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普遍性_经济论文

浅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普遍性_经济论文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普适性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层建筑论文,经济基础论文,普适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0)10-0036-08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命题一直受到某些人的质疑。一些人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思的这个命题,也有一些人试图对这个命题进行各种调整和新的解释,淡化其决定论色彩。其中最有影响的解释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虽然在一定范围内是正确的,但是它不适合于解释整个人类历史。在这里,我力图揭示这种思路的理论依据,并对它进行分析和批判。

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非普适性理解

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研究者中,卡尔·考茨基和哈贝马斯都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命题没有普适性。考茨基说:“法律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全部机构,只是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才能够看做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但是对于它的历史中的个别现象来说,则完全不是这样。这种个别现象,无论是经济的,是意识形态的,还是其他性质的,它在某种关系上是基础,而在其他关系中则是上层建筑。马克思关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命题,只是对于历史中的某些新现象来说,才是绝对正确的。”[1](P154)经济或者意识形态究竟属于基础还是属于上层建筑,这要看它在特定的历史现象中所涉及的各种关系。在某种关系上,它是意识形态,而在某种关系上,它属于经济基础。哈贝马斯接受了这个基本思想,并把这个思想用来分析各个不同的历史形态。在他看来,判断一种社会现象,比如经济、政治、科学技术等,是不是社会的基础,就是要看一个社会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如果这个社会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经济问题,那么,经济是基础;如果一个社会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政治权力问题,那么政治权力是基础。在他看来,在原始社会中,调节生产资料的分配和社会财富的分配是血缘系统,而在文化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发挥这种功能的是政治权力系统。在这些社会中,血缘关系和政治权力系统分别是它们的基础。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系统直接调节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的分配,因此经济才是社会的基础。而到了未来社会,教育和科学系统可能会发挥基础的作用。[1](P154-155)

与哈贝马斯的这种想法相呼应的是鲍德里亚对马克思历史观的方法论上的批评。当然,鲍德里亚对马克思的批评并没有局限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命题上,而是对马克思历史观的方法论进行了总体上的批评。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他接受了萨林斯的观点,“劳动不是部落经济的范畴”,但是,马克思却把这个范畴抽象化,并用于部落经济中。他说:“在这种抽象性导致劳动(劳动力)的抽象普遍性的同时,我们这个时代创造出劳动范畴的抽象普遍性以及这个范畴能适用于过去所有社会的幻觉。具体的、现实的、有限的适用性是分析范畴的特征,而抽象的、无限的适用性则是意识形态范畴的特征。这一区分不仅适用于劳动范畴,而且适用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体系:生产、生产力、生产方式和基础(不包括辩证法和历史本身)。”[2](P70)这就是说,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许多抽象概念只能适用于现代西方社会中。这是因为,这些范畴是从西方社会中抽象出来的,只能用于分析西方社会。如果把它们普遍地推广,并用于所有的社会形态,那么这就是意识形态。第二,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鲍德里亚认为,马克思的这种用法不仅仅是比喻意义,而且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马克思这样做实际上是把进化论思想简单地移植到社会历史领域,这是错误的。他说:“当我们从生物解剖领域过渡到人类的象征和历史社会领域时,是什么保证着两个不同领域的图式具有同一性?没有什么比下面这点更确切了,即成人只能从成人的角度来理解孩子。”[2](P71)在社会历史领域,人们从现代社会的理解中得到了社会历史理论。当人们用这种历史理论来理解原始社会的时候,实际上就是用“从成人的角度来理解孩子”,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待原始人类。在他看来,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得到的理论不能用来分析前资本主义社会。他说:“马克思的‘资产阶级社会’等术语是症候性的,它假定了在所有社会都存在着生产力、至少生产力是这些社会的核心,正是从这里政治经济学的模式才能辐射开来。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政治经济学将是完全正确的;如果这不是真的,生产方式的这种结构移植只能使既定的、特殊的社会类型爆炸为碎片式的、分散的范畴(然后根据相对自治和支配原则来重新解释)。”[2](P72)这就是说,当马克思主义把生产力、生产关系等概念移植到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时候,只能使前资本主义社会变成碎片化了的社会。第三,虽然马克思也承认,不能把分析资本主义的方法简单地移植到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也承认只有当人们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自我批评的时候,人们才能真正理解前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在他看来,这是一种虚假的批判和辩证法,“具有批判和辩证法的幻觉”。这是因为,对于资本主义的自我批评不是要否定自身,而是要进一步确立自身,并使自己的原则普遍化。他说,西方文化是第一个批判地反观自身的文化,但是“这种文化‘批判’的局限性是明显的:它对自身的观照只是导致了自身原则的普遍化”。[2](P74)这就是说,虽然人们也反思资本主义社会,但是这种反思的结果仍然是把资本主义文化当做了普遍的文化模式,而其他文化都被“放进了博物馆”。在当代西方所进行的文化反思中,西方文化不是被否定了,而是被当做评价一切文化的标准,并根据这种文化标准来评价一切其他文化,比如,原始人类留下的东西被当做了“艺术品”在博物馆展览。西方文化的自我批评中已经包含了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内在原则了。同样,当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时候,马克思已经接受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内在逻辑,比如,把人理解为劳动力,用生产力来理解社会发展状况。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实际上也是政治经济学的自我反思。这种自我反思如同西方文化的自我反思一样,都是以资本主义自身原则为核心的,而没有对这个核心原则进行批评。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与西方文化的自我批判在原则上是一样的,他不过是用“经济”代替了“艺术”。[2](P74-75)按照鲍德里亚的观点,不仅“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命题不适合于分析前资本主义社会,而且整个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都是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模型中得出的,由此所得出的结论不能用于分析前资本主义社会。

