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民收入看“共同富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居民收入论文,共同富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共同富裕是一动态过程,仅从居民收入上考察,静态上要求人均收入达到规定水平,基尼系数落入规定界限,偏态系数小于零;动态上要求从共同贫穷,次共同贫穷、次共同富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国走共同富裕道路要经历一部分人先富、带动大家致富和共同富裕三阶段,目前正处于第一阶段且农村步伐快于城市。
一、问题的提出
居民生活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是90年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步骤及任务的要求,是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的的集中体现。怎样才是“共同富裕”,又怎样达到共同富裕,理论上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统计分析研究,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共同富裕是对居民生活水平及质量综合性、概括性的要求,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就一般而言,要涉及到宏观经济条件、国家经济实力等居民生活外部条件;收入、消费、住房等居民物质生活;文化、教育等居民精神生活多方面上的富裕。就不同部门、行业,特别是不同城乡地区、不同风俗习惯的居民生活而言,“共同富裕”的涵义则在一般意义下更具体、明确。而且“共同富裕”体现了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发展提高的运行过程,“共同富裕”并不仅仅是一个奋斗目标,更重要的在于走向共同富裕的过程。由于不同主体的居民生活水平起点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政策不同等,使达到共同富裕的道路也不完全一样。所以统计上若仅研究反映共同富裕程度的几个静态指标是不够的,还要研究共同富裕的形成过程,反映出其发展变化的阶段性、复杂性、动态性。
总之,不论从内容上,还是运动形式上,“共同富裕”的涵义都是极为复杂的。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复杂的内容体系中,居民收入上的“共同富裕”是整个居民生活共同富裕的基础。因为居民收入不仅本身能反映居民物质生活的主要方面,而且是居民进行物质消费及精神生活的资金来源及保障,也是居民外部生活条件改善、提高的间接体现。所以本文仅从居民收入出发,对“共同富裕”的要求及形成发展过程做一理论探讨,并对我国目前居民收入的现状及其与“共同富裕”要求的差距,从总体上做一实证分析。
二、居民收入走向共同富裕的统计模式
从静态上看,反映居民收入是否达到“共同富裕”,可用以下三个指标:
1.居民人均收入。该指标是居民收入总量与居民人口总数比较而得的算术平均数,表明一定时期居民收入的一般水平。它的高低标志着居民收入总体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收入水平的首要指标。实际工作中反映居民人均收入的指标具体有: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农民家庭全年纯收入除以农民家庭常住人口数);②非农业居民年人均生活费收入(非农业居民家庭人口平均每人每年生活费收入)。
2.基尼系数。该指标是测量收入分配均等程度的统计指标。基尼系数介于0~1之间,数值越大,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大,两极分化数值越小,表明收入分配差距则小。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对基尼系数取值一般判断标准为:0.2以下为高度均等,0.2~0.3之间相对均等,0.3~0.4 差距相对合理,0.4以上差距偏大。我国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研究, 确定基尼系数相对合理区间为0.3~0.5,该标准虽低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标准,但是它体现了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的特征,与我国居民对收入差距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3.偏态系数。该指标是反映居民收入次数分布对称程度的统计指标。居民收入次数分布一般是呈钟形分布的,但并非完全对称的,它的偏态形态不同、偏态程度不同,包含的经济内容不同。左偏时,中位数小于算术平均数小于众数,表明居民总体中,大多数的收入(大于50%)都超过了人均收入,只有少数人(小于50%)的收入低于人均收入,若这时的人均收入较高,收入分配差异较小的情况下,则达到相对于该平均收入水平下的“共同富裕”;相反,若收入分配次数右偏,众数大于算术平均数大于中位数,表明居民总体中,大多数人(大于50%)的收入都低于人均收入水平,只有少数人(小于50%)的收入高于人均收入水平,即使这时人均收入水平较高,但也只不过是由于少数人的收入极高而是把人均收入水平拉上的,全社会收入大多集中于少数富人手里,绝大多数人的收入还低于平均水平,所以这里只能相对于该收入水平下的“共同贫穷”。为此居民收入达到“共同富裕”时,收入的次数分布应是左偏的,即偏态系数应是小于零的。
因此,用静态观点,居民收入达到“共同富裕”的统计标准是:居民人均收入达到规定水平,基尼系数在规定界限范围内,偏态系数小于零。
从动态上看,居民收入达到“共同富裕”的过程实际是居民人均收入逐渐提高,收入分配差距逐渐合理,收入分配次数分布逐渐左偏的过程。因此可以具体描述为上述三个指标的变化过程。而三个指标的不同变化有机结合在一起,则形成居民收入变化的不同模式。
