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政策着力扶持的投资热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循环经济论文,投资热点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有了政策的支持,加上我们的技术和设备,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市场前景就十分看好。”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副会长孙玉和说。
2005年11月,作为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孙玉和所在的北京金运通大型轮胎翻修有限公司依托试点单位的优势,在优惠政策的带动下,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设备较好、技术较为先进的一家以翻新大型轮胎为主的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再利用企业。
2005年国家发改委在国债资金中共安排11.2亿元,支持开展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带动社会资金102亿元,这意味着国债资金每投入100元,将吸引社会资金近千元。
2006年,国债资金仍将青睐循环经济领域,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将从生产、消费、废弃物利用三大环节入手,依托高新技术,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层面的扶持。
热点领域:资源回收再利用
和金运通一样享受到优惠政策的还有鞍本钢铁集团、攀枝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0多家企业以及10多个省市,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也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如果将1万台废旧汽车的发动机进行再制造,在经济效益方面, 消费者将节约投资近2.9亿元,回收附加值约3.59亿元;直接再用金属0.85万吨, 其中钢铁0.66万吨,铝0.15万吨,其他0.04万吨,上缴利税0.34亿元;在环境效益方面,将节约电能1600万度;在社会效益方面,将新增330人的就业岗位。 再制造后的发动机不仅能达到新品质量,而且还会超过新品性能。”这是装甲兵工程学院徐滨士院士在对汽车发动机及再利用行业跟踪多年后得出的结论。
作为再制造领域的试点企业,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已经看到再制造领域的巨大商机。1998年投入运营的济南复强动力公司由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英国Lister Petter公司合资创办,其外资方是英国最大的专业化发动机再制造公司桑德威尔的控股公司。经过再制造的汽车发动机质量并不比新品差,欧0 标准的斯太尔发动机经再制造后达到欧2标准,而价格只有新品的一半,目前济南复强年再制造发动机生产能力已经达到15000台。
除了再制造领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也将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
热点产品:绿色节能消费品
2006年1月5日,《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这则由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今年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对于汽车行业来说,2006年小排量型的产品似乎将成为消费者和市场追捧的宠儿。与低油耗、小排放汽车一样受到市场青睐的,还有那些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如绿色照明产品和太阳能产品等,将成为影响消费和企业生产的主导方向。
倡导绿色消费是构建循环经济最重要的环节,绿色、节能型产品则是循环经济理念下的主导消费品。
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研究提出了《节能产品目录》和《关于政府节能采购的意见》,目前正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对生产和使用目录范围内产品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2006年这一目录中的产品将被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国家发改委将颁布比较详细的促进循环经济的政策清单,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优先领域和产品目录。通过政府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促使市场鼓励再循环利用。政府投资项目将优先使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
在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将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设施的承建企业经济负担较重,所以政府通过投资性支出,既可以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可以调动企业建设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热点政策:投资促进措施
市场化运作是循环经济发展的生命力,但由于循环经济发展首先以解决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为目标,即以解决经济发展的外部性公益效益为目标,因此,没有政府和立法机构的强力干预,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一些城市建立了垃圾再生处理设施,但由于缺乏运转费用而不能运转,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一种弥补市场外部性的政策体系支持和投融资机制。
以再制造领域为例,国内矿山企业所用30吨至200吨级大型工程机械车辆配置的大型轮胎,一条新胎造价20万元左右。全国每年消耗掉废旧大轮胎近1万多条,还有社会上使用的30吨级以下车辆使用的轮胎,全国2004年产生废旧轮胎340 多万吨,仅北京地区每年要产生20多万吨。
为什么没有把这些废旧轮胎利用起来?市场调查结果表明,其根本原因:一是没有资金;二是没有设备;三是没有技术;四是修旧利废投资大,效益低,企业不愿干。
以金运通为例,目前,其轮胎翻新所用的设备全部由美国、德国引进,总投资4200万元。“国内还不能独立研发生产轮胎翻新所用的设备,而不得不依靠进口。这笔投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集体企业,单靠自身积累是不能发展的,还需要政策扶持。”孙玉和说。
形成适合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举措。
在目前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政府优惠的信贷政策是企业绿色生产的保障。通过政府面向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可以大幅度地调动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指导整个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国债资金不仅以直接投资的形式注入企业,还可以经常性的直接财政补贴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为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法规框架研究,有关部门正着手提出《循环经济促进法》立法建议,将出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和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经济政策为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利好政策,而产业政策也为其提供了有力支撑。除已经发布的《钢铁产业政策》、《铝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等产业政策中,对该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都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外,目前正在制订的行业“十一五”规划中,也将提出行业或企业资源消耗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再生金属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指标。
过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集中于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控经济总量,很少在总量调控的同时对不同部门和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产品进行精细的分类调控。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与循环经济发展之间缺乏一致性。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中央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提到了很高的地位。但在各级政府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中,仍然没有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整体政策中的一个环节进行具体化落实。发展循环经济仍然边缘于主体经济政策之外。
2006年,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在宏观调控、消费和财税政策等三方面继续加大循环经济支持力度。对于循环经济发展,其政策将得到充分细化,与财政货币政策相协调配套,防止政府不同部门按照部门利益和业绩需要“有选择”地执行。
热点地区:东西部十省市
“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重庆市(三峡库区)、宁波市、铜陵市、贵阳市、鹤壁市,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首批重点省市。”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地区已经率先得到了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国债资金。
而为了争取更多的国债资金,赶搭循环经济的快车,未被列入重点发展地区的广东、浙江等省已经出台了本地区《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希望在省内先进行一批试点,进而申请国家试点。
一些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汇集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天津、苏州、大连、烟台、河北省曹妃店循环经济示范区、内蒙古蒙西工业园区、黑龙江省牡丹江、上海化学工业区、江苏省张家港扬子江冶金工业园、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工业园区、四川西部化工城、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成为政策支持的循环经济热点地区。
在此基础上,国家发改委正在拟订第二批循环经济的试点地区和企业。而那些能够根据自身资源环境条件提出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和措施的地区以及采用包括信息、生物、环境无害化、替代、再利用、系统化等高新技术的企业以及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有望成为政府优先发展的主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