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对民族凝聚力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凝聚力论文,中国传统文化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自1919年的五四运动以来,已成了几代学者关注的重要课题。时人的中西文化论争作为近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昭示着历史转折中所蕴含着的现代意义: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需要中西融合、激浊扬清。
1.当人类即将告别20世纪的时候,美国的社会学家托夫勒、未来学家奈斯比特都处心积虑地谋划着关于21世纪的未来,东西方国家面对着跨世纪的转折,都从不同的角度思考着自己的发展前途和命运。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或许已经意识到:昔日的农业文明已成了落日前的一抹余辉,工业经济中的某些产业已滑过如日中天,渐变成了午后斜阳,只有“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正如初升的朝阳冉冉升起。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使得人类文化犹如母体中躁动的婴儿,正悄然地从诸多方面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中国文化作为人类文明结晶的组成部分,面对着历史的跨越,在文化的现代转换中,展示着它特有的魅力。然而,要使传统文化在时代变迁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发挥其独特的功能,有必要对某些问题重新审视与思考,不断“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07—708页。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自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社会开始转型之后,国人对传统文化的优劣逐渐有了认识,一批思想敏锐的近代知识分子在反思中国传统文化时,毅然将目光射向了西方文化:
冯桂芬坦陈中国不如西方“以今论之,约有数端:人无弃才不如夷,地无遗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实不符不如夷。”(注:《校分序抗议·制洋器议》。)左宗棠直言“中不如西,学西可也”(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17,第3271页,台北,文海出版社。),“中国之睿智运于虚,外国之聪明寄于实;中国以义理为本,艺事为末,外国以艺事为重,义理为轻。”(注:《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18,第692页,台北,文海出版社。)薛福成叙说“中国所尚者, 道为重;而西方所精者,器为多。”因此,“欲求御外之术,唯有力图自治,修明前圣制度,勿使有名无实;而于外人所长,亦勿自设藩篱以自隘,斯乃道器兼备,不难合四海为一家。”(注:《庸庵全集·文编》,卷2。)严复论析“中国最重三纲,而西人首明平等;中国亲亲, 而西人尚贤;中国以孝治天下,而西人以公治天下;中国尊主,而西人隆民;中国贵一道而同风,而西人喜党居而州处;中国多忌讳,而西人众讥评。其于财用也,中国重节流,而西人重开源;中国追淳朴,而西人求欢虞。其接物也,中国美谦屈,而西人多发舒;中国尚节文,而西人尊新知。其于灾祸也,中国委天数,而西人恃人为。”(注:严复《论世变之亟》。)
对于中西文化中各自的优劣,尽管国人了解的并不十分透彻,思想敏锐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对“西学”的介绍在当时来说也还只是些皮毛,但它说明了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社会的转型不仅对政治、经济产生影响,而且必然导致文化上的转换。
3.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必须突破固有的思维定势:“儒学复兴”说、“全盘西化”观、“精华选择”论。因为无论是“儒学复兴”,还是“全盘西化”,两种观点背后所隐含的或为“华夏文化中心”论,或为“西方文化中心”说,二者共同的思维特征只强调一元而忽视多元。“精华选择”论听起来似乎颇有道理,但仔细分析,它却是对文化这个有机整体的一种分割。正因为这几种思维定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偏差,影响着中国文化的重构,使得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处于一种两难选择的境地。
实际上,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既要抛弃“西方中心”论,也要避免“华夏中心”说。如果说传统的“中央之国”、“定于一尊”曾让先贤们盲目地陶醉过,那么,认为“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就显露出中国人心态上的狂妄,或外国人对中国发展认识上的别有用心。而“西方中心”论者,总是以一种傲慢的偏见将西方文化看成是最优越的,是核心,应该普及于全世界。本世纪20年代末,法国著名的比较文学家洛里哀(Frederic Loliee )在《比较文学史》这部名著中作出这样的结论:“西方之智识上、道德上及实业上的势力业已遍及全世界。东部亚细亚除少数偏僻的区域外,业已无不开放。即使那极端守旧的地方也渐渐地容纳欧洲的风气……从此民族间的差别将渐被铲除,文化将继续它的进程,而地方的特色将归消灭。各种特殊的模型,各样特殊的气质必将随文化的进步而终至绝迹。到处的居民,将不复有特异于其他人类之处;游历家将不复有殊风异俗可以访寻,一切文学上的民族的特质也都将成为历史上的东西了。”“总之,各民族将不复维持他们的传统,而从前一切种姓上的差别必将消灭在一个大混合体之内——这就是今后文学的趋势。”