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国民经济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_经济论文

发展国民经济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_经济论文

发展民族经济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论文,中国论文,根本途径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民族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有机组成部分的理论

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区经济在发展中形成了一种天然的联系,地区之间经济互补性较强。我国广大民族地区(主要是西部地区)地大物博,可利用的草原面积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9%,占全国草原面积的94.9%,全国五大天然牧场均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地区森林面积7.18亿亩,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41%,蓄积量占全国总蓄积量的51.1%;民族地区的水利资源蕴藏量占全国的52.5%;还有煤、石油、铁矿石、非金属矿、有色和非有色金属等的储量在全国都占重要地位。这些自然资源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的物质条件。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自然资源相对贫乏,更由于开发早,开发利用程度高,其资源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开发利用少数民族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所在。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一再强调,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很好地把少数民族的“地大物博”即丰富的物产资源和汉族的“人口众多”即巨大的人力资源和科技力量结合起来,才能加快民族地区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如果没有民族地区的加速发展作依托,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就不可能持续稳定发展。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中国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中国有几十种民族,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比汉族居住的地方面积要宽,那里蕴藏着各种物质财富多得很。我们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的经济是不行的。”(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1977年版第214页。)他强调,“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33页。)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把民族经济看作国民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断定我国国民经济离不开少数民族经济,这在马列主义民族经济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因而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宝库。

进入90年代,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又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关于民族经济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理论。江泽民指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同全国其他地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的振兴同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我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东部地区,也离不开中、西部地区包括民族地区的经济振兴……加快中、西部包括民族地区的开发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向。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对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各民族的团结进步,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386-387页。)总之,我党关于民族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思想,为党和政府及汉族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关于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理论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迅速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事业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了,因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是他们获得平等权利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十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1952年11月毛泽东在接见西藏致敬团时曾尖锐地指出:“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注:《人民日报》1952年11月22日。)1953年10月毛泽东在对西藏国庆观礼团的谈话中又指出:“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利益”。(注:《人民日报》1954年6月29日。)在这里,毛泽东把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摆到了“整个国家的利益”的全局地位。那么如何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呢?

首先,中国共产党和国家要从政策的法律上保证民族经济的发展。毛泽东在其主持制定的1954年宪法中把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看成是不断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真正实现各族人民在政治上平等的可靠保证。鉴于“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1977年版第128页。)宪法序言明文规定:“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在宪法第72条上还具体规定:“各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保障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并且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民族经济的发展。1956年毛泽东根据苏联俄罗斯族同非俄罗斯族关系不正常的教训,在其《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提出了“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33页。)的命题。1963年毛泽东在对新疆工作的指示中进一步明确,新疆的工作主要是经济问题,新疆的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新疆人民的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要比苏联还要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继续并发展了毛泽东关于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了民族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主张。1981年10月中央领导在接见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时强调指出:少数民族地区一定要搞好。一个是经济问题,一个是团结问题。经济是基础,经济搞不好,文化、教育等其它问题就无从谈起。因此,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搞上去是最根本的。随后,《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序言中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努力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1992年1月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进一步阐述了发展民族经济的重要性。他指出:“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

其次,先进的汉民族要以“还债”的精神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在我国民族关系发展史上,由于汉族长期处于优势地位,他们要么同化或歧视少数民族,要么把少数民族挤至边疆、高原、高山和沙漠地带,处于劣势地位的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得不到发展,从而造成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需要汉民族的相当长时期的帮助才行。那么先进民族帮助后进民族的原则是什么呢?中国共产党坚持了列宁关于大民族、先进民族要以对自己的不平等,对后进民族多让步和宽容的国际主义原则精神,根据我国历史上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状况,创造性地提出了先进的汉族应以“还债”的态度去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周恩来指出,我国历史上,“在汉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上,是汉族对不起少数民族。”(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献》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92页。)汉族只要承认历史上曾经给少数民族的生存、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因素的事实,“就应该向少数民族赔不是”,就应该“讲还债”。(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献》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41页。)周恩来提出的“还债”作为一种比喻,其含义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比较先进的、居于多数地位的汉族应多替比较落后的、居于少数地位的民族着想,自己多作出一些牺牲,不要让他们受委曲,应该使他们也能得到较好的发展条件,因此有责任帮助他们,使大家共同发展,从而消除历史上给少数民族造成的损失。周恩来还对还债作了论证,他认为我们党讲还债符合马列主义原理,有利于实现民族平等团结,有利于快速发展民族经济。

三、关于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发展民族经济前提条件的理论

早在50年代邓小平就指出:“我们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贸易,经济工作应当以贸易工作为中心。”(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168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总结中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发展生产力,而要发展生产力,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邓小平还要求,少数民族地区要实行对内对外开放,学习先进民族的长处。邓小平认为,任何一个民族要进步,必须实行开放政策,学习他国、他民族的长处。“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1994年版第91页。)由于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较落后,自然经济仍然具有很浓重色彩,甚至在许多地方仍然居于统治地位。因此,只有实行开放,才能完成从古老的自然经济向现代商品经济的历史性转移;只有实行开放,少数民族地区巨大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才能得到开发,并在市场条件下得到合理配置,迅速获得生产力增长;只有实行开放,才能推动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活的普遍繁荣,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为了增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活力,江泽民也强调,要“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活力”;“民族地区要加强同沿海地区的经济联系,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结交新伙伴,开拓新市场。”(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391页。)以适应世界经济形势的需要。

