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关系—地位: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的逻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论文,逻辑论文,地位论文,关系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88(2016)02-0065-09 市场经济的兴盛不仅引致了中国经济“奇迹”的出现,而且改变着社会成员的生活形态和劳动方式。在市场化社会(marketization of society)中,“创造经济效益”已经成为社会成员的行动目标和准则,“如何创造经济效益”或者“提高经济效益”相应成为社会成员的行动逻辑,“一切向钱看”“用钱摆平一切”等则成为社会成员行动的支配机制。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以及丰富多彩的经济行动[1](P117)形式,以传统理念来反观个体的经济活动,其难以符合社会的道德标准,经常斥之为“荒谬”等;以市场理性进行思索,总是判定其为“吊诡”。从经验事实上升到社会科学知识层面,支配着经济行动的法则化约为经济理性、社会理性等,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逻辑无非在于市场的逻辑、社会的逻辑,抑或社会—经济的逻辑等。置放于本土市场化社会之中,有别于西方社会的经济行动逻辑究竟为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所奴役,还是深受传统社会文化思想所影响,也相应成为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中颇具争议的焦点。联系理论与实践,我们将首先厘清在现实生活中市场化社会经济行动的生成、表现以及相应特征,然后回到理论之中,归纳和构建有关经济行动逻辑分析的既有知识体系,最后在汲取既有理论资源以及本土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建构有关经济行动逻辑分析的维度等,以此深入分析本土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的逻辑。 一、市场化社会中的经济行动 市场化的过程不仅表示资源配置形式的转变,同时也意味着市场中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将发生变化,从被动的选择形式走向积极主动的选择形式,从单一的样式转变为多样化的状态,等等。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变化的因素可归纳为主客观两个方面。在客观方面,一方面,制度转型为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提供了必要的活动空间,特别在赋予选择性经济行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过程中,[2]促成了社会成员可以进行多样化的行动选择。如在计划经济时代,私自从事副业与倒买倒卖行为将被贴上“投机倒把”的标签。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制度安排中,私自的市场交易行为轻则会受到被没收相关产品的处罚,重则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随着市场机制被引入到再分配经济中的时候,社会成员在市场中的合法交易行为受到制度的保护,并不断得到政策的鼓励。随着市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市场中经济行动的合法性也不断被稳固,并且从制度安排层面对社会成员的行动选择进行保护。国家从社会生活安排中退出以及市场机制的作用改变了社会成员以往的经济行动形式,并且市场化社会中的经济形式受到制度认同。另一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为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提供了丰富的选择对象。简而言之,社会经济制度的转型以及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使得市场化社会中的经济行动呈现着多样化的特征,为社会成员的行动选择提供了客观条件。在主观方面,社会成员所拥有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则将市场化社会中的经济行动选择从想象走向事实。对于经济行动主体来说,他们的行动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虽然难以走出“结构—行动”的困境,可他们也并不会因此放弃自身的选择权利而“束手就擒”。