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控型维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生代论文,农民工论文,自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478(2014)06-0108-06 自从数以亿计的农民背井离乡转变为农民工后,如何切实维护该群体的正当权益,无疑属转型期中国必须正视的社会难题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工群体,尤其是其中的新生代农民工,除了继续沿用信访等既有方式之外,更为注重运用自身力量,通过诸如集体罢工等方式,以维护该群体的正当权益,并且也出现了若干成功案例,看似形成了一种新的维权方式,即“维权不再找政府,而是要靠自己”。在本文中,笔者将这种新出现的维权方式,概括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控型维权。 对于这种新型维权方式,学界一般都给予了积极肯定,有学者甚至认为这是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①但在笔者看来,真实情形或许远没有那么乐观,且不说上述成功案例,相对于解决农民工的维权难题而言,只是占到了相当微弱的比例,而且深入去看它们也实属各种偶然因素合力使然,因此能否成为“先例”尚不明朗。典型者如2010年,尽管有学界共赞的本田罢工的成功,看似支撑了上述预测,但同时也出现了富士康连跳的惨剧等相反证据,再联系之后出现的潮州事件、增城事件等,再次表明自控型维权并未沿着前一先例发展,而是恰恰构成了对后一先例的复制。 因此,与其说以本田案为代表的农民工自控型维权体现了某种新趋势,毋宁说是一些“为了未来”的宝贵尝试。进而,虽然笔者并不否认自控型维权实具有其必要性,且兼具足够正义性,但是客观来看,学界应该予以提醒的是,看似目前还并未真正进入只靠或主要靠该群体就可实现维权的阶段;同时,也应该提醒决策者,既然本田案等已经获得了一种双赢的善果,那么继续维持制度现状,或许也不能说仍具有足够的合理性。因此,笔者的分析,主要围绕这些容易产生误判的问题展开,以期能推动社会各界对自控型维权的更客观理解。 一、自控型维权的产生 从逻辑上考察,一个基本的维权实践至少涵盖三个要素,分别是主体、权益与维权途径。具体到农民工维权,主体要素表现为:农民工群体是维权者,所涉资方、官方则是被维权者;权益要素表现为:农民工究竟享有哪些权益,一般认为应包括就业权、社会保障权、市民权三项;[1]途径要素表现为:依据中国的权益救济制度安排,主要有私力救济、舆论监督救济、公力救济三类,后者又包括行政与司法救济。考虑到途径因素可以被区分成维权实践中的一种单独要素,同时由于选择某种途径,必然会引发对前两种要素相对应地重组,所以其可以被视为某种维权实践的总体象征,因此,下文主要从维权路径的理论线索展开分析。 虽然一般认为,农民工的维权活动实具正当性,且从相关制度表层来看,也不能说是途径欠缺,但从具体维权实践来看,农民工只是在较为偶然的情形下,才会选择运用信访、诉讼等既有途径,直观的原因是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比如在中国各地反复出现的、迄今也未能根本解决的各种农民工讨薪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证。深层的原因是,农民工群体利用这些既有途径维权伊始,就将面对诸多根本性制约。 就司法途径而言,虽然一直得到提倡,但对新生代农民工却并非易事。仅从维权成本上看,由于司法解决专业性很强,因此首先需要雇佣一名律师;并且不但有一审、二审,甚至还会有申诉审,未必耗得起;即便是胜诉,还可能会遭遇判决执行不力等难题。②对于一个收入不高、司法知识有限、工作繁重的农民工而言,通过司法维权未必是明智的。再来看舆论监督,既是因为其本身离媒体尚远,也是因为在中国特定的转型期社会中,要求大多数记者对弱者负责也不现实,这显然是新闻界的一般性问题,在农民工维权上也不能幸免。这样就还剩下最重要的一根稻草,即行政救济。不难理解,在中国的利益冲突解决过程中,如果维权能得到官员的同情,那么问题就会得到真正重视,因此农民工更愿意采取向政府伸冤的高效方式,然而通过该途径维权绝非易事。以信访为例,比如说可能会遭遇截访、会受到报复等,那些由总理帮助讨薪者可谓创造了奇迹。以上所论,可谓是农民工自发型维权的外部性原因,当然是消极性的。 