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市民公平意识调查_社会公平论文

珠江三角洲地区公民公平感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珠江论文,公民论文,三角洲地区论文,公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60X(2008)06-0098-06

一、引言

公平指公正、平等,有绝对公平和相对公平之分。绝对公平指公民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在社会活动中享有其利益的均等化;相对公平则指在社会活动中处于同等位置的公民比较的均等性。亚当斯公平理论认为,公民产生的公平感往往不是来源于他所得报酬的绝对值,而是来源于与他人相比的相对值[1]。薛杰认为:“公平感是一种主观感受,它反映的是公民对社会公正现状的评价与态度,是人们对社会财富分配状况的公平体验,对政治、社会事务参与程度与公平程度的看法以及在比较基础上所产生的心理感受。”[2]

近年来,对社会公平感的研究逐渐成为政治学、法学、心理学、管理学领域研究的热点。目前,两种研究趋向较为明显:一是对一般公民社会公平感现状的宏观研究,如Sheila等人的“2005社会公平感研究报告”[3],翁定军等人的“公平与公平感的社会心理分析”[4],袁葵芳等人的“各阶层社会公平感差异分析”[5],薛杰的“关注公民公平感”[2]等,这类研究趋向的特点是通过调查,比较社会各个领域公民对公平感的看法和感受,试图寻找现阶段社会突出的不公平领域,并对此排序和分类;二是具体研究某一领域内社会公平感和其他变量之间的关系,如William等人的“社会公平及公平感对儿童道德判断的影响,即一种理论模型的展望”[6],Marieke等人平等关系的益处——公平感、家庭劳动分工和决策力对感知社会支持的影响[7],陈文成等的社会公平感对公民纳税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8],夏春等的中国员工年公平感对离职倾向影响的实证研究[9],潘明芳等的组织公平感的类型积极在企业绩效管理中的意义[10],段锦云的大五和组织公平感对进谏行为的影响研究[11],郭晓薇的权利举例对公平感与组织公民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12]等。这些研究的特点是研究公平感与其他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试图通过研究找出影响公平感的主要因素以及公平感会对哪些社会现象的发生起着重要影响。

本文从大的方向上来看属于第一类研究,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最早进行改革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也最能体现社会不公平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公民的公平感还缺乏专门的量化考察,缺少专门针对此地区系统的分析与研究。本文主要针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普通民众进行“公民公平感”问卷调查,分析在此地区公民认为最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政策调整提供客观的参考依据与咨询建议,从而对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社会公正和经济发展作有益的探索。

二、方法

(一)调查工具

本问卷采用的是薛洁在2007编制的关于公民公平感的调查问卷。在形式上,问卷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分为个人信息部分和正式问卷两部分,具体形式采取主观指标问卷常用的李克特量表的五点评分形式,选项为“非常同意”到“非常不同意”的封闭式问题,最后问卷附有一题半开放式的问题,用来调查社会民众认为社会现象中认为最不公平的3项,选项涉及老百姓普遍较为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20个选项,基本上能概括社会上的各个方面,另外还有一项为其他项要求被试认为的最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这样就保证了能够全面收集人们关于社会不公平现象的认同情况。在一些社会较关注的问题上,问卷采用封闭式问题进行调查,用来分析人们选择认为最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二)样本

本次问卷的调查对象为珠江三角地区的普通民众。共发放问卷820份,回收问卷620份,回收率为76%,其中有效问卷617份,有效率为99%。

1.性别和婚姻、年龄的构成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职业分布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党政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或个体劳动者,以及农业为基本劳动对象的人员和学生。调查被试共617人,其中男性319人占52%,女性294人,占48%,男女比例大致相当,但男性略多于女性,这有可能是受目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就业比例以及被调查者中农民工群体的人数比例较多的影响。已婚人员268人,占43.4%,未婚人员339,占54.9%离异丧偶人员分别为8人和2人,分别占1.3%和0.3%。在调查对象的年龄结构上,18岁以下12人,占1.9%,19—25岁256人,占41,5,25—30岁125人,占20.3,31—40岁100人,占16.2,41—50岁80人,占13.0%,51—60岁35人,占5.7%,61岁以上7人,占6.9%。数据分布情况可以看出:问卷在各个年龄段均有分布,说明样本调查范围的广泛,而主要人群则集中在19—60岁,占总数的96.6%。这样的年龄结构保证了被调查者对问卷题目进行理解时,有着充分的职业基础和生活经历。

