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三明 365004
【摘 要】要解决当前高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思想认识不足、实施途径单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必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纪委、二级学院党委及基层党支部有效联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这样才能为高校育人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关键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问题;实施途径
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高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校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但是面对实际工作中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深入,落实途径单一等问题,笔者认为校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校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探索校党委、校纪委、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及基层党支部紧密联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一、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高等院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几个常见问题
(一)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局限性较大
在高校内部,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校纪委的工作职责,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直接的关联,思想认识存在不到位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认为高校里涉及经济利益的只有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风险部门,本部门发生腐败的可能性很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各个部门的同事常年相处,天天见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过于敏感会得罪人,存在较多的畏难情绪,责任意识也比较淡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力度。
(二)重制度的制定,轻具体落实
很多高校结合本校特点,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依据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的制度非常多,看起来也很齐整,但实际上许多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也很少真正去执行,成了摆在文件柜中的空头文书;在责任考核过程中,很多高校也是流于形式,普遍以本校内部的自审自查为主,辅助进行少量抽查,效果非常有限;此外,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责任追究力度不大。一些学校存在不善于追究或不愿追究的问题,一些应该被追究责任的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实效性不强,没有因为制度的相对健全而得到充分的体现。
(三)责任划分不够清晰
在实际工作中,二级学院院长与党委(党总支)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职责还不够明确,在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追究责任时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四)实施途径笼统,群众基础不够稳固。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良好的高校党风、政风、校风,与高校每一位教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更有利于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但事实上,各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多都只到校党委层面,没有深入到基层,出现上热下冷的情况,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及基层党支部传导压力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在贯彻落实责任制过程中,过度依赖校纪委的作用,把期望全部寄托在校纪委对已出现的问题的惩治上,没有建立让广大教工党员参与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有效平台,教工党员及广大普通教职工在工作中发挥的监督作用不够显著。
(五)仍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改革创新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仍然存在“牛栏关猫”的制度漏洞;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意识还不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党的“六大纪律”不够到位;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存在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二、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途径
(一)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校党委书记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党政班子成员要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党委要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为高校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校纪委贯彻落实“三转”要求,履行好监督执纪和问责责任
1.坚定方向,履行职责。校纪委要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服从服务高校的改革发展和科学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好监督责任,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严明党的纪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情况的监督检查。
2.突出主业,提升能力。校纪委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协助校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加强督促检查等工作,进一步调整理顺纪检监察审计所承担的工作职能,突出主业主责,把不该管的工作职责交还其他业务处室,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纪检监察审计本职工作上,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突出案件查办职能,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认真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落实,以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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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协调,畅通渠道。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积极配合,校纪委着力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校纪委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加大调查研究和现场办公力度,不断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4.加强督查,落实责任。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及时开展对二级学院和教辅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行调研和督促检查。年初,校党委要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把手”校党委书记与二级学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纪委书记布置具体工作。校纪委要紧紧围绕目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拿出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当前,高校腐败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建(修缮)、财务、物资采购、招生、校办产业、后勤等关键部位。其中,基建(修缮)、校办产业、后勤是传统“腐败高发区域”,科研、财务、招生、采购是新“腐败高发区域”。同时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可以按照10%左右的比例,对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可以按15%左右的比例开展干部经济责任校内审计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委)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只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与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相符合,与校院两级管理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和落实机制,才能够切实解决惩防体系建设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形成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
1.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二级学院(机关党委)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各自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各教研室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改进作风,注重实效。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入手,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应带头转变作风,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自分工,着力抓好分管范围的作风建设。一是全面推进院务公开。二级学院(机关各单位)应在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的基础上,通过内、外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二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这样既有利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又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从而有力地促进二级学院和机关作风的改进。
3.坚定信仰,重视教育。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之中。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阵地建设、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充分利用学校文化底蕴和本地的廉政文化教育资源,抓好廉政环境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
(四)基层党支部要广泛发动广大党员教师,夯实群众基础
长期以来,基层党支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展开不足,在责任目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少数党员责任意识比较淡薄,思想上重视不够,责任主体不清楚,责任目标不明确。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对所属党员的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校上下形成“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
在教工党支部建设方面,教工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要履行好教育管理责任。对本支部的党员要进行经常性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支部书记应率先垂范,带头抓落实,党支部每逢开展活动、召开党员会议必讲廉政责任落实,警钟常鸣,日积月累,必定产生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效果。
在学生党支部建设中可以通过举办书画、摄影、微电影等创作活动,演讲、晚会、影视播放等文艺活动,毕业生廉洁教育等主题活动载体,运用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增强大学生党员参与廉洁教育的广泛性、实践性和有效性,从而在学校广大师生心中营造良好的校风、政风。
(五)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
1.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党总支会、支部会、形势分析会等,部署工作任务和研究具体措施。
2.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和师德“七条红线”问题的常态化督查,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督促问题整改。基层党组织应在收到检查组反馈意见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4.按照目前巡视全覆盖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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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长华,男,汉族,江西抚州人,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现为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纪检监察科科长,主要研究方向为G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
论文作者:张长华
论文发表刊物:《兰大学报(医学版)》2018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22
标签: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责任制论文; 责任论文; 纪委论文; 高校论文; 校党委论文; 党支部论文; 《兰大学报(医学版)》2018年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