有学者深刻观察到,与以前的农民工相比,今天工厂里的劳动条件未必更糟,剥削未必更重[2],但却出现了诸多自发型维权,最重要原因之一是,农民工自身经历了代际演变,即新生代农民工的崛起,其构成了自发型维权的内部性条件,这当然是积极性的。学界已进行的社会学研究揭示出,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较为年轻,基本上是由80后、90后的青年打工者所构成,在农民工群体中占据着绝对主体地位。二是与城市的联系更为紧密,与乡村的联系更为淡薄,2013年全国农民工调查报告显示,87.3%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任何农业劳动[3]。三是文化水平较高,有相当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是直接从职业院校进入工厂的。四是权利意识强烈,不但十分关注经济性权利,并且也开始关注政治性权利,比如当被问及个人权利是来自政府、法律,还是与生俱来,五成认为是后者[4]。五是维权表达更为积极,罢工参与更为自觉。比如有群体维权经历者的比例,与老一代相比有一定的提升(新老比例分别为5.0%和4.5%)。[5] 除了积极的主体原因外,还存在若干积极的外部原因等,其中以下两点特别值得关注。一是中国社会的信息化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信息化基本上实现了与世界同步,尤其是自2001年以来,农民工群体也都逐渐实现了信息化,农村的电脑以及网络普及率已经大大提升,尤其是智能化手机的出现,更是大大缩小了农民工与其他社会阶层间的数字鸿沟。二是官方对此类维权的有限容忍。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更为积极参与维权,同时也掌握了廉价的信息工具,但如果没有官方的支持,至少是消极的容忍,许多自发型维权或将很难出现,即使出现,是否会演变为大规模冲突也殊难预料。好在某些政府及其官员的观念,发生了有利于农民工维权的微妙变化,比如有些地方政府,通过对罢工实践的考察,得出罢工并未严重危害政治或社会稳定,因此不再把罢工视作是敏感话题等。[6] 二、自控型维权的手段控制 如上所述,自控型维权实践的产生,是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与外部环境间相互作用所致,然而,这仅是揭示出该维权得以产生的复杂原因,却并未回答其与既有维权路径相比具有如何的独特性,更未对该独特性的实质内涵做进一步理论分析,为此,以下就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与上述舆论监督、公力救济等相比较,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控型维权显然存在诸多不同,毋宁说恰是因为既有路径不畅才导致了后者的出现,即便是与第一种路径即“一般性”的私力救济相比较,也可谓是发生了时代性的革新。在中国相关制度安排中,往往都将一般性的私力救济即“协商解决”,确定为首要途径予以提倡,③其制度价值是冲突双方都更了解争议具体情形,双方具有足够积极性,制度成本最低等。可以认为,不论是第一代、新生代农民工,还是相应的资方、官方,对协商解决的制度价值都能清晰认知,然而,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其实际作用的发挥却存在着显著差别。在第一代农民工时期,不但一般性的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劳资冲突,即便是舆论监督救济、公力救济等也仅是对资方构成了一种软约束;而在新生代农民工的阶段,虽然后者仍然是停留于对资方的软约束,但某种新型的协商解决,却在局部、个案中形成了一种相对意义上的硬约束,因此从农民工的整个维权历程来看,实际上前后存在着两类不同的协商解决,一是第一代农民工的协商解决,二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协商解决,也即自控型维权。进而,任一时代农民工的维权,如果说都要处理维权的手段与目标问题,那么不难理解,前者的重要性无疑要高过后者,就像杜威所言,许多关于目标的问题,实质上是关于手段的问题④。之所以协商解决在新生代农民工手里获得了新生,并非仅是在目标上具有更多合理性,而是必定获得了前辈所没有的维权手段,尤其是能够对这些手段进行更大的自主控制,并且恰是经由该手段控制,使得即便是同样的维权目标,看似也获得了更多实现可能。