在这里,我们首先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发生过程以及它的内涵来讨论这个命题的普适性问题,然后从方法论的维度说明如何具体地理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适用性。

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过程和内涵分析

马克思历史观的形成过程是与他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特别是与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联系在一起的。按照黑格尔的观念,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都是客观精神发展的诸环节,家庭和市民社会是精神发展的有限性的表现,而国家是客观精神的真正的体现,国家克服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局限性而自我实现,国家规定了家庭和市民社会。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这个思想。他认为,黑格尔颠倒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他说:“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了国家。它们才是原动力。”[3](P251)从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来说的,究竟是家庭、市民社会决定了国家的权力结构,还是国家规定了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存在形式,这是马克思所要解答的第一个问题。在这里,马克思主要是从政治哲学的维度来说明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的。他采纳了自由主义的思路,强调了家庭、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是从市民社会中产生的,并受到市民社会的制约。后来马克思从历史的维度进一步解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这个时候,他认为,“在过去一切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并强调,“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4](P87-88、88)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强调,“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5](P32)后来,人们把马克思的这个命题概括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个历史过程是众所周知的,回忆这个历史过程就是要人们注意两个基本点。第一个基本点是,马克思的这个命题是在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中形成的,而不是在对社会经济过程的全面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这里,马克思主要是把他自己的法哲学思想用来理解整个历史过程的。更准确地说,马克思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在法哲学上的关系来理解整个社会结构的。第二基本点是,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是建立在对当时资产阶级国家的新特点的理解基础上的。当时资产阶级国家的特点就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时候,就揭示了黑格尔国家学说中所包含的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分离的思想。他说:“人们的结合、个人赖以存在的共同体——市民社会——是同国家分离的,或者说,政治国家是脱离市民社会的一个抽象。”[3](P343)而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典型特点就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构想最初也是建立在这样的法哲学基础上的。在他看来,资本主义所实现的政治解放使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分离开来,而人类解放则要使政治国家中的公民和市民社会中的个人得到了统一。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成员,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而人类解放就是要实现利己的私人和公民的统一,或者说,使个人和类存在统一起来。

只要注意这两个基本点,那么我们就可以分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命题的普适性的问题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是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发生的,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伟大成果。只有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才出现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只有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出现了分裂,我们才有可能理解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差别,才有可能探讨它们之间谁决定谁的问题;也只有在它们之间发生分离了之后,我们才有可能探讨如何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实现共产主义的问题。而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国家和市民社会是没有发生分离的,它们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其中资产阶级社会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和市民社会。因此用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模式来分析前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合适的。同样,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存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严格分离。它们之间是如此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要明确地把这两者区分开来,并说明其中的一方对于另一方的决定关系似乎就很困难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命题简单地移植到前资本主义社会,并按照这个命题来简单地剖析前资本主义社会是不适当的。

