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问题探讨论文_舒世燕,刘建红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问题探讨论文_舒世燕,刘建红

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430015

摘要: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点多面广,缺乏有效的管理模式,无法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出水的稳定达标,成为农村水环境整治的难题。在分析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及排放特征的基础上,针对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运营管理

1前言

随着农村环境整治的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近几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一直备受诟病,花费巨资兴建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得到良好的运行管理,根本达不到既定治污目标。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运营管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其应有作用。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基层认识上的障碍仍然比较突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般由各级政府负责,是农村环保公共服务事业,也是新生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县(市、区)政府重建设、轻管理现象还较为突出,对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意识较为淡薄,未能认识到“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重要性。部分地区把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移交给村委会自行负责运营管理,而村委会是群众组织,即使管理不善,也难以落实考核评价责任。最后,由于种种原因使得相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低,造成了财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2.2运营资金来源较少,保障力度不足

由于目前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只能用于设施的建设,而不能用于设施的运营管理。因此,普遍存在运营管理资金来源较少,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如浙江省大多数县(市、区)运营管理资金主要来源于村自筹,占65.6%,只有少数地区建立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由于绝大多数镇、村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筹措方式具有不稳定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资金难以长期保障。

2.3标准规范和技术支撑仍待完善

虽然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了部分推荐性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营规范,但地方执行规范意识普遍不强,各地大多依据经验开展工作,易出现设计和建设方面的先天缺陷,对后续运营管理造成困难。另外,农村地区环保技术力量较为薄弱,更缺乏环保专业人员,仅靠乡(镇)、村一级工作人员和兼职管理员难以提供运营管理所需的技术支撑。

2.4有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市场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多数地方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方面考核涉及较少,评价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部分区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偏向于设施建设目标完成率。同时,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制度也尚未建立,难以用环境监测数据分析评价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绩效。另外,设施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需求”不足,缺少规模效应,盈利面较窄,加之领域较新、政策措施扶持缺失等因素,市场参与主体积极性不高,市场发展内在动力不足。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和长效管理对策建议

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和长效管理要按照“政府主导、权责分明、市场化运营、制度化管理”的原则,通过建立权责分明责任机制和强化资金保障,以政府购买农村环保公共服务方式为切入点,加快推进设施的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实现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目标。

3.1落实权责分明的责任机制

(1)应按照《环保法》规定的“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要求,参照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加快在政策法规层面作出明确界定,把设施纳入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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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作为设施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建立以县级(市、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农办、建设、水利、环保)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参与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的环保企业(公司)等其他单位为服务主体、设施所在地村委会(村民)为受用主体的管理责任体系,落实设施运营管理责任制。

(3)强化设施移交和产权登记。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建立设施验收移交工作制度,加强设施资产登记管理,明确产权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设施信息库。

3.2因地制宜选择运营管理服务模式

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寻求集约化、技术型市场化运行管理模式是大势所趋。①通过统一招投标方式购买公共服务,借助市场机制,引进专业环保技术力量参与量大、面广的设施运维工作;②大力推广市场化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逐步淘汰设施村委会(村民)运营管理模式。推行市场化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能有效解决农村环保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专业维护人员缺少,乡镇(村委会、村民)难以胜任专业运维等问题。此外,还能培育出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环保企业,推动环保服务业发展。

3.3强化运营管理资金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公益性项目,对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事务由政府财政列支是符合要求的。①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坚持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投入模式。可设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省级财政资金专项,同时要求市、县两级财政要把运营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②扩宽运营管理资金筹措渠道。通过省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明确可从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城镇集中供水排污费等列支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资金,同时探索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村民征收适量污水处理费等举措保障资金来源。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

无人管理或村民兼职管理是现状条件下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管理模式,也是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不理想的重要原因。在现有条件下,迫切需要提出可行的运行对策以及有效的管理模式。

4.1第三方运营模式的优势

这种委托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具有以下优势:①环保设施所有者(政府)、运行单位(专业公司)、监督机构(环保部门)三者之间权责分明、关系明确(形成一个“倒三角形”结构)、互相制约,独立行使权利,履行职责;②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如招标)选择第三方专业公司运营管理,双方签订运营管理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均严格遵守;③第三方运营模式从机制上保证了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专业公司充分发挥人才、技术、管理优势,可同时运营管理多个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专业化服务和标准化管理,发挥规模优势,避免非专业管理造成的资金资源浪费或损失。

4.2第三方运营模式的应用

对于采用厌氧生物滤池工艺,村镇管理模式与第三方运营模式的运行费用相差不大;而采用膜工艺时,第三方运营模式可降低5.4%的运行成本,且污水处理设施总体运行率大于80%,运行效果良好。某市将3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140m3/d)委托集中运行之后,设施的正常运行率从27.5%提高至89.3%,且随着设施达到数量上或规模上的优势之后,人工成本将降低,吨水运行费用将下降。

5结束语

农村由于建设的落后和专业人员的缺乏,其污水设施的规划与实际需要往往不一致,建议农村在其规划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厂(站)选址、处理工艺、建设规模的专业性和可行性,便于后续项目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钟春节.上海郊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成效评估及适应性管理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

[2]谷敬花.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模式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

[3]王磊.沈阳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机制研究[J].环境保护科学,2015,41(02):17-20+42.

论文作者:舒世燕,刘建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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