2.民族、政治面貌以及教育程度构成情况

问卷中有605人为汉族,占98.2,其他少数民族人员11人占1.8%。中国党员157人,占25.4%,民主党派人士8人,占1.3%,其他446人,占73%。教育程度上,初中以下人员102人,占16.6%,高中或中专174人,占28.3%,大专及本科318人,占51.7%,研究生及以上人员21人,占3.4%。这样的分布结果说明调查的主要人群还是以汉族为主,多为普通民众而且文化水平为高中或中专以及大专及本科生,说明被试群体的文化水平一般,问卷能反映社会大多数民众对公平问题的见解,能够明确地表达出他们对公民公平问题的真实想法。

3.家庭经济情况构成

在被调查的人群中,78%需要供养老人,44.9%需要抚养子女。个人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占总人数的72.7%。这些衡量个人经济水平数据显示,被试人群中普遍经济收入不高,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还要抚养老人和小孩,经济压力较大。这样的人群可能对社会公平问题有更多的关注,他们也渴望能够表达出自己对社会公民问题的一些看法。

三、结果及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涉及关系国民生活的各个主要领域。对最后一项列举出被认为最不公平现象的排序,重点分析在最不公平社会现象的排序中排在前面的因素。

(一)被认为最不公平的社会现象

在对于社会现象中被认为是最不公平的问卷中,被调查者按照题目要求选出3项,在调查题目所列举的20项选择中,按照频次统计,排在前10位的依次是:官员贪污腐败现象(221次)、普通百姓看不起大病重病(192次)、普通百姓买不起房(184次)、贫富差距拉大(159次)、岗位竞争中的不正之风(116次)、社会权势地位产生的不平等(110)、同工不同酬(98次)、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不平等(97次)、高校毕业生就业难(87次)、政府决策中普通公民参与不够(84次)。其中前3项,即官员贪污腐败现象(221次)、普通百姓看不起大病重病(192次)、普通百姓买不起房(184次)选次数集中,均超过了180次。官员腐败问题被选最多,排在第一位,表明人们对政府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和各种不法行为极为不满,也表明了人们在社会经济进步的同时,对于良好社会风气的期盼与要求。百姓看病及买房问题则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健康与生存问题,亦备受关注。在被调查对象的心目中最为重要官员的贪污现象、医疗保障问题和房价偏高问题,作为与人们生活最为紧密相关的事情,是引起公民不公平感的最主要的问题,因而对于政府在整治贪污现象、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以及宏观调控住房价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二)贪污腐败现象

本研究结果与薛洁[2]关于我国部分公民公平感的调查数据有所不同,在我们的调查结果中认为“官员贪污腐败现象”是最不公平的社会现象的人数为221,占总数据的35,8%,排在了第一位,而薛洁的调查数据显示,选择“普通百姓看不起大病重病”占总数据的46%,排在一位。这样的差异这也反映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普通民众对于个人诉求来说可能更加关注社会诉求,人们更加看重由于不合理使用个人权利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人们对不公平现象的主观感受,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一项调查社会经济差异现象的研究结果是相吻合的,即导致当前中国社会的不公平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权力、职业、行业、地区、单位和学历等因素。人们对于权力因素的作用感受十分强烈,不过,各个阶层的人由于所处的社会经济状况不同,对其他各种因素的作用强度感受不同[2]。白领阶层的成员(领导干部、企业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大多认为,行业和职业是导致不公平的最主要的因素,因为这两个因素的作用导致了白领阶层内部的收入差异和社会地位差异。蓝领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的人则十分强调单位因素的作用,因为不同单位(单位经济效益好还是坏、单位属于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单位属于正规部门还是非正规部门)的体力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福利保障、劳动强度和就业稳定性有明显差异。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则认为学历是导致不公平的主要因素,这两个阶层的人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尽管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地位较高,但不能获得人们的尊重和相应的社会地位,他们显然对此很不满意,认为不应以学历高低来判断人的价值。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成员则对于“因地区造成的不公平”感受十分强烈。他们认为,因城市与乡村之间、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巨大差异而导致的人们之间的贫富差异是十分不公平的。在这些方面不同人群的评价是有所差异的。但是,对于贪官贪污腐败现象是每一个社会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所以在数据中就可以很明显地体现出对由于贪污腐败现象的不公平感是最强烈的。因此,只有减少腐败现象,抑制权力对收入分配的过多干预,才能减少社会不公平感,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三)医疗

