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体化与犯罪心理学的发展论文_蔡芃芃

刑事一体化与犯罪心理学的发展论文_蔡芃芃

蔡芃芃 阿尔伯塔大学 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埃德蒙顿市 邮编:T6G 2R3

[内容摘要]刑事一体化是我国刑事科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是刑事司法活动对刑事科学理论及技术研究的实际需求,是我国刑事科学研究发展的必经之路。犯罪心理学是刑事科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最特殊的学科,犯罪心理学和其他刑事学科相比在对犯罪行为的研究上有着不同视角和作用,刑事一体化与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应相辅相成,互相融合才能更好的为我国刑事司法活动提供理论以及技术支持。让刑事司法部门更好的为国家及社会服务。

关键字:刑事一体化;犯罪心理学;刑事科学

一、刑事一体化概念界定

刑事一体化是将刑事科学中涉及的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科学三个学科的内容进一步整合,形成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整体,确保刑事科学进一步完善,更好的为司法活动提供理论支持。刑事一体化是现阶段刑事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犯罪行为的不断复杂,犯罪方式的更加多变,现阶段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存在一定不足和局限性。对刑事科学的各个学科进行整合提高学科间的联系,让不同学科起到互相借鉴和相互弥补的作用是我国刑事司法科学发展的切实需求。刑事一体化可以让刑事科学中各个学科形成完整统一的整体,让刑事科学走向整合、协作的发展方向。

二、犯罪心理学与刑事一体化的关系

(一)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贯穿与刑事活动的整个过程

在对犯罪活动侦破、审判及改造活动中,对犯罪行为参与者的心理活动掌握是重要工作,对犯罪行为参与者的犯罪动机以及心理变化的掌控程度决定刑侦以及后期改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同的类型的罪犯在犯罪动机和心理活动上存在显著差异,根绝不同犯罪动机和心理制定不同的刑侦计划以及改造计划,对不同罪犯进行差异化管理是提高我国刑事司法活动效果的有效途径。加强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有助于在刑事活动中对罪参与者有着更加客观全面的判断与认识。对于揭露和处治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帮助。让司法执行者更好揭露、打击和教育改造罪犯。让刑事一体化的效果更加理想。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刑事一体化有促进作用

犯罪心理学是对犯罪参与者在进行犯罪时的心理过程进行研究的学科,对罪犯的犯罪动机、犯罪方法等进行动态及系统的研究。为刑事活动提供全新的视角,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内容与刑事司法侦查活动有着相同的思路和目的。心理学研究与刑侦手段及刑事司法流程相辅相成形成完善互补的有机整体。对打击犯罪、侦查犯罪、改造犯罪等活动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体现:

1.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可以让司法部门更加科学有效的对犯罪进行分类治理和改造。通过对犯人社会环境和个体性格以及犯罪过程的综合分析,研究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活动,根据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中的不同心理过程,对罪犯进行差异化改造及教育,根绝罪犯个体特点,制定不同的侦破、打击以及改造方法,让刑事司法活动取得更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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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可以提高执法者对犯罪行为本质的认识,让执法者在刑事执法过程中有据可循,根据犯罪动机对相同的犯罪行为进行分类预防和处理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课题,也是刑事一体化的基本目的之一。是研究犯罪行为本质的重要方法,犯罪心理学深入研究犯罪参与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是的动机产生以及心理变化,为执法者侦破犯罪行为以及预防犯罪行为提供心理学依据。

三、犯罪心理学与刑事一体化的继续发展与创新

刑事一体化开拓了我们的思路,与其他学科一样,刑事科学的发展也符合现代科学研究细化研究向整合研究发展特点,任何科学在开始之初都会对涉及到的各个学科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通过细化研究的方式加强对科学研究的推动,在科学研究进行到一定阶段后,单一学科无法独立解决所需问题,需要不同学科进行协作整合促进科学的整体发展。自然科学是如此,人文科学是如此刑事科学也是如此。刑事科学中任何一门学科均无法完成刑事司法活动,只有加强各学科之间的联系和协作能力才能更好的完成刑事司法活动。

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应重视刑事科学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加强两门学科间的联系以及互补能力,不断整合及完善理论基础,实现刑法活动的最佳效益。更好的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与发展应与刑事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具有共同的视野,提高犯罪心理学与刑事科学各个学科间的联系与互动关系,不断充实理论底蕴。刑事一体化的最根本目的是让刑事司法更加科学完善,提高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罪犯的改造效果,更高的为国家和社会服务,这与犯罪心理学的核心价值是一致的,在刑事科学各个学科走向整合一体化的过程中,犯罪心理学应该对自身研究范畴和作用精准定位,不仅仅要明确认识到犯罪心理学作为刑事科学基础学科的作用,也要根据心理学特点为刑事科学研究提供更广阔的思路和发展空间,受犯罪心理学研究内容和学科特点决定,与其他刑事学科相比对犯罪行为的研究有着不同的方法和切入点,发挥着其他刑事科学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刑事一体化的研究中既要重视对犯罪心理学与其他刑事学科的整合及一体化,也要维持证犯罪心理学的独特研究视角,进一步扩大犯罪心理学在刑事科学中的影响和话语权。

总结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提高刑事司法活动效能,降低犯罪行为发生概率,维护社会和谐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认为,对刑事一体化以及犯罪心理学的先研究最终目的都是提高我国刑事司法活动效果,提高犯罪行为侦破能力,加强我国犯罪人员改造力度。面对日渐复杂的犯罪行为刑事科学中各个学科需加强学科间的协调和整合能力,并结合犯罪心理学对犯罪行为研究的独特视角从而提升刑事司法部门的工作效果,更高的为我国社会服务。这是我国刑事司法建设以及我国刑事科学研究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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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大华.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犯罪心理学[J].政法学刊,2004(05):11-13.

论文作者:蔡芃芃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8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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