(注:洛利哀(Frederic Lolliee)《比较文学史》,上海书店,1989年版第352页。 )事实虽已对这一结论做出了否定的回答,时代虽在社会的变迁中前进,文化的多元性也呈现出明显的趋势,但是,西方中心论仍蛰伏于西方学者的心灵,令他们难以忘怀,不少中国人也为此而津津乐道。仔细思考与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同文化的存在与差异,构成了人类文化的共同宝库。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说的“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过去已被多次证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希腊学习埃及,罗马借鉴希腊,阿拉伯参照罗马帝国,中世纪的欧洲又摹仿阿拉伯,而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则仿效拜占庭帝国”。(注:罗素《中西文化之比较》,转自《一个自由人的崇拜》,时代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人类文化的相互交流诱发了人们的创造性而导致革新。 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过程中,唯有注重不断创新,才能使传统文化富有生命力,方可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4.在社会转型文化转换过程中,既要对传统文化中的创新精神进行总结,又要将传统文化中对创新精神的负面影响予以清理。五千年历史孕育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创新精神可概括为三方面:其一,自强不息,奋进专一。翻阅古典著作,那些颇富哲理的警世箴言,给人以启迪。《周易·乾》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礼记》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论语·子罕》载:“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这些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不断奋进、不断创新,并“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注:刘禹锡《问大钧赋》。)去寻求民族进步的源泉。其二,变易思想。《易经》中的“穷变通久”实际上反映了古代中国人的一种创新思维。近代维新变法的思想家康有为对这种观点进行了充分的发挥,他说“夫物新则壮,旧则老;新则鲜,旧则腐;新则治,旧则板;新则通,旧则滞,物之理也。法既积久,弊必丛生,故无有百年不变之法。”(注: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中国传统的变易思想到了近代成了人们倡导变法,力主创新的理论根据,成为一个民族不易衰竭的源泉,使民族具有历久弥坚的凝聚力。其三,辩证的思维方式。即从整体思想出发去观察事物,观察宇宙与人生,把一切事物看成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周易》和老子的《道德经》中的兴废、难易、美丑、荣辱、生死、厚薄、轻重、智愚、贵贱、阴阳、动静、攻守、进退、强弱、刚柔等等,都是这种辩证思维的体现。这种思维方式,涵盖了肯定与否定的辩证过程,使其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连续性。这种整体的弹性很强的思维方式,对现代社会创新思维的产生有着很深的影响。
在研究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时,诚然需要对传统文化中的创新精神进行总结与检讨,但更需要清理与反思传统文化对创新精神的负面影响。传统文化中有碍于创新精神的负面因素包括:(一)纲常名教观念、尊卑等级思想。它与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享有充分的民主与自由权利格格不入,对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是一种压制。(二)宗法关系和小农意识。把“亲亲,仁也,”“仁之实,事亲是也”,看成是一种社会的理想模式。几千年来,封建、狭隘,保守的小农意识,以亲朋或上下级为纽带的裙带关系,在我们的社会普遍存在。它把人的思想网罗在一个小圈内,观察、处理问题以是否“亲亲”的宗族关系为基准,人的思维方式仅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如此社会生活体制,宗法等级结构,不可能产生创新思维。(三)惰性的历史复旧观念。“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让未来服从过去,让现时回归历史。传统文化中的历史观总是怀古复旧,以发思古之幽情的思维方式美化过去。历史虽然可以为现实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但现代化建设更多的是需要开拓与创新。(四)人身依附关系。在中国历史上,“忠于君”、“孝于亲”服从国君,孝敬父母,被看成是一种传统美德,“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成了稳定社会群体秩序的准绳。“忠”、“孝”、“礼”几千年来变成了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然而,理论和社会现实告诉人们,在封建社会里,这些清规戒律必然导致人身依附关系的出现,必然限制、压抑人的个性与才智的发展。这种长期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对人的创造性的发挥和人的创新思想的形成是一种阻碍,是一种扼杀。
5.传统文化中的这些负面影响,都必将对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产生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把握好传统文化向现代转换过程中的“度”。