因此,关于自控型维权的独特性,可得出如下结论,即较宽泛而言,也可将自控型维权理解为是一种私力救济,但若在较严格的意义上,则是处于新时代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因其可以对维权手段施以更多自主控制所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私力救济,其定义的要点在于时代性和自控性两点。 那么,新生代农民工又是如何对维权手断施以自主控制?除前文相关内容外,尚需进一步分析。首先,对维权信息手段的控制。随着数字鸿沟缩小和知识水平提升,新生代农民工都能熟练使用电脑,尤其是智能化手机,以及运用微博、博客、微信等信息交流工具,以使自己的打工生涯变得更有“意义”,其中无疑也包括在维权问题上的意义。相对于受管控的电视等传统媒体,这些网络媒体可以被称为自媒体,其优势在于可施以更多的自主控制,并具有成本低、信息大、更新快、传播广等特点。[7]自媒体时代的来临,对新生代农民工及外部环境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就前者而言,使该群体自身获得了更多的维权信息以及权利意识启蒙,尤其是为集体罢工维权提供了价廉质优的信息工具。就后者而言,由于农民工所发布的维权事实和观点,与官方媒体存在着诸多不同,有时甚至是尖锐对立的,这样就形成了不同事实与观点的同台竞技,而视角的多元往往是客观和公正的前提。 其次,对维权组织手段的控制。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只要是弱者都会谋求某种组织化,农民工也不例外。考察农民工的维权组织,大体上有三种情形。一是独具特色的工会。尽管中国企业中向来设有工会,偶尔也能发挥某些维权功能,但是其与国外工会相比存在显著不同,因为很多情形下这些工会未必真得姓“工”⑤。二是作为灰色组织的老乡会等。虽然类似组织在历史上曾广泛存在,虽然在农民工维权个案中也起过一定作用,但从对这些组织的法律定性上看,却很难说是一类合法组织[8]。三是新生代农民工所构建的准组织。因新生代农民工利益休戚与共,以及对自媒体进行充分利用,致使尽管维权中并未成立某种明确组织,但具有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某种准组织,也可被视为是存在的,有人将其称为“以势维权的集体行动”[9],也有人将其称为“QQ网络自组织”[10]。其实,不论如何“命名”,关键是这些“组织”,一是至少目前不违法,二是曾取得了一定成功,三是可施以更多自主控制,这就决定了其会进一步被运用。 再次,对维权目标选择的控制。虽然对农民工应享有哪些权益仍存诸多争议,但大致可做如下分类,一是底线型利益,主要是不能欠薪、应享受基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二是增长型利益,主要是自身利益增长应与企业、社会发展同步,并应享有义务教育、公共住房等基本社会福利。[11]对比来看,第一代农民工主要是谋求底线型利益,而新生代农民工则不满足于此,他们更关注增长型利益,并在有些个案中已获得成功,这标志着后者在目标选择上,已不再局限于既有制度所认可的范围,而是体现了对维权目标的更多自主控制。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将维权目标仍然保持在底线型,还是已提高到增长型,或许都并非是问题的首要关键,因为如果未能掌握或运用前述的信息化、“组织”化等手段,那么恐怕新生代农民工也要重蹈其前辈的覆辙,尽管其维权实践更为积极,维权目标也更为高远。 三、自控型维权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由于实现了对维权手段的更多自主控制,致使新生代农民工取得了超越前辈的成功,并且随着该群体愈加信息化,结成更多网络“组织”,谋求更多增长型利益,他们对手段的控制还会进一步强化,那么可否得出,随着自控型维权的持续,相关维权事业很可能会取得更大成功?对此,笔者的总体判断是,远景未必有如此的乐观,因为自控型维权实存若干固有局限,并且,为克服这些局限,尚需官民双方更多共同努力。 首先,自控型维权的成功是相对的,未必能够得到推广。在前文中,笔者分析了自控型维权的成功,主要是因为在手段上能施以更多自主控制,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判断仅仅是在以下相对意义上成立,即相对于以前只能通过信访等途径维权而言,换言之,该控制力的强化实具局限性。