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过程的创造与预见--对大众认识论的反思_认识论论文

认知过程的创造与预见--对大众认识论的反思_认识论论文

认识过程的创见和预见——关于流行认识论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认识论论文,创见论文,过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拙作《意识范畴新说》(注:《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认为,目前流行的关于马克思主义意识理论的传述未能准确地表达原著者的见解,对于意识的本质及其功能作用的理解都存在着偏离经典原著的地方。基于这种认识,笔者进而对作为意识论主体组成部分的认识论——这自然是指目前正在我们思想界流行的认识论——作了一次认真的反思,下面提出几点看法,希望与哲学界的同志共同进行探讨。

一、流行的认识论需要进行改造

人的认识过程不仅是一个反映客观世界的过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一个创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也许是为了肃清唯心论影响的需要,过去我们在认识论中片面地强调认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结果却把认识对客观世界的创造作用与过程完全忽略了。哲学教本中的认识论,只讲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和这种反映的发生与发展,完全不讲认识的创造性思维活动与过程,对意识与认识的能动创造作用缺乏应有的理论说明,这与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无产阶级与劳动群众改造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社会实践要求,显然是根本不相适应的,甚至是完全相背离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著所阐明的意识论与认识论,其实既坚持了意识与认识的唯物主义原则,指出了人们的意识和认识是对于周围客观世界的反映;同时又坚持了意识与认识的辩证发展原则,强调意识与认识对周围客观世界的改造,即遵循主体目的与要求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与作用。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7页。)此所谓观念的东西是“移入”人脑的物质的东西,说的就是意识对外部物质世界的“反映”;此所谓观念的东西是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这种“改造”就是根据主体目的和需要进行的创造,说的则是意识与认识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创造活动与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这个创造的过程,就是从头脑对于反映外部所得材料进行的“改造”活动开始的。正是基于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种意识与认识观点的理解,列宁明确地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注:列宁《哲学笔记》第228页。)

列宁把认识的整个过程描述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注:列宁《哲学笔记》第181页。),所谓“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说的就是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所谓“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说的则是意识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即创造。这种创造是包括两个过程在内的:首先是意识内思维过程所进行的观念形式的创造;其次是观念形式的创造成果的客观化,即创造性观念的外部实现或者说物化,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创造的过程。这两个过程相比较,对于创造的成功而言,前一过程是首倡的、开拓性和第一性的,因而是起主导性始创作用的环节;后一过程则仅仅是前一过程指令的执行和实施,因而是第二性的和从属性的。

流行的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介绍最重要的缺点是简略了,甚至抹煞了意识内思维创造的过程,将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说成只是用真理性认识去指导实践的过程。忽略了人们用以指导实践的观念形式并不是仅仅反映着客观事物原有本质与运动规律的种种真理性认识,而是以这种真理性认识为材料,经思维的创造性加工产生的创造后新观念;未能看到真理性认识只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而这种创造后新观念则是对主客观两方面反映的统一,是根据真理性认识制成并融入了主体价值目标的认识新形态。这种认识的新形态,主要是作为思维加工制作之产品的创见和预见,较具体的表现形式则有办法、计划、方案、设计、政策、策略等等不同的观念新形态。

思维对认识材料的加工制作产生出创见和预见,是人类意识与认识活动最重要的特征,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最本质的规定,自然也是人类意识能动性的最重要的表现。马克思曾十分深刻地指出:“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注:《资本论》第1卷,第202页。)不少读者虽然熟知甚至于能够背诵马克思的这段至理名言,但却并未能正确理解这段名言的深刻内涵。一是未能看到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了人类之所以为人类,之所以比一切动物高明,之所以能创造出一个与自然界相对立的人类社会,就在于人能于实践之前在思维中形成关于实践及其结果的创造性新观念;二是未能理解马克思说的人们先于实践而“观念地”形成的关于实践创造及其成果的表象,就是由思维的能动制作产生的创见和预见。这种创见和预见,都是思维过程基于现实而又超于现实的制作品,两者的区别在于:创见指明的是外部事物通过人为的特定作用将会发生的合目的改变,预见指明的则是外部过程在自然条件下将会自发产生的关系着人们目的的改变。

