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中介在开放创新过程中的作用研究--以创新为例_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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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技术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参与技术创新的主体越来越多,企业的技术创新模式逐步发生转变。传统观念认为,企业内部研究与开发是获取技术知识、实现创新成功的唯一因素。随着消费者、供应商、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传统观念逐渐落伍,开放式创新模式开始流行。开放式创新理论提出,企业要提高技术能力,必须同时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知识,有效地加以整合,产生的新思想和开发的新产品或新服务可以通过企业内部或外部的渠道进入市场,使之商业化[1]。开放式创新是当前技术创新的重要特点,是企业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竞争日益剧烈和科技创新不断加快的形势下表现出来的大趋势[2]。企业实施开放式创新,离不开创新中介的支持。随着开放式创新模式的采纳和普及,创新中介的功能得以拓展和延伸,并在开放式创新过程找到广阔的发展空间。

1 开放式创新过程

开放式创新是指企业有目的地输入和输出知识以加速内部创新,并通过创新的外部使用扩张市场[1]。开放式创新包括技术获取和技术利用两个阶段。

1.1 技术获取阶段

技术获取是企业通过消费者参与、外部网络、外部参与、R&D外包和知识产权许可等形式,从外部获取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行为[3]。当今世界,产品复杂程度不断提高,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使得技术创新日益成为一种复杂性活动,需要广泛的技术资源和专业能力,企业面临的创新压力也大大增加,独自创新变得越来越困难。即使是技术力量雄厚的大企业也不可能拥有创新所需的全部资源和技术,在所有的技术前沿领域展开研究。在此情形下,企业需要对外部技术进行战略获取,并与企业内部研发成果进行整合,以期在快速多变的环境中建立、巩固和维持竞争优势。

1.2 技术利用阶段

技术利用是指企业除内部使用技术资产外,还积极地在外部将其商业化的行为。技术资产外部商业化的方式包括知识产权的对外许可、风险企业以及创新活动中非R&D人员的参与。在过去,企业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基本上用于企业内部,并通过严格的知识产权管理防止技术溢出。如果新技术、新产品会替代企业市场上的主导产品,一些企业甚至将新技术、新产品搁置一旁。在当今世界,存在着强大的外部力量推动着知识和技术的高度分散化。围绕公司的知识产权,竞争者们通常能找到许多其他途径迅速进入市场,很少有企业能够长期严密地控制住某项重要技术。因此对专利权的管理思维也在发生改变,企业必须提高其获得、吸收和使用知识技术“新陈代谢”的速度,广泛地使用技术转让方式为其研究的新技术创造或扩张市场[4]。通过技术许可或技术出售,企业一方面可以获取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实现获取外部知识和依托其技术建立行业标准的战略意图[5]。

2 开放式创新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2.1 技术获取阶段面临的搜索和评价外部技术的困难

2.1.1 阿罗信息悖论

在技术获取阶段,当企业寻求外部技术时会遇到“阿罗信息悖论”:技术买方在购买技术之前,需要详细了解技术信息,而技术卖方一旦详细告知技术细节和技术应用,就会出现技术由卖方向买方转移的倾向,使得买方免费获得了技术。因此,技术卖方必然会谨慎地限制所提供的技术信息,买方只能在高度不完备信息的基础上对技术进行评价。

2.1.2 技术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

如果技术卖方是小企业,而买方是大企业,大企业可凭借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积累,在与小企业交流中,理解和模仿中小企业技术,而又不直接侵犯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在此过程中,作为技术卖方的中小企业将遭受损失。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众包(Crowdsourcing)成为可能。面向成千上万的、分布在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企业利用互联网来将工作分配出去、发现创意或解决技术问题。为避免出现此情形,技术买卖双方都要采取多种行为,使风险最小化,而双方所采取的行为会降低利用开放式创新的能力。

2.1.3 确认有效的信息来源

企业必须经过一段试错期才能消化吸收外部知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以理解不同外部知识渠道的行为模式、习惯和惯例。学习吸收外部知识的过程往往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在同外部渠道建立联系之前,管理者也很难确定回报最高的渠道。

2.1.4 培育双边市场

两组参与者需要通过中间层或平台进行交易,而且一组参与者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加入该平台另一组参与者的数量,这样的市场称作双边市场[6]。双边市场的出现和培育是以交易平台的建设为前提的。技术获取市场是典型的双边市场,技术供给市场的参与者越多,就越能吸引技术需求方的企业加入,技术需求方获得所需技术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样,有技术需求的企业在需求一端市场出现的越多,就越能吸引更多技术供应方,技术供应方输出所提供技术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2 技术利用阶段面临的挑战

拓宽和深化外部技术搜索只是开放式创新过程中技术获取阶段的工作,开放式创新过程的技术利用阶段还需要企业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合作,将公司内部的创意外溢,用于其他公司的业务。技术获取阶段面临的问题在技术利用阶段同样会遇到,只不过是看问题的角度由技术买方向技术卖方转变。除此之外,在技术利用阶段,企业仍要面临其他挑战。

