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发展中的商业组织参与:现状评价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区服务论文,现状论文,评价论文,组织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2)05-0037-03
在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正由“补缺型”模式向“适度普惠型”模式转型的背景下[1],作为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服务的普及化、多元化发展已成必然趋势。为了构建多元化的社区服务供给结构,原有的政府单一供给格局被打破,商业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供给新格局已初具雏形。其中,商业组织一直是社区服务积极的参与者,其不仅分担了政府在社区服务供给上的责任,而且为民众提供了多层次、多样性的服务,对于拓展社区服务项目和内容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商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角色
1.商业组织与社会福利。
对于商业组织在社会福利中的地位和作用,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福利观都认为,不应将一切福利责任都归属到政府的范畴,在福利提供方面应尽可能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Friedman,M.)提出,凡是超过最低保障的福利给付,应该由“公共部门”转向“私人的市场部门”(private market sector)[2]。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认为,福利供给主体是混合的、多元的,政府应减少支配角色,转而由其他部门如商业部门、志愿部门等承担更多的责任,实现不同部门角色和功能的良性配置。
商业组织之所以进入学者们的视野,是因为在福利服务提供上,商业组织的确有效率特长,其能够汇聚大量的资金,利用资源配置优势,提高福利服务的水平。在近年世界各国政府财政负担日益加重的情况下,为了减缓社会福利预算的增长趋势,各国大多采取市场化的策略,鼓励营利性的企业投入社会福利服务,通过服务供给者之间的自由竞争,降低福利服务供给的成本,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从各国实践来看,社会福利市场化(marketization)、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私有化(privatization)和非正规化(deregulation)已是大势所趋。对社会福利市场化持批评态度的学者认为,鼓励营利性的商业组织参与福利服务提供,是政府从福利体系中撤离的消极做法。而持支持态度的学者则指出并非如此,对于没有购买能力或购买能力较弱的人,政府仍然是直接提供者;对于有购买能力的一般居民,可以依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在市场上选择其认为价格合理、品质优良的服务。
尽管对于商业组织参与供给社会福利服务尚存在一些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商业组织的参与,能补足家庭或政府在福利服务供给上的不足,为有需要的民众提供可供选择的多种资源。与传统的福利机构相比,商业组织能使人们获得更多的选择空间。
2.商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
社区服务是社会福利体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福利的重要载体和支柱。所谓社区服务,是指在社区内为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所提供的各类社会服务,其目的在于发现和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服务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社区服务的发展中,商业组织的作用不容忽视。
其一,提高社区服务效率。
商业组织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出于服务成本效益的考虑,它们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服务并加强彼此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另外,由商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可以避免社区服务供给的低效率。就服务购买者来说,可以避免由政府提供普及性的免费福利服务而产生假性需求的情况;就服务提供者来说,可以避免政府相关机构扩大组织而成为庞大臃肿的福利官僚体系的倾向。
其二,增加社区服务多样性。
商业组织是营利性的组织,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具有有偿性。其优点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扩大了社区服务对象的范围。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社区服务项目,需要使用者符合某些特定的条件才可以接受,这使服务对象局限于较小范围的群体,通常是社区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忽视有一定消费能力的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而商业组织则可以使有消费能力的社区居民享受到其所需要的服务项目,满足更多居民的服务需求。二是可以鼓励更多类型的社区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服务。在服务使用者必须付费的前提之下,会有更多类型的商业组织加入到社区服务中来,增加社区服务机构的种类和数量,有助于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具弹性及差异化的服务内容。
其三,充实社区服务资源。
商业组织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法,将分散的私人资金集中在一起,为社区服务开拓了更广阔的发展领域。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在政府直接提供福利服务的角色逐渐减弱的同时,参与其中的商业组织越来越多。商业组织提供的社区服务,无论是在教育、医疗,或是养老等方面都收费,甚至费用不菲,但这些组织还是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由此可见,商业组织可以广纳各方资源并加以有效利用,在社区服务发展中具有其他组织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其四,促进社区服务创新。
商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服务,更有效率也更具创新性。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完成组织设定的营利目标,商业组织有不断创新进步的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商业组织需要依据不同的居民特性进行服务的需求评估,充分考虑服务的收费标准、社区居民的消费能力等因素,计划各种服务项目和收费方案,并将其实践和执行。市场竞争的压力会无形中迫使商业组织重视居民的社区服务需求,并努力在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各方面积极创新,为社区居民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