首先,强调群体,不要忽视、压抑了人的个性发展。中国文化重视群体和谐,注重团队精神;西方文化提倡个性自由,主张实现自我。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念,虽然其侧重点各不尽同,但也并非完全相悖。在对待不同文化的态度上和吸纳不同文化的过程中,不能搞非此即彼或相互否定。中国传统文化中对群体和谐的重视,利于团队精神的形成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处理不好也会压抑个性的发展。现代心理学发现,一个健康的人其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潜能,人的创造潜能的实现,是以其独特个性的发挥为必要条件的。因此,人的个性越是被束缚,其创造潜能也就难以实现。于是,穆勒曾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培养个性才产生出或者才能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人已经逐渐认识到,人的个性的充分发挥是创新的根本条件。正如鲁迅在《文化偏至论》中所言,“既知自我,则顿识个性之价值”。其实,一个人个性的发挥和实现程度,以及他创造才能的充分展示,在很大意义上取决于社会环境是否良好,取决于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低,取决于他所得到的自由程度。因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自由是相对的,自由对于创新的作用也是相对的。但如果没有这相对自由,人的创造力就很难得到发挥,社会就难以繁荣进步。所以,穆勒把自由精神叫做“前进精神”或“进步精神”,并认为自由是“进步的惟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
人们在思考自由对于创新的重要性时,也自然会理性地认识到如果只是一味地无条件地提倡个体自由,将容易助长极端个人主义,容易对社会群体的和谐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在讨论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时,同时考虑个体自由、个性解放与群体和谐的协调,就显得十分必要。在我国国民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强调这种协调的作用尤为重要。在传统文化现代转换的过程中,正确引导和培养人的个性发展,使每个人既“独善其身”,又“兼善天下”。这样,传统文化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变迁也不断丰富,对全体成员的吸引力也不断增强,否则,一种文化如果失去了它的感召力量(它是渐渐失去的),就没有真正的民族凝聚力功能。
其次,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把中国传统的礼治社会、人治社会,有效地转化为现代法治社会。尚礼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大缺陷。在古代中国,礼的内涵十分复杂。《礼记·经解》中述说了礼的作用:“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也;丧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婚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礼之于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后来,荀子说得更为清楚:“礼者,法之纪纲也。”概括地说,礼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的作用表现在:别身份,定尊卑;明道德,通人伦;定刑罚,安国家三个方面。礼即是法,礼高于法,甚至以礼代法,这已成为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一大特色。它所起调节作用的范围,从朝廷庙堂到乡里宗族,从个人家庭到婚丧诸事,无所不包。几千年中,“礼”支配着人们的视听言行,发挥着调整社会秩序的特殊功能。然而,“礼”的长期统治使国人形成了一种崇古尚祖的保守心态,成了巨大的历史惰性,阻碍着社会的改革与进步,使得许多有作为的改革家要想减少阻力,不得不煞费苦心地去寻找历史根据。虽然礼治社会重视人们的道德教化,但法治观念却几乎为零。孟子虽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肯定了法的必要,却没有提出具体的规制;齐国的管子学派重法,但《管子》书中的“法治”学说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中国,法治从未建立起来,权即法,以权代法,有权就有一切。几千年的专制政体靠的是这种人治机制。长期以来,中国人严重的官本位思想,不能不说与此无关。人们或许已认识到,尽管在一个“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国度里,要推进民主政治更需付出艰苦努力,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已成了国人的共同愿望。在推进现代化过程中,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尤其是新的价值观念——法制观念的确立,对民族凝聚力将会产生历史性的影响。