相反,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会积极主动地参与日常经济活动之中,更加理性地进行行动选择,以期最大化地实现目标。如在计划经济时期,“事实上许多农民远非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制度的被动接受者,它们有着自己的期望、思想和要求。他们一直有着‘反道而行’的‘对应’行为,从而以不易察觉的方式改变、修正,或是消解着上级的政策和制度”。[3](P192)对于生活在市场化社会之中的社会成员而言,虽然他们的经济行动目标已经不再是“为了填饱肚子”,但是经济行动主体的利益的、价值的追求一直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存在[4]。如在当前的劳动力市场中,实践中的经济行动主体都在积极利用多样化的策略和技术实现自身的经济行动目标。对于农村流动人口而言,在面对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或结构性限制条件时,他们会采取各种策略“趋利避害”,或选择受雇于他者的打工经济活动,或选择自己做“老板”的自主经营活动,等等。质言之,在具有经济行动选择的条件下,行动主体将会进行必要的选择。事实上,也正是他们的能动性选择丰富了市场化社会中经济活动形式。由此可见,经济行动者的能动性坐实了经济行动选择,促使经济行动从想象走向现实。 回到现实生活中,在资源配置制度转型与经济行动者能动性的共同作用下,市场化社会的经济活动形式丰富多样。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在社会成员的自主性得到不断释放的结构之中,经济行动形式呈现着愈益多样性。并且,社会成员的诸多经济行动的“商品化”痕迹越来越明显,如“劳动力的使用,可以在一种称为工资之价格下普遍地被买卖”,[5](P239)等等。特别在经济活动遭遇困境或遇到瓶颈的情景下,经济因素的介入似乎又总能“摆平一切”。对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成员而言,这无疑从另一面增促他们在实践中“向钱看”,习惯在市场化社会中“用钱解决问题”。市场化的影响已经覆盖社会成员的劳动形式和生活方式,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逻辑之中处处呈现着“市场逻辑”的影子。在日常生活中,社会成员也习惯于用各种形式评价经济行动的逻辑,如道德习俗、工具策略等,尤其习惯用“势力”“功利”等“绑架”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将一些非经济行动类型的社会行动逐渐导向经济行动类型。如何审视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的逻辑,不仅需要走向客观真实的经济行动,更需要从大众话语走向科学话语。 二、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的三种解释 作为市场化社会中的实践活动,经济行动的不同特性受到诸多学科的关注,分别被不同学科以不同的视角加以阐明。其中,对于“哪些因素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活动安排”的问题,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一直被视为核心要素,围绕两者在经济活动安排中的作用,在社会科学话语表达中业已形成三种解释传统。 第一种解释来源于经济学家的分析。他们以个体主义作为研究的起点,强调经济利益驱动。作为有目的的行动,行动的主体不断在选择、在决策、在努力达到某个目标。[6](P5、9)在经济活动安排的过程中,行动的目标也因此成为行动主体安排经济活动的影响因素。其中,在米塞斯看来,“在选择的时候,人们不仅仅在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之间,而是在所有人类价值之间进行取舍。所有的目的与手段,无论是现实的还是理想的,崇高的或低下的,光荣的或卑鄙的,皆构成供人取舍的序列,人们择其一而舍其余。人们之所以所趋或所避,无一遗漏地在此排列之中,这个排列,也即独一无二地等级偏好表”。[6](P5、6) 作为人类行为的基本规则,偏好的等级序列决定了行动主体的经济活动安排的内容和形式。对于等级偏好的建构在“经济人”假设下,米塞斯将价值等级填充其中。他认为行动与需求价值相关联,而需求价值则在于提高物资生活水平,[6](P5、6)并提出行动的效用与行为主体利益间关联性的命题。相应于经济学科的分析范畴,米塞斯对行动手段和目的的经济认知为我们理解经济活动安排的影响因素提供了经济逻辑的思路。延续经济逻辑的分析思路,贝克尔以最大化行为、市场均衡和偏好稳定的综合假定为核心,建构了能用于解释全部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方法。