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显四种意识 提高教学实效——关于新课程背景下的品德课教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四种论文,实效论文,品德论文,新课程论文,课教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简称品德课)取代了原思想品德课之后,新的教学理念孕育了新的方法的产生,访问调查、角色表演、教学游戏、实践操作等活动引领着教学,使一直感觉比较枯燥的德育课堂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在这样的教学背景下,如何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笔者以为,执教者应该树立四种意识,这些意识是提高教学实效的根本,也是目前品德课堂需要凸显的。
一、目标意识
教学目标对教学活动具有指向作用、激励作用和标准作用。因此它不仅是教学活动的预期结果,而且还是教学活动的调节者。合理的教学目标一经确定,就会对教学活动产生促进作用。基于这样的作用,在思想品德课开设的这么多年中,大家都十分关注课堂教学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各级教学业务部门更是把目标的制订和落实作为对教师教学评价的内容之一。如,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在1994年提出的课堂教学“十六字方针”,就把“紧扣目标”放在第一位。体现在思想品德学科中有以下基本要求。一是每节课都要有教学目标,并对认知目标中的“知道、懂得”两个层次,情感目标中的“愿意、乐意”两个层次,行为目标中的“学会、初步养成”两个层次的表述,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二是注意教学目标制定的整体性、层次性,把握好教学目标的“度”,不得随意拔高和降低目标要求。三是教学中的各个环节要围绕目标,即环节子目标要围绕课时总目标。
正是由于这样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几年来的不断强化,使得目标意识在教师头脑中逐渐形成。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意识,思想品德课教学逐步走向规范,把思想品德课上成语文课、故事课、班队课等现象日趋减少。
然而,当我们面临新德育课程教学的时候,当我们在观摩了不少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执教的公开课之后,我觉得欣喜之余还应该提个醒:品德课教师也要有目标意识,不要太多地追求形式。要充分认识到,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灵魂,教学环节中设计的各项活动,都是为落实教学目标服务的。教学活动形式上的花哨虽然能带给我们视觉上的愉悦和学生乐于参与的积极性,但它最终会因没有深度甚至没有意义而只给学生带来浮光掠影的印象。例如,一堂名为《我家住在大海边》的课,教师为让学生身临其境,特地找来几百公斤的沙子铺在教室的地面上,一会儿让学生躺在沙子上,做“听大海哗哗地歌唱状”;一会儿又让学生在沙地上表演拾贝壳的动作。一节课下来,学生身上沾满了沙子,也玩得很开心,但没有学到什么东西(《浙江日报》2004年6月18日)。教师过于追求活动的形式而忽视目标的把握,一般都会带来这样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肯定不会是教师预设中的目标。可以这样说,出现这种现象,根子还是教师缺乏目标意识。
二、主体意识
学生是教学的对象也是学习的主体。作为教师,怎样在教学中把学生放在主体的位置上,真正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一直是一个比较难以处理好的问题。事实上,教学中出现的不少问题,都是没有把学生放在主体的位置上。如,教学目标的制定不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而是一味地照抄教学参考书上的现成目标而造成与学生的客观实际情况脱节;教学内容的选择脱离学生的生活需要而选用一些假、大、空的材料来教育学生;教学方法的确定不是从学生的需要去考虑,而是采用传统的说教方法来灌输给学生;教学的评价没有尊重学生的意愿而是由教师自己说了算或仅依赖于期末考试结果作为总结性评价依据的做法。
当今新课程的实施,强调需要教师树立学生的主体意识。这种意识表现在教学指导思想上,就是教师一定要认识到道德是生活中的道德,而学生最终要从学校走向社会、走向生活,我们的教育最终也是为每个学生今后的生存、生活和发展服务,所以我们的品德教育要回归生活。从学生的品德形成规律来看,学生的道德主体和人格发展不是一种被动的过程,而是一种在教师指导下通过自身去体验、去思考、去选择、去行动的过程。我们的教育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自主、能动、创造性地进行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要达到这一目的,我们现在就应该让学习主体——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到生活的课堂,主动投身到吸取道德知识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过程中来。因此体现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就要充分相信学生,要根据学生自己的需要,积极创设学生合作、交流、对话、体验的生活场景,让每个学生在这样的场景中自己去活动、探究、体验、感悟,得出生活的经验,并用这种经验去指导正在进行的生活和即将要进行的生活。教师如能有这样的意识来统领教学,就可以较好地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体现学生的主体意识。
三、情感意识
道德情感是品德心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中介。没有道德情感,就不能使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人的道德需要,也就不可能产生自觉的道德行为。所以激发和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一直是思想品德学科教师的重要任务。而现行的品德课程虽然属于综合课程,但品德教育仍然是学科教学主要内容,课程标准同样把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作为课程性质的内容之一,又因为知、情、意、行是一个不可割裂的整体,有品德教育就必然涉及情感教育,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仍然应把激发和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如果说其他学科,如语文、艺术课也都有情感教育的问题,那么品德学科就要加上一个“更”字,这其实也是品德学科教学的一个特点。
教师在品德课教学中如何激发和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根据情感的特征和形成规律,大家已在教学实践中探索出许多有效的方法,但在教学中就教师自身而言,自己的情感显得十分重要。一堂好的品德课,执教老师的情感给人的感觉是真情表达,恰到好处;情理交融,富有感召力。这不仅能给人以教育之感、享受之感,而且还有助于引发、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教师要有情感。教师应该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在和学生一起学习、活动的过程中,培养、激发自己的道德情感,当然这种情感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矫揉造作的;其次,情感应是真实的。教师的情感要让学生感觉到、体会到,以便于情感的迁移。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小学生的情感还不十分稳定,依恋情感十分明显,他们把老师看成是可以充分信赖的人,对自己的老师有一种特殊的信任和依恋。因此教师情感的流露对于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有重要的作用。当然这种情感的流露必须是自然的而不是勉强的。第三,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善于调控自己的情感。教师要认识到自己动情的作用是在于激发学生的情感而不是表现自己,所以教师在激情的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学生的情绪,做出及时的调整,以免发生课堂教学中师生情感的不协调、不同步现象。
四、导行意识
道德行为是构成一个人的思想品德的重要因素,也是学校品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小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大,这一阶段是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从小养成了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不仅有助于他们今后的健康成长,也有助于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所以党和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作为引领学生走向生活、走向社会的品德课程,为使学生以后走出校门、走向社会能更好地生存、生活和发展,更是直接担负着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重任。
作为一名品德课教师,怎样承担起指导学生行为的重任?笔者认为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意义。教师要有社会责任感,要自觉地根据学科特点对学生施以品德教育,不论是教学活动的设计还是其实施,都要把指导和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其次是行为上的指导。在教学活动实施的过程中,要随机地根据指导学生行为的需要启发学生思考有关问题,提出行为上的要求。如,《亲亲热热一家人》的教学,当学生出示了父母用自己刚出生时的胎发做成的“胎发笔”,拿出了挂在自己脖子上的“玉佩”等实物,来说明自己的家庭是亲亲热热的时候,教师要让学生认识到,这些实物体现着父母对自己的一种关爱,一种寄托,一种深情,就要引导学生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的爱,并把这种行为落实在具体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达到指导学生行为的目的。再次是教师自身的行为。身教重于言教。教师自己的行为,有时虽然很微小,但举手投足间都会给学生带来很大影响,成为学生仿效的对象。所以教师要在自己的思想上确立一种导行的意识,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给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如果教师有了这样的意识,有了这样的行为,学生的行为也一定会有根本性的变化,品德教育就会绽放行为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