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经济论文,主导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可以说,国有企业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国有经济整体搞活标志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本文就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及其实现形式,试做一些分析和探讨,说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历史和现实的客观要求。
为什么要提出国有经济主导论
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调节市场运动,满足公共需求,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基础和依托。国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目前,在世界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阶段有多大差异,国有经济在任何国家都存在。其区别只是国有经济的规模和作用有所不同。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国情决定了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应该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国有经济必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其应有的主导作用。这一点已经被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实践所证明。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以工业总产值为例,请看下表:
年 国有经 集体经 非公有
份 济比重 济比重 制比重
197878%21.2%
0.8%
199632% 44%24%
从上表的统计资料看,到1996年,国有经济加上集体经济仍然占76%,但这种状况仍引起了不同的争议。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28万户的“三资企业”,有2万多户股份制企业,还有相当多数量的联营公司。在这些财产混合所有的企业中,国有资产成份也是很多的,有的是绝对控股,有的是相对控股,有的是参股,而这些国有资产还并没有在统计资料中表现出来。
显然,仅仅把国有企业等同于国有经济是不准确的。在这里试用一个新概念:“国家投资的公司”。即凡有国有资本的企业,都属于国家投资的公司范畴。这样,国有经济的概念就明确了,它包括至少三个主要形式:
国家独资公司
国家控股公司
国家参股公司
这样来认识国有经济,就比按照工业总产值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衡量国有经济,要科学准确一些;按照资产比例或净资产权益来衡量国有经济的发展,也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由中国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过去,我们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把国有经济当作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一味追求一大二公,使国有企业的覆盖范围过宽,数量过多,层次过泛。例如甘肃机械工业归口企业212户,其中仅44户大中型企业,就占总资产80%、总产值75%,甚至把理发店、小商店、小手工作坊都变成国有国营,这样庞杂琐碎反而影响了国有经济的整体活力,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导向、控制、示范作用难以发挥。现在,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所有制问题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方针,这就要求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并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也就是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有控制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怎样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从经济体制上看;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和支柱之一,国有经济的整体搞活直接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从经济发展上看,国有经济在满足公共需求和基础产业发展中,起着骨干带头作用;从政府宏观管理来看,国有经济是政府调节市场运行和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托,政府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要通过国有经济来实现。此外,国有经济还能调节和影响其它经济成份的发展。正是由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能够发挥主要的、支配性的作用,我们才肯定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然而,国有经济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主导作用,则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国有经济自身的活力,二是国家政策的支持。
从国有经济自身的活力来看,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更多地取决于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运行机制和质量优势、而不再取决于国有经济的数量。作出这种判断的依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国内市场已经开始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已不再是提供大量一般性产品和服务,而是表现在产业结构升级的方向和为社会提供基础保障的领域。这就要求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关键是盘活国有资产的存量,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以城市为依托,抓大放小,推进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
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来看,国有经济是实现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国家的宏观政策环境是搞活国有经济十分重要的外部配套环境之一。例如,近几年来,我国政府为搞活国有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务院选择了10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确定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进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选择了120户企业集团进行试点;39个城市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50多个城市作为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此外还在各个领域进行了许多改革试点,我国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抓好1000户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改革与发展,作为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举措。可见,国家政策的支持是整体搞活国有经济必不可少的条件。
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表现形式
我国在1956年基本实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国有经济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撑力量。从1956——1978年,国有经济提供了全国87%的财政收入,安排了78%的城镇就业人员,创造了78%的工业总产值,实现了55%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累计上缴的利税达3万亿以上人民币,是我国经济建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至1995年,国有经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仍达71%,远高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这种格局使得国家可以对非国有经济实行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促进和支持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1995年,城镇从业人员的65%仍然是由国有经济单位来安排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三分之一的病床在国有经济开办的医疗机构中,国有经济开办的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610万人。此外,还有大量的托儿所、幼儿园。可以说,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撑力量;
国有经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国有经济是产业升级的主要带头人;