企业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利用新技术创造并获取价值:将新技术应用到公司自己的业务中;将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创建新企业,委托其在新的业务领域开发新技术。选择何种途径实现技术商业化非常重要,因为技术本身并不具有客观价值,只有以某种形式将其商业化时,才能显示其经济价值。同样一项技术采用不同的市场化方式会创造不同的收入,即技术的价值依赖于商业模式。商业模式对技术的目标市场、价值命题、价值链、支付方式、成本/边际收益、价值网络和竞争战略进行界定。一项技术并非只有一种用途,也并非只有一种商业模式。如何在企业外部为技术找到一种合适的商业模式,对于技术单一的企业来讲,是一个难度较大的挑战。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在技术获取阶段,还是在技术开发阶段,企业都需要新的流程来管理以上挑战。而应对这些挑战的有效举措是大力发展创新中介。

3 创新中介的功能

桥接组织或经纪人等创新中介组织在国家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或产业创新系统文献中常常被提及,但学者很少对其进行界定。Howells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创新中介定义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的创新过程中发挥代理人或经纪人作用的组织或实体”[7]。在具体组织类型上,创新中介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园区、企业孵化器、研究联合会或网络、研究机构和技术转移中心等组织。

对于创新中介的功能,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维度对其进行了分析。Howells通过文献综述和实地研究确认了创新中介十项最常见的功能:(1)检测和信息处理;(2)知识加工和知识组合;(3)把关和经纪;(4)测试和验证;(5)商业化;(6)预测和诊断;(7)鉴定和标准;(8)管制和仲裁;(9)知识产权;(10)测试、评价和培训[7]。Lopez-Vega和Vanhaverbeke在Howells研究的基础上,确认了创新中介的两项功能:需求的表达和在科学界、政策层和产业界之间扮演中间人角色[8]。对以上十二项功能进行分类汇总,可以将创新中介的功能分为建立联系、提供联盟和支持服务以及提供技术服务三类。

3.1 建立联系

建立联系功能包含了把关和经纪、在科学、政策和产业界之间扮演中间人角色、需求表达等三项主要的创新功能。创新中介的把关和经纪功能不仅包括代表技术买方或卖方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及最终签约,还包括在创新或专利提供者和外购者之间建立联系。同时创新中介还可以将创业家精神带人企业内部,并推动科学知识进入终端用户。第二,创新中介在特定技术创新系统的科学、政策和产业界之间扮演中间人角色和转换枢纽,此角色有利于加速创新系统中社会—物理联系的沟通和协调。第三,创新中介有助于填补企业与创新社团之间的缺口,提供有关消费者的需求和建议。

3.2 提供联盟和支持服务

创新中介在开放式创新过程中可提供联盟和支持服务,为客户提供技术和管理建议,预测市场趋势。在过去,创新中介利用积累的知识收集和知识处理技能帮助企业弥补能力欠缺。当前,创新中介还发挥促进企业内部研究、提供市场和销售支持、推进融资、加快企业技术商业化、为企业提供如何确认和满足市场需要建议等功能。此外,支持服务功能还包括:对技术可能的走势进行预测和分析,以及通过技术情报和筛选机制监测外部市场信息。

3.3 提供技术服务

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测试和培训、评价和评估、鉴定和标准、管制和仲裁。创新中介类型、功能和行为之间的关系见表1。

4 创新中介在开放式创新过程中发挥功能的机制:以InnoCentive为例

开放式创新为创新中介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搭建了宽广的舞台。InnoCentive是开放式创新和众包的先驱,它将顶尖儿的科学家(问题解决者)和全球各地的领先公司(问题寻求者)所面临的相关科研挑战对应起来,使之珠联璧合。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 InnoCentive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问题解决集市。

4.1 InnoCentive的服务

InnoCentive提供咨询服务以便客户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其“解决者”网络。“科学建议者”和“问题界定者”都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能帮助客户准确地界定在其网络上张贴的“挑战”,并提供解决方案审核服务,以便剔除不符合“挑战”标准的创意。客户依据问题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所需要的资源以及给公司带来的价值,确定合适的奖金额度,InnoCentive有权拒绝过低的奖金额度。

InnoCentive督促“寻求者”公司接受知识产权审计。一项解决方案一旦提交给公司,如果公司不予奖励,InnoCentive确保知识产权不会被使用。如果解决方案满足了“挑战”的要求,InnoCentive确保“寻求者”公司支付奖金。

InnoCentive也向“解决者”网络提供咨询建议。“科学专家”提供反馈来解释“挑战”的条款和解决方案的缺陷所在。在“解决者”的知识产权卖给“寻求者”公司者之前,InnoCentive保持对知识产权的控制权。而且,所有的沟通和解决方案提交都具有私密性。