被调查者对医疗问题反映的集中与强烈程度仅次于贪官贪污腐败现象,说明了民众对医疗问题的重视。根据统计,在被调查者中,有77.8%的人同意或者非常同意我国目前城乡医疗条件差别大是不公平的目前在农村,造成农民贫困或返贫的诸多因素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因病致贫。而对于政府应为社会每位成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方面同意率达到了80.1%,表明人们在基本的医疗保障方面对于政府责任的强烈期盼。“由于就医不便使得日常病患不能及时医治是不公平的”和“由于医疗费用高而使大病得不到救治是不公平的”同意率也都分别为76.3%和80.2%,均超过了75%,在大病难治的问题上,人们的看法还略强于小病不治。

由于大病重病的医药费往往昂贵,如果高额的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自费承担的话,会成为家庭巨大的经济负担,即使能够治疗好也通常会负债累累,给家人带来沉重的压力。因此,医疗问题在现行的经济发展水平之下成为人们极为忧虑的事情,是引起人们强烈不公平感的问题。

(四)住房及房价

本次调查的题目中,对住房状况的满意程度主要通过比较因素得来——自己与他人比、付出与待遇比、现在与过去比、地区间比。对于“自己与他人相比”,对自己的住房待遇感到满意的比率(同意率)为42.5%,共有262人;对于付出与待遇比较,对住房条件满意的同意率为42%,共259人:与5年前相比,认为目前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意率为49.3%,共304人;认为地区间房价差距大为合理的比率为48.1%,共295人。这4组数据如果均加上态度为“说不清楚”的样本数,都达到了60%左右。这次问卷的被调查者中,拥有1套住房的人数为288人,占总样本数的46.9%;在住房来源上,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商品房和购买单位的福利住房的比例总数为34.7%,农村自建住房比例为18.6%;城市与农村住房面积在50—130平方米之间的比例为68%。在被调查的对象中,较少部分人都能够购买1套自己的住房。

至于“只有少部分人拥有住房”的原因,从表3中可以看我们可以找到问题的答案,只有37.8%的人认为房价合理,从而再次验证了目前我国社会大多数人认为房价偏高的事实。对于房价偏高原因的统计表明,同意是因为政府的土地和房地产政策不合理导致了房价偏高的占62%,而同意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导致了房价偏高占65.8%,认为炒房造成了房价偏高的75.5%。以上的统计数据显示,人们在与他人比较、付出与待遇比较现在与过去比较等方面都对目前自己的住房待遇上基本能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只有少部分人拥有一定面积的自己的住房。主要原因依然是对房价高感到不公平,大部分人并不认为是由于自己收入低而买不起房,而是认为政府在这方面缺乏宏观调控,期望政府能够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唐钧认为,投资、投机和过度消费行为是需求膨胀、房价上涨的根源。这两种行为都会造成需求膨胀,从而提高了通过供应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难度,造成需求推动型的房价上涨。需要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以及通过税收政策限制大套型住房的消费等手段解决此类问题[14]。由此可见,本次调查能够反映出人们对房价问题的真实看法,老百姓把住房和房价问题的解决的希望寄予政府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五)贫富差距

本次调查测量了公民对于贫富差距拉大问题的公平感和优越感。其中优越感是测量公平感受的一个重要指标,它是人们对自己在社会中所处地位的一种自我评价,人们只有感到公平才会产生优越感。

