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的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中央论文,社会主义现代化论文,战略论文,十六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09)03-0018-07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现代化发展问题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揭示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我们辩证地认识与现代化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妥善地处理当前中国现代化发展中各方面的突出矛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重要思路和现实途径。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党中央制定和实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
明确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现代化战略总体目标,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制定和实施现代化战略过程中的一个显著特点。
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建立在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基础上的全方位的现代化。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从一开始就是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现代化战略及相关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并逐步认识到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中国现代化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反复强调要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发展目标中亦越来越多地包含着社会发展的内容。应该说,从改革开放初期以来,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就一直不同程度地体现在“三位一体”的现代化战略总体目标之中,并随着认识的不断加深而得到发展和加强。
然而,由于在“三位一体”总体目标中社会建设内容的不确定性,使其客观上可能处于非重心的地位,导致实践中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使社会建设问题长期积累下来,并越来越突出和紧迫,因此必然要求突破原有的总体目标框架,使其凸显出来。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进一步认识到了加强社会建设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非典”疫情提出的问题,群众上访增多提出的问题,新农村建设中提出的问题,科学发展观落实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等等,都表明社会建设滞后势必影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在积极稳妥地处理和应对这一系列问题的过程中,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社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更加明确了社会建设在中国现代化事业中的战略地位,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相提并论,[1]表明党中央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战略目标有了新的思考。
2005年2月,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四位一体”的完整概念。他指出:“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2]P248在此基础上,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党的会议文件中首次将现代化战略总体目标由三位一体发展为四位一体。
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中央第一次按照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来论述中国现代化战略目标,并把其规定为基本纲领。同时,按照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任务作了全面部署。
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战略目标。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确定这一新的总体战略目标,既有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也基于党中央对现代化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首先,它反映了党中央对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深化。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表现为:一方面,人民有着日益增长的对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需要;另一方面,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各项制度尚待完善。要解决现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必须靠发展,必须靠全面建设和协调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第二,它基于对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深刻变化的应对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2]P499这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要求从全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把握发展问题,以应对社会深刻变革所带来的新挑战,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推进与之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建设、先进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使其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第三,它是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的必然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的实践中长期存在着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经济指标硬、社会指标软的问题。20世纪末以来,中国基尼系数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贫富差距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社会发展滞后构成中国社会的突出矛盾,而这些矛盾和问题的积累,客观上要求将社会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四位一体”的总体目标,针对现阶段中国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新特征及改革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使科学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更加丰富。
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四位一体”总体目标的同时,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生态环境建设、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这既表明党中央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现代化战略总体布局的谋划更加全面、均衡和协调,也体现中国现代化进入了一种更高层次的人类文明形态。
二、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公平正义”的发展理念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而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制定和实施现代化战略中的又一个显著特点。
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两大价值。它们的关系结构具有明显的社会历史性,不同的关系结构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同。如何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结构成为更能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优化结构,始终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中需要不断解决的重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设计和追求的社会主义,核心是公平。由于没有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践中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导致了中国的普遍贫穷。
为了尽快改变中国普遍贫穷的状况,中国的改革开放以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追求效率为出发点,鼓励部分人先富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实际上是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为基础的。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在继续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的分配政策,便是这一原则的最初表达。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进一步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一原则包含着以效率促公平,用先富带后富的发展辩证法。效率优先带来了中国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建立起了强大的国民经济。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改革的动力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源泉来自于国民经济的增量,对这种增量的分配即是以激励效率为优先的。
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后的90年代中期以来,在通过竞争来推动对效率的追求功能之外,也改变了分配的规则,即参与分配的不仅有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甚至还有身份、权力等。同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在这一过程中,经济结构、社会阶层、利益关系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动,国有资产重组中出现大批下岗工人,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出现大量失地农民。这造成国民经济增量的分配严重不公。效率优先带来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但这种增长却是与现实中的贫富差距拉大相伴随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些不公平因素的积累,必然会转化为大大小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邓小平曾警告说,如果出现两极分化,那么民族矛盾、地区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可能出乱子。他还说,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3]P1324,1343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从当今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把社会公平问题提到了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十六届三中全会在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时,为关注社会公平提供了新的理论视野。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随后,胡锦涛于2005年2月19日的讲话中指出,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2]P270同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一个新亮点,便是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P373而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我们必须注意的两点是:其一,党中央强调社会公平正义,并不是要再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而是要改善国民经济增量的分配严重不公的状况,即在经济增长的同时,逐步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二,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不是不要效率,而是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要在毫不放松效率追求的同时,更加关注社会公平问题,更加注重实现既能有效创造价值又能公平分享价值的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正如胡锦涛所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必须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实现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由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4]
党中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之所以把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基于几个原因:一是中国目前的发展,已进入了由支持少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样一个历史阶段,当然这个阶段并不意味着要消灭差距,但它要求把收入差别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如果收入差距拉得太大,就势必会挫伤或损害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二是中国现代化发展需要一个公平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适度的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而过大的收入差距不仅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还会降低全社会的消费水平,从而严重削弱现代化发展的动力;三是从公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来看,所谓合理的、有效的发展,一个基本的界限就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必须同时和最大的社会收益相一致,而这种社会收益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利益关系上来讲,就是把关注的重点转向大多数人,特别是在以往的发展中,利益需求没有得到很好实现的那些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因此把发展的主体、社会进步的主体,定位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在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上,党中央从不同的层面作了周密的战略部署和大量的实际工作。