我们知道,马克思当时提出这个命题的时候,主要是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从而探索人类解放的道路的,而不是把它当做一个教条式的规律不加区分地分析一切社会形态。马克思在总结自己的研究过程时指出,“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5](P32)在这里,马克思说明了自己要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原因,这就是要研究市民社会(bürgerlich Gesellschaft)。请注意,马克思在这里,不是要一般地研究“市民社会”,即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要研究资产阶级社会。实际上,马克思在后期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主要是探索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而不是一般的社会经济关系。所以,马克思在这里所用的那个不打引号的市民社会(bürgerlich Gesellschaft)应该翻译为“资产阶级社会”。这个翻译方法也符合马克思本人对《资本论》写作宗旨所做的评述:“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6](P8、11)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既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中得出的,也是用来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前提。如果把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中得出的东西不加分析地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中,那么这必然违背了马克思当初的理论初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哈贝马斯、鲍德里亚对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适用范围的思考不是毫无理论依据的。在这里还需要顺便指出的是,直到1857-1858年马克思概括自己的研究成果之前,马克思并没有深入、系统地研究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论述还主要是从黑格尔法哲学中得出的结论,因此,这个理论还需要通过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入分析加以深化。

当然,这是不是就意味着,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论述完全不适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或者像哈贝马斯那样,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不是基础,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才是基础呢?在这里,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说明和分析:第一,马克思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第二,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是不是基础。

关于第一个问题,应该承认,马克思确实是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得出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论。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并不是仅仅从翻转黑格尔的命题得出的。实际上,马克思在这个过程中阅读了大量的经济学和历史学文献。他对前资本主义社会也有一定的研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于各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的研究显示,马克思对于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历史状况是比较了解的,并且非常明确地强调他所提出的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理论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马克思说:“‘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18世纪产生的,当时财产关系已经摆脱了古典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共同体。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4](P130-131)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两种“市民社会”概念:第一种“市民社会”是指,私有制发展起来的市民社会,这主要是指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称为“真正的市民社会”;另一个是马克思自己所理解的市民社会,这就是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而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私有制度无关。这种社会组织和其他具有政治意义的社会组织是不同的,这种政治组织就是马克思所理解的国家。因此,当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做是国家的基础的时候,马克思已经完全脱离了黑格尔的原初意思。这个时候马克思所说的国家,不是狭义上的资产阶级国家,或者马克思所说的“现代国家”,[4](P132)即一种为保护私有制而建立的国家,而是任何一个社会中“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4](P132)因此,当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强调,市民社会是基础的时候,马克思所指的是,生产中的交往关系对于广义国家的决定作用。在马克思看来,这个命题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是适用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应该承认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广义国家)是与“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市民社会)结合在一起的,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我们无法从理论上把它们区分开来。马克思正是从理论上对它们进行了区分。那么这两种被区分开来的组织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马克思形象地比喻为“基础”和“上层建筑”。实际上,即使在现代社会,在社会的分工和组织的分化日益明显情况下,没有任何社会组织是“基础”,也没有任何社会组织是“上层”。国家不是什么“上层”,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也不是什么“基础”。因此,我们不必像分析马克思主义所做的那样,具体地研究“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这种关系究竟是“塑像的基座”与“塑像”的关系,还是“楼房的基础”与“楼房”的关系。[7](P32)这是因为,经济关系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层次性关系,而只有功能性关系。这就是说,经济关系对于政治权力体系具有决定性的功能(维系社会存在的功能),而政治权力体系对于经济关系具有重要的反作用。应该说,这样的功能性关系,在任何社会都存在。按照这样的理解,那么哈贝马斯所说的,在血缘关系占重要地位的原始社会,血缘关系和经济关系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血缘关系发挥了组织社会的功能,而经济关系发挥了维持社会存在的功能。经济关系为保证社会的存在提供了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关系从功能性上决定了血缘关系。这是因为,没有经济上的合作劳动,就无法保证血缘组织生存,血缘关系也无法维系。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归根结底”意义上的决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经济关系中分工形式严格地决定了血缘关系的形式,绝不意味着,一个人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分工中的地位决定了一个人的婚姻关系等。相反,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的,血缘关系可能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分配。同样,在哈贝马斯所说的“文化高度发达的社会里”政治权力系统确实发挥了调节资源和财富的分配。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那个特定时期,政治权力的分配决定了经济体系。但是从经济关系维持社会存在的功能性上说,经济是基础。另外,如果从动态过程来看,经济力量的变化也会动摇权力的体系。比如当新兴资产阶级力量增长的时候,经济力量获得了调节政治权力的功能。因此,当哈贝马斯强调在“文化高度发达的社会里”政治权力系统起决定作用的时候,他是从静态的角度说的,而马克思在谈到社会历史进程的时候,又主要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来说的。马克思强调,“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5](P33)应该承认,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其关系也是完全不同的。有时“基础”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有时又不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决定”和“被决定”的含义在不同时代也不同。有时是在“归根到底”的意思上说的,有时是从动态发展过程来说的。因此,我们不能用某个固定的模式来理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命题。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固定的模式来理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呢?