二、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现状
我国的社区服务是为应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从而为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目前商业组织参与的社区服务项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儿童托管。
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城市家庭出现了规模小型化、结构核心化的发展趋势,在妇女高就业率的情况下,导致家庭养育儿童的人力资源匮乏,这为社区托幼服务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条件。2002年,我国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对私营托幼机构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此后,私营托儿所、幼儿园开始大量涌现。在一些城市,社区中的私营托幼机构甚至在数量和规模上超过了公办托幼机构。这些社区私营托幼机构在收费水平、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差别悬殊,既有突出特色教学,凭借个性化的课程、高规格的环境设施、优质的服务赢得高收入家庭青睐的高档园所;也有面向中等收入家庭、收费合理、有一定质量的普通园所;还有面向低收入家庭、学费低廉、条件简陋的“麻雀式托儿所”、“家庭式幼儿园”。社区私营托幼机构的兴起,不仅为社区中有不同需求的家庭提供了多种选择,而且以其特有的竞争机制和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促进了整个幼儿教育的改革发展。
2.青少年教育。
社区是青少年校外活动的主要场所,青少年的知识更新、娱乐休闲、社交学习、体育锻炼等活动很大一部分是在社区中完成的,这为社区青少年教育类商业组织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此外,在政策层面,政府对于社会资源参与青少年教育也持鼓励态度,政策上的支持更促进了私营社区青少年教育机构的发展。目前社区青少年教育类商业组织主要涉及三个领域,即课程辅导、艺术培训及体育健身。这些教育机构以社区为依托,通过较为专业而系统的教学,对于社区青少年提高文化知识水平、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充实课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3.老年人服务。
老年人是社区内的一个重要群体,我国正步入人口老龄化时代,老年人在社区人口中的比例逐年提高,对于社区老年服务的需求随之增加。商业组织开展的社区老年服务有两类:一类是日常生活照顾服务,主要面向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另一类是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服务,包括休闲娱乐活动和康复理疗服务等,主要是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改善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使其生活得更愉悦。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社区外的商业组织出于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的初衷对社区老年服务项目进行了资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服务项目的发展,例如,一些企业出资参与建设社区老年人呼叫援助服务系统,使社区中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从中受惠。
4.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是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社区家政服务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细化而迅速崛起的,经过近年来的发展,社区家政服务业已初具规模,服务内容涵盖了居民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服务项目来看,有家庭烹饪、家居保洁、母婴护理、幼儿保育、代理购物、居家照顾、装饰维修、宠物饲养、家务管理等;从服务形式来看,有全日工、半日工、小时工等多种类型。社区家政服务企业的发展,对于改善人们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就业、推动社区经济发展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5.文化服务。
社区文化服务的发展需要充足的资源,不同类型的商业组织对于社区文化活动的参与,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社区文化服务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增强了社区文化服务的发展动力。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文化服务的方式有三种:其一,开展营利性的社区文化服务。社区居民对于多样化、高质量文化生活的需求,促使各类营利性的社区文化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例如舞蹈学校、健身会所等。其二,组织公益性的社区文化活动。一些社区中的商业组织发起和开展了公益性的文化活动,例如在节假日举办的儿童书画比赛、露天电影周、灯谜会、业主摄影大赛、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其三,资助社区文化建设。一些企业对社区文化场地设施建设进行了资助,例如部分社区中的文化室、老年活动中心、阅报栏等即是由企业捐资兴建,为居民更好地享受文化生活提供了条件和平台。
三、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问题与不足
商业组织的参与,有力推动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区服务主体系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客观而言,当前社区服务的发展中,商业组织的总体参与水平仍然较低,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1.项目发展不均衡。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商业组织参与的社区服务项目和内容不断扩展,而与此同时,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一方面,不同社区之间服务项目发展不均衡。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成员之间分化的加剧,以及由经济市场化所推动的住房商品化,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社区的地域限制,使城市社区类型产生分化。人们因经济收入水平的差异而居住在不同区位和房价的社区,于是,社区之间的异质性提高。在不同的社区里,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程度呈现出明显的差距。在商品房住宅社区里,居民具有较强的消费能力,各种商业组织开展的社区服务活动非常丰富;而在以低收入居民为主的社区里,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情况较为鲜见。另一方面,同一社区内部服务项目发展不均衡。商业组织参与的社区服务项目中,儿童托管、青少年教育、家政服务、文化服务等项目的参与度较高,而老年人服务项目则参与度相对较低,尤其是福利性的老年服务项目如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日托中心、托老所等均缺少商业组织承办。
