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研究热点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热点论文,述评论文,理论研究论文,鉴定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档案鉴定理论是指导档案工作者全面观察、正确分析档案历史价值与现实价值,并科学决定档案存毁的重要理论。因此,重视和开展档案鉴定理论的研究,对档案鉴定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档案鉴定工作在国外档案界一直受到高度重视。档案鉴定理论研究渐趋成熟,档案鉴定工作实践也得到了充分发展。近年来国内档案界逐渐意识到档案鉴定的重要性,积极引进、介绍和借鉴国外的档案鉴定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据笔者统计,国内档案学刊物中有关档案价值鉴定的文章自1993年以后显著增加,内容也大为扩展。
一、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研究热点透视
近几年来,我国关于档案鉴定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1)欧美档案鉴定理论引进、介绍,并对其发展演变规律进行归纳总结;(2)我国档案鉴定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重新设计了我国档案鉴定的框架与机制;(3)我国档案鉴定理论与方法研究,系统阐明了档案价值形态及其认识档案价值的方法;(4)关于档案价值规律的研究;(5)民国档案鉴定研究等。
1.关于欧美档案鉴定理论及演变规律研究
近几年来,学者们对欧美档案鉴定理论的历史演变及规律性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有的认为,欧美档案鉴定理论的整体趋势是:“各国对档案鉴定越来越重视,逐渐把它作为文件和档案管理的重心”;“文件价值鉴定理论体系从简单到复杂,日趋完善”,“文件和档案鉴定动机更趋‘实用化’”。档案鉴定理论发展的规律为:第一,“档案学两大特色理论——来源原则与鉴定理论紧密结合”;第二,“史学影响的色彩在消退”;第三,“职能鉴定论以一种新的面目回归”。这种回归主要体现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盛行于欧洲和北美的“社会分析与职能鉴定理论”;第四,“鉴定标准日趋实用化——鉴定的实用主义功能目标反映越来越明显”;第五,“效益标准日显作用”。我国学者黄霄羽在《外国档案鉴定理论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一文中对20世纪初至今,外国档案鉴定理论影响较大的“年龄鉴定论”、“行政官员决定论”、“职能鉴定论”、“双重价值论”、“利用决定论”和“宏观鉴定论”逐一介绍和评述,并总结出档案鉴定理论发展的两条规律性特征:第一,“对档案价值的认识具有从片面到全面、从狭隘到科学的特征”;第二,“对鉴定标准的规定具有从微观到宏观、从具体到相对抽象的特征”;陈智为、祭鸿雁则高度概括了欧美档案鉴定的历史发展特点:“一个世纪以来,伴随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档案鉴定认识经过了一个‘选择文件销毁——赋予文件价值——选择文件记录社会’的发展历程,愈来愈接近体现档案的本质”,“职能鉴定其实就是‘批处理’式的鉴定文件内容,文件内容的重要性由文件反映的事实(职能活动)所决定”。冯惠玲、张辑哲主编的《档案学概论》(第二版)阐述了档案鉴定的历史发展,并总结了各国档案鉴定理论所覆盖的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对档案价值达成认识。大多认为档案价值由两个方面的基本因素构成,一是档案自身的特点,二是社会对档案的客观利用需求,档案价值就是档案满足利用者需求的一种关系及其程度;(2)对鉴定原则的规定。各国档案鉴定理论对鉴定原则的规定表现出日趋宏观的特点,尤以苏联和我国的理论概括最为典型;(3)对鉴定标准的制定。中外档案鉴定理论制定的鉴定标准主要涉及五个方面:档案的来源标准、档案的内容标准、档案的形式特征标准、相对价值标准以及效益标准。效益标准偏颇之处十分明显,与前四种比较成熟的标准相比,存在一定争议。
此外,安素琴在《国际档案界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档案鉴定及电子档案的保存》一文介绍了加拿大、荷兰、日本、美国、前苏联的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台湾政治大学图书资讯与档案学研究所教授薛理桂在其专著《档案学导论》(修订版)一书中,专设两章对档案鉴定理论和方法分别进行了论述,为我们提供了关于欧美档案鉴定工作的新资讯。于力对中外档案鉴定进行了比较研究,中外“对档案鉴定的概念、地位认识差异很大”,“欧美国家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探索,鉴定标准已呈多元化,我国目前仅停留在‘保管期限表’上”,“欧美发达国家已初步建立了程序化、科学化、系统化的档案鉴定体系,而我国档案鉴定工作仍然滞后”。
有关国外档案鉴定价值理论的介绍、评价、分析的研究对我国档案学界均有一定的影响,借鉴价值极大。
