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发展的对策与建议_股份合作制论文

中部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发展的对策与建议_股份合作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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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两年来,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中,我国中部各省乡镇企业普遍进行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改制工作。这场声势浩大的改革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中部各省乡镇企业的改制与转机。但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改制后的乡镇股份合作制企业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改制后的运行情况表明,乡镇企业并非“一股就活”。显然,我国中部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努力探索乡镇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对策。笔者认为我国中部乡镇工业股份制健康发展宜实行“二步走”战略:

第一步,以全面规范企业行为为核心内容,促进股份合作企业逐步走上规范经营与管理的轨道。

规范经营与管理是乡镇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的最基础性的工作。

1.清产核资与界定产权,切实做到产权明晰。产权明晰化是股份合作制的基础。对改制后的企业资产评估与产权界定都要进行进一步审查,其中对改制后那些产权关系仍然模糊不清的企业应当由政府机关与股东大会联合组成专门机构,重新对其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资产构成复杂的,可请财会与审计部门清理。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制度就是按份共有制。因此,产权界定的基本原则是“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既要切实防止集体资产与国家资产流失,也要防止“刮共产风”,侵占股东利益。要妥善处理好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凡未颁发股权证的,都应向股东颁发由公证机关签发的股权证书。必须纠正我省部分地区“借改制之名,行私人买断之实”的错误作法。改制的形式多样化,但要积极引导企业走股份合作制道路。这是一种新形势下的公有制形式,是“劳合”与“资合”的结合,其优越性很多,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实际,十分有利于现实生产力的发展。对于不具备改为股份合作制条件的,不要强求,应退股于民;对于管理混乱,亏损严重的,应当进行整顿。总之,凡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都必须予以规范。

2.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三会”、“两长”制。健全治理结构(组织制度),强化企业的民主管理。通过检查,对凡未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的,一律补课,厂长(经理)一概由法定的董事长任命,企业实行严格的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所有股份合作企业都要通过制订章程,明确股东的权利、义务,依法治厂,明确“三会”、“两长”的职权范围,实行所有权、经营权、决策权适当分离,相互制约。

3.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企业股权设置和股权结构。股权设置应体现“股东多无化,股权多样化,持股集中化”的“三化”原则,力求“人人有股,能人多股”。为此,可设立全员股、法人股、集体股、资产量化股、技术股、奖励股、外资股、风险责任股等。有的以“实股”出现,有的以“虚股”(如奖金股)出现。集体股应以职工持股会股份的名义出现。建议股份合作制企业按照我们所设计的湖北乡镇工业股份合作制模式,实行“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结合,提倡“一股一权一票”制;“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结合,促使“权”“责”“利”“险”四统一。为此,要使股权向法人代表、经营骨干与技术骨干集中,企业法人与骨干持股份额可比一般股东高出5—30倍。 实行股权向企业法人与骨干集中,要注意与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股东民主管理作用结合起来。

4.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企业的分配制度,促使企业分配结构合理化。股份合作制的中心环节是健全合理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制度就是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劳动者多劳多得,股东同股同利。必须纠正两种倾向:一是片面强调企业发展与长远利益而忽视股东眼前利益,既不发股息,也长期不分红利;二是只顾眼前利益,不搞积累,把利润分光吃光。可以参照温州、苏南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结构,将税后利润的50%用于扩大再生产,这部分财产记在股东名下,归股东所有;25%用于股金分红;企业集体公共积累15%(公积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10%。企业闲歇,所增资产视同红利,要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为了避免因实行“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结合”,企业法人与骨干可持高股而可能引起的分配上的过于悬殊,可采取“按劳”与“按资”分配各占1/2的分配结构,这既可体现“合作制”的特性,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又可体现“股份制”的特性,以保护股东利益。

5.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制度,迅速扭转部分股份合作企业管理混乱,财务混乱的状况。要在进一步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参照温州、苏南等地管理经验,对股份合作制实行建帐建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人事、劳动、销售、质量检测制度,福利分配制度,奖惩制度等,并本着“从严治厂”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辅之以重奖重罚,以促使股份合作制企业迅速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6.进一步清理整顿违章违法经营行为,按照企业章程与法律,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将股份合作制企业纳入合法经营的轨道。