2.经营管理不规范。
目前开展社区服务的商业组织多为规模较小的私营服务机构,对其进行监督与规范难度较大,造成了部分服务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服务质量与水平参差不齐。在儿童托管方面,一些社区的私营儿童托管机构没有配套的基础设施,幼儿缺乏必要的活动场所,而“麻雀式托儿所”、“家庭式幼儿园”则大多缺乏相应的条件和资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其教学和保育质量难以保证;在青少年教育方面,部分私营社区青少年教育机构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虚报师资、虚假承诺等现象;在老年人服务方面,社区私营老年服务机构在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尚有不足,如价格定位偏高、服务人员缺少专业培训等;在家政服务方面,社区家政服务也面临规范化难题,不少家政服务企业忽视对家政服务员的岗前培训和健康检查,在雇主、家政服务员与家政服务企业之间缺少规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导致服务行为、服务价格、服务标准等随意性较大;在文化服务方面,一些社区文化服务机构程度不同地存在证照不全、管理不善、恶性竞争等问题。由于私营社区服务机构经营还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监督管理,致使其信誉和公信力受损,居民购买服务的意愿被抑制和削弱。
3.资源投入不稳定。
虽然已有一些商业组织参与了公益性社区服务活动和项目,但是这种参与并不稳定,缺乏持续性。我国公益事业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商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还较弱,对于“造福社区、回报社会”理念尚缺乏全面认知和赞同,许多商业组织没有将参与社区服务和组织发展、组织文化建设联系起来,造成其对于社区服务的参与往往表现出短期性和突发性,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的态度,没有形成制度化的社区服务参与机制。当公益性的社区服务活动或项目需要商业组织支持时,商业组织经常会选择性参与,由于社区文化活动具有较好的宣传效应,有利于商业组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升,因此短期内其愿意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参与其中,而对于其他较少引人关注但需长期持续投入的社区服务项目则参与度较低。
四、对策与建议
鉴于目前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1.科学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社区服务项目均衡发展。
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政策,是保证社区服务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引导商业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服务的指导性方针。虽然商业组织对社区服务的参与属于自愿性的选择,但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往往会对商业组织的参与行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部门应根据本地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对社区服务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对服务项目、内容、标准、经费等进行部署和设计,并应向社会参与水平较低的社区和服务项目给予适当倾斜;另一方面,应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以促使商业组织更积极地参与福利性社区服务项目,具体而言,应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偿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商业组织参与福利性社区服务项目,同时健全社区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以及委托承包机制,使商业组织更主动地投入福利性社区服务项目的发展。
2.健全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促使其规范化发展。
在倡导和鼓励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为社区服务的规范运行提供保障。应健全私营社区服务机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决策制度、准入制度,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行业标准等,构建起系统的规范体系,使社区服务监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还应建立一套完整、可操作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对私营社区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督查,通过对它们的资质、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管理规范、运行较好、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组织进行认证和评级,对服务质量和效果不佳的组织适时地进行必要的指导或调整,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促使这些组织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规范化经营,为社区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3.培育商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商业组织参与公益性社区服务的积极性。
商业组织参与公益性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不仅与政策导向有关,也与组织本身的公益理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有着重要关系。因此,推进商业组织持续参与公益性社区服务,必须在运用各种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和激励的同时,注重培育商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应通过积极的社会舆论宣传,传播社会责任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商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回报社会的自觉性,使它们认识到参与社区服务可以为组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效果,从而有计划地将公益性社区服务融入组织的发展战略和组织文化建设之中,让参与行动日常化和制度化,并以此推动商业组织和社区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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