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与经验_商业论文

论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与经验_商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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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商业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

回顾20年来中国商业体制改革的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历史发展时期:

(一)改革开放起步阶段的商业体制改革

邓小平指出:“我国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刚刚起步,总的方向、原则有了,具体章法还在试验中一步步立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1984年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阶段,同时也是中国商业体制改革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商业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在邓小平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从调整和改革商品购销入手,抓住扩大企业自主权这一中心环节,对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社会商业结构、批发体制等商业体制展开改革,打破商品流通领域的封闭式格局,并朝着开放型方向过渡。

1.调整和改革商品购销体制

商业体制改革首先从调整和改革商品购销体制入手,针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实际而展开。首先,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到1984年农副产品价格总指数为1978年的153.6%。对日用工业品的价格管理也逐步放开。到1984年小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其次,对购销体制进行改革。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研究决定,减少统派购商品品种。如:1983年由商业部管理的商品从46种减为21种,1984年又减到12种;派购商品由18种减为9种。(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181~183页。)1984年对日用工业品进行调整,把国家计划商品135种减为26种。(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185页。)

购销体制的调整和改革,不仅极大地调动工农、工商的生产、销售积极性,使工农产品增加,市场供应改善,产销关系密切,开始出现生产、流通、消费相互促进,互相选择的态势。

2.调整和改革商业企业

国有商业企业是整个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旧体制下,国有商业企业同其它国有企业一样是各级行政的附属物,企业吃国家、职工吃企业“大锅饭”已经成为商业企业久病的病症所在,严重阻碍企业、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发挥。针对上述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国有商业企业实行调整和改革。其举措是:实行扩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1978年按全国统一计算,对商业企业实行二、八比例利润分成。1981年国有商业企业推出经营责任制。根据不同商业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如实行利润留成,超额分成和折帐制分配制度等。据统计,1983年全国商业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门点达到10.3万个,占全部门点的56.6%。(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201页。)对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经营责任制的同时,对小型国有商业企业采取“改、转、租、卖”四种形式,用改变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经营方式来搞活企业,使其生存发展。据统计,到1984年末,全国有58060个小型国有商业企业放开经营。(注:《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834页。)期间,还对集体商业企业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恢复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及其地位、任务、作用;改变经营方式、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多种形式经营责任制等。据统计,到1984年10月,全国供销合作社实行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占总数的93%。通过对国有、集体商业企业的改革,使“两权”开始分离,企业活力有所增强,企业和职工的两个积极性有所发挥。

3.对社会商业结构进行调整

在社会商业结构上,长期以来城乡商业基本被国有、合作社商业所独占,不但使商品交换受制,流通受阻,而且,助长国合商业企业的“官商”作风的蔓延。为了打破“单一化”的商业结构,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大力兴办城乡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兴办各种类型(待业知青)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包括自负盈亏的合作社商业、合作小组等。并在资金物资上,批零差价、货源分配上和经营方式上以及网点设置上给予照顾。

经过调整,打破了由国合商业一家独占的局面,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为主导的多种经营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并存共同发展的局面。据统计,1984年底社会商业、饮食服务零售网点达到915万个,比1978年增629.08%,其中国有网点27.2万个,减少40.1%;集体商业网点159.4万个,增长55.86%;个体商业网点728.1万个,增长近40倍。(注:《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837页。)随着社会商业的调整,使过去老百姓常喊的住店难、理发难、洗澡难等状况得到缓解,大大方便了群众生活。

4.对商品批发体制进行改革

批发是整个流通领域的枢纽,涉及范围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地位重要,因此改革的重点放在撤并重叠机构,调整批发环节,相应建立小商品批发公司,设立小商品批发市场等。1984年7月,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后,加快了改革步伐,包括下放、撤销一、二级批发站。据统计,到1984年12月,全国工业品二级批发站已下放489个,占应下放数的82.3%。(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197页。)与此同时,建立城市贸易中心。在贸易中心内,商业、工业企业,全民、集体、个体企业,本地、外地企业,计划外、非计划商品都可以进入;既可以自营、联营,也可以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代加工;既可以大批量与小宗买卖相结合,也可以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相结合的多渠道、少环节的自由贸易。据统计,1984年末全国城市建立贸易中心2248个。贸易中心的建立,对开拓市场,搞活经营,减少流通环节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有计划商品经济时期的商业体制改革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1985年至1991年末是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内,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商业体制改革在前一阶段取得伟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突出表现在:

1.对购销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首先是取消对农副产品的统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制度。1985年1月开始,国家不再给农民下达指令性计划而改为指导性计划;对农副产品实行合同收购,议价收购,执行国家合同定购制度。其次,是进一步减少国家的计划商品。到1989年只剩下11种。取消对农副产品的统派购制度和对日用工业品计划管理的进一步放开,对促进商品流通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

2.整顿贸易中心,兴办批发市场

为了加强对批发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央决定对贸易中心进行认真清理和整顿,使其逐步规范化。据统计,到1987年,工业贸易中心由过去的1000个减为871个。(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249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批农产品和工业品批发市场开始兴起。据统计,国有商业、合作社商业兴办的大中型蔬菜、水果市场达600多个。1991年初,原商业部和河南省在郑州兴办第一个中央粮食批发市场、又与四川省成都市兴办了肉类批发市场等。(注:《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845页。)同时,还建立了一批区域性工业品批发市场。据统计,到1990年12月,全国工业品批发市场有681个。批发市场的兴起,对培育市场起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务院1985年3月批转《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贯彻,一个以横向经济联合并朝着工业品以城市为中心,农副产品以集散地为中心的开放式、网络型商品流通格局开始形成。据统计,这一年商业经济联合体已发展为6792个。(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254页。)进入90年代后,全国流通领域的横向联合的企业集团进一步发展,工商、农商、商商之间的联营联销进一步扩大。

3.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突破性进展

经过多年实践,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在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方面,无论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如在承包形式上,出现了“内外双包”;全方位承包、招标承包、税后利润承包制等。在企业内部也实行包括领导体制、劳动人事体制以及分配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特别是在第二轮承包中,全面推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使企业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小型国有商业企业在税收、留利、奖金等的具体政策作出调整,从而推动“改、转、租、卖”的形式的发展。据1987年12月统计,全国小型商业企业放开经营的达87880个,占总数的81.9%。其中,改国家所有为集体经营的占55.6%;转为集体所有的占42%;实行租赁的占39.8%;卖的企业占0.45%。(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266页。)特别是实行租赁的企业,由于实行两权分离较彻底,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因此,受到小企业的欢迎。这一时期,还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股份制试点。包括国有商业股份制、小型商业企业股份合作制和集体商业股份合作制等。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成为全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企业。股份制这种新事物的出现,立即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仿效。在党中央的支持下,股份制试点进展迅速。据统计,1992年12月,国有股份制企业发展到200多家。(注:《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858页。)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既是这一时期内商业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也为国有商业企业的发展开辟了一个广阔的前景。

在重庆市政府支持下,一种以落实企业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四放开”新形式出现。“四放开”是:经营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和分配放开。实行“四放开”,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简政放权,促进企业转换内部机制,逐步走出一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经济实体的新路子。

(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商业体制改革

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标志着我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在这一时期内,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对财税、金融、价格、劳动制度进行了改革,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等,所有这一切,不但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发展,而且也为商业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指明了方向。

1.深化批发体制改革,培育商品市场

根据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要求,国有商业批发企业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要表现在:实行总代理、总经销;打破行业界限,向生产、加工、对外贸易、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多角化经营方向发展;转换机制,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零售兼批发;确立新型工商关系;构建新的购销网络等。为了摆脱企业困境,总结出清理包袱,逐步消化;培育单体、流动发展;扩大代理、压缩库存;发挥优势、试办连销;综合经营、多方发展等形式,使批发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改革批发体制的同时,不断培育商品市场。为此,尽快建立一个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全国性批发市场为龙头的、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能够辐射全国、交易集中,信息畅通、吞吐顺畅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市场即现货市场。经过努力,到1995年12月统计,全国现货市场已达1000家,交易金额达1亿元以上。(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282页。)如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北京大钟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福建石狮服装市场、成都荷花池市场等,年成交额达12亿元至几十亿元以上。

