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社区的地方性对人口控制的影响&以广东省一个贫困农村社区为例_农村人口论文

贫困社区的地方性对人口控制的影响&以广东省一个贫困农村社区为例_农村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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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是指一种具有浓厚区域本位主义和家乡观念特色的非规范性社会运行模式。社会由乡土型走向现代化是文明演进的一大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运行都已走上了告别乡土步入现代的征程。但是,在贫困地区这种转型却依然举步维艰。社区的乡土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对人口控制将产生何种影响?应采取哪些对策?本文将以一个贫困乡村社区——广东高田镇为个案,具体探讨这些问题。

一、贫困社区的乡土性

作为本研究调查点的广东省高田镇位于清远市清新县东南端,与三县交界,总面积171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22万亩,耕地1.5万亩,下辖8个管理区,130个村,有3个管理区属于山区,5个管理区属于丘陵地区,总人口23434人,总户数4817户。1996年高田镇工农业总产值1.2亿元,其中农业9150万元,工业2850万元,在全县23个镇位居第11位,农业主要以饲养“清远鸡”、种植水果及反季节蔬菜为主,工业主要以生产粗加工为主,有集体企业3个、个体企业2个,1996年高田镇农民人均年收入1580元,略高于县人均年收入1548元。值得指出的是,清新县是广东省16个特困县之一。

1.行政区划的乡土性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清新县农村基层政权的行政区划基本上还是沿袭古老的山、河、堤、坝等自然标志来确定的。这种现象不仅在全县23个镇中有所体现,如山塘、三坑、浸潭、石潭、石坎、石马、龙颈、珠坑、鱼坝、沙河等,而且在高田镇的130 个自然或行政村中也得到反映,如大樟坑、上黄塘、下黄塘、马夹山、兔九窟、陆湖、河唇、大坝等。

2.居住形式的乡土性

以姓氏形成自然村落,聚族而居,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侧面,同时也是乡土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 在高田镇4817 户人家中, 张姓有1320多户,谢姓有870多户,郭姓有780多户,李姓有650多户, 陆姓有270多户,石姓有230多户。高田镇下辖8个管理区,1个居委会,据当地干部反映,其中西坑管理区有80%以上的户数姓张,19个自然村,每个村几十户、几百户不等,大部分每个村就一个姓,另外,石颈和凹头两个管理区都分别约有60%左右的户数姓谢和姓郭,还有旧林、高田管理区姓李和姓高的户数也占有相当比例。

3.社会交往的乡土性

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在高田镇,除了镇上有5 家企业之外,农村地区完全是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生产单位,与外界的商品交换非常有限,主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加上地理环境的封闭,同一村落有的还是同一祖先,世世代代繁衍下来,社会结构变化缓慢,人口流动很少。一般农村家庭,除配偶外,丈夫交往最多的是本村的邻居、朋友,妻子交往最多的主要是子女、本村的妇女,基于经济原因,即使是亲戚,也很少来往,一般是没有事情是不会走动的。从道路建设来看,除连接周围的邻镇是一条约6米宽的砖渣沙土路外, 各管理区之间尽管相距较远,但都是比较狭窄的泥土路, 由镇通向县城的客运汽车每天只有6趟,从通讯设备来看,除了各管理区主任、村长家装有电话以便联系工作外,农户家很少有家庭装有电话的。

4.行政管理的乡土性

在造成乡土行政的人文因素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作为政务推行之主体的干部的乡土性。它包括干部来源的乡土性和干部素质的乡土性。

高田镇镇委、镇政府共有干部职工50人,男45人,女5人, 其中,国家干部33人,聘用的合同制干部9人,集体干部4人,职工4人。有 39人是本县本镇人,11人是本县外镇人。属大中专毕业分配的12人,复转业军人的24人,合同制招聘的干部(含职工)7人,村干部提升的7人。由于军人复员、学生分配基本上是按家庭居住地就近安置,而合同制招聘和优秀村干部升迁又限在本镇内进行,这样,近乎80%的干部来自本镇。

从镇里干部职工的文化构成来看,初中毕业的有15人,高中或中专毕业的有13人,大专毕业的有22人。大专毕业的人员中,大部分属于取得中专学历后电大或函大毕业。

在高田镇西坑管理区,共有4名干部,都是本区人, 区委书记和管理区主任、副书记和副主任分别由一人兼任,还有妇女主任和文书各一名,书记当过民办教师,是本市师范学校函授中专毕业;副书记只有初中毕业,原先当过村长;妇女主任和文书都是高中毕业,担任该职之前分别是村妇女队长、农民。在西坑管理区的19个自然村中,每个村的领导都是本村人,初中文化程度或小学毕业,在村领导中,还有年过花甲的老年人。

一般来说,本地干部熟悉情况,有利于政务的推行,但不利方面也同样明显。由于干部大部分来自本乡本土,从小就接受当地人伦风化的熏陶,他们同各自的村落、姓氏、宗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在决策和行政过程中,总是伴有浓厚的家乡观念,使干部素质呈乡土化的倾向。

二、贫困社区的乡土性对人口控制的影响

贫困社区,实际上就是一个乡土社会,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其对人口控制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社区环境来影响人们的生育观念的形成或支配人们的生育行为。