认识的目的在于给予实践以指导,因此,认识过程最重要的任务应该是通过思维过程形成对于实践过程及其结果的观念创造与预见;然而在我们流行的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理论的传述中,这种创见与预见形成的思维过程却被简单化地省略和删却了。理性思维的飞跃式创造性过程,被呆板地表述为仅仅是理性认识形成的形式逻辑推演过程;而未能说明这一过程的实质是真理性认识向观念的技术形态和应用形式的能动转化,未能说明这种观念的技术形态和应用形式包括工艺规程和技术设计以及各种办法、方案、政策、策略等等,在内容上已不是停留于对外部客观现实原本的反映,而是对于外部客观现实的创造、改变和超越。这是能动的理性思维最艰难也最重要的活动,把思维的这种活动简单化,甚至完全抹煞了,显然既不符合马克思与恩格斯关于认识理论的见解,也不符合列宁关于认识理论的说明。这样的认识论,理所当然地不能担当起指导人们实践创造过程的任务。基于此,笔者认为对于目前流行的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传述性理论有重新改写的必要。

二、认识论应有关于创见的说明

创见是一种创造性的即包含创新内容的观念。要正确地理解创见,首先应从本质上弄清什么是创造和创新。

所谓创造,是关于某种尚未出现过的新事物的建造。新事物之所以新,就在于它具有新的质的规定性。所以,创造是新质产生的过程,属于物质世界事物的质变,是事物由旧质状态向新质状态转化所表现的形态变化。马克思曾引用和肯定过意大利经济学家彼得罗·维里关于这一问题的说明,认为“宇宙的一切现象,不论是由人手创造的,还是由物理学的一般规律引起的,都不是真正的新创造,而只是物质的形态变化。”(注:《资本论》第1卷,第56页。)

彼得罗·维里这一观点与辩证唯物论关于事物质变发生过程的理解是一致的。照这种理解,内容与结构形式是不同形态的事物内部质的两种基本规定性,要改变事物的质以完成新事物的创造,只有通过事物内容或结构形式的改变才可能实现,而无论是事物内容或结构形式的改变,从事物组成要素的空间关系看,只有两种基本的方法:或者是促成事物组成要素的分离,或者是促成物质组成因素的结合。彼得罗·维里通过对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分析即已由经验事实认识到这一点。他在说明一切创造物都只是物质的形态变化之后接着指出:“结合和分离是人的智慧在分析再生产的观念时一再发现的唯一要素。”(注:《资本论》第1卷,第56页。)

马克思对于各种机器的创造过程所作的分析表明,他是赞同彼得罗·维里的上述观点的。他指出:“机器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结合而成的。”(注:《资本论》第1卷,第397页。)十九世纪初亨利·莫兹利发明转动刀架以后某些制造机器的机器的发明,就是将这种转动刀架“从它最初被使用的旋床上移到其他制造机器的机器上”(注:《资本论》第1卷,第422页。),这种创造过程,显然不过是机器的组成部件“分离”与“结合”的过程。机器的创造是这样,从社会的生产实践可见,各种新材料的创造同样是这样。生铁是将铁元素从铁矿石的原有结合中“分离”出来的结果;铬钢则是将铁元素从铁矿石中“分离”出来再跟铬元素按一定比例“结合”的产物。

概上可见,由辩证唯物论看来,人类创造活动的本质内容不过是:人们通过自身躯体的活动,或由这种躯体的活动所调动的外部物质的运动,作用于特定的外部物质过程,以引起有关物质因素的“结合”或“分离”,使之产生出某种合乎自身目的的新质的物质新形态。

笔者认为,正是人类创造的这种实质性内容,决定了观念创造先于实践创造而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即马克思说的建筑师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事先在头脑中以观念形式把它建筑成功的必要性与不可避免性。这是因为:人类的创造作为人所引起的物质因素的“结合”与“分离”,简要言之,即物质因素原有联系形式的合目的的改变或改造,一般都不能由人体手和脚的直接作用去完成,除某些极简单的机械联系形式外,在多数情况下只能通过人的活动所调动的一系列外部物质因素的运动作为中介去完成。这样一种作用过程是通过一系列性能各异的物质中介,沿着一条迷宫式的曲折回环的路线进行的,离开先于实践而形成的创造性观念作指引,人的盲目的躯体活动根本不可能到达最终的目的。所以离开先于实践的思维过程的创造,就不可能有人类任何实践的创造,就不可能有区别于自然界的人类社会的出现。