2.关于我国档案鉴定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关于我国档案鉴定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档案鉴定与其他业务环节相比,处于“停滞和半停滞状态”,其原因在于:“我国档案馆的现有档案藏量与悠久大国的地位不相称”;“为战备而鉴定和‘文革’中的错销使人心有余悸”;“对‘丰富馆室藏’的片面理解”;“现有政策的负面影响”;“国人贪大求多的心理”。影响档案鉴定工作正常开展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档案鉴定工作起点低、时间短、水平不高、管理落后”。王传宇教授将我国目前档案鉴定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两个方面:“第一,档案库藏(馆藏、室藏)量急剧增加,库藏压力增大,其原因有二:一是现代社会实践活动的增加,科学技术的进步,使档案的数量急剧增加;二是档案鉴定工作滞后,欠账太多”。“第二,档案价值鉴定理论和心理、观念滞后”。可见,我国档案学界对当前档案鉴定工作处于停滞与半停滞状态的认识是一致的,至于如何改善这种状况,大多认为应该从纠正思想认识,提高鉴定理论研究水平,借鉴国外经验,成立专门鉴定组织,以及政策法规保障等方面进行。
原国家档案局副局长刘国能在《中国档案》2005年第8期至第11期连续发文4篇,对我国的档案鉴定工作改革提出了详尽的意见。他提出“大档案鉴定”概念,并较为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我国档案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标准,对鉴定工作组织和人员,档案价值的划分也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所谓“大档案鉴定”,“就是对各级各类文件档案的来源、内容、载体及其价值、真伪、完好程度等所做出的鉴别认定”。“它贯穿于文书处理、档案室和档案馆工作之中,且影响档案管理工作其他环节”。“大档案鉴定”在实际工作中的主要表现为:“宏观与微观鉴定”、“不同层面的鉴定”、“一次鉴定,多次复核”、“常规鉴定与非常规鉴定”。关于档案鉴定工作内容,他认为,绝非文件档案价值的划分所能涵盖,应至少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制发文件,做出部署;档案质量鉴定;文件档案价值鉴定;利用范围的鉴定;鉴定后续工作。此外,他提出了来源、内容、时间、名称、载体、独特、时效7个鉴定标准,以及“区别对待”、“以我为主”、“综合分析”、“结合进行”、“分头鉴定”等具体的鉴定方法。关于档案价值的划分,他认为应实行“一规多表制”,“适当增加表的条款”、“增加档案保管期限档次”。
关于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和人员,他指出,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文件档案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档案鉴定工作组织必须是法定机构批准的、权威的,并具有广泛代表性。就全国而言,“拟在国家档案局成立文件档案鉴定工作委员会”,“作为全国文件档案鉴定工作的最高权力组织”。关于档案鉴定的法规,需要制定7个方面的同文件档案鉴定工作有关的文件:“文件档案鉴定工作规则”;“文件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文件解密和控制使用规定”;“开放档案的规定”;“外国人使用档案的规定”;“销毁文件档案的规定”等。这些理论成果对档案价值鉴定的实践起到了指导作用。
3.关于我国档案鉴定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我国是否拥有自己的档案鉴定理论?是否建立起了科学的档案鉴定理论体系和鉴定机制?这是我国档案界学者争相讨论的问题。对此,邓绍兴教授明确主张“中国有自己的档案鉴定理论”,并对该论断进行了论证。他指出,我国“档案鉴定工作源远流长”,“档案鉴定理论的探讨始于民国”,“现代档案鉴定理论已经形成”,并概述了其主要特点:第一,“档案鉴定工作的原则与标准具有一定特色”。档案鉴定的原则是:“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效益的观点鉴定档案的价值”。档案鉴定的标准包括:(1)档案属性标准:体现为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标准;(2)社会需要标准;(3)相对价值标准。所谓相对价值,是指“被鉴定档案与其他档案相比较而存在的价值”。判断档案的相对价值,应依据“档案馆、室所存档案的完整程度,档案内容的可替代程度,全宗内和全宗间档案的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析和比较而确定其价值”。第二,“档案保管期限表已构成体系”。我国已经制定出5种类型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即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同系统档案保管期限表、同类型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第三,“档案鉴定理论覆盖面广”。现代档案鉴定理论,不局限于鉴定机关档案室的档案,还包括对各级各类档案馆保管期满档案的鉴定。不仅是对文书档案的鉴定,还包括对各种门类档案的鉴定。