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罗毕战略》的基本内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罗毕论文,战略论文,内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罗毕战略》主要由导言和五部分正文所构成。正文的五部分分别为“平等”、“发展”、“和平”、“应特别关注的领域”和“国际合作与区域合作”。中文译稿大约有7万字。这7万字就架构在372个段落之中。
一、导言
导言(Introduction)部分,共有42段,中文译稿约1万字,占全文内容的1/7。导言又分“历史背景”、“前瞻性战略的实质性背景”、“当前趋势和到2000年的展望”以及“制定前瞻性战略的基本办法”等四部分内容。导言指出,妇女地位提高的趋势不容乐观,甚至有恶化的可能。到2000年,若没有重大的结构变革或技术突破,预计这种发展趋势将会是目前情况的延伸和调整。对于制定前瞻性战略的基本方法,《内罗毕战略》充分考虑到了各国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考虑到了各国的发展政策及资源力量。据此,各国可依照本国的国情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所以《内罗毕战略》作为一个总的指导方针在各国具体化以后,其确切的办法、程序及其执行是由各国的政治体制及行政管理能力来决定的。该战略强调指出,不管各国以何种速度何种形式来决定自己的优先发展战略,有一点必须明确,即妇女参与发展应摆在很重要的位置上。
二、平等
平等(Equality)这是正文的开始部分,从第43段到92段,约8000汉字。
“平等”部分主要分“障碍”、“基本战略”、以及“在国家一级执行基本战略的措施”三个小部分。该部分指出,贫困与落后导致了在全球上多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妇女地位不平等的状况。而贫困与落后则主要是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种族隔离政策、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以及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综合作用的产物。
本部分指出,阻碍妇女取得平等地位的基本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是对妇女事实上的歧视。这种歧视往往以男女生理上的差异为理由。妇女若在种族、肤色以及民族等方面受社会偏见的影响,那么其受歧视的程度就更深了一层。第二是妇女的立法保护及其实施间所存在的巨大反差。这一点是妇女不能充分参与社会活动的一个主要障碍。这种反差在婚姻和家庭地位方面表现得十分突出。第三是社会上的保守势力。
关于平等方面的基本战略是:政治上妇女必须同男子一样平等地分享政治权力,经济上要保证妇女同男子一样具有平等的发展权利;教育上要使广大妇女在参与社会和经济结构改革中享有平等的教育和就业机会。同时要使这种平等机会给予妇女运用法律知识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从而达到男女法律上真正的平等;宣传方面,各国要采取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的渠道,必要时可采用立法手段来消除由于用定型观念和态度对待妇女造成的平等障碍。同时要努力促使家庭的每一个成员来分担家庭责任并平等地承认妇女对社会正式的、有形的以及非正式的、无形的经济贡献;在组织机构方面,各国要建立监督和提高妇女地位并拥有权威的有关政府高级机构。
各国在执行基本战略时的措施主要有三大方面:(1)宪法和法律方面;(2)平等参与社会活动;(3)政治参与及其决策。
宪法与法律方面,国家的措施主要有:第一,未签署和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年12月18日第34届联大通过)的政府,要予以签署和批准,同时,各国必须建立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男女平等组成的法律改革委员会。其职责是对所有的法律予以审查,以修订那些对妇女不公正、不平等的法律条款;第二,加强妇女工作条件立法。比如与男子一样享有工作的权利、禁止以怀孕或产假为由解雇妇女或以婚姻状况为由歧视性地解雇妇女、同样工作同等报酬的权利等等;第三、在婚姻法方面,应使婚姻协议建立在相互谅解、尊敬和自由选择等基础之上。对男女都要做出平等的估价,以使家务劳动的价值与财政上的贡献等同起来。已婚女性依法享有独立拥有、管理、出卖或购置财产的权利、监护子女的权利、单身母亲及子女不受歧视的权利等。与结婚一样,男女双方也有离婚的平等权;第四,在教育方面,有关法律和妇女的作用、地位及物质等条件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应依法纳入教育机构的课程。