邓小平、江泽民之所以强调民族地区要坚持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把它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因为:民族地区发展经济面临着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就是要努力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重要的是,从主流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促进社会主义民族过程的聚合作用是巨大的:(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打破民族和地区间的壁垒,加强各民族间的横向联系,加强各民族的凝聚力;(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加速各民族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从而加深民族之间的友谊与合作;(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逐步增强各民族内部的经济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追赶先进地区,从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总之,中国共产党和邓小平关于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是邓小平关于落后国家和后进民族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对马列主义民族经济理论的升华。

四、关于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差距,发展民族经济的基本方针

国家的大力帮助和政策的优惠及民族地区自力更生发展自己相结合是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差距,发展民族经济的基本方针。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根本出路。从一个民族发展的角度讲,自力更生的内在发展动力是促进民族发展繁荣的基础。也只有讲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少数民族才能在国家的支持和发达地区的帮助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我们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少数民族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无穷的智慧。无数事实证明:“所有的民族都是优秀的、勤劳的、有智慧的,只要给他们发展的机会,所有的民族都是勇敢的、有力量的,只要给他们锻炼的机会”。(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63页。)

民族地区的发展固然离不开民族地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但自力更生并不排斥国家帮助。国家之所以要大力帮助民族地区,这主要是因为民族地区一般来说底子薄、基础差,在各方面发展缓慢,从而出现了发展上的不平衡性,差距越拉越大。

建国以来,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帮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有别于汉族地区的特殊的优惠政策,范围涉及财政、税收、金融、贸易、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扶贫等主要方面,多达50余项。二是组织发达地区对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并帮助促进民族地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邓小平说:“沿海如何帮助内地,这是一个大问题。可以由沿海一个省包内地一个省或者两个省,也不要一下子负担太重,开始可以做一些技术转让。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裕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1993年版第364页。)因此,正确处理东西部关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帮助是巨大的,如从1980年到1990年,国家对五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少数民族聚居省的财政定额补助达1000亿元。从1979年以来,5个自治区与发达地区的协作项目有几千个,协作金额数亿元,引进各类技术人才上万人次,发达地区帮助民族地区培训科技人员也达数千人次,直接间接经济效益以数十亿计。进入90年代国家又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帮助的力度。1992年国家每年新增6000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重点扶持西南、西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自1996年以来,民族地区一大批重点工程竣工或开工,如广西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竣工开通;投资30多亿,能解决100万回族聚居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开工;新疆南疆铁路西段建设工程开工;南昆铁路开通。通过政府和全社会帮助以及少数民族自力更生,区域性贫困落后面貌有了很大变化,生产生活条件和各项基础设施都有明显改善。党和国家发展民族经济政策在贯彻中获得良好的效益。实践证明,党发展民族经济的优惠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是符合国情、顺乎民意的成功举措。

当然,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仍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0%;贫困县约占国家扶持的贫困县的42%;大多数民族文盲、半文盲率高于全国的平均数23.23%。改革开放20年来,民族自治地区发展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建国以来没有的:“六五”计划时期低1-2个百分点,“七五”计划时期低2-3个百分点,民族自治地区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工农业产值的比重,由1982年的6.9%下降到1988年的6.1%。民族自治地区人均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人均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56.1%,降为1985年的52.2%,1990年的46.1%。民族八省区人均社会总产值、人均工农业总产值、人均国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1989年分别比1985年扩大843元、626元和205元,分别比1980年扩大3.3倍、2.9倍和2.3倍。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无论是相对额还是绝对额都很大,而且这种差距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这种越拉越大的差距,从马列主义的民族平等原则上看是不应该出现的,如不扭转,民族关系将会趋向紧张。费孝通在《民族与社会》一书中分析世界民族问题时说:“在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民族不平等,导致新的民族问题,这是我们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前车之鉴,决不能重蹈这个覆辙”;(注:转引《贵州民族研究》1989年第2期第3页。)如果让这占国土面积64.5%的民族自治地区长期处于落后状况,就根本谈不上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也就不可能走向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周恩来才说:“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是要所有的兄弟民族地区、区域自治的地方都现代化。”“我们不能使落后的地方永远落后下去,如果让落后的地方永远落后下去,这就是不平等,就是错误。”(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66页。)邓小平也讲过,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因此,改变少数民族地区这种落后的状况,必须逐步消除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使少数民族尽快接近或赶超汉族地区的发展水平,最终达到事实上的平等,这是我们党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大任务,也是先进民族特别是汉族的一项历史使命。

最近10年来,关于如何缩小我国东西部发展差距的问题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因为东西部发展差距问题实质上是各民族的发展差距问题,它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共同繁荣局面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中央提出了使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逐步与全国发展相适应的指导思想。1992年1月,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上。”“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我们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民族平等理论的指导,有50年丰富的经验和苏联东欧深刻的历史教训,民族平等原则已深入人心和各级决策人员的指导思想中,我们相信在即将来临的21世纪,随着国家的发展重点逐步转向中西部和民族地区,民族地区将会加速发展,追赶经济发达地区,逐步缩小同先进地区的差距,从而大大缩小民族间历史遗留下来的发展差距。

标签:;  ;  ;  ;  ;  ;  ;  

发展国民经济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_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