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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乡结合部”到“城中村”
在农村的城市化过程中,我们的城市遇到一道坎:城中村。
从广州的中信广场拐个弯,就是一个城中村:林和村;从深圳的地王大厦往走几步,也是一个城中村:蔡屋围村。如果说中信广场、地王大厦分别是广州、深圳的外套,那么,林和村、蔡屋围村则分别是广州、深圳的内衣。
广州的城市规划面积在1980年为136平方公里,到1999年扩展为286.6平方公里,目前已达到386平方公里。不知不觉,在“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过程中,广州市区已经形成138个城中村,比如杨箕村、石牌村、冼村、林和村、棠下村、猎德村、三元里村……按照规划,未来数年广州的城中村面积将达到87.5平方公里,占到广州城市规划总面积的22.67%。
从全国来看,从1985年到2001年,全国的村落从940617个锐减到709257个,仅2001年就减少了25458个,平均每天减少约70个村落。这些消失的村落,大部分变成了城中村,不规则地分散在城市的商务中心、开发区以及商品房住宅小区附近。据2005年的统计数字,北京有“城中村”231个、上海有223个、西安有187个、太原有83个、南京有71个……
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比如杂乱、混乱、污浊。但不同的是,城乡结合部是自然形成的,以零散方式流向城市的外来人口,最后不约而同地集中在这个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城乡结合部成为农民进入城市的一个较低的门槛。而城中村则是城市急速扩张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原来的稻田发展为开发区,原来的菜地建设为CBD,原来的鱼塘崛起了摩天大楼……城市包围了农村,但城市却没有能够及时地消化农村的生产方式、吸纳农民的生活方式。于是,城中村成为农村城市化的矛盾体:失去耕地的农民未能以市民身份同步进入城市,他们没有地种了,但城市也没有给他们工做。在迷茫的徘徊中,他们发现:城中村的地理位置往往比较优越,地处城市的黄金旺地!于是,他们利用征地补偿款和分红,以种庄稼的高密度种植法,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种”起了的“握手楼”、“亲嘴楼”,租给那些原本集结在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已经“洗脚上田”但尚未“换脑进城”的农民,就这样生活在城乡二元结构并存的“都市里的村庄”。
深圳是从一个小渔村发展起来的,短短20多年间形成城中村241个,崛起“握手楼”约30万栋,居住人口达215亿~300亿元,约占深圳当年GDP总量的10%,“出租屋经济”几乎可与深圳的支柱产业金融业相抗衡。
广州城中村大约有出租屋60万间(套),吸纳流动人口300多万。天河区的石牌村仅有0.7平方公里的土地,却崛起出租屋3384栋、11492间(套),高峰期吸纳外来流动人口近5万人,为原住村民的5倍。
由于集结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出租屋经济”还带动了城中村特色的第三产业,包括大排档、发廊、网吧、放映厅、成人用品店、人工流产诊所……
城不像城、村不像村
后来,一些村委会改成了居委会,农民转成了市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改成了股份公司,村长也变成了总经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也收归国家所有。但是,城中村已经形成了规模巨大的经济生态和庞杂的社会结构,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脱离土地的两种农民——城市的流动人口(租户身份),就这样以“双向对流”的形式集中在城中村,共同缔造了一个“城中村社会”。
城中村位于城市与乡村的夹缝之间,地处历史与现实的断裂地带,是城乡二元体制矛盾的集中体现,是城市化链条的死结。当人们发现“城不像城、村不像村”的城市村影响到城市形象、威胁到城市的现代化进程时,已经错过了处理城乡矛盾的历史时机。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政府在供水、供电、排污、排水、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布局上,没有把城中村纳入城市管理范畴,以致积重难返,造成城中村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成为被城市遗忘的角落。外面是高楼大厦的现代化,里面却是城中村的脏乱差。一位居住在广州林和村的湖南籍外来工说:“这里连我们乡下都不如。我们老家虽然穷,但山清水秀,哪有这么脏乱差。”
城中村也往往是“地下经济”的根据地,包括加工黑豆腐的、贩私宰猪的、赌六合彩的、搞传销的、做盗版书的、……根据经济规模,有的城中村甚至已经形成一些远近闻名的专业村,比如“黑豆腐村”、“黑心棉村”、“黑诊所村”、“赌博村”、“二奶村”……
城中村的藏污纳垢,不只是表面上的垃圾、污水以及满大街的性病广告。更可怕的是,由于管理上的缺位,城中村已经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危害社会治安的“窝点”。统计表明:在广州外来人口作案的刑事案件中,80%的案犯曾以出租屋作为落脚点;深圳特区圳全市在出租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约占全市刑事案件的30%,个别地方甚至高达50%。
城中村离城市化有多远?
积重难返的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市长们案头的一道难题。
2007年1月18日,广州市长张广宁在广州城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过去的“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个“中调”,提出在未来五年要以“中调”为契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张广宁表示:“城中村改造得好不好,应该作为各区区长工作的考核指标。”
据了解,广州把城中村分为三种类型:A类,完全没有农用地的农村,且已经完全被城市包围;B类,有少量农用地的农村和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的农村;C类有较多农用地的农村和近期不列入重点建设区域的农村。早在2002年8月,广州市就确定7个城中村作为改造试点,包括:A类的三元里村、石牌村;B类的槎龙村、棠溪村、沥滘村、茶滘村;C类的笔岗村。2004年又推出制定《广州市城中村改制必造管理暂行办法》,目标是到2010年亚运会开幕之前,把138个城中村全部改造成为现代化文明社区。
不可否认,城中村改造是每个城市的一块“烫手的山芋”。“握手楼”虽然丑陋并存在各种隐患,但寸土寸金,是村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他们的物权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有专家估算,假如改造10个像冼村这样的城中村,耗资将接近三峡移民工程的总投资;如果对广州的138个村进行改造,保守估计至少要2000亿元。即使村民获得了合理的经济补偿,并且搬进了“现代化文明社区”,但政府对这些新市民的就业安置、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问题,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依然是艰巨的任务和尖锐的挑战。
城中村不仅是一种居住形态,也是一种社会形态。改造城中村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文化问题,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财政体制、社区管理、生活方式、人口素质等各个方面。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培林在《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指出:“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教、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联结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化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裂变和新生,也并不是轻松欢快的旅行,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