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整理工作的难点及解决措施论文_张天胜

浅谈土地整理工作的难点及解决措施论文_张天胜

摘要:土地整理作为土地工作的基本形式之一,在经济转型阶段其工作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在现有的条件下需要进行必要的土地整理工作难点的研究,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将现有的工作困难分为经济、社会、文化进行相应的分析,并认为在土地基础上的三者的综合处理才可以实现相应的土地整理工作的有效性的提升,为社会矛盾的解决提供一条重要的思路。

关键词:土地整理;难点;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我国进行相应的土地整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十九大报告中说明,我国面临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机遇期。在二零二零到二零五零年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需要的是把握新常态,找到新动力。这些都离不开土地的支持,人民生活水平要提高需要基本的花园绿地需要土地,经济转型发展需要土地,社会交通需要土地,如果没有好的土地整理造成的是耕种类型土地在一定区域内无法实现相应的互相供给,有限的土地无法在有效的区域内实现有效的配置,造成相互之间出现不可避免的冲突影响人民正常的生产与生活。而且对于城市的规划者而言,土地的整理在一定时间也是必要的,因为经济是动态的,相应的土地利用也是动态的,如果土地利用相对的固化,不是该区域经济处于低迷状态就是该区域基本的土地规划部门处于一种事实的行政不作为的状态之下。故而需要进行必要的土地整理实现土地的合理流转,完成必要的土地使用方式的转化,为政府更好的向人民群众服务做好扎实的工作。

一、在进行土地整理的过程中的难点

(一)城市土地整理中的难点

城市土地在整理过程中发现的难点主要是土地利用形式的国瓷转变造成基本的土地使用权大范围的重叠或者单位土地与个人土地相互之间存在使用权的慢炖的问题。在城市的的大规模扩建过程中,很多时候是将原本的农业或工业用地转化为城市商业货主找用地,但是在在此之前需要进行必要的土地整理。在整理中,就会发现,在城市的工业用地中,有一部分工厂在建设之前曾经无偿征用农业用地进行相应的工业建设,但是现有的情况下,还有一部分原本的被征地者还享有一定的权益,故而在此过程中,双方不明晰的权益划分造成土地整理中呈现出权益重叠的现象。还有就是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有一些原本的工厂在当时需要进行相应的员工安置,但是在现在安置的住房被员工长期使用而没有产权,但是单位也已经无法从员工手中进行相应的土地的回购,原因是其中员工事实利益已经十分巨大。这样的情况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中的一些筒子楼与石库门建设中较为典型。还有一部分城市土地整理困难在于,基本规划中的用地与现实中用地不相同,一些现实中的住宅用地与商业用地混杂,而城市土地规划中并未进行相应调适造成的后果就是在进行相应的土地整理中工作量加大,工作困难加深。

(二)城乡结合部土地整理中的难点

城乡结合部土地整理的难点在于其中土地所有权混乱,土地上进行自我建筑的情况屡禁不止,且在此社会中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情况复杂,对于土地整理一部分人存在抵触情绪,造成土地整理工作难以开展。城乡结合部,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土地整理最为困难的地区,因为这一地区存在的问题既有城市的典型状态,尤其是城市城中村进行相应的土地整理过程中私搭乱建的情况又有农村的状态中继承权与收益权复杂的情况。在进行城乡集合部的土地整理过程中尤其注意的是其中黑恶势力对于土地权益的侵害。很多的黑恶势力在对土地权益完之后希望通过必要的手段实现自身权益的合法化而进行土地整理就成为了他们合法化自身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一些公职人员经不住威逼利诱与之同流合污。造成土地整理工作公信力的丧失。在一些情况下,一些黑恶势力在此中对于土地权益的侵害在当地人所共知,但是对于工作人员而言其处于一种盲区的意识下,反而容易被做出一些在当地人看来啼笑皆非的决定。这是信息搜集的难度下的,普遍现象,但是由此造成的危害却不容小觑,毕竟城乡结合部在现有的情况是进行拆迁的重要区域,其中涉及的利益巨大,如果不能进行有公信力的土地整理造成的基本结果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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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村土地整理中的难点