从表4看出,对于“贫富差距拉大是公平的”看法,只有20.9%的人同意,而“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的人达到占61.3%,其中有93位被调查者反映强烈,“非常不同意”这个态度测量的结果与前面对被认为是最不公平的社会现象的测量结果也是一致的。在对自我地位进行比较评价时,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感到“与周围人相比,有优越感”的共245人,占总样本数的39.8%;在这方面“说不清楚”自己是否有优越感的共有211人,占34.5%;而不同意与非常不同意的有159人,占225.8%。被调查者对于自身“工作地位与受教育水平基本相符”的看法表示同意的比例达53.5%,再加上“说不清楚”态度的137人,不反对的人数占到了大多数,这说明人们对我国目前的就业和发展机会与个人受教育程度的一致性基本认同,感到公平。但是,在与社会上的大多数人相比,同意或非常同意“自己的薪酬待遇是公平的”共有290人,占47.3%;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的人数占24.3%。不同的行业在发展机会上的差距大,共有299位被调查者认为不公平,占48.5%。这也与前面所列的在引起不公平感的社会现象中,岗位竞争的不正之风被排在了第5位是基本一致的。

四、对影响公民公平感因素的回归分析

为了解社会各方面的问题对社会公平感问题的预测力,需要知道各变量对社会公平感的影响,对各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就业问题、住房问题、贫富差距问题进入了回归方程,然后对就业问题、住房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对社会公平感问题的预测力进行分析。以社会公平感总分为因变量,就业问题、住房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的得分为自变量,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表5显示,就业问题对社会公平感的预测力最大为34%,三个变量能联合预测社会公平感54%的变异量,回归方程显著,F(3,617)=237.24,p<0.000。回归分析的结果与之前调查结果虽然稍有差异但是总体来说还是一致的。

注:★★★表示p<0.001

五、总结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我国社会最普通的民众,他们占我国人口中的大多数,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公民群体。本次社会调查主要从普通大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现象人手,结合地区间比较、与他人比较、与过去比较等比较的因素,以民众反映强烈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为主要内容考察了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公民的公平感。

人们普遍认为目前的收入差距过大,但收入差距本身并不是导致社会不公平感的重要根源,权力对收入分配的干预以及权钱交易和官员腐败等现象才是社会不公平感产生的主要根源。人们可以接受因个人才智和技能的不同而导致的收入差异,但不能接受因权力作用而导致的收入差异。减少腐败现象,抑制权力对收入分配的过多干预,是减缓社会不公平感、提高社会和谐程度的有效途径。医疗方面,由于疾病已成为农民脱贫的最大“拦路虎”而造成农村医疗保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除经济不够发展之外,主要是政府对农村卫生投入严重不足,认识上存在误区以及市场运作的二元机制等等都是导致医疗成为普遍关注的原因。

住房方面,以社会政策的视角看问题,在社会领域老百姓拥有6项基本权利——生存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工作权、居住权和资产拥有权。其中两项——居住权和资产拥有权,都与住房问题直接相关[15]。当前的房价问题集中体现在房价过高和住房“供不应求”上。对普通民众来说,居住权可能比较由并非收入原因导致的买不起房,是与公平有关的问题,这可能是普通群众关系这方面公平问题的主要原因。

关于贫富差距拉大,由于在过去30年的改革中,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在同时,理应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种种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结果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以及由于利益格局失衡引致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贫富差距问题实际上是每个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遭遇的正常现象,但是贫富差距拉大,使更多人不能很好地分享发展的成果,就会在人们心中产生不公平感,从而成为政府应当重视的公共问题。应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从总体上比以前进步了,但是贫富差距不是一个纵向比较的维度,而是横向比较的维度是通过自己与他人的对比来获得的。

通过统计分析,针对各个主题的调查都可以得出结论,作为社会普通的民众,本次调查被调查对象对于我国社会公正现状基本持积极的评价态度,这既反映了公民对我国社会公正程度的基本认可,也体现了我国社会的总体和谐程度。作为基层的群众,他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分析群众各方面的公平感,可以揭示社会存在的主要的或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对政府制定“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服务政策,调整政策制定和服务导向提供依据,以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稳定,以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标签:;  ;  ;  ;  ;  ;  

珠江三角洲市民公平意识调查_社会公平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