那末这种观念形式的创造即创见是怎样从人的认识过程中产生的呢?这显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应该给予回答的重要理论问题。依据辩证唯物论,思维过程是对现实过程反映与创造的统一,思维的创造过程是现实创造过程,其中主要是自然造化过程,反映与创造的统一,从传说中的鲁班仿照白茅的披针状叶片发明锯,到近代仿生学所指明的各种仿照自然创造物造成的人工创造物,都可看到思维中创见产生的一般现实的源泉与途径。一般说人类创造不过是对于自然创造的一种仿效、提炼和改造的结果。

如所周知,自然界的各种创造过程实际上都不外是不同事物之间联系与作用的过程。恩格斯所谓“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52页。)即已指明,世间的一切新事物无不是“相互作用”的产物。不管是思维过程还是现实过程的创造都不能例外,思维的创造不同于现实创造过程的地方,仅仅在于它是以观念形式的各种表象来代替这些表象所标志的现实事物本身。因而思维过程观念创造的实质是各种表象的互相联系作用,即各种表象在思维综合中的“分离”与“结合”。其中又包括两种相互区别的情况:一是反映着主体目的与要求的观念跟各种有关外部事物与过程的观念形成的相互联系与作用,这一过程的结果,是判断确定怎样的联系形式能合乎人们的目的;二是不同外部事物的表象在思维综合过程发生的相互联系与作用,这一过程的结果,是判断和确定怎样的相互关系与作用能够产生出易于操作和能更为有效地服务于人们目的的事物新形式。观念中这样一种事物新形式产生的过程,是现实事物目的化,即依照目的的指向在观念重建中改变的过程。这种观念重建的过程就是观念创造或创造性观念产生的过程。

三、认识论应有关于预见的理论

恩格斯指出:“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不能预见的作用、不能控制的力量对这一历史的影响就愈小,历史的结果和预见的目的就愈符合。”(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57页。)

笔者认为,恩格斯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人类社会的历史是跟人类的创见和预见能力同步发展的,预见以及根据预见确定的实践的“预定目的”,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恩格斯的上述观点实际上总结和概括了历史上许多先哲的共同见解。中国古代思想家就曾一再指出预见在实践中不可缺少的作用。子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注:《中庸》第20章。)。《吕氏春秋》认为“身死国亡,在于不先知化也。”汉代刘向写道:“谋先事则昌,事先谋则亡”,“不困在于早虑,不穷在于早预”(注:《新序·说苑·说丛》。)这类见解,都从不同角度说明了预见对人们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西方哲学史上,康德曾说:“对将来事物的预见和人们的利益是休戚相关的。”一个人具有预见的能力,“比拥有任何能力都更与利益攸关,因为它是一切可能的实践和目的之条件,而人对自身能力的使用是指向这些实践和目的的。”(注:《实用人类学》,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第75、71页。)此所谓预见能力“是一切可能的实践和目的之条件”,同样是说预见对于人们实践的不可缺少性。

那末预见既然如此重要,它又怎样才能从人的头脑中产生出来呢?我们的认识论对如此重要的问题自然应该研究和给予回答。依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由事物本质关系构成的运动发展及其结果是确定的,人们只要正确地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就能正确地预见由特定事物的本质关系所构成的运动及其未来的发展与结果。这正如认识了磁石与铁屑的本质与关系,就能预见当磁石接近铁屑时,便一定会将铁屑吸附到磁石上是无可怀疑的一样。

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中,预见就是人们以反映着事物本质与其运动规律相互关系的逻辑的格作为思维工具,通过思维的判断推理所获得的对事物发展前景的超前性真理的认识。这种逻辑的格,是由辩证法的一般规律与范畴体系所描绘和提供出来的。其中最重要的有本质与规律、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等等。由这些成对的范畴构成的逻辑的格,是思维借以观察、把握未来获得预见的逻辑望远镜,是人们正确认识未来发展前景不可缺少的思想仪表与工具。

