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分析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_税收筹划论文

边际分析法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边际论文,分析法论文,税收筹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税收是企业的一项经营成本,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不多缴税也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益。税收筹划,也称为节税,正是指在税法许可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和事务进行合理的策划,从而尽可能减少税收成本,增加收益的一项理财活动。近几年来,税收筹划在我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无论是征税机关还是纳税人都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更有不少的企业已通过运用税收筹划为自己增加了效益。

虽然,与其他的理财活动相比,税收筹划的专业性更强,有其特殊的节税原理、节税技术及方法。但严格来说,税收是纳税人的成本之一,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理财活动之一,仍然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因此,财务管理的一些决策方法特别是成本分析的方法也同样可以运用于税收筹划的决策之中,如边际分析法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就很广,其节税效果也非常明显。

一、起征点的边际分析法运用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即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就征税对象全额征税,低于起征点则不征税,这在税法中是属于税基式减免的形式之一。在我国现行的税法中就有些税种的征收规定了起征点。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的幅度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根据2003年《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成都市的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4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第二十七条规定“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的幅度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根据2003年《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规定:成都市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15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假设某小卖部的月销售额为X(不含税),其每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T)为:(注:此处暂不考虑附加税、费及所得税)

(1)T=0,X<4000;

(2)T=4%X,X≥4000。

下面我们运用边际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决策。假设小卖部的销售额由X[,1]增长为X[,2],且非税收成本不变。

(1)当X[,1]、X[,2]<4000时,

边际成本=T[,2]-T[,1]=0

边际收入=X[,2]-X[,1]

边际收益=边际收入-边际成本=X[,2]-X[,1]>0

结论:销售额的增长是有效的。

(2)当X[,1]、X[,2]≥4000时,

边际成本=T[,2]-T[,1]=4%×X[,2]-4%×X[,1]=4%×(X[,2]-X[,1]),

边际收入=X[,2]-X[,1]

边际收益=边际收入-边际成本=96%(X[,2]-X[,1])>0

结论:销售额的增长是有效的。

(3)当X[,1]<4000≤X[,2]时,

边际成本=T[,2]-T[,1]=4%×X[,2]-0=4%×X[,2]

边际收入=X[,2]-X[,1]>0

边际收益=边际收入-边际成本=96%×X[,2]-X[,1]

经分析可知,96%×X[,2]>X[,1],即边际收益大于零,销售额的增长是有效的。反之,则无效。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收入的增长并不意味着收益的增长,因为在收入增长的同时税收成本也在增长,并可能大于收入的增长,其结果是边际收益为负,方案不可行,也就是说此时不增长是最佳筹划方案。

二、免税点的边际分析法运用

免税是国家的一种照顾方式或出于贯彻政策需要的一种奖励方式。就一般的免税规定而言,纳税人是可以直接运用而无需通过边际分析来决策的。但对于某些税收条例中规定有免征点的,则需要运用边际分析方法进行最优节税方案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同时规定了免税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假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可供销售的普通住宅,总售价为X,税法允许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Y,值率为VAX,适用土地增值税税率为T。

下面我们运用边际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决策。假设总售价计划从X[,1]提高到X[,2],则扣除项目金额从Y[,1]增加为Y[,2]=Y[,1]+(X[,2]-X[,1])×5.5%。(注:(X[,2]-X[,1])×5.5%为收入增加带来的营业税及附加的增加.)

(1)VAX[,1]、VAX[,2]20%,T[,1]、T[,2]=0时

边际收入=X[,2]-X[,1]

边际成本=(X[,2]-X[,1])×5.5%

边际收益=(X[,2]-X[,1])×(1-5.5%)=(X[,2]-X[,1])×94.5%>0

结论:提高销售价格可行。

(2)VAX[,1]20%<VAX[,2]50%,T[,1]=0、T[,2]=30%时

边际收入=X[,2]-X[,1]

