTO后的初期阶段,对因为进口稻米、畜产品和渔产品增加,造成境内农产品竞争力下降时,采取针对价格稳定策略,减少农民损失。

6、加强动植物检疫工作。为了应对WTO带来的进口农产品冲击,台湾先期已将隶属“经济部”的进出口检疫的行政工作与“农委会”管理的进出口检疫、防疫职能合并,成立隶属于“农委会”的动植物检疫的专门机构,强化以SPS协议为基础的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 入世以后,台湾将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风险评估与检疫技术工作,有意识减少进口农产品冲击,推动植物重大疫病虫害共同防治,消除重大动物传染病以及防范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确保农产品安全供给。同时,研究和开发农产品外销检疫处理技术,拓展农产品外销渠道,努力提高境内农产品外销的竞争力。

7、进一步提高农业管理效率。 台湾对农业的管理是比较有效率的。比如,凡是涉及农业问题,与农民打交道的工作都由农业部门来管理,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能不仅是管理农业生产,还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农村金融、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产品运销与储备、水土保护、林业等多项职能。一体化的管理减少了部门间的职能交叉,有利于形成合力,提高管理效率。而且,一体化的农业管理模式是确保台湾入世农业谈判顺利和维护台湾农业和农民利益的关键。这次台湾加入WTO,由农业部门负责入世的农业谈判,由懂得农业的部门制定谈判方案,组织谈判,使农业谈判具有主动性,可以随时根据谈判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谈判方案,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同时,将每一次谈判的情况、争取的权益、承诺的义务都及时反馈给农民团体和个人,征求他们的意见,制定新的对策,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台湾农业和农民的利益。

三、几点启示与建议

实事求是的讲,大陆和台湾地区相继加入WTO,在很多方面, 面临着相同的问题。而且,相对于台湾而言,大陆面临的形势更严峻,涉及的问题更多,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选择的空间更小。但是,台湾这些年在促进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竞争力和保障农民所得方面一些好的做法,特别是为应对加入WTO对农业的挑战, 台湾的思路和采取的应对措施都给我们以深刻的印象。为此,有几点启示和建议如下。

1、农业结构调整要注意发挥比较优势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这些年来,台湾农业发展的目标不断调整,总体上是由过去以提升生产力为主,转变为以提升竞争力为主。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不断根据产业发展现状,以及供求关系的变化,始终注意发挥比较优势,并随时提出阶段性改革目标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总之,农业结构调整要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区域化、专业化生产,提高优势产品和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台湾从比较优势的原则出发,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做法值得借鉴。对此建议:

——制定农业结构调整的阶段性目标。根据农业生态条件、自然资源、产业状况、贸易比较优势等情况,研究和制定全国和不同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区划布局规划,注意形成优势产业的区域化、专业化生产。

——分区域确定优势产业,提高优势产业的竞争力。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努力发挥高科技农业、高价值农产品和出口创汇农产品生产,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中部地区要在发挥粮棉生产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注意提高农产品品质和质量,特别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化经营,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西部地区要加大“一退三还”的工作力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同时发展特色农业、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区分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对不具竞争力的产业要及时研究休耕转产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同时建议政府制定相应政策法规,包括设立农民转产创业基金和信贷、加强对农民转业的第二职业培训等,协助农民转产转业,把农民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组织

台湾的农民组织从农会、合作社、产销班,到农业策略联盟,形式多样,在组织农业生产、开发和应用农业科技,特别是在组织农产品运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为了应对WTO的挑战, 有关部门和农民团体,都将整合农民组织,充分发挥农民组织在联系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台湾面对日益开放的国际化竞争市场,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组织,并加强组织间的合作或策略联盟,提升产销组织效率和竞争力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为此建议:

——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组织,当前,要注意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农民的运销组织,通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增加农民应对市场的能力,提升农民的市场竞争力。

——总结和规范日前发展的“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使之成为农民组织与同业或异业公司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竞争力。

——制定相应政策和法律,鼓励和诱导农民组织起来,政府要从财政、信贷以及税收等方面制定和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各类农民组织的发育和发展。