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用法的方法论分析

长期以来,一些人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他们不管马克思提出自己历史观的时代背景,不管不同时代的社会差别,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简单的公式套用到各个不同历史时期。而当这些公式在解释不同社会状况碰到困难的时候,就简单否定了这种历史观。而有些人虽然承认这种历史观,但是却认为,它只适用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

如前所说,马克思的历史观是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背景下形成的,是从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中抽象出来的。它当然可以用来分析资本主义。但是,在把它们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时候,马克思持一种十分谨慎的态度。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展示了这种谨慎态度。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社会借这些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等等。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但是,决不是像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是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人们认识了地租,就能理解代役租、什一税等等。但是不应当把它们等同起来。”[5](P23)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人体解剖对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是一种比喻。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就完全是有机体,可以简单类比。马克思这个比喻的说法只是表明,他通过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结构而得到的历史观可以用来分析前资本主义社会。其原因有二:第一,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某些东西仍然会发挥作用。可以通过这些因素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来把握它们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作用。第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现象在古代有一定的萌芽形式。只有认识了现代社会中充分发展起来的形式,那些萌芽的形式就容易理解。但是即使把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用来分析古代社会,也不能把不同时代等同起来。历史唯物主义是用来解剖现代社会的,而它本身不是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解剖,而只是提供了一把解剖的钥匙。但是,鲍德里亚不满意马克思的这种说法。在他看来,这把钥匙不适合用来打开分析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大门。

应该承认,鲍德里亚强调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的差异,这是对的。但是他夸大了这种差异,过度强调历史中的断裂、扭曲的形式,并由此否定了社会历史的连续性。这种思路最终实际上是历史认识上的怀疑主义。我们知道,在认识社会历史现象的时候,比如,一个社会科学家在认识一个完全陌生社会的时候,他不能用自己所熟悉的社会框架来认识陌生社会,而是要用该社会自己的社会框架来认识这个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中得到的分析框架不能被移植到前资本主义社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放弃这种分析框架。这是为什么呢?社会认识就是要对社会行动和社会事件进行解释。但是参与社会事件的不同的人对于事件和行动也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某个人从事某个社会行动,他赋予自己的行动一定的意义;而他的行动所影响的其他参与者可能并不认同他所赋予的意义。比如,本来他想帮助某个人,但是,后者却非常愤怒,认为这是对他的冒犯,是看不起他,低估了他。如果是这样,他们之间是不是可以就这样的社会行动达成共同的理解呢?在我们看来,他们之间完全可以达成共同的理解。这种理解之所以是可能的,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生活方式,有对于这种生活方式的共同理解。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生活形式”。比如说,他们都要吃饭,都要相互交流等等。维特根斯坦说:“假如你是一个探险家来到了一个陌生国家,语言也不通。在什么情况下你会说那里的人在下命令,理解命令,服从命令,抗拒命令,等等?人类的共同行为是一种参照系统,我们通过它译解一种未知语言。”[8](206节)这就是说,他们共同具有关于人类生存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他们就是在这种共同知识的背景下达成一致理解的。当一个社会科学家到达一个完全陌生的原始社会的时候,他实际上也是以同样的理由来理解一个陌生社会。或许他根本就不懂得当地人的语言,也不懂得当地人的习俗,但是也能够逐步融入这个社会,理解这个社会的各种行动的意义。同样,当我们分析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时候,我们也必须与这些社会中的人达成“共识”。达成这种“共识”的可能性就在于我们有共同的生活形式。比如,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9](P776)这就是对人类共同生活形式的概括。在这种共同生活形式的基础上我们理解原始社会。马克思历史观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就是对于人类社会共同生活形式的描述。