在兴建现货市场的同时,期货市场也应运而生。到1995年底,全国期货交易所的总会员数为2832家(代理客户115896家),交易所工作人员1065人,成交额99620亿元。(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288页。)期货市场的兴起,标志着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得到发育并逐步成熟。

在这一时期内城乡集贸市场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那种既进行现货交易,又可以批发和中远期交易,既有农民、手工业者参加,又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甚至国有企业参加,并跨地区、跨省际甚至参加国际市场,向着深购远销、远距离辐射功能方向发展。据统计,1995年12月全国有集贸市场82892个,比1990年增加14.2%,成交金额达11590亿元,是1990年的5倍多。(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295页。)总之,批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市场的培育,促进了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逐渐形成。

2.深化国有、集体商业企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商业企业在总结前一阶段股份制度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股份制推开。到1995年12月统计,国有商业企业股份制企业达到9000多家,股本5900亿元,共向社会募集资金1500亿元,向内部职工筹资约350亿元,筹集外资约600亿元。国有商业企业推行股份制,使经营机制得到转换,筹集了大量资金,扩大了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进一步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凝聚力,使企业开始成为一个真正的经济实体,在社会主义大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其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3.个体商业、私营商业和外资零售商业的兴起与发展

在1978年前,商品流通领域基本上被国有商业所独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个体、私营商业开始恢复、发展并成为我国商品流通领域的一支新的生力军,它为繁荣市场,方便群众,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促进商业社会结构多元化等都作出了贡献。以个体、私营商业为例:据统计,1994年,全国个体商业达到1154.2万户。(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331页。)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商业企业为14.46万户。(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333页。)在个体商业、私营商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外商投资兴办商业也出现在中国。1992年7月北京、上海等六城市和经济特区开始试办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商业零售业。到1996年上半年,包括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八佰伴国际集团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同香港沃尔码易初中国有限公司合资建立“深圳沃尔码易初有限公司”等15家中港、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迅速发展。(注:《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356页。)总之,个体商业、私营商业和外资零售商业的兴起、发展,既是商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也是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果,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都起到了十分巨大的作用。

4.加强商品市场的间接宏观调控

在对商品流通体制深入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商品市场的间接宏观调控,使其规范化。为此,采取了包括成立国内贸易部(局),直接主管全国商品流通。从1992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商事特别法和商品市场法规;建立商品储备制度;建立重要农副产品风险基金等。还成立了各种中介组织。以上法律、法规、中间组织的成立为实现国家对商品进行间接宏观调控创造了条件。

二、中国商业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

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中国商业体制改革经历20年改革,既取得了辉煌成就,同时,经验也十分丰富。主要是:

1.在商业活动中,必须使商品自由流通,按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办事

20年中国商业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商品的天性是自由流通。如果没有商品的自由流通,整个社会商品就不能顺利实现和不断扩大,更谈不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1978年前,我国的商业活动不完全是商品与货币的交换形式,而是附加诸如统购、派购、部管、票证等做法以及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等行政干预,对商品实行“三固定”,从而造成流通受阻,市场呆滞,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得不到改善。对中国商业体制进行改革以来,我们逐步摒弃旧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不断推动商品的自由流通,其结果,不仅使商品生产得到发展,而且给商品市场带来了繁荣与兴旺,使人们生活得到迅速改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同时,要使商品自由流动,应不断改革购销体制。购销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商品的价格,一定要坚持以价值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进行交换,遵循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只有使价格围绕价值和供求状况而起伏波动,才有利于调整产业、产品数量和结构、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使商品生产适合市场要求。