由此看来,创新驱动创新的方法、由几百万问题解决者构成的社区、基于云的技术平台是InnoCentive成功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从根本上改变了创新和研发经济学。

4.2 InnoCentive解决开放式创新挑战的机制

4.2.1 解决阿罗信息悖论的机制

“挑战”被审核和界定后,就张贴在InnoCentive网站上。任何浏览网站的人都可以看到“挑战”的摘要。如果有人认为他或她能解决此问题,此人必须在InnoCentive注册为“解决者”。注册过程提供了接触和确认信息,根据此信息,InnoCentive向“解决者”支付奖金。在着手研究挑战之前,解决者必须接受《解决者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包括解决方案审阅期限、保密规定和获奖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转让。一旦“解决者”执行这项协议,网站会创建一个私人房间,以便“解决者”和InnoCentive员工进行互动。在这个私人房间,“解决者”会找到更多的信息,这些信息有利于“解决者”找到解决方案。“解决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将由InnoCentive的员工进行审核,如果满足标准,解决方案被提交,将从众多的解决方案中挑选出最优方案,并支付给最优方案的提出者。通过此机制,有效解决了阿罗信息悖论问题,在此过程中,InnoCentive发挥了把关和经纪、需求表达、知识加工和知识组合、预测和诊断、知识产权、评价和评估、鉴定和标准、管制和仲裁等功能。

4.2.2 解决技术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的机制

虽然“解决者”与“寻求者”相比,在实力上处于劣势,易遭受“寻求者”的利益侵害,但InnoCentive知识产权审计举措,有效地保证了“解决者”的利益。 InnoCentive负责解决方案的审核,“寻求者”不奖励,则不能使用“解决者”的知识产权;“寻求者”如果使用“解决者”的知识产权,必须给予奖励。在此过程中,InnoCentive主要发挥把关和经纪、评价和评估、鉴定和标准、管制和仲裁等功能。

4.2.3 确认有效信息来源的机制

InnoCentive采取的是解决方案竞赛机制,从众多的解决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进行奖励,在解决了阿罗信息悖论问题的同时,也成功地确认了有效的信息来源。在此过程中,InnoCentive发挥着评价和评估、鉴定和标准等功能作用。

4.2.4 培育双边市场的机制

尽管早期InnoCentive有大量的“寻求者”,但是如果不能逐步建立“解决者”社区,InnoCentive对“寻求者”无太大价值。借助于ICT技术,InnoCentive将全球的“寻求者”和“解决者”连接起来。到2008年,64家“寻求者”(包括礼来公司、宝洁公司、陶氏益农等国际巨头)在化学、生命科学、商业和创业、计算机科学、清洁技术等40多个学科共张贴了800多个“挑战”,其中348个已由16500个“解决者”解决。InnoCentive网站声称,到目前为止,公司的社区“解决者”已超过25万人,而且公司已和自然出版集团、经济学家、大众科学等媒体以及环境防御基金等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可将他们的“挑战”送达1000万个潜在“解决者”。“解决者”不仅数量众多,而且还包括美国、俄罗斯、中国、印度、阿根廷等多个国家,多样化的社区来源更有可能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InnoCentive发挥着在科学、政策和产业界之间扮演中间人角色、监测和信息处理、把关和经纪等功能。

5 启示

我们从InnoCentive的案例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在现代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创新中介服务功能设计是其多项服务创新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随着竞争的加剧,客户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而且技术的日新月异,创新中介功能由传统的“桥梁”和“经纪人”角色或多或少地进行了转变,功能更加多样化和专业化。创新中介的大部分创新都不是由某一要素单独导致的,而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下并包含不同变化的混合体,它们共同形成了最后的创新。这些要素包括新服务概念、顾客界面、服务传递系统和技术选择。创新中介功能设计要提出解决某一个问题新的概念和想法,开发或购买相关技术,组建生产和提供新服务产品的组织,确定服务提供给顾客的方式以及与顾客间交流、合作的方式。如InnoCentive正是以众包为核心概念、以网站为载体,运用ICT技术、实现供需双方的跨时空对接和交流,从而奠定了其在业内的竞争优势。

(2)创新中介功能要体现其核心能力。资源基础理论的研究表明,有价值的、稀缺的、难以模仿和替代的资源是企业特有的竞争力的来源。创新中介在组合其功能业务时,必须在某项功能上是有价值的、稀缺的、难以模仿和替代的,否则供需双方会撇开创新中介进行直接交易。因此,创新中介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向供需双方展示其价值所在。在InnoCentive的案例中,“需求表达”与“评价和评估”是InnoCentive的核心能力。依靠自身在特定的领域积累的知识和经验,InnoCentive能准确界定“寻求者”面临的问题,可以对“解决者”提出的方案进行准确的评价和评估。离开 InnoCentive的服务,“寻求者”和“解决者”直接交易的效率和成功率都将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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