鲍德里亚的全部问题就在于他否定了人类社会的这种共同生活形式,一旦这种共同生活形式被否定了,那么我们不仅不能理解原始社会的行动,甚至也无法理解我们生活中的其他人。比如,原始人类对他们自己的劳动可能有自己的理解,然而,无论他们赋予劳动什么样的含义,其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功能是不能被否定的。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而在鲍德里亚看来,似乎原始人类没有这样的基本知识。他引用了一位具有马克思主义思想背景的人类学家格德里耶(M.Godelier)的话,“对于原始人来说,劳动被看做是魔力和技术知识的内在的、不可分割的统一”。[2](P65)再比如,特罗布里安德人认为,为了保证收获,光有劳动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魔力。魔力才是自然生产力的根本保证。[2](P66)正如我们在前面指出的,不同的人可能对自己的活动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不能相互理解。现代人类学家就理解了原始人,理解了他们的劳动,一种把“魔力”和人力结合起来的劳动观。他们所理解的劳动当然与现代人所理解的劳动是不同的,但是,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是一样的,即维持生存的功能。然而,鲍德里亚批评现代人类对劳动的理解。他说:“对魔力的这种世俗重写,总是受到人与自然的分离、自然与社会的分离这一偏见所决定,然后,根据原始人的意象(自然灾害,理性的—非理性的)和‘类推’思维再次认为,正是这些原始人通过符号对自然进行劳动和操控,以改造自然的方式迫使自然生产。这儿所投射的是最坏的西方心理学,是我们自己的理性实用主义和迷信的杂烩。”[2](P66)对于他来说,原始人类的劳动在这里完全被错误地理解了,“是实用主义和迷信的杂烩”。应该承认,如果把原始劳动仅仅理解为“改造自然的活动”,确实包含了误解。但是,原始人类的劳动是不是没有改造自然的意义呢?他声称“将原始行为界定为主观抽象(有用性)或者客观改造活动(劳动或魔力),这是十分荒谬的”。[2](P67)在这里,十分荒谬的恐怕是鲍德里亚了。虽然原始人类对劳动有他们自己的理解。按照原始人的理解,原始行为不能被看做是有用性或者改造活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原始人那里劳动不具有有用性特征,不意味着其中不包含经济功能,不意味着对于原始人来说劳动与非实用性的“舞蹈”具有同样的意义。然而鲍德里亚彻底否定了这种理解,把它说成是“实用主义和迷信的杂烩”。对于他来说,马克思对劳动的理解就是“实用主义和迷信的杂烩”。那么我们来看看,马克思究竟是如何理解“劳动”概念的。马克思的这个理解是不是他所谓的“是实用主义和迷信的杂烩”。

马克思在分析劳动这个最一般的抽象概念的时候指出,这种抽象的劳动概念的提出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是可能的。这个社会条件就是,把任何种类的人类劳动都同样看待,而“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适合于这样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的。这里,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成了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它不再是同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5](P22)这就是说,劳动这个抽象概念的提出只有在劳动可以自由转移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不再与特殊的个人或者特殊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所具有的那种创造财富,维持生存的基本特征才得以表现出来。这种基本特征是劳动这个抽象范畴摆脱了一切具体形式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内在规定,而不是什么“实用主义和迷信的杂烩”。马克思特别指出,劳动的这种自由转换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最现代形式——美国出现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不承认其中所存在的差别。马克思指出,劳动在美国表现为对任何劳动同样对待,而在俄罗斯则表现为天生的素质,它们都是一种抽象,但是原始人类所具有的适用于一切的素质和现代人类自动去从事的一切,“是大有区别的”。同时,“在俄罗斯人那里,实际上同对任何种类劳动同样看待这一点相适应的,是传统地固定在一种十分确定的劳动上,他们只是由于外来的影响才从这种状态中解脱出来”。[5](P22-23)马克思不仅强调这种差别,而且更强调,这种抽象概括在适用性方面的差别。他指出,“劳动这个例子令人信服地表明,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5](P23)在马克思看来,由于劳动这个概念只是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得出的,因此,这个概念只是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而在其他历史条件下,虽然人们也可以使用它,但是它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如果不注意这种差别,简单地把它当做一个普适性概念而随意使用,那么这必然会产生错误。由此,马克思得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适用于一切其他社会形式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这也只能在一定意义上来理解”。[5](P23)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如果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命题也可以用来分析非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形态,那么它只有在一定意义上才是适用的。彻底否定这种适用性或者强调它的无条件适用性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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