3、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台湾农业尽管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不断减弱,但基于农业对保障基本食物供给以及维持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功能,台湾丝毫没有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因此,有效地应对WTO 的挑战,必须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绝不能因为农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某些方面不具备比较优势,就削弱对农业的支持,而是应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台湾高度重视农业,注重支持和保护农业的做法值得借鉴。为此建议:

——按照WTO规则确定政府支持农业的范围, 并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分步骤、分阶级地增加投入。在绿箱政策方面,一是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经费,明确农业推广是公益性工作,必须由政府投入。增设农产品检验和市场建设两个财政科目,并逐年增加这方面投入。二是在国家财力可行的情况下,增加乡村建设、市场营销、产业转产、农民保险等项的财政支出。在“黄箱”政策方面,优先考虑对种子的补贴;其次是对有机肥、农业机械、农用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

——确定最佳的补贴方式。可考虑通过补贴方式来引导农民接受新技术、新产品、新的运销方式,在组织共同运销、分级包装、合作组织等方面进行补贴,并随着工作的进展逐年减少补贴。

——减轻农民的税负。目前应考虑在粮食主产区减半征收农业税,同时制定逐年取消农业特产税的计划,沿海发达地区应率先取消特产税,其它地区要逐年减少特产税征收范围,直至取消特产税。

——在继续增加扶贫优惠贷款的基础上,恢复一般性农业优惠贷款。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定贷款贴息为50%,并设立专门农业发展基金来实施,以避免纳入“黄箱”政策。可优先安排购买农业机械、有机肥、转产转业贷款等。

4、加快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

近十几年间,台湾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建设,有效的农产品市场和运销网络,确保了台湾农产品供求平衡,保护了农民和消费者利益。而且,通过农产品预警系统的建设,可以有针对性地应对入世以后,进口农产品增加带来的冲击。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重点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同时,建立有效的农产品预警系统,调节农产品供求关系,台湾的做法值得借鉴。为此建议:

——打破行业界限,允许和鼓励批发市场向外延伸,搞农产品物流、储备和零售。同时在选择经济发达,农民组织程度较高的地区,在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试行拍卖方式,原则上不重建新市场。政府设立专门资金用于拍卖系统的建立。

——组织农民共同运销,对专业性的农民运销组织,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以补贴为诱因,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分级包装再进入市场。

——尽快研究和制定有关农产品拍卖方面的法规,即《农产品市场贸易法》、《农产品市场贸易法实施细则》、《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共同运销奖励办法》、《农产品运销商监督办法》等,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在建立完整、准确、快速的信息系统基础上,探索建立有效的农产品预警系统办法。国内农产品的市场供给状况,要与农产品进出口情况密切联系,确保对农产品价格、成本、需求、库存、进口量和产量等要素变化有准确的预警。政府要设置各种要素变化的预警界限,并确定每一预警界限的具体应对措施,同时与关税配额管理相结合。当进口过度超越预警线时,启用WTO框架下的应对办法,抑制或减缓进口冲击。

5、建立一体化的农业管理体制

有效的农业管理体制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应对WTO 挑战的关键。台湾一体化的农业管理模式,比较好顺应了经济发展的要求,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农业和农民的利益,而且促使了台湾农业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因此,要借鉴台湾的做法,改变目前的农业管理体制过于分散,产业分割严重,效率低下的局面,设立阶段性的改革目标和措施,逐步实现农业的一体化管理。为此建议:

——凡是与农业相关的职能应适当归并。分阶段地把农产品贸易、生产资料、产品检验检疫、加工与运销、农产品储备、林业、水土保持、农产品市场建设等职能归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终形成一体化的农业管理体制。

——明确综合部门与农业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计划、财政、金融、科技、教育等综合部门,负责总体规划,提供指导性意见,具体职能应放到农业部门统一来执行。比如财政部门只负责总体预算,具体的农业预算的执行交由农业部门执行。

——将WTO新一轮农业谈判工作划归农业部门。 对外贸易部门负责总体谈判,涉及农业的具体技术性谈判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

——将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与农产品对外贸易,对外援助等工作划归农业部门管理。允许农业部门管理农药、化肥、制定农药的生产。要将动植物的检疫与国内农产品的检验合为一体,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以适应WTO的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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