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价值断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断想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价值哲学艰苦的理论建构中,引入现代西方哲学的“元”理论(meta-theory),才是走出困惑的有效路径。按这一理论, 价值哲学是关于大千世界各种具体价值之元价值的总体反思。所谓“元价值(meta-value)”,即是指具体价值的一般凝结物,它始终是中外价值哲学家殚精竭虑的基本问题和核心问题,“这个问题像‘斯芬克斯之谜’一样向每个这样的思想家说:请你解开我这个谜,否则我便吃掉你的体系。”(注:[俄]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北京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87页。)可以说,一部价值哲学史不过是人们对于价值不断孜孜求索的轨迹再现。
一
价值问题与人类相伴而生,形影相随。然而,把它上升为元价值的哲学问题加以反思,则是最近100年的事情。 反观价值哲学的生成史、研究对象和现实流变,元价值犹如一条红线贯穿其始终,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位置。
首先,它是价值哲学的生长点。19世纪末20世纪初,价值哲学呱呱坠地于“思辩之乡”的德国,绝非偶然。除了资本主义尖锐的社会矛盾和富有“双刃剑”意义的工业革命,催促人们重新审视文化传统和科学技术外,哲学主题的自身转型则是价值哲学生成的深层次原因。用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创始人文德尔班的话来说,哲学已到了莎士比亚悲剧里所写的古代不列颠李尔王的地步,他把自己的王国和财产全部分给他的三个女儿,只给自己留下一个乞丐的讨饭袋,最后在风雨之夜里被长女和次女逼到荒效,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原来无所不包的哲学现在一无所有,现实领域没有一个是专门属于哲学的。哲学必须重新寻求出路,它“只有作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科学才有生命力。哲学以具有普遍意义的那些价值作为自己的领域。”(注:[德]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1926年英文版,第611 页。转引自江畅:《现代西方价值理论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页。)
的确,哲学在经历古代本体论和近代认识论两大充分发展阶段后,不能再“敌视人”,置人的现实命运于不顾。在探寻世界本原之“真”,求索人类认识之“是”的同时,必须追问“真”与“是”的“妥当”问题。“妥当与否是属于价值上的观念,然而价值究竟是甚么。有了这种疑问,对于价值问题又发生极密切的感情,于是,价值论又成为哲学家研究的对象了”。(注:张东荪:《价值哲学》,上海世界书局1934年,第2页。)现代哲学主题转移至价值论, 既是哲学自身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价值哲学降生的根本依据。具体价值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无疑确证了一般(元)价值也必然存在。因为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蕴含共性。哲学对元价值的关切和追究,成为价值哲学生成的契机。
其次,它是价值哲学研究的对象。能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赖以存在的根基。价值哲学不可能也无必要面面俱到,对各种具体价值作包罗无遗和分门别类的研究,它只能以作为价值一般的“元价值”为研究对象。正如《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所定位的:价值哲学是“对最为广义的善或价值的哲学研究。它的重要性在于:(1 )扩充了价值一词的意义;(2)对于经济、道德、 美学以至逻辑学方面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提供了统一的研究,这些问题以往常常是被孤立开来考虑的”。(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4卷,第306页。转引自王玉梁:《价值哲学新探》,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 )价值哲学家李凯尔特则更加明确倡导:价值哲学“把价值领域留给自己,它认为价值领域是自己真正的领地,哲学的目的就是研究这些作为价值的价值。”(注:李凯尔特:《历史哲学俄文版,第174页。 转引自刘放桐等:《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4页。)
所谓“作为价值的价值”,无疑是指“元价值”。它作为价值哲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洛采、文德尔班、李凯尔特和迈农等一批西方价值哲学的创始人作了详细论述,就是前苏联、日本和我国30年代的学者(注:参见牟永生:《张东荪与中国价值哲学》,载《人文杂志》1997年第5期。)也作如是观。 图加林诺夫断言:“价值理论不是居住在哲学的边缘地带,而是处于它的中心。”(注:[俄]图加林诺夫:《马克思主义中的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60页。)
张东荪也认为:大多数学者不满足于分门别类地研究具体价值,主张探寻元价值,“即本身价值(intrinsic value)”, 尽管“甚么是本身价值,直是一个哑谜。”(注:张耀南:《知识与文化——张东荪文化论著辑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至于今天的中西学者视元价值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则更是没有异议。