第四,“档案鉴定的探讨更加深入”。我国档案界对档案的价值及档案价值运动的规律性有比较深入的分析,许多论著主张借鉴哲学意义上的主、客体关系来认识档案的价值。但同时,邓绍兴教授强调必须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档案鉴定理论。此外,汪孔德也认为,中国“已有自己的鉴定理论,有一系列鉴定标准和原则,有些已被归纳而上升到理论层次的,如和宝荣的相对价值鉴定理论”,他以我国档案室归档实践为基础,提出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档案鉴定法则——“本位原则”,并全面分析和论证了本位原则的内涵、实践基础、理论支持、运用标准等内容。“本位原则”的内涵是“档案价值应该围绕文件对形成单位(主体)是否有保存的必要来鉴定文件价值”,实践基础在于我国档案室归档实践以“本机关文件为主”的普遍经验和做法,理论支持来源于文件的双重价值理论,而运用标准体现为:“体现‘为我’性,以我为主;体现‘兼顾’性,以我为主,并非‘上下砍光’,上级和下级的文件也要适当的留存一点”。
其次,当前,社会分析与职能鉴定理论(宏观鉴定理论)在欧美档案鉴定工作中盛行,我国档案学者对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肯定了它所具有的社会性基础,试图将其作为我国档案鉴定理论体系构建的核心。陈忠海分析了档案鉴定的重点和方法,主张建立起以社会分析和职能鉴定理论为核心的鉴定理论和方法体系。此外,他强调档案鉴定理论应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国家档案观向社会档案观的转变”,二是“从不确定、有统一的鉴定原则和标准向切实可行的鉴定标准体系的转变”。王传宇教授全面、辩证地对中外档案鉴定理论(尤其是职能鉴定论)和实践进行了梳理,通过对比分析几种主要的档案鉴定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和实质内涵,指出档案鉴定的“社会档案模式”“对电子档案鉴定的科学适用性已被人们大体首肯,而对纸质档案的鉴定,职能分析和内容分析必然是结合进行的”,实践将证明:“全面辩证的分析方法是档案价值鉴定永恒的主题”。杨安莲对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研究中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其一,关于档案鉴定的重新定位。我国档案界开始重新审视档案鉴定的地位,甚至有学者提出要建立“档案鉴定学”;其二,关于档案价值鉴定机制。有学者依据文件的双重价值理论,提出应建立文件价值的双重鉴定机制,建立“两级鉴定程序”,由文件形成者负责文件第一价值的鉴定,由档案馆负责第二价值的鉴定;其三,关于档案鉴定标准。档案保管期限表是我国档案鉴定的具体标准,可借鉴国外多元化鉴定标准,对我国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改造。王英玮也认为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的原则和编制程序设计都必须细化,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应当由定性转化为定量。销毁档案的处置权必须得到国家立法的确认,才能保证鉴定工作的正常运转。
4.关于档案价值鉴定规律的研究
关于档案价值鉴定规律的研究,是档案鉴定中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关于这个问题,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基本达成共识,主要是:(1)档案价值扩展律;(2)档案价值时效律;(3)档案机密程度递减律;(4)档案科学文化作用递增律;(5)档案价值实现条件律等。此外,张斌将档案鉴定活动过程概括为以下3个环节:确立档案价值鉴定标准——获取鉴定客体——档案价值的信息和形成档案价值判断。他认为应从4个方面进行档案价值判断:一是判断哪些档案客体对主体有意义;二是判断档案客体对哪些主体有意义;三是判断档案客体对主体有哪些意义;四是判断档案客体对主体的价值程度。陈忠海则认为档案价值运动具有档案价值转换定律,凭证价值守恒定律,档案总价值守恒定律。傅荣校、刘敏则将档案价值运动规律表述为:档案价值时空转变律,档案情报价值递增律,档案价值外显条件律。认为档案价值外显条件包括社会档案意识、社会制度、档案管理水平等因素,它们通过影响档案利用实践而作用于档案价值外显过程。
5.关于民国档案鉴定的研究
近年来,民国档案鉴定研究成为档案鉴定工作关注的焦点之一。四川省档案局承担完成了国家档案局课题《民国档案鉴定研究报告》,首次对该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论述。该《研究报告》在《四川档案》1998年1~5期连载发表,后经过课题组改编又于1999年分期发表在《中国档案》的“档案馆工作”栏目中,产生了较大影响。此外,中国人民大学邓绍兴教授于2000-2001年在《北京档案》上连续发文4篇,针对民国档案鉴定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迄今为止,人们在民国档案是否应该鉴定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普遍认为民国档案应该鉴定,但对如何开展民国档案鉴定,以及民国档案鉴定的依据和标准问题存在不同的意见。