具体来看,一是虽然自控型维权已存在若干成功案例,但如果能全面考虑,在一段时期内是成功的多,还是失败的更多。而不论成败,参与维权者又占了该群体多大比例等,人们可能就会更清醒。二是即便就那些成功案例而言,究竟是必然因素,还是偶然因素更多一些,无疑也需细致考量。比如在标志性的本田案中,若政府积极采取反向干预,结果又将如何。三是更为关键的是,在一个成功案例以后,能否引发人们深刻反思既有维权途径的痼疾,这又取决于更深层的体制原因,如果体制不予以鼓励,那么再多成功案例也只能止于其身。 其次,自控型维权具有副作用,并非没有失控的可能。只要是维权,由于是要对既有利益格局(即便是不合理的)进行重新调整,因此遭遇失败并非没有可能,只不过,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自控力加强,从而使其维权获得了更多成功。然而,自控力的强化并非只是积极的,如果视角趋于整全,那么恰是这种强化本身,也蕴含有对自身更大利益的否定。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固然是更为“强大”,但另一方面,一旦维权目标没有实现,其所遭遇的挫败感,也同样会超过面临同样失败的前辈,甚至会出现,虽失败远小于前辈,挫败感却远高于其前辈,或目标虽未100%达成,但对50%的进展也不屑一顾。相应后果无外乎有两种可能,一是外化,轻者劳资、官民对立升级,严重者生产、社会秩序失控,其自身大规模失业等。二是内化,轻者丧失对社会的起码信任,严重者导致对自身存在的直接否定(如自杀)等。在此必须澄清,笔者实无意替相关不完善体制进行辩护,也并非是奉劝新生代农民工接受宿命,上述论述的真实目的,不过是希望能详陈维权斗争的复杂,尤其是能杜绝富士康连跳悲剧的重演,不论如何,以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去控诉人生艰难或社会冷漠,虽然悲壮但实不可取。 再次,自控型维权具有发展空间,但需官民双方理性合作。虽然自控型维权获得了一定成功,但由于存在上述两点局限性,致使有必要对其实践意义进行重新界定,主要涉及以下两点:一是在重新理解问题的意义上是成功的,应继续强调。虽然农民工维权问题错综复杂,但通过新生代农民工自控型维权的诸多案例,该群体自身“原生态”的声音,获得了较为完整且真实的公共表达,这打破了官方、资方,也包括学界对“主流话语”的垄断,当然这不能被理解为,前者就都是对的,而后者就多是错的,关键在于应提倡观念的多元竞争。进而,至少在理论上应予以强调,在对农民工维权问题的理解上,或许这个新成员的声音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才是“躬行”者,至于其他三方,即便下最大胆假定,即未因利益冲突而丧失客观立场,但终归还是隔了那么“一层纸”。可以预见,这个最重要成员的加入,必将会使对问题的理解趋近于整全,以致更有利于切实解决真问题,而非在假问题上兜圈子,甚或是自鸣得意。二是在解决问题的意义上仍远远不够,应另辟新径。如上所述,当遭遇维权失败,新生代农民工的挫败感也要远甚前辈,前文对其内化模式已进行了理论否定,对其外化模式,有必要做进一步分析。从逻辑上看,无外乎有三种可能,或达成双赢的理性合作,或因过激外化(往往并非一方原因)造成秩序失控,或先过激外化出现双输,之后双方被迫寻求理性合作,很显然,只有第一种才是最佳选择。再从现实来看,自控型维权确实取得了一定成功,但与既有乐观估计不同,笔者认为,其更多应为一种偶然性成功,也未必可被广泛复制,为打破这种偶然性,只能寻求某种制度性解决,但应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建构,恰是在这一点上,官民之间“首先”可理性合作。受篇幅所限,在此仅提出两项原则作为新制度的出发点。第一,应有“大勇”扬弃既有制度。虽然已经存在大量以保护农民工为宗旨的制度,但因其主要源自“从上到下”的创制模式,多是在忽略农民工这个最重要主体的前提下制定的,致使固然立法效率较高,但缺点也非常明显,主要有“目标与落实脱离”“好心办坏事”,甚至被批评为“明着赋权、暗着剥权”等⑥。第二能“俯身”对维权实践中的制度原型进行提炼。虽说“从上到下”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但笔者并非要全盘否定该模式,因为任何制度都会存在如此一个创制阶段,关键是将该阶段置于何处,是“最终”、还是更愿意“始终”这样做,也就是说,中间是否曾展开过一个必要的“俯身”过程,以及是否经由该过程,第一步得以“自然发现”若干有活力的制度原型,第二步才进入到对制度的“人为建构”。