随着居民收入的变化,人均收入表现为增减两种情况,但从较长时期观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均收入水平主要是呈上升趋势的。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但并不意谓着基尼系数一定合理及偏态系数必然等于或小于零。所以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基尼系数、偏态系数的变化有不同可能,每一种可能构成居民收入变化的一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人均收入水平提高,收入分配差距合理,大多数人收入都高于平均收入,所以称为“共同富裕”;第二种模式,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大多数人收入高于平均收入,但存在极少数人贫困使收入分配差距不合理,所以称“次共同富裕”;第三种模式,人均收入水平提高,收入分配差距也较合理,但大多数人的收入都低于平均收入,所以称为“次共同贫穷”;第四种模式,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但收入分配差距不合理,且大多数人的收入都低于平均收入,所以称为“共同贫穷”。
从长期看,某地区、国家的居民收入变化,并不完全遵循固定模式而变化的,实际上不同历史时期,甚至不同年份表现为不同模式,模式间的不断转变过程,正反映居民收入变化的真实过程。
我国确定“共同富裕”的战略步骤,实际上就是要使居民收入的变化从当前的现状模式最终趋向或达到第一种模式。因此我们认为,国家强调“鼓励一部分人先富,并由一部分带动大家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现状到一部分人先富的阶段。该阶段的居民收入变化特征是:①居民人均收入是逐年递增的;②由于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基尼系数不断增大,甚至超过规定的界限;③与此同时,随着一部分人先富,收入的次数分布出现右偏,偏态系数大于零。
第二阶段,一部分先富的人带动大家致富的阶段。该阶段居民收入变化的特征是:①居民人均收入逐年递增;②基尼系数不再扩大,收入差距随着富裕的人越来越多而相对缩小,但是基尼系数对应的洛伦茨曲线的形状要发生变化;③收入分配的次数分布随着少数人带动多数人的富裕,右偏程度开始递减,到该阶段的中后期会接近对称分布和逐渐出现左偏。
第三阶段,共同富裕阶段。该阶段居民收入变化的特征是:① 人 均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并逐渐达到国家所要求的“富裕”界限;② 随 着大多数人都富裕起来,收入分配差距不断缩小,基尼系数在规定界限范围内变化;③多数人的收入都高于平均水平, 只有少数人收入低于 平均收入水平,偏态系数小于零。
三、对我国居民收入变化的实证分析
下面,依据上文所提静态上三条标准,动态上的三个阶段,对我国居民收入与共同富裕的要求,做一判断分析。
居民人均收入逐年递增。表现在: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980年为191.3元,到1992年达到784.0元,增加了3.1倍,平均每年递增12.47%,高于同期物价上涨水平(以1980年为基期,1992年农村零售物价指数上涨96.45%)。
2.城镇居民收入人均生活费收入1980年为439元,1992 年达到1826元,增加了3.16倍,平均每年递增12.61%, 高于同期物价上涨水平(以1980年为基期,1992年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物价指数上涨1.09倍)。
3.职工平均工资1980年为762元,1992年达到2711元,增加了2.56倍,平均每年递增11.16%。 也高于同期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程度。
具体资料可见表1。
基尼系数逐渐增大,收入差距逐渐在拉开,其中农村基尼系数大于城市。1980年农村基尼系数为0.24,1990年达到0.31,1992年为0.32,说明收入差距拉大的步伐较快, 具体资料可见表2 。 而城市基尼系数1980年为0.16,1984为0.16,这段时期基本上是平行伸展,至1985年后才逐年拉开,1990年为0.23,1992年为0.24。
表1 居民人均收入资料表
1980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纯收入(元) 191.3 397.6 423.8 462.6 544.9 601.5 686.3 708.6
784.0
城镇居民人均
生活费收入(元) 439.4 685.3 827.9 916.0 1119.4 1260.7 1387.3 1544.3 1826.1
职工平均工资(元)762
1148
1329
1459 1747193521402340
2711
农村零售物价
指数(%) 100
115.7 121.5 129.2 151.2 179.6
185.3
189.0
196.5
城镇居民生活费
用价格指数(%)
100
118.9 126.0 135.2 160.2 188.8 192.8
198.4
209.1
表2
基尼系数和偏态系数表
偏态系数逐渐右偏,表明一部分人已先富或正在富起来,其中农村收入偏态系数大于城市的偏态系数。1980 年农村偏态系数为1.67 ,1988年达到1.89, 增幅较大, 表明一部分人正在富起来, 1988 年至1992年偏态系数逐渐减少,表明农村富裕人数不断增加,并向带动其他人致富的方向转化。城市偏态系数1980年为0.73,1984年为0.71,变化不大,说明这段时期并没有使一部分人先富,从1985年偏态系数开始增大,到1992年达到1.14,说明这期间才有许多人先富起来了。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尽管在共同富裕的标准上农村低于城市,但若仅就走共同富裕的步伐来讲,农村要快于城市。农村已经有一部分人先富并开始转向带动他人致富,处于第一阶段的中后期;城市仅是出现一部分人已先富,还没有将其他人带动起来致富,正处于第一阶段的前半期。
针对上述分析结论,给予以下建议:
1.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走“共同富裕”之路还都处于第一阶段,今后的路还很长,任务还很艰巨,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最终来增加居民收入。
2.在居民收入增加的同时,特别是一部分人先富后,国家要通过政策引导,或间接调控及税收调节等方式,引导、鼓励先富的人带动其他人致富,这是我们走“共同富裕”所必经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