四川省档案局“民国档案鉴定研究”课题组成员通过对民国档案鉴定的历史回顾、政策反思、民国档案整理和内容的现状调查以及民国档案的价值分析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研究和论述以后,明确提出了民国档案的鉴定意见:第一,“鉴定民国档案应持积极谨慎的态度”。“民国档案没有禁区,‘片纸只字不得损毁’的政策已经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中央关于无用档案鉴定销毁的政策应该恢复并坚决贯彻执行”;第二,“民国档案不同于现行档案的鉴定”。由于民国档案分散保存的特点,鉴定不能以本地区或全宗为基础,而必须以全国为基础,坚持拾遗补缺的原则;实行‘两分法’,将民国档案划分为继续保存与不再保存两种,具有保存价值的保留,没有保存价值的剔除销毁;不必制定统一的保管期限表。第三,民国档案鉴定遵循以下原则:“时间少的留存;数量少的留存;价值原则(具有历史价值的保存、具有现实价值的保存、没有保存价值的销毁);消重原则(消除重复文件、消除内容重复文件);选样留存”。第四,民国档案鉴定方法:“先易后难,先行试点,加强指导,加强培训,不区分全宗,不重新组卷,销毁与交换”。此外,邓绍兴教授也就民国档案鉴定阐述了基本观点:第一,民国档案需要鉴定,但对民国档案鉴定工作中的过激行为,“既不能谨慎到‘片纸只字’都保存,也不能‘大开杀戒’”,“正确的办法是取其中间,经过认真清理鉴定,将民国档案中少量的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处置”。第二,主张“他山之石,为我所用”,对欧美档案鉴定理论进行吸收和借鉴,提出了民国档案鉴定的4个标准:“时间标准”、“来源标准”、“内容标准”和“独一性标准”。第三,关于如何开展民国档案鉴定,邓绍兴教授主张“区分等级,深化鉴定”。与四川省档案局“民国档案研究”课题组的两分法不同,他将民国档案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档案;二级为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三级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四级(或称等外)为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对于四级档案的处置,认为“剔除单独保存,一般暂不销毁”,“将无须保存档案的目录,通报各档案馆,供馆际之间交换,各取所需”,“也可以作为资料移交图书馆、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还可以公开拍卖,藏之民间”。“余下的档案材料才销毁”。第四,对民国档案鉴定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观点和做法提出了异议。其一,对“利用率极低即证明已失去查考价值”的论点提出了质疑;其二,认为“选样法不适用于鉴定民国档案”;其三,对“消除内容重复文件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其四,认为四川省档案局课题组《民国档案研究报告》关于“将1928年作为禁毁年限比较合适。各省也可根据本省情况规定禁毁年限”的提法不妥。
综上所述,人们虽然认为民国档案可以且应该鉴定,但对于如何开展民国档案鉴定还存在不少分歧。正如2003年刘智勇、刘君在《档案学研究》所发表的《民国档案鉴定研究评述》一文中所言:“从目前研究的情况看,人们在民国档案的价值判断标准、鉴定方法、等级划分,是否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等问题上还未完全达成共识”。
二、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研究热点中的问题分析
通过上述对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研究5大热点的透视,我们可以了解到档案学鉴定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有些方面已达成协议共识,对档案鉴定工作的实践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一些方面还是存在较大的分歧与问题,为了深化档案鉴定理论研究,我们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找出今后档案鉴定理论研究的生长点与发展方向。笔者认为,当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各种观点、说法较多,但公认性、重大突破性理论较少
从90年代以来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研究呈现出繁荣景象,研究者提出了许多观点,对有关问题存在多种说法,如前所述的五种热点问题的探讨都存在不同的观点与说法,有些热点讨论之后不了了之的多,达成共识的少;有的新观点缺乏说服力,不能以理服人;有些重大课题的研究显得薄弱和后劲不足,而一些“时髦”课题往往出现重复;有些新观点未能深入下去、丰富起来,因而也很少形成真正有影响的论点和具有重大突破和公认性档案学理论,为档案学界所接受。
2.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