1.氏族、宗族、家族意识的强弱直接反映农民的家庭观念,对人们的生育行为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由于自然村落是农村地区的主要居住模式,也是农村社区行政区划的基础。在聚族而居的情况下,人们氏族、宗族、家庭意识容易受到激发。一方面,由于聚族而居,人们共处同一块土地,共同分享有限的资源,并以血缘为纽带,族人自然形成利益群体,这种利益关系便构成人际关系的核心。另一方面,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障碍,农村人口流动非常有限,这又使得宗族世代胶着在土地上,又为聚族而居提供了条件。

在广东高田镇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西坑管理区卢、石、王、张、冯、谢等大姓都修有族谱、家谱,冯、谢两家族还有祠堂。所谓祠堂,也叫家庙、宗庙,是宗族活动的中心,既是祭祀祖先也是处理、商议宗族事务的场所。在当地,还流行一个普遍的习俗,族中老人去世后,先进行土葬,若干年后(一般10年)再由同族人修建祖坟。这种自发的组织行为和做法,不仅深化了农民的区域心理、姓氏观念和家族意识,而且为了维护和扩大家族与宗族势力,人们往往会早婚多育,尤其是希望多生男孩。

至1997年5月止,高田镇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4579人, 已婚育龄妇女人数4158人,一孩夫妇712对,二孩夫妇1713 对(含二孩子纯女户31对),三孩及以上夫妇1500对(含三孩及以上纯女户68对)。在高田镇西坑管理区,1996年生育三胎的夫妇有3对,都属于双女户, 生育四胎的有1户,属于三女户。不难看出, 已婚育龄妇女在生育的性别选择上,明显偏好男孩,以生育男孩为目的。在当地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认为,能不能生到男孩,是关系到传宗接代、绝后的大问题,如果有男有女就不想生了,但一定要有男孩,没有男孩,会遭别人耻笑和欺负,抬不起头,思想包袱重。

2.基层组织建设

在我国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在家庭功能强化的同时,基层组织建设却随之弱化,由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只是农民的自治组织,在农业生产、经营等方面没有多大控制权,再加上许多村没有集体经济,无稳定的经济来源,公益事业抓得很少。因而,家庭自身和家庭之间所具有的血缘亲情关系再度自然而然地成为生产中的重要人际关系。这种彼此依存的人际关系强化了人们头脑中的宗法观念,由血缘关系延伸开来的关系网重新成为乡村农户生产和生活互助的主要依靠对象。这种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波纹宗亲网”会使得人们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的观念根深蒂固。

基层组织建设薄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基层干部待遇太差。在西坑管理区调查时发现,除了由镇政府发给管理区书记每月90元外,其它三位领导每月只有80元,干部思想很不稳定,四位管理区领导平时是一边在管理区工作,一边在家里种地。对于计划外生育,由于碍于情面,工作做得不够主动,再加上管理区工作经费有限,有些妇女外出打工后,计划生育部门便很难与她们取得联系,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

3.社区文化建设

由于农村社区文化中精神文明建设抓得不够力度,文化生活几属空白。在高田镇,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较低,绝大多数仅读到初中文化,有的上完小学便不读了,平时农民有限的娱乐活动就是打打扑克、看看电视。再就是清明祭祖,这是家族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这一天杀猪宰羊,搭台唱戏,各村同姓串连上坟,等等。清明节的祭祖活动不但是农村最重要的宗教活动,也是最重要的文化生活。值得指出的是,在高田镇,能参加清明祭祖活动是一项崇高的名誉,一般女性是禁止参加这项活动的。因此一个家庭生育男孩或生育女孩,在家族中的地位是相当悬殊的。

清明祭祖在广东城乡是一种普遍的宗教活动。每到这一天,热闹非常,在个别大城市,通往墓地的主要交通甚至全部瘫痪。

4.婚姻圈

婚姻圈的变动情况,反映社区运行的封闭或开放程度。根据高田镇的调查资料反映,该镇人口婚姻圈的变动直径非常狭窄,主要是本镇内通婚,各属于不同村子,甚至有的同村通婚,大多是靠媒人介绍。一般通婚直径在1.8公里内。也有外出的打工仔把外省的打工妹娶回家的,但这种情况较为个别。在高田镇,通婚的形式是男娶女嫁,如果男到女家,往往为人们所嘲笑。只是在1975年、1988年,共有2 例男到女家落户的,最近10年便再没有了。

由于婚姻圈过于狭窄,不利于与外界进行交流,接受外面的新观念。大家在同一的社区文化氛围中接受熏陶,生育观念一致,更容易形成攀比效应,也不利于转变人们的生育行为。

5.社区老年保障

除了传宗接代外,老有所养也是当地农村居民追求男孩的原因之一。按照当地人的说法,女孩是不能养老的,这违反了千年的祖训,一是没有光扬本族血脉,是不孝的表现;二是男到女家会使得本族血脉不纯洁。为了保证进入老年之后,能有所依靠,农村居民通常是生了女孩,还要拚命生男孩,生了男孩还想要女孩。由于广东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比其它省份要宽,这无疑为他们实现目的提供了条件。尽管如此,在高田镇仍有极少数人在六、七十年代因种种原因没能生育或者生育女孩外嫁后没有照料,或者因子女夭折最后成为孤寡老人。由于生活没依靠,这些人都进了镇上的养老院,除了生活上的照顾外,还能享受医疗保健。