乡村的土地整理相较于上述的土地整理中其困难不在于难而是在于乱,其混乱的原因,不在于相应的利益纠纷重大而是在于其混乱的收益权,特别是在人情与法理之间的收益权的认定。在现有的乡村中很多情况下一部分人因为工作需要迁出了乡村其遗留的宅基地房屋等仍旧需要进行必要的保存。但是随着这一辈人的逝去,其再次的遗产继承中乡村的相应的住宅土地就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果是有相应的邻里亲属存在还有一定的意义。如果只有自身的情况下与乡村社会的整体隔膜造成的是在此过程中乡村兽医其会出现不必要损失,而且在进行乡村土地整理的过程中,这一部分土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不端正的增多,很多土地整理人员由于不清楚一部分土地在复杂的继承之后存在的问题造成土地整理工作的失误,引发了不必要税矛盾,对于新农村建设反而产生了不必要的不利影响。

二、土地整理过程中难点的解决措施

(一)事实为依据

在上文中的对城市本身,城乡结合部与乡村土地的整理困难可以看出。在现有条件下进行土地整理,牵涉的利益广泛而复杂这就需要土地整理人员进行广泛的调查摸排,不轻易的下结论而是进行必要的事实搜集,不能埋头于故纸堆当中,从数据中来到数据中去。相反而是在进行必要的数据搜集之后,到当时当地去,去搜集实际的情况,分析数据的准确性,更具当事人之间相互的言语与社会风气进行相应调节与使用。对于土地整理工作而言这样的手段是必要的,工作人员通过自身的实地调查取得第一手材料进行相应的材料分析之后。再进行必要的是土地整理工作。故而在程序正义中,进行资料的事实搜集成为进行程序正义的第一步。

(二)法律为准绳

法律相较于道德更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对于人们的威慑能力也更强。在现有的情况下复杂的利益结构需要以发案率为准绳。根据《土地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土地整理中纠纷的判定,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法律。同时在进行相应的判断过程中,对于不同的人也要进行相应的法律的讲解,在具体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部门法进行相应的解释。随着《民法典》的修订这一部分将有更加权威的法律应用与法律解释。这样要求对于土地整理的工作人员而言,需要对相应的法律做到了熟于心,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法律适用与相应的法律条文的选择。就现实而言也是进行程序正义的第二步,用法律来对事实进行相应的判定与组织,进行必要的利益调节

(三)社会主义道德为价值判断标准

在现有土地整理中,对于土地整理中出现的困难,在完成相应的工作之后需要进行相应考虑的就是自身的判断是否对于道德产生了必要的影响。是不是像南京的彭宇案一样,赢了法律输了道德。尤其在农村的土地整理过程中,道德一定意义上比法律的影响更为深远,以此不道德的整理造成的影响就是该地区传统道德与体系的崩解出现大量的土地问题,由此引发不必要的土地整理危机,由此看来进行必要的道德选择不仅可以降低其中蕴含的行政风险而且对于行政成本的降低也有相应的益处。在进行程序正义中其作为必要的一步往往蕴含着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兼顾的意味。

三、小结

本文以现实中土地整理工作为切入点,对现有条件下进行的必要的土地整理予以肯定,但是本文也分析其中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土地整理困难,认为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道德为判断进行相应的土地整理。

参考文献

[1]孙建全.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与模式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7.

[2]张健. 我国建设用地整理发展战略探讨[D].浙江大学,2006.

[3]马龙泉,关国锋,高光辉. 土地开发整理的难点及对策研究[A]. 中国土地学会.中国科协2005年学术年会第38分会场、科学发展与土地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论文集[C].中国土地学会:,2005:6.

论文作者:张天胜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8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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