边际成本=(X[,2]-X[,1])×5.5%+(X[,2]-Y[,2])×30%

边际收益=(X[,2]-X[,1])×(1-5.5%)-(X[,2]-Y[,2])×30%

结论=(X[,2]-Y[,2])/(X[,2]-X[,1])<3.15时,边际收益大于零,提高销售价格可行;反之,则不可行。

若提高售价后增值率大于50%,其税收成本会更高,可用同样的方法来决策。

三、差别税率的边际分析法运用

税收是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之一,出于宏观政策调节的需要,在同一税种中,国家往往使用差别税率,针对不同的课税对象制定不同的税率,以更好地达到调节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不同的消费品制定了不同的税率,甚至是同一消费品也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如从2001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对酒类产品的消费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对啤酒也实行差别定额税率,规定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假设某啤酒厂生产销售某品牌啤酒,每吨出厂价格为X元,每吨啤酒的税额为T。

下面我们运用边际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决策。假设每吨啤酒的出厂价格准备由X[,1]提高为X[,2]。

(1)X[,1]、X[,2]<3000,T[,1]、T[,2]=220时

边际收益=X[,2]-X[,1]>0

结论:提高售价可行。

(2)X[,1]<3000X[,2],T[,1]=220、T[,2]=250时

边际收入=X[,2]-X[,1]

边际成本=250-220=30

边际收益=(X[,2]-X[,1])-30

结论:X[,2]-X[,1]>30,提高售价可行;反之,则不可行。

(3)3000X[,1]、X[,2],T[,1]、T[,2]=250时

边际收益=X[,2]-X[,1]>0

结论:提高售价可行。

可见,提高啤酒的售价虽能带来收入的增长,但并意味着收益的增长,只有单位啤酒提高的价格大于由此上升的税收成本,边际收益大于零,才是经济可行的增长。

四、优惠税率的边际分析法运用

优惠税率是税率式减免的方式之一。在各国的税法中,优惠税率的规定相当普遍。如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33%,同时又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应纳税额在3万(含3万)以下的,税率为18%;年应纳税额在3万以上10万(含10万)以下的,税率为27%。这是国家出于对小企业的照顾而采取的措施。

假设某企业年纳税所得为X,其税后收益则为(1-T)X,其中T为所得税税率。

下面我们运用边际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决策。假设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从X[,1]增长到X[,2]。

(1)X[,1]、X[,2]3万,则T[,1]、T[,2]=18%时

边际收益=(1-T[,2])X[,2]-(1-T[,1])X[,1]=(1-18%)(X[,2]-X[,1])>0

结论:应纳税所得的增长是有效的。

(2)X[,1]3万<X[,2]10万,则T[,1]=18%、T[,2]=27%时

边际收益=(1-T[,2])X[,2]-(1-T[,1])X[,1]

=(1-27%)X[,2]-(1-18%)X[,1]

=73%X[,2]-82%X[,1]

结论:当73%X[,2]>82%X[,1],即X[,2]>1.123X[,1]时,边际收益大于零,应纳税所得的增长是有效的。反之,则不可行。

同理,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3)3万<X[,1]、X[,2]10万,则T[,1]、T[,2]=27%时,边际收益大于零,应纳税所得的增长是有效的。

(4)3万<X[,1]10万<X[,2],则T[,1]=27%、T[,2]=33%时,当67%X[,2]>73%X[,1],即X[,2]>1.090X[,1]时,边际收益大于零,应纳税所得的增长是有效的。反之,则不可行。

(5)10万<X[,1]、X[,2],则T[,1]、T[,2]=33%时,边际收益大于零,应纳税所得的增长是有效的。

一般而言,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财务目标,也是进行财务决策的重要依据,但是必须注意利润的增长即意味着应纳税所得的增长,同时就意味着所得税成本的增加。因此在进行决策分析时,必须运用边际分析法来选择最优节税方案。

在我国,税收筹划是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是研究的新领域,其决策也是财务决策的新内容,许多财务决策的方法都是可以运用于其中的。在税法中,还有许多类似起征点、免税点、差别税率、优惠税率等税收政策规定,只要在熟悉税法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财务决策方法加以分析决策,必然能保证筹划决策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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