其一,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一种飞跃。无疑,依法治国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人治转向法治,将把“权大于法”的历史颠倒过来,国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依法治国进程的向前推进,要求立法机关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制定法律,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这就将有力地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从而推动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使民族凝聚力在社会转型和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过程中,不致于产生严重的离散现象,进而削弱民族凝聚力。相反,在文化转换中,将使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但有一点还需要有清醒的认识:改造国民性,提高国民素质,“新民”实现人的现代化是当务之急。因为文化的现代转换,新的价值观念——法制观念的真正确立,要求全体公民应当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学法、懂法、守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应当成为全社会的风尚。
其二,把传统的人治社会有效地转变成法治社会,执法是关键。在社会转型文化转换过程中,一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有碍于人们法制观念的确立,而且对民族凝聚力起着消极影响。执法队伍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一些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知法犯法的行为,有的地方搞地方保护主义,乱罚款、乱设卡、乱摊派等等,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离散人心。因此,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司法、行政机关秉公办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等,可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这些对民族凝聚力的增强都会产生积极影响。
诚然,社会的转型牵动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换,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有效转变,使人们的价值观念随之变化。但社会管理法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道德教化的优良传统,这是不言而喻的。至于教育的形式、方法、手段、内容等都需要由传统向现代转换。
再次,“把科学注入我们的文化”,树立国人的科学意识、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古代中国社会属于权势社会,一切都围绕权势为中轴转动,官本位的实质是权本位,这种价值观把不少国人的心力引向仕途。当官意味着捞好处、发财。纵观中国封建社会官场,从大到小的官吏中贪官污吏欺压百姓的多,清正廉明勤政为民的少。作为儒学经典的“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礼》、《易》、《诗》、《书》、《春秋》)和经世致用的种种著作,也只阐述治国安民之道,说明修身养性之功,而少有科学技术方面的著作。不少人进入仕途后,从封建官场上了解到钻营之策、拍马之术,便一门心思从宦海中寻求升迁捷径。传统文化中科学精神的缺乏,以及人们以升官发财为终南捷径,必然导致科技的落后和文化的畸形发展。早在1944年2月,李约瑟作为中英科学合作馆主任, 应邀在重庆中国农学会会议上作了题为《中国与西方的科学与农业》的演讲,在演讲中他明确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整体的近代科学没有发生在中国,它发生于西方——欧美,即欧洲文明的广大范围内。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以为我们必须找出这个原因,因为如果我们不了解它,我们关于科学技术史的观点就要处于混乱之中。如果我们不了解过去,我们也就没有多少希望来掌握未来。”李约瑟在考察了中国的地理、气候、社会体制、经济状况之后,得出具有反思意义的结论:“如果中国有像西方那样的气候、地理以及社会、经济,而我们西方有像中国这样的相同条件,近代科学会在中国产生,而不是在西方。而西方人就不得不学习方块字,以便充分掌握近代科学遗产,就像现在中国科学家不得不学习西方语言那样。”中国传统文化中科学精神的缺乏,给民族带来的后果早已显现。于是,在几次大的社会转型中,先进的中国人、头脑敏锐的知识精英们,怀着一腔爱国热忱,对科学与民主的追求,竟达到了如醉如痴的地步。中国近代的洋务思潮、维新思潮、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潮、五四运动后的西化思潮,一次又一次激荡着中国人那食古不化的心灵。传统文化在社会转型中得到了向现代转换的良机,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中国人对科学与民主的渴求更为热烈。因为“世界开化,人智益蒸,物质发舒,百年锐于千载。”“现代之所以成为现代,一切都是科学知识发达和科学精神普及的结果。不但一切有形文物的进步是如此,就是一切生活习惯、社会制度和公共事业的进行,也非贯彻以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不能成立而发展。”所以,“把科学注入我们的文化,”树立国人的科学意识、科学精神,就成为传统文化现代转换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科学精神对传统文化价值观会产生冲击力,但依靠科学精神的力量,在传统文化中诱导并重建某些新的文化价值观,而这些渗透着科学精神的新的文化价值观,对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产生着更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