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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门直接和企业打交道,且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既把工作做好,又使纳税人满意,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各地税务部门的难题,福建地税局在这方面的一些做法,应该说为各地相关部门做了很好的探索。
在福建省2001年对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进行的工作效能社会评议中,地税部门参评的60个市县区地税局全部获得满意率优良的等级,其中有55个地税部门在当地各部门中名列第一;此外在当地政府组织的2000~200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评比中,参加考评的59个市县区地税局均在前3位,这之中又有50个名列第一;在全系统121个市县区局中有88个获省级文明单位,被列为效能建设示范单位的地税部门则更多。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如此的高效及群众满意率实属难得,而这一切,当归功于福建地税部门坚实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基础
福建地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保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他们把这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叫作“效能建设”。其以转变机关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是以效能为目的、建设为手段的机关科学管理形式,而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则是效能建设的“突破口”。
2001年,福建省地税局修改完善了一系列效能建设专项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过错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等。这些制度既管机关,又管基层;既管人,又管事、管财、管物;既有定性要求,又有量化标准。通过这些环环相扣的缜密制度,福建地税逐步实现了“以制度管事管人”的目标。各级地税部门还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厦门地税局推行领导办税日制度;三明市永安地税局实行效能建设提案制度;福州市地税局实行市县两级局领导“三下”制度等,以此改善机关管理,了解体验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分析、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
制度要靠人来守。他们从科学设岗开始抓队伍建设。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在省局机关工作岗位从原来的110个精简为80个,人员精简面在33%的基础上,去年又对地市、县局机关进行精简,人员编制精简了12%,基层所减少168个,精简20%,科学设岗带来了机关新气象。如厦门市、福州市地税局科学设岗带来了“四多四少”:加班加点的多了,迟到早退的少了;讲效率的多了,推诿扯皮的少了;集中精力办事的多了,串岗聊天的少了;钻研业务的多了,得过且过的少了。
方法得当 手段科学
制度明确了,干部尽职了,然而,要奠定新机制的坚实基础,还需要得当的方法。福建省地税局着手减少了审批层次,他们本着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原则,认真开展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改革审批、审核制工作,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并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去年一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文书1421件,改革审批、审核项目33项,下放、转移、取消占清理审批项目的48.48%,减少了审批层次,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能。他们还大力推广运用计算机等现代科技手段,率先在全国地税系统实现了省、地级市、县市区、基层税务所四级计算机联网,全省37万纳税人纳入计算机统一管理,实现了征管信息传递、税务稽查、定税、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计算机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了办税全过程的计算机控管。为了方便纳税人,各级地税局积极推行电子申报、电话、刷卡邮寄等多种税收申报方式,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申报纳税,全省有5000多户纳税户实现了网上申报、办税,占全国实现网上申报总户数的六分之一。这些纳税户无论在何时何地,无论遇到任何涉税难题,只要通过互联网便可解决。福建地税局还在全系统成立了“纳税人涉税权益服务中心”,通过开设专线电话、电子信箱,24小时不间断接受纳税人的咨询、质疑、投诉和举报,处理办税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问题,协助纳税人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困难以及其它方便纳税人的服务。去年全年,全省地税系统共帮助纳税人解决各类问题3万多件,其中帮助处理生产经营问题2万多件,直接或间接增加产值12亿多元,增加利润2亿多元。
在具体实践中,福建地税创造性地推出了一种“办税公开、民主评税”的征税办法。这一做法改变了以往一家一户逐一定税的办法,实行整个行业的一次性核定和公示,既方便了同行业的横向可比性和公示的统一性,又减少了纳税户的说情、猜疑、抵触等影响税务工作效率的现象,从机制上保证了工作效能的提高,实践表明,这一举措缜密透明,从源头上遏制了以税谋私、“收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促进了廉政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又增加了税收收入。
设立监督体系“多重门”
1999年,一位认真的老教授接过“福建地税效能监督员”的聘书时,誓言“要掘地三尺挖问题”。然而,至今他还没有“挖”出问题。谈及此,这位老教授对地税系统的依法、廉政和高效十分感慨。
类似老教授这样的监督员福建地税一共聘请了1422名社会各界人士,以此强化对自身的社会监督。老教授的评价在其中颇具代表性,而这也仅仅是地税监督体系“多重门”当中的一重。
监督体系中最里面的一重“门”大概要算地税自身的《绩效考评制》了。省地税部门根据地税垂直管理的实际,在全系统采取“分级双向考评制”,即省局负责对市局、市局负责对县市区局的考评;在上级局对下级局考评的同时,也接受下级局的测评;同时,处室间也相互进行测评。为了使考评更具科学性,他们专门开发了千分制绩效考核软件,把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内容尽可能予以分解量化,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而考评的结果,则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效能督导队是监督体系的又一重门。省地税局局长张学清上任不久,便带领机关有关人员在事先不招呼的情况下,以“纳税人”身份对5个基层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并把暗访中发现的10多个问题指名道姓地在《福建日报》等报刊媒介和信息上曝光,引起了很大反响,各级地税局领导上行下效,仅2001年全系统共组织明查暗访活动1243次,监督解决了19个方面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级地税局成立的“效能投诉中心”、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等,组成了2000年以来,各级地税局效能监督体系多重坚不可破的“大门”,有力维护了地税系统在纳税人心中的形象:“依法、廉政、高效”。
效能建设给福建地税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福建地税员工科学管理意识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办理税务登记由原来的30天缩短为15天,办税服务厅开具税票由5分钟缩短为1分钟,机关公文运转从10多天减为5个工作日;此外,还增加了员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优质服务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勤政优政意识,强化了为国聚财的职能。2001年福建地税组织各项收入20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59.1亿元,同比增长22.7%。
在福建省地税局局长张学清看来,机关整体效能的提高,从根本上说,有赖于科学的体制和机制的确立、现代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办公自动化程度和全员素质的提高。也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专门发文推广福建地税部门的效能建设经验,使之成为全国税务系统必要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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