最后,它是价值哲学发展的原动力。由于元价值是价值哲学的根基和主题,以致每位价值哲学家都无不以科学地揭示元价值的本质特征作为其神圣的理论使命。对元价值的科学界定既是构建价值哲学体系的逻辑初端,又是其理论终端;既是难点,又是重点。中外学者不断开辟新视角,反复审视和追问元价值的科学内涵,对于这门年轻的价值哲学来说,是极为自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姑且不论像拥有二千多年历史的哲学,至今对于“何谓哲学”这一问题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仅就元价值论争本身而言,也不足以证实有些论者所发出的担忧:“价值哲学前途无‘亮’。”恰恰相反,对元价值的反复锤炼和据力论争,既是价值哲学不断完善的动力源泉,也是该学科充满活力和魅力的直观显现。正如马克思所言:“最好是把真理比作燧石,——它受到的敲打越厉害,发射出的光辉就越灿烂。”(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第69页。)
二
价值哲学以价值共性作为其特定主题,这一开始就成为学界之共识,至今未有人提出质疑。然而,究竟选择什么样的范畴来表征这一价值共性,则存在着明显分歧:流行于西方和国内的“价值”;国内学者使用较多的“哲学价值”;最近启用的“广义价值”和“统一价值”等称谓,不一而足。
诚然,在一定意义上,这些范畴可以说“名殊而体一”,均强调价值哲学是关于存在于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美学、心理学和人学等领域中诸种特殊价值的一般价值之总体反思,因而,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几个范畴共存,毕竟不利于凸现价值哲学鲜明的研究的主题,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价值哲学主题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而且,这些范畴本身也极易产生歧义。
就“价值”言,一般人很难把它解读为“价值共性”,却很容易认为它是经济学中的商品价值。在《资本论》中,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石。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二因素。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一般的劳动,反映着商品的社会属性,即人与人的关系;使用价值反映着商品的自然属性,即自然与人的关系。毫无疑问,经济学视野的价值,仅仅是商品生成的内在源泉和商品实现的外在尺度。作为交换的劳动产品,一旦没有价值,即缺乏劳动上的付出,交换行为就无从实现,因而也就不可能成为商品。可见,商品价值作为劳动价值,仅仅是大千世界众多价值中的一部分,甚至很小一部分。尽管经济学可以把它视为价值共性,价值哲学却只能视其为价值个性。所以,用“价值”表征价值哲学的研究主题,极易把人们导入价值个性的狭隘领域。正是这一局限,学界又提出“哲学价值”范畴,力图实现价值哲学化。
与“价值”比,“哲学价值”要明确一些。但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其自身弱点似乎也逐渐暴露出来。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哲学价值”也可以理解为“哲学的功能或效用”。当然,研究哲学的功能或效用也属于价值哲学范围,因为哲学价值也是一种价值个性,但主要还是元哲学的研究范围。
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伴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和碰撞,迫使人们作出必要的价值观念上的整合与调适。自然,人们开始追究“哲学何用之有”这一似乎不成问题的问题。哲学作为人们对世界及自身的形上把握之特有方式,具有强烈的主体性,始终为人类提供真正的精神家园和终结关怀,这是哲学的最高价值与最高智慧,价值哲学对此理应关注。从这个意义上,哲学(的)价值作为哲学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部分与整体、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但倘若单讲哲学价值,就很难说是指普遍还是特殊意义。可见,哲学价值也歧义丛生,不是表征价值共性的最佳称谓。
“广义价值”和“统一价值”范畴也同样存有缺陷,恕不赘述。
三
那么,最佳称谓究竟有没有?如果有,它应该是什么?回答不仅是肯定的,而且就是“元价值”。
首先,它是一切价值个性的总括词,诸价值之母。也就是说,它是对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全部价值形态的高度概括和总体把握,具有极大的抽象性和丰富的涵摄性。它既深深植根于各种具体价值的沃土,又集中表征着各种具体价值的普遍特性。
其次,它是世界对人的本质之确证和完善。人与世界的关系作为现代哲学的根本问题,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求真和趋益。前者遵循“必然律”,后者遵循“应然律”。二者的统一就是人类活动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渗透。元价值虽不直接“求真”,但必以其作为前提和基础。只有合规律性,方才谈得上合目的性。也只有合目的性,合规律性才具有属人意义。
最后,它是对价值个性所作的一种“实践——精神”之特殊把握方式,是抽象与具体、绝对与相对的辩证统一。与世界对人的本质之确证和完善相对应,人也必须以观念形态把握客观存在着的价值这一“世界”现象,从而为人们的价值活动提供方向导引和评价机制。
收稿日期:199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