要对制作和使用有关妇女问题统计资料的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司法机关和所有的准法律人员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培训,使其充分地认识到妇女争取国际上接受的条约、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意义。特别是针对暴力罪行,包括侵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大量出现,应对其加强犯罪学方面的培训。研究机构要深入研究习惯法与成文法,并指出二者的交互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妨碍了对妇女新立法措施的执行;第五,鉴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妇女绝大多数从事农业劳动并且她们大都没有继承权这一事实,战略指出,要使各国在法律上保障农村妇女得到土地和其它生产手段的权利。
在“平等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国家的措施主要有下列几点:在宣传和教育口,战略要求各国发动一场全方位的持久的公众运动以便在2000年前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性看法、态度及行动。同时到2000年时,各国都要制定全面和一致的国家妇女政策,以消除妇女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障碍。要把有关妇女史及其在社会的作用列入各种学校的课程表,以教育青年和儿童改变对妇女的一些定型传统看法。在大众传播媒介中要树立妇女的积极形象并对丑化妇女的书画及材料严加管制。研究机构还要把性别歧视对人力资源开发造成的影响作为一个优先考虑的领域加以研究。在国际事务方面,各国要保证妇女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国际事务的一切活动,尤其要大量选派妇女担任外交官以及在联合国内担任决策性职务,等等。在就业方面,各国都要制定平等的就业方案,让妇女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纳入所有的经济活动中。国家要帮助妇女冲破职业障碍和禁区,扩大就业机会,拓宽就业范围,改善就业环境。
“政治参与和决策中的平等”部分,国家一级的主要措施有:确保妇女平等参加所有国家和地方的立法机构,并在任命、选择和提升妇女担任这些机构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的高级职务方面取得平等的权利;务必使妇女享有公平的代表权,以确保妇女有效地参与国家、州和地方各级的决策过程;通过各种渠道努力提高妇女对政治权利的认识,确保妇女在政治参与中行使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发展
正文的第二部分是“发展”(Development)部分。从第93段至231段,约二万三千余汉字,占《战略》内容的1/3强。
本部分分三个层次,即“障碍”、“基本战略”和“国家一级执行基本战略的措施”。
妇女充分参与社会发展的障碍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一是传统的定型观念使妇女一直处于从属地位,这是妇女不能有效参与发展的重要障碍。如妇女在生育和生产中的传统观念、妇女参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是看作对社会的一个贡献,相反常常将这看作是一个福利问题、包袱问题。这些都使得各国对发展和提高妇女地位的认识理解不足,结果使许多国家有关妇女参与发展的政策、方案及项目的制订更加困难。与此相联系的一个恶果是,妇女有效参与社会发展的资源严重不足。不仅如此,改变男女两性作用、树立妇女恰当社会形象的具体措施,也由于各国很难对男女两性作用和规范加以明确化,从而阻碍了此类措施的出台。二是军备竞赛构成了妇女有效参与发展进程的又一个主要障碍。因为国际局势造成的不断军备竞赛,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一定时期社会财富的总量是个常数,这就使各国不能拿出更多的力量投入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三是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扩张主义、种族隔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剥削、武力政策和多种形式的外国占领、统治和霸权主义,特别是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存在,种种因素相互作用,均构成了妇女充分参与发展的诸多障碍。