第一,由本质与规律范畴构成的逻辑格。目前流行的哲学教本是把本质与现象作为一对范畴来说明的。这自然并不算错,但有一个缺点是忽视了对本质与规律相互关系的说明。事实上把握本质与规律的关系具有更重要的认识论与方法论意义。本质是对事物本体规定的反映,规律是对事物运动时空特性的反映,物质与运动的不可分决定着事物本质与规律的不可分。列宁说:“规律是本质的现象”。(注:列宁《哲学笔记》第159页。)“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注:列宁《哲学笔记》第161页。)。

唯物主义决定论指明,事物间如何发生相互关系,即它们如何相互作用,是由它们各自的本质决定的。事物的本质既决定它们的相互关系,即相互作用,也决定由这种相互作用构成的运动,从而也决定这种运动的结果。预见就是通过从本质到规律的逻辑格对于运动过程各环节及其结果的认识与把握。

第二,由可能与现实范畴构成的逻辑格。这种逻辑的格是前一逻辑格的另一侧面的表现。产生某种可能性的事物内部根据就是事物内部本质规定的一方面。这种可能性向现实的转化,不过是作为其根据的事物本质规定与某种现实条件间相互关系的结果;而现实的任何条件,都不外是现实之本质规定的一个方面:因而由可能走向现实,不过是事物的特定本质与周围某些事物的本质规定发生相互关系而确定的发展的固有程序与结果。其实,由事物的本质规定所确定的事物发展的种种可能性本身,已包含了对事物未来发展基本趋势的预见;根据不同可能性与种种现实条件的关系,进一步确定诸种可能性中哪一种可能性的实现具有现实性,是思维对未来发展作出预见过程的进一步推进。恩格斯说:“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1页。)可见对于某种可能的发展趋势之现实性的确定,同时是对于发展必然结果的确定与预见。

第三,由必然性与偶然性范畴构成的逻辑的格。“必然性”通常被理解为发展过程确定的和不可避免的趋势。列宁说:“必然性=‘存在的一般性’……(联系、‘绝对的中介’)”(注:列宁《哲学笔记》第291页。)。所谓“绝对的中介”其实就是指发展过程那些确定不变的中间环节,即黑格尔在解释“规律”这一概念时用来作为谓词的“现象的中介中的肯定的东西。”由这样的角度理解,必然性也就是规律性。这就是说,由必然性与偶然性范畴构成的逻辑的格是对于由本质和规律范畴所构成的逻辑的格的一种补充的说明。它告诉人们,由本质关系确定的运动发展的规律性及其所表现的发展趋势的必然性,是与偶然性交织在一起的,是通过各种偶然事件表现出来的。由于现实过程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和各种相互关系的复杂性,由特定事物本质关系确定的发展规律性与必然性,不能不因种种偶然联系的存在而产生时空特点上的波动与扭曲。马克思指出,自然科学所揭示的那种纯粹的自然必然性仅仅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结果。(注:《资本论》第1卷,第8页。)因此在我们根据由本质到规律的逻辑的格,对发展的未来前景作出预见时不应该期望这种预见达到完备的绝对真理。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者不是算命先生,未来的发展和变化,只应该也只能说出个大的方向,不应该也不可能机械地规定时日。”(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06页。)这里说的就是预见作为真理性认识的相对性和条件性。

第四,由原因和结果范畴构成的逻辑的格。因果关系指明原因一定产生确定的结果。因而把握了事物发生的原因,就能预见在未来的发展中由这种原因所造成的结果。了解了居民住宅建筑的增加和职工经济收入的提高是家具畅销的原因,就可根据一个地区住房建筑和职工收入情况对家具营销状况的变化作出预见。黑格尔指出:“结果并不包含……原因中没有包含的东西。”(注:列宁《哲学笔记》第168页。)这就是说把握了影响着事物发展的全部原因,就能全面地预见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

以上仅是就四对辩证法范畴构成的逻辑的格,说明它们在思维的预见性认识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列宁说,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注:列宁《哲学笔记》第357页。)。人的认识是遵循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系列所表现的逻辑的格进行的,对现实事物的真理性认识是如此,对现实中尚不存在的事物未来发展的预见性认识尤其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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