由此,相关制度原型不在他处,只能发生、存在于新生代农民工各种活生生的维权实践中,只能通过对其中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对其中失败教训进行反思,才有望得出一种综合性的理性经验,而能否获得这样的经验,直接关系着是获得一种双赢的新制度,还是继续在原有制度中徘徊。当然,不论是扬弃,还是提炼,其意义首先是要对决策者进行理论提示,然而,这些提示对新生代农民工也能作为一个路标,因为自控型维权如果无法如愿前行(但愿只是杞人忧天),那么一再的挫折会教育他们,或许并无法回避“游戏规则”的元问题。⑦ 综上所述,针对近几年来出现的新生代农民工自控型维权,笔者通过本文所传达的主要是一种谨慎的乐观,之所以说谨慎,概括起来是因为不论是这种自控性维权本身,还是官方及资方的已然和可能应对,都带有很强的个案性、偶然性以及实验性,为化解这种不稳定性,可行的办法或许是应寻求一种新型的制度化解决方案。然而,新的制度并非能凭空产生,其不但取决于相关社会力量的对比,比如新生代农民工是否真的已经足够强大;还需要看是否已积累足够多的成功先例,比如自控型维权的成功是否已真的成为一种趋势;尤其是还要受制于是否能突破固有的制度路径依赖,比如即便不能实现“从下到上”的模式,至少能否去尝试一下“从下到上”与“从上到下”的混合模式等,这些问题无疑都需要进一步展开研究。不论是对新生代农民工,还是对官方以及资方而言,或许只有通过各方“谨慎”地合作,才能实现最后的真正乐观。 注释: ①代表性文章如下:刘建洲.农民工的抗争行动及其对阶级形成的意义[J].青年研究,2011,(1):33-43;卢晖临,潘毅.当代中国第二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情感与集体行动[J].社会,2014,(4):1-24;郭于华,等.当代农民工的抗争与中国劳资关系转型[J].二十一世纪(香港),2011,(124):4-14。 ②更为详尽的农民工维权成本,可参见佟丽华,肖卫东:《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http://www.cnlsslaw.com/list.asp?unid=2506。 ③在我国对各种民商事案件(也包括劳动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基本上无一例外。 ④[美]约翰·杜威.杜威全集·中期著作(第5卷):1908:伦理学[M].魏洪钟,乐小军,杨仁瑛,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56。 ⑤以深圳富士康为例,在所谓的“工会”中,几乎所有的委员席位都控制在资方手中,42个工会委员中,有40人为监理或检查人员,只有两个是普通工人,也是依管理者的指定产生的,地方工会主席则直接兼任了该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那么,“一个全由管理层控制、为资本方代言的工会,又何称‘工会’?又怎能代表劳动者去完成利益表达?更勿论维权”。转引自郑晓珊.日本过劳自杀工伤规则之借镜[J].中外法学,2013,(2):422-439。 ⑥可参照汪丁丁.盘旋的思想[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200;郑广怀.伤残农民工:无法被赋权的群体[J].社会学研究,2005,(3):99-118;梁治平.法律何为[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275-289。 ⑦有学者认为,除了近年出现的一些以企业主为诉求对象的零星的讨薪行动外,极少见到各地城市中有以城市政府为诉求对象、以“农民工”权利制度为内容的抗议行动发生……“农民工”虽然有较普遍的不平感,但他们面对城市政府,基本上不表达(利益诉求)、不申诉(权益受损状况)。参见:陈映芳.“农民工”: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J].社会学研究,2005,(3):119-132。论新一代农民工的自我控制保护_新生代农民工论文
论新一代农民工的自我控制保护_新生代农民工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