众所周知,档案学的鉴定工作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实践又反过来检验理论的正误。由于我国档案学界仍然存在传统思想束缚,使得鉴定工作不能很好的展开,一方面是档案鉴定理论探讨如火如荼,另一方面在实践工作中又视鉴定工作为“畏途”,要么只鉴不销、要么持观望态度,档案仍常年堆放在档案架上。如二十世纪“宏观鉴定论”的问世,这是20世纪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的又一次飞跃,这一成果很快被介绍到中国,但是由于中国档案鉴定实践的过低,先进成果无法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只能束之高阁。正是由于档案学鉴定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导致研究理论的停滞不前,使之没有突破与创新。此外,由于理论无法运用于实践,又必然影响到理论研究者的积极性。
3.档案鉴定理论研究严重滞后
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研究相对滞后是有其现实原因的,因为档案鉴定工作是以档案这一客观实体为工作对象的,因而档案鉴定理论发展到哪一步也是受到现实条件限制的。但是我国档案鉴定工作的落后是不争的事实,比较20世纪50年代和80、90年代的档案学论著,有关档案鉴定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大体包括鉴定的内容、原则、意义、规律、标准、要求等。陈忠海将我国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的档案鉴定理论概括为:一个原则、三个观点和九个“看”。没有创新与突破,档案鉴定至今仍未形成研究特点。
4.跟踪性、持续性热点多,转移性、创新性热点少
关于档案鉴定理论大多属于跟踪性和持续性研究热点,它的优点在于对于有关问题持续不断地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使有关课题向纵深发展,但与别的发达学科相比,档案学理论研究热点显得比较内向与封闭,有些研究课题反复炒作却始终还是十几年前的问题,没有进一步的创新,比如:鉴定的必要性、档案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档案保管期限表采用“三分法”还是“两分法”等纯理论研究,尚未对档案鉴定的具体操作办法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对于档案鉴定研究档案鉴定工作的监督机制;档案价值源与价值构成因素;档案价值的量化标准;制定各种门类的档案价值鉴定的原则、方法与标准的理论依据;档案潜在价值与向现实转换的过程等的课题研究还未形成档案界的研究热点,只是近年来有所涉及。同时档案鉴定理论如何摆脱“经验性”发展模式,使之成为更具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等课题都是档案鉴定理论成为新一轮的研究热点。总之,应使研究充满活力,在不断的热点转换中,跳跃式地向前迈进。
5.国外引进性热点多,国内本土性热点少
纵观目前档案鉴定研究热点可以看出,研究者大多致力介绍国外较为成熟的档案鉴定研究成果,如:“年龄鉴定论”、“行政官员决定论”、“职能鉴定论”、“双重价值论”、“利用决定论”和“宏观鉴定论”等都是从欧美一些国家引进,对其进行介绍、分析与评说,虽然为中国开展档案鉴定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但是如何使国外的有关理念融合到我国档案鉴定研究中去,成为指导档案鉴定工作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内容不多,特别是国内档案本土性自身热点较少。
6.描述性定性研究多,数据性定量研究少
从档案鉴定理论热点问题的文章和著作中我们可看到,档案鉴定理论研究大多属于定性分析与描述性研究。当然,关于档案鉴定研究中的许多模糊现象及若干理论问题是可以采用这种研究方法去表现和反映的,不一定都要强行采用精确的方法。问题是,如果档案鉴定理论研究中完全采用这种方法,而定量分析太少或根本没有,也是需要改进的。因为,档案鉴定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理论研究需要采用多种方法的结合运用,有不少理论问题也可以通过大量的统计数据去判断、推导、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改变那种无实质性内容的空泛议论,从而增强档案鉴定理论研究的说服力。所以,档案鉴定理论研究中还应注意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将有关硬性数据与档案工作现象之间的数量关系和本质联系起来,将档案工作实践中的有关数据透过质的表现形式,发现并找出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及档案学科的发展规律,才能更好地指导档案鉴定工作实践的发展。
总之,随着档案鉴定工作实际水平的提高,我们相信档案鉴定理论研究会走出与实际工作脱节的现状,使档案鉴定工作与档案鉴定理论研究,乃至整个档案工作与档案学理论研究,步入良性循环,从而提高我国档案工作的社会效益与社会地位。由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档案鉴定理论研究必将成为档案学理论最有活力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