妇女充分参与发展的基本战略,总的说来,就是要在参与中贡献,在参与中受益。
关于妇女充分参与发展的国家措施,《内罗毕战略》指出,各国要在政府一级建立拥有一定经济实力、颇具权威的适当机构确保各部门对妇女参与发展的承认和重视。立法部门要使妇女问题制度化;财政部门要资助妇女组织和团体;宣传部门要承认并传播充分发挥妇女潜力以实现自力更生和国家发展目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性别汇编有关的统计数字和资料,以便为提高妇女地位问题作出决定和采取行动提供事实根据。司法部门,要建立政府一级的监督机构,以监督和评价有关妇女参与发展的体制、措施和方案。接着,战略又从“就业、保健、教育、粮食和水及农业、工业、贸易和商业服务、科技、交流、住房和定居点及社区发展与运输、能源、环境、社会服务等十二个方面加以详细地分述。这里仅就妇女十年的次主题“就业、保健与教育”作一论述。
首先,就业方面必须遵循解决贫困与失业的双重任务这一原则。妇女选择职业自由了,也就是说就业机会多了,就有可能很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特点、能够发挥自己专长的工作。这对充分地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造福社会,意义重大。而要使妇女自由选择职业,国家应采取倾斜政策,使妇女在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担任要职。政府要批准和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它有关的改善女工工作条件的国际文书,消除一切性别方面的定型观念,用法律手段消除一切形式的就业歧视,消除男女工资间的差异,消除对非全日制工的剥削倾向和妇女担任非全日制工、临时工、季节工的趋势。为鼓励男女共同分担家庭责任,应大力提倡弹性工作制。给阶段性失业的妇女以及在衰落部门和行业的女性和边缘劳工市场内的妇女(例如从事不安定的临时工作或未经规定的非正式工作的妇女等等)以教育和技术培训。政府在制定有关国家计划时要考虑到根据劳工组织产期保护公约、建议以及其他有关公约,解除女性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女性更好地参与生产。鉴于女性在工作场所受的性骚扰以及诸如家庭佣人等特种工作中的性欺侮现象的普遍存在,国家应采取切实解决的办法。以上是对政府而言,各商会和工会要尽力维护在业女性的权利,要给予女性以有效补偿,并提供诸如托儿设施等有关的基本设施,要给予男女同享育儿假的权利等。
保健方面,战略指出,给妇女提供保健,意义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而且关系到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因此战略要求各国政府通过立法,让更多的妇女在这一领域占有较高职位,并且吸收大量妇女参与到保健计划的制定活动之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使保健计划具有科学性、现实性、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保健方面的宣传、免疫、预防和治疗措施。要通过一切途径,特别是教育制度以使每个家庭获得保健教育知识,这对于广大妇女有效地参与并实现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到2000年人人健康的目标至关重要。妇女儿童保健的实现对2000年人人健康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要宣传《母乳代用品国际销售守则》、宣传国际饮用水供应和“卫生十年”以及其它公共保健方案通过其活动所提出的重要建议、宣传无效药品的有害性并指导妇女正确使用药物。各国要采取措施为儿童和孕妇注射疫苗,并尽可能采取一切措施对妇女常见病及癌症进行普查和治疗,从而加强预防措施。各国政府还要充分利用和应用卫生组织编制的有关妇女健康状况的资料,并拟定和不断采取措施来解决妇女的身心健康问题。在计划生育方面,战略指出生育权是妇女的一项基本人权,因此各国应向妇女提供有关避孕方法的资料,同时要制定推迟生育子女时间的政策,确保妇女在怀孕期和哺乳期的特殊营养需要和足够的休息需要。所有国家政府还应确保生育控制方法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要把到2000年产妇死亡率减少到最低限度作为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一项主要目标。通过上述保健措施,到2000年妇女的平均高质量寿命要增加到至少65岁。