2.必须坚持商业企业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

20年中国商业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首先,应该明确商业企业是直接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经营管理的当事人,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主体。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业企业的主体地位仍未改变。但是,在旧体制下,社会商品的流通活动基本上由国家包办,其结果是使商业企业逐渐丧失活力与动力,造成商品数量日减,市场呆滞。经过改革,特别是对国有商业企业的不断松绑,包括对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和对小型企业实行“改、转、租、卖”等办法,使政企逐步分开,经营与管理相分离,经营自主权和经济利益得到承认,并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地行使包括计划、财务、价格、经营决策、劳动工资以及分配等权力,为商业企业在商海中竞争拼搏创造了条件。其次,商业企业应实行多元化,使多种经济成分的商业共同发展。在旧体制下,整个商业被国有、合作社商业所独占,造成万马齐喑、生活单一贫乏。随着对国有商业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体、私营、新集体商业以及外商投资商业零售业的涌入,开始出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以国有商业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存在于一体共同发展的新商业格局。这种多元商业结构是符合目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所要求的,是满足各阶层人民生活消费需要的最实际所要求的,因此,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其三,应该正确处理好各种经济成分商业之间的关系。在旧体制下,国有商业与其它商业之间的关系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明确提出“以国营商业为领导”。这种提法,在一定历史条件,曾起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商品生产的迅速发展,广大商业职工觉悟的不断提高以及个体、私营、外资等商业的大量涌现,“以国营商业为领导”的提法已逐渐地不适用了,既容易助长国有商业仰仗国家权力和行政力量办事而影响其它商业的发展,也容易使人产生某些片面的误解。根据中共十五大精神和我国商业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以公有商业为主体、以国有商业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比较恰当。国有商业的主导作用应集中体现在:积极引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商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法令等,在为人民服务、开展公平竞争和保障消费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3.必须坚持不断地培育畅通有序的商品市场

20年中国商业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商品可以自由流通和商业企业逐步成为一个独立自由的经济实体,这是一个巨大的社会进步。但是,在商业企业与消费者商品交换过程中,应该十分重视对商品市场的不断培育,使流通畅通有序。首先,应使商品市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在旧体制下,往往采用行政手段“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改革商业体制后,从放开价格,放开经营开始,让市场机制本身的力量去推动商品市场,同时也加强国家对市场的行政管理,从而使市场开始出现“管而不乱”的新局面。但是,随着市场的日益活跃,也出现了“假冒伪劣猖獗,坑蒙拐骗横行,欠帐赖帐有理,虚假广告盖地”等负面效应。商品市场上出现的“活而又乱”的无序状态极为严重,需要认真对待,摸索总结新经验。其次,应按照不同商品,建立和培育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体系。如农产品批发市场、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或其它专业市场等。各类批发市场的放开搞活,对培育有序的商品市场作用不可低估。其三,应分城乡、分层次地发展商业网点,并使布局日益合理,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如在发展大中型商场的同时,发展贴近居民的便民店、连锁店、粮油食品店等。在城乡分布上,大力发展城镇商业网点建设的同时,应在较大村庄、集市设立分销店,鼓励个体、私营商业网点的发展。其四,发展商业企业集团和提高商业组织化程度,这是培育有序商品市场的基础。当前,在流通领域内,出现各自为战,形不成拳头,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应把有名的、有实力的商业企业牵头,组成以资金为纽带,实行统一进货,统一经营的一批集团性企业。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形成一个畅通有序的全国性市场体系,与世界各国市场在竞争中相抗衡。

4.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加强对商品流通的宏观调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既有相似处,又有不同点。它们都是市场经济,随遵循价值规律,企业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经营活动都以市场为导向。但根本不同的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要坚决摆脱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必须实行宏观调控。国家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而对商品流通领域应采取间接调控手段。如通过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进行统筹、协调、服务、监督等手段,使商品的可供总量及其结构同市场需求的总量及其结构保持基本平衡,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要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类商品市场和市场机制,促使其发育成熟。如应逐步建立和健全资金市场、债券市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技术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等,使商业企业同其它企业一样,主要依靠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还要积极发展各层次的服务体系,为商品流通和商业企业服务。建立和健全行业协会等行政管理机构,树立本行业的社会形象和良好信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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