7.股份合作制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在于生产质优价廉的畅销产品。为此,企业一方面要深入了解市场,瞄准市场需求,搞好市场预测,不断调整生产经营策略,以生产出适销对路的畅销产品;另一方面,必须千方百计提高产品质量,因为在商品海洋之中只有质高价廉的产品才有竞争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8.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是保证湖北乡镇工业股份合作制模式顺利实施与健康发展的决定因素。湖北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未来发展前景,取决于能否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这是我国中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成败的关键。要通过从股东中内推与面向社会招聘相结合,选择好有培养前途的人作企业领导,同时,要不惜代价加速培养提高他们的素质与能力,还要放手让他们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磨炼。

9.始终把不断转换与优化企业运行机制,作为促进乡镇工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发展、焕发生机与活力的根本途径。我国中部不少地方乡镇企业的改制实践证明,企业虽改制,但股份合作制的活力并不强,并没有焕发出生机盎然的新局面,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企业的运作机制并没有转变与优化。温州、苏南、珠江三角洲等地的经验证明,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活力,活力决定效益。因此,股份合作企业要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必须改革体制,转换机制。同时,温州、苏南、珠江、三角洲等地的经验还证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活力来自“产权明晰、利益直接、决策果断、经营灵活、转产方便”的灵活运行机制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制约、自求发展”的良好经营体制。这种独具特色的企业体制与运行机制,正是股份合作制企业优越于国有企业与一般集体企业的根本原因。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仅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决策机制还不行,还必须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此乃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机制。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包括财务约束、职责约束、利益约束等在内的企业约束机制,按照《公司法》、《民法通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业务财务、审计管理、建立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经营者之间以及他们与劳动者之间的相互约束责任机制,风险利益机制,以保证企业行为合理化与经营目标法规化,消除消极因素,化弊为利,增强企业内部活力。其中,股东多元化,股权多样化,即“人人有股,能人多股”和权、责、利、险“四统一”,是克服新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强化酬绩挂钩,增强企业法人与企业骨干的责任感与风险感,减少决策失误的得力对策。

10.各级地方政府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温州、苏南、 珠江三角洲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制订支撑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运行的配套法律政策体系,为其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温州、苏南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的经验表明,地方党委与政府必须“思想开明,政策贤明,执法严明”。因此,中部各地的各级地方政府在指导思想上要始终坚持“三个有利”的标准,从当地实际出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有关当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财政税收、信贷、人事、劳动、资产评估、土地征用、股票发行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还要按照《公司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股份合作制企业申报登记、经济性质、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税收制度、管理制度、股权设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不断加大打击偷税、漏税、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以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第二步,在巩固发展乡镇企业改制成果和乡镇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与时机成熟时,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进行股份制重组,即将乡镇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造、转型、扩大,进行股份制改组,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进而走上股份企业集团化之路。

走股份制改造之路,是股份合作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外在市场竞争的要求,是一种必然的大趋势。湖北各地要善于驾驭发展趋势,把握火候,稳操胜券。从湖北乡镇企业改制的整体水平来看,由于所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大多数起点低、不规范,经营水平低、效益差,在两三年之内,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企业规范化建设,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其产品质量与企业效益上,待其普遍走上了规范化道路,企业整体素质与效益、质量全面上了水平、上了档次,再适时地大规模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进而走股份企业集团化之路。但在操作上不要“一刀切”,对于一些规范化程度较高、经营水平较高、效益较好的乡镇股份合作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可以率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向股份集团化方向发展。而对规范化程度低、经营效益差、管理水平不高的股份合作企业,要集中力量推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对乡镇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必须重点抓好下述工作:

第一,舍弃合作制成份,发展成单一的股份制成份,由“劳动合作”与“资金联合”相结合制度发展成为单一的资金联合制度。首要环节是必须搞好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其核心是股权结构合理化。要彻底打破所有制界限,实行全民、集体、个体经营,外资经营等多种所有制成份的企业联合与多元重组股份制公司(集团);要彻底打破全员持股与股份均衡原则,从根本上实现股东多元化,股权多样化与持股结构集中化相结合的股权结构,使股权集中于决策中心,由持大股的股东实行控股,充当主要决策者与经营者。

第二,重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健全“三会”、“两长”、三权分离”制与依法实行重奖重罚的“硬约束”机制。

第三,建立股份制母子公司体制,即建立以资本经营为中心,以三级目标责任制为基本框架的母子公司体制,促使企业由“工厂制”向“公司制”过渡。

第四,股份合作制改组为股份制成败的关键举措在于资本经营。这是企业经营层次的一个质的飞跃,其中心内容与宗旨就是搞好资本营运,活化资本存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与设备利用效率,实现资本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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