在他看来,人类一切行动皆可作为经济活动进行对待。在经济活动安排过程中,通过积累适量信息和其他市场投入要素,行动者将源于一组稳定偏好的效用达至最大。[7](P19)例如,在生育行为方面,作为经济活动安排一种形式的生育行为,它主要受到收入因素的影响,收入的增加既会增加所希望的子女数量,又会增加所希望的子女质量等。[7](P218)与之相似,舒尔茨在讨论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中强调理性的农民在利益刺激过程中将选择创新农业发展的方式。[8]回到经济学体系之中,无论米塞斯的分析,还是贝克尔的分析以及舒尔茨的分析都已经成为对个体经济活动安排进行分析的经典之作,为研究现实生活中社会成员的经济活动安排现象提供了思路。 回到本土实践中,经济活动的安排与经济因素难以割舍,如从进城农民的视角分析“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进入城镇打工”的现象,则在于城市劳动力市场中提供了较高报酬的劳动就业机会。在利益驱动之下,比较利益驱动着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并演绎出离土不离乡、离土又离乡等流动历程。观察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进城的轨迹,不难发现,进城务工、经商的经济行动之中贯穿着市场经济逻辑。当城镇劳动力市场中所提供的利益较低的时候,或者低于农村社会的劳动报酬时,农民向城市流动的可能性较小。当城市提供的劳动报酬较多时,许多农民则宁愿“抛荒”土地,也要向城市流动。因此,在经济分析框架之中,“经济人”假设及效用最大化原则使得我们相信行动主体“趋利而动”。特别当将经济活动中的其它影响因素化约为利益要素时,行动的经济逻辑则为我们理解市场化社会中成员的经济活动安排提供了支撑点。虽然许多人明白问题的剖析绝对不能单纯奉行“市场原教旨主义”,可是从现象的观察来看,人们又难以脱离“经济”范畴,并且在“经济全球化”的资本扩张期,“金钱”“货币”所流露出的魅力和作用以及它们所承载的“经济利益价值”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重塑了社会成员的行动逻辑。在实践中,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逻辑习惯性地遵循市场规则,体现出较为明显的经济取向。基于这种现象的观察,黄宗智从整体层面出发,认为当前“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社会中处于“霸权”地位,影响着社会的运行,其影响度远远超过其对美国的影响。[9] 第二种解释主要来源于非经济分析视角的阐释,如社会学、文化研究等视角。与经济分析逻辑不同,非经济分析主要从金钱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影响出发,以反思性的态度强调传统文化、社会关系等在经济行动过程中的作用,建构了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的社会逻辑。如对于农民进城现象的分析,社会学的诸多研究认为,农民进城就业并非是一个纯经济现象,而与社会历史文化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并强调外出流动与社会化中的身份、个人经历以及社会结构性因素间的关系,以此提出农民进城的社会逻辑。[10]事实上,对于经济行动的社会逻辑早在经典社会学理论中已有深入的讨论,如齐美尔对于货币不断渗透经济活动之中的现象评论道,“大多数的现代人在他们生命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必须把赚钱当作首要的追求目标,由此他们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认为生活中的所有幸福和所有最终满足,都与一定数量的金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内心中,货币从一种纯粹的手段和前提条件成长为最终的目的。在促使价值意识集中在金钱身上的那些环境不再存在之后,金钱自己就暴露出作为纯粹手段的特征,即一旦生活只关注金钱,这种手段就变得没有用处和不能令人满意——金钱只是通向最终价值的桥梁,而人是无法栖居在桥上的”。[12](P10) 经济活动中行动主体与货币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甚至在生活之中形成了以货币为核心的活动支配机制。在齐美尔看来,货币因素的介入使得社会成员混淆了行动过程中的手段和目的,以至于将货币作为手段的目标,围绕着货币的数量进行活动。这无疑削减了行动的效用和生活的意义。因此,在重新审视经济和社会的关系中,齐美尔认为,“如果说经济似乎是自觉决定其它一切文化领域的,那么,这个颇有诱惑性的假象的实际情况是,经济本身是由社会的演绎来决定的,社会的演绎同样也决定其它一切文化形态。