首先,在宏观发展战略的布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造实现社会公平的大前提。表现为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尽快富裕起来、发展起来的问题着重加以解决。如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统筹区域发展,要求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努力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
第二,以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P510为此,党中央在制度层面作出了部署和要求,包括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完善法律制度、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中央力求通过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2]P271
第三,注重强化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机制。主要为: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二是提高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使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为之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三是调整分配政策,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四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求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党中央力求通过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2]P271
第四,在公平正义原则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近年来,党和国家在坚持公平、正义、共享原则的基础上,更加关注民生和持续不断地改善民生。如对惠农政策及对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调整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全国农村全部实行免收学杂费的义务教育,全面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点,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等。这些举措使民生问题的改善得到实质性的提升。
值得提出的是,党中央在塑造社会公平正义的施政方针中,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是其一大特点。在整个社会弱势群体中,又以关注农民问题为突出,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重要地位,① 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的环境,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这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对社会最弱势群体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党中央不仅从经济上制定政策措施予以扶持,而且注重其政治社会地位的提高。在2008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首次出现了3位农民工代表;2008年11月,首次召开全国优秀农民工表彰大会,700名为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受到奖励。这彰显了党中央旨在增强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及农民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也使公平正义的原则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十七大报告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5]P17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但我们还必须看到:公平正义是一个相对的范畴;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完善的程度。它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大历史任务。
三、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的发展方式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实施现代化战略的过程中,作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决策,即在现代化发展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一直存在着过急、过快、急于求成的倾向。这不仅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其客观原因。长期以来,中国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并且长期处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压迫之下。在饱尝了落后就要挨打的屈辱之后,要迅速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把中国早日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便成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因此,有了“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提出,有了“大跃进”运动的发动。问题在于:虽然尽快改变国家落后面貌的良好愿望是一种可以转化为物质力量的精神动力,但如果离开了科学求实的轨道,就会违反客观发展规律,由脱离客观实际的急躁冒进带来实践中的失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曲折和失误就说明了这一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党中央在现代化建设和发展问题上,吸取了过去的经验教训,采取了既稳妥又积极的发展方式,强调要注意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然而,在发展实践中,各种各样的过急、过快、破坏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表现为两个倾向:一是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经济增长质量,过度消耗资源和牺牲环境的倾向;二是长期以来存在着偏重经济发展、忽视社会发展的倾向。这带来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有:其一,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部分城乡居民生活仍然比较困难;其二,经济增长质量不高,增长方式粗放,过度依赖资金投入,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其三,经济结构不合理,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突出,城乡差距依然较大,产业结构层次较低,农业基础薄弱,工业大而不强,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其四,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社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当然,这些问题存在的客观原因有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等,但主观上来看,则是由于体制机制的欠缺及上述两个倾向所致。
针对面临的诸多问题,党中央在综合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和趋势的挑战后,在2006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将过去“又快又好发展”的提法改变为“又好又快发展”,提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10月16日,胡锦涛在参加中共十七大江苏代表团讨论时的讲话中,对此专门有一段话。他指出:“我们开始强调要加速发展,后来进一步提出要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去年底又把‘又快又好’调整为‘又好又快’。这个重要调整,强调的是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6]
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既表明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党中央对于发展问题的认识有了一个新的飞跃,也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理念的重大转变。
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就是要促进经济和社会既协调健康又快速持续地发展,就是要解决长期积累的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就是要解决好发展的目的、思路、途径和手段问题。党中央在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问题上所形成的思路和坚持的原则是:
第一,立足于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合理把握宏观经济政策取向,保持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第二,立足于优化经济结构,坚持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地区经济优势为依托,促进区域经济互利互补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第三,立足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发展的可持续性。第四,立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实施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增强在扩大开放的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第五,立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科技进步的立足点从过多依赖国外技术逐步转移到主要依靠自主创新上来,把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资金和物质要素投入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第六,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把更多的资源特别是政府资源配置到社会发展领域,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这些思路和原则,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对如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了专门阐述,并着重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和要求。
要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在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强劲势头和社会问题、社会风险仍然在持续积累的关键阶段,尤其需要保持发展中的理性。近年来,党和国家围绕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注重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在发展问题上保持了较好的理性。如2006年国家对土地调控的强化,支持节能经济政策的出台,区域发展战略的完善,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对外贸易结构的调整,以及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所展现的均为理性发展的态势。2007年国家进一步明确经济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上,突出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更加重视社会发展与改善民生,并具体落实到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投资与消费关系调整、产业政策调整、企业所得税制调整,以及发展现代农业与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在理性发展中加大了力度。2008年,面对波及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沉着应对,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这同样显示了理性发展的方向。
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进一步增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实现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发展的转变,是使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走上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战略举措。
总起来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制定和实施现代化战略中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是由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所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几年来,党中央在坚持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实践中,领导全党全国人民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努力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战胜了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使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取得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伟大成就。
[收稿日期]2009-04-14
注释:
① 据统计,自2003至2007年的5年里,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大幅度增加,累计达1.6万亿元,是改革开放前1950-1978年29年间的10倍,是1979-2002年24年间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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