在调查中发现,人们对进养老院的看法并不是持积极的态度,认为这对孤寡老人来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养老院养老还是不如靠儿子养老。

三、贫困社区人口控制的对策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人口学者,往往把经济因素作为考虑农民生育问题的主要出发点,认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实际的人均收入状况,对于人们生育子女的数量有极大的最终的制约作用。国外有人口学家认为,人均年收入750美元是临界点, 从低收入向临界点发展会刺激人们多育,越过临界点之后的发展,会抑制人们的生育欲望。国内人口学家也在90年代初认为,结合我国国情,农村人均年收入1500元人民币可能是经济制约生育率变化的临界点。超过这个临界点之后经济发展的作用才会导致人们不愿多生小孩。然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并没有证明学者们的观点。以广东为例,在广东的许多农村地区,农民的人均年收入早已达到学者们所确定的临界点,甚至超过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但多孩生育率一直居高不下。为什么在经济上去的同时,生育率却下不来呢?后来,有学者专门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解释,认为,在较短的时间内,尽管经济发展迅速,但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带来社会因素的显著变化,使支配人们生育行为的生育观念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这里所说的社会因素包括育龄妇女的文化程度、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等。

为了进一步解释社会因素对生育率的影响,作者通过对广东高田镇的典型研究发现,上述解释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只是原因的表面现象,而不是最深的根本原因。中国农民的生育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整个社会大背景的中国特色决定了这一转变的“中国化”。决定农民多胎生育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因素,如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其次才是经济因素,而要完成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经济因素的确是基本因素,但经济因素必须作用于社会因素使社会因素发生改变才有可能使生育观念发生转变。否则,经济的发展有可能为多胎生育提供条件。为此,相对于贫困社区而言,在生育控制问题上,加快贫困地区由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是有着积极影响的,特别是除了发展经济之外,还要重视社会建设,改变那些构成或影响个体生育决策赖以作出的社会环境因素更有着重要意义。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社会结构中最基本的、最低的组织层次,它是直接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基础组织。当基层组织由于自身的建设不力,组织的运行仅限于义务,组织缺乏活力、效率、积极性时,很难有主体和创造精神,社会调控能力必然弱化。在社会失控的同时,生育控制也必然失控。此外,由于在农村地区,宗、族、房等自发组织的普遍存在,在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观念大为削弱的情况下,必然在村内权益的分配、乡规民约的制定、村民财产或婚姻纠纷的处理等问题上发挥作用,这不仅深化农民的姓氏意识和家族观念,而且极有可能使基层行政组织变得乡土化,甚至成为各家族在组织中的代理人。

2.遏制宗族势力

宗族对个体的束缚是通过血亲关系,祖先祭拜活动、物资利益,以及祖训、家礼、族规、宗约等制度规范这几根纽带来完成的。在祭祖、拜祖活动中,推崇和神化血缘关系,提倡宗族主义、宗族意识,使个人的行为直接受现实血缘关系的束缚。遏制宗族势力,就是要使人们淡化宗族意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农民主要的社会联系由血缘姻缘向地域和职业转化。这将有利于创造一个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环境。

3.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必须协调

社区发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综合体。贫困乡村社区的转型面临着来自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诸种制约因素,人们通常把“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看成是贫困地区人口经济特征最具体的描绘,其中的原因在于,贫困地区往往把经济发展作为最首要的任务,而忽略了社会其它方面的发展。虽然经济发展是社区发展的前提,但要完成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经济向工业、服务业为主的现代经济转变,没有社区的综合发展是很难达到的。在生育控制上,也是如此,如果经济发展的同时,社区环境因素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人们现代生育观念还是难以建立起来,多胎生育就不可能得到有效控制,相反,经济发展还会为多胎生育提供相应的经济条件。如高田镇,198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10.68%, 多孩率6.15%,计划生育率86.15%;而在1996 年,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 .28%,多孩率11.36%,计划生育率65.54%。究其原因, 计划生育工作力度不够是原因之一,其次,就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同步所致。

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方式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社会养老的关键是健全完善适合农村具体情况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生活来源保障、健康医疗保障和福利服务保障等内容。在当前农村,特别是贫困乡村,必须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使集体经济壮大起来,这样,养老事业才会具备雄厚的经济基础。另外,由于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只有当社会养老比家庭养老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时,人们才会接受这一现代的养老方式,才会真正削弱“养儿防老”的生育动机。

5.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念,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最主要的障碍。要实现生育观念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不仅要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而且要把计划生育工作渗透到各行各业、各方面的工作中,同时,要与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小康村、扶贫开放、扫盲、科普、希望工程、幸福工程、群众文化活动、妇女双学双比、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家政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推广“三结合”的过程中,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把农民的“兴奋点”转变到勤劳致富奔小康上来,使计划生育变成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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