教育方面,《内罗毕战略》指出,教育是充分促进和改善妇女地位的基础,广大妇女应掌握教育这一工具。为此,妇女应积极参与国家教育决策及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消除教育领域内对妇女性别歧视的定型观念,确保妇女有平等的机会受到教育,到2000年努力消除妇女中的高文盲率。各国要强化妇女成人教育,教育和职业培训要灵活地向男女开放。对一些国家严格划分男女,女生学家政、男生学科技的教育制度必须改革。要努力发展妇女研究,检查课程和教材,重新培训教学工作人员,把妇女对社会的贡献材料纳入到学校的教材之中去。同时为使男女共同分担家务,须对男女进行共同扶养子女、操劳家务的系统责任教育。
四、和平
正文的第三部分为“和平”(Peace)部分。它从第232段至274段,中文译稿约八千五百余言。它具体分“障碍”、“基本战略”、“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妇女和儿童”、“巴勒斯坦妇女与儿童”、“受武装冲突、外来干涉影响以及和平受到威胁地区的妇女”和“在国家一级执行基本战略的措施”六部分。
“障碍”部分指出,持续的国际紧张局势和对《联合国宪章》的违反,导致了对世界和平的威胁,造成了有增无减的军备竞赛,特别是核竞赛;造成了战争、武装冲突、外来侵略和占领及掠夺与镇压、也造成了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的出现;并造成了种族主义、恐怖主义及对人权的粗暴干涉。上述情况使国家不能拿出更多的精力和力量惠及妇女及其发展,因此妇女权利的实现和自我完善以及妇女地位的提高便变得更为不可能,其结果只能是阻碍了妇女促进世界和平的努力。
“基本战略”部分,战略指出要充分实施《妇女参与促进国际和平与合作宣言》所制定的主要原则和方针。为此,要调动妇女支持一切促进和平与缓和,特别是消除战争和核战争的危险行动。因为战争和军备竞赛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结果首先祸及的是最脆弱阶层和最贫困者中占绝大多数的妇女和儿童。比如现在的波黑内战,“改造种族”就是一个明证,所以战略强调指出,妇女在关于和平和有关问题的决策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这应是妇女的基本人权之一。既然如此,各国必须确保妇女获得关于裁军各方面的资料、关于军备竞赛升级的危险及必须在有效的国际管制下实行全面彻底的裁军资料。与此相联系,各国要向所有社会成员,尤其是向下一代强化和平教育。各国及其它组织还要明确这样一个认识,即和平与安全,自决和国家独立是实现妇女十年三大目标:平等、发展与和平的基本条件。因为和平、安全的国际环境要求全面而彻底的裁军,而全面、彻底的裁军就能增加用于发展和人道主义目的的资源,从而有助于妇女经济地位的改善和提高。同样,一个国家在不承受任何形式的政治、经济压力或威胁的和平情况下,才能建立适合自己的社会制度,才能免受国际紧张局势的影响。这时妇女地位的提高也是有利的。
“和平”部分从第三到第五小部分,特别关注了处在南非和纳米比亚等种族隔离政策重压下的妇女儿童、30多年来处在营地内外面临寒冷与饥饿的巴勒斯坦妇女和儿童以及受武装冲突和紧张局势影响和威胁下的妇女儿童。战略呼吁尽快结束种族隔离政策,呼吁国际社会向这些地区的妇女儿童提供人道主义的援助和战时保护。
在和平问题上执行基本战略的国家措施主要集中在下列两大方面。其一是妇女要努力参与争取和平。和平是争来的,而不是等来的。各国要支持妇女参与世界裁军活动和1986年“国际和平年”方案,动员妇女宣传军备控制和裁军领域里缔结的主要条约和文件,鼓励非政府组织在促进冲突地区恢复和平所作的努力。各国政府要通过行政、教育及组织等必要措施,如向妇女提供均等机会以使其顺利进入行政机构和外交部门,鼓励妇女选修关于政府、国际关系和外交问题的大学课程、培养妇女的领导才能等等,以利妇女进入参与国际和平事业的决策层。其二是妇女要努力促进和平的教育。妇女要利用自己的优势促进家庭、邻里和社区内的和平教育工作,同时要做好儿童的和平教育。这主要是禁止向他们灌输战争、暴力、侵略等思想的教育。妇女要努力促进和平书籍的广为传播,增长女性的国际知识并参与有关和平的研究(包括妇女与和平的研究)。
《内罗毕战略》在分述完“平等”、“发展”与“和平”后,对14种类型各异的妇女阶层也作为正文的重要一章:即第四部分“应特别关注的领域”(Areas of special concern)加以关注。这14种类型的特殊阶层分别为:旱灾地区的妇女、城市贫穷妇女、老年妇女、青年妇女、受凌辱的妇女、赤贫妇女、被贩卖和被迫卖淫的妇女受害者、被剥夺了传统谋生手段的妇女、作为家庭唯一赡养者的妇女、身体和智力伤残的妇女、受拘留和触刑法的妇女、难民和流离失所的妇女和儿童、流动妇女、少数民族和“土著”妇女等等。
正文的第五部分“国际合作与区域合作”(International and regional co-operation),是该战略的最后一部分。它从第305段到第372段,中文译稿约1.2万字。战略指出,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的国际合作与区域合作,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很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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