国有经济是城镇就业的主要渠道;
国有经济是经济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
应该看到,国有经济的上述作用,有些需要在今后的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强化,而另外一些则可能在今后的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弱化。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及其表现形式,要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不是让国有经济再背上沉重的社会包袱。
我们认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应给予科学的定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控制力上。在一些重要领域,国有经济应该保持数量上的优势;在更多的领域,可以让少量的国有资本控制和支配更多的社会资本,引导和影响其他经济成份的活动。
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工业化的实现,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主要依靠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一个重要战略,就是“抓大放小”。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面对我国210多万个国有企业,我们不可能把这么多国有企业都搞好,只能选择一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骨干作用的大中型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提高管理水平,使之成为适应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大公司,大集团,并有效地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的总体素质。现在,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占全社会资产总额的65%以上,国有大型企业的资产占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62%。在金融、电力、煤炭、石油、冶金、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占80%—90%,邮电、铁路、民航等部门占到100%,即使是竞争性很强的加工业如机械行业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占全国社会同行业的比重也有54.9%。问题的实质在于,一是我国现在的大企业、大集团若同世界著名的大公司、大集团相比,资产规模也还太小,市场占有份额太低,产品竞争能力还不强,这需要在联合、兼并、竞争过程中不断壮大自己;二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更多地表现在现在国有经济占统治地位,而不是表现在用较少的国有资本控制更多的社会资本方面。我们认为,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更多的重视和关注。具体说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垄断作用。在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特殊领域,如军事工业,战略物资储备,信息传媒,航天工业等,通过国有资本投入保持其绝对垄断地位,实现国家对这些领域的直接控制。这一类产品和服务是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国有经济应该承担这种特殊职能。
2.控制作用。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领域,如能源、交通、通讯和重要原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通过国有资本投入保持控制地位,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条件,同时,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因为这类产业和设施往往需要大量投入,在短期内难以回收,或者会有亏损,或者会有较高风险,这就要求国有资本投入,建立国有经济。
3.调节作用。在一些以社会公益为目标的领域,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建设廉价住宅企业等,这些领域是为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调整收入分配,保证社会公平,而必需国家投入的非营利产业。这也是市场经济国家都必须有国有经济的原因之一,或者由政府财政补贴私人企业经营。
4.保护作用。在一些适宜于自然垄断的行业和市场外部不经济的领域,如城市的供热、供气、供电、电讯、邮政企业等,这些领域如果被私人掌握,有可能利用其自然垄断地位在价格和服务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也需要由国家投资或国有控股,以保护市场公平和社会利益。
5.引导作用。在竞争性领域中,国家也应该通过国有资本的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
当然,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方面还很多,但是,如果国有经济能发挥上述五个方面的职能,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基本上实现了。
在这里,还想强调两个重要观点:一是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不在于国有企业数量多少,而在于国有企业的质量和功能上的优势。那种主张国有企业只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数量上的优势,才能发挥主导作用的观点,是计划经济的观点。二是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不在于国有企业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而在于国有经济在各个领域包括竞争性领域中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如果国有经济都退出竞争性领域,那么发展国有经济的盈利从何而来呢?国有经济对其他经济的引导作用如何体现呢?事实上,国有经济的发展,不存在行业限制,也不应该有行业限制,一切能够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都应该去竞争,在竞争中求发展。关键是国有经济通过改革、要从总体上进入良性循环,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
国有经济应该在改革中强化其主导作用
改革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改革也是搞活国有经济的必由之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应该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体现出来,应该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不是人为的规定。
我们认为,加快国有经济的改革力度,是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关键环节。
1.集中精力搞好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探讨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有效实现形式。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清楚、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抓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在实现政企分形,解决企业历史包袱,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建立合格的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使国有企业在“九五”时期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说,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
2.实施国有经济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按照“抓大放小”的战略要求,依据《公司法》组建大公司,大集团,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集中。制定更有力的鼓励政策,使大公司,大集团吸收或兼并劣势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争取在3—5年时间内,重点应解决好大公司,大集团的各种现实困难和历史包袱,使这些企业的资本结构合理化,平均的资本负债率保持在正常的水平,逐步成为能够适应世界市场竞争环境的国有经济龙头企业。
3.推动存量资产流动和重组,焕发国有经济的整体活力。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在经济体制转变的基础上,通过国有存量资产的调整,重组和优化配置,达到强化基础产业,振兴支柱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国有企业经济竞争力的目的,达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目的。
总之,通过改革,促使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国有经济在改革中丢掉的只是不良资产和历史包袱,得到的将是合理的运行机制和强大的竞争能力。我们对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的发挥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