经济形式仅仅是一个建立在单纯社会结构的关系和转变之上的‘上层建筑’,社会结构构成了历史的终审,其它一切生活无疑都是与经济平行的”。[14](P248) 经济行动的目的在于社会意义,而货币只是作为达到经济行动目的的手段。如果扭曲两者之间的关系,那么生活的秩序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出现当前市场化社会中严重的“异化”现象。与齐美尔的文化分析视角相似,本土的儒家学者粱漱溟则从社会本位的情境与结构出发进行分析,强调“人情为重,财务斯轻”,“经济上皆彼此顾恤,互相负责;有不然者,群指目以为不义”。[13](P74)在梁漱溟看来,文化消解着经济活动安排中的经济理性,要求社会成员注重情谊伦理,不能因为钱财而违背社会之“理”。质言之,社会成员在经济活动安排中的行动逻辑必须符合社会文化的要求。从日常生活的经验出发,费孝通也认为,人的行动动机经过文化的陶冶才能符合生存条件,行动的形式与内容由文化决定。[14](P83、85)与经济分析视角相比较,对于经济活动安排影响因素的分析,非经济分析视角已经从形式层面转向实质层面,重视经济行动的结果及其社会意义,并且较为重视社会文化因素对经济活动安排所呈现出来的约束和限制性作用。 第三种解释主要来自于经济与社会文化综合分析的维度,主要强调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相互交织作用,共同影响着经济活动的安排。在市场化社会中,作为“理性”的社会成员自然会“趋利而动”,为了金钱而采取各种手段,甚至有时候将获得更多数量的金钱作为目标。与之同时,社会成员生活在群体之中,不仅与群体内其他社会成员发生联系,同时受到社会群体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如社会文化因素的制约等。如果分析过程中忽视行动的“经济”影响因素,那么则会陷入一种“掩耳盗铃”的滑稽状态。如果一味地强调经济行动中的经济理性,对社会文化等影响因素“视而不见”,将社会成员与社会进行割裂,以“原子化”的方式孤立对待,则势必又会走向另一极端。审视这两种方式,无论哪一种形式,都难以真实地展现经济活动安排中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逻辑。反思和批判这两种研究思路,泽利泽将其分别总结为“分离领域”观和“敌对世界”观。“分离领域”教条或学说设定了两个独特的社会生活领域,一个以理性效率为导向,另一个以情感与团结为导向。根据这种学说或教条,每个领域各自独立存在,并或多或少和谐地独自运行。“敌对世界”模型则断言,如果这两个领域发生密切的交叉或接触,就会相互侵蚀、玷污;如果理性计算渗透到情感领域,就会腐蚀、消解团结,而如果情感渗透到理性领域,就会损害、降低效率。[15](P2、3) 无论是“分离领域”观,还是“敌对世界”观,都与现实生活中经济活动的经验不相符合,成为一种“虚构或神话”。为此,摒弃“分离领域”观和“敌对世界”观,泽利泽提出了一种“联系的生活”(connected lives)观。一方面,强调经济活动的安排以社会为基础,社会文化与关系的介入能够创造出更好的经济安排。另一方面,强调在分析经济过程时有必要从整体出发,避免割裂的分析形式。[15](P3)质言之,“联系的生活”观在实质层面强调经济与社会的融合关系,尤其重视社会在经济活动安排中的正向功能发挥,在形式层面重视整体分析方法及社会结构论与文化论的均衡分析方法。 与“联系的生活”观分析思路相似,布迪厄也试图整合经济的分析路径与社会的分析路径,提出经济活动安排中行动的“实践逻辑”,即经济逻辑与非经济逻辑的统一,并以此化约经济主义还原论和社会集团中心主义还原论。在他看来,在关系型社会场域中,经济与非经济并未分离,经济主义有特定的“合理性”,但纯粹的经济利益的追求可能被一些明确的规范和默示的指令打消,经济活动的安排也并不按照作为追求最大利润(货币)的利益规律运转。[16](P141、154)反思经济逻辑的形式,并不意味着要隐瞒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关键在于从实践中把握经济活动的主体性,超越和反功利主义,以此重视人类行为的多义性和多功能性。[17](P180)与布迪厄所强调的把握实践中经济活动的主体性相似,萨林斯强调,“经济理性或物质理性根植于一个庞大的文化体系,这一体系由事物的逻辑——意义属性与人们之间的文化构成”。[18] 作为文化的一种表述,经济理性与文化实践之间不仅没有存在着深刻的对立,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各种社会经济事实需要运用文化背景或文化因素予以解释。相对于经济的形式论分析而言,经济的实质论分析则摒弃了形式层面的或者资本主义的金钱理性解释日常生活中的经济行动,相应也消除了有关经济理解的“错误观念”。在经济实质论分析者看来,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的生成并非在于客观的“技术”,而在于文化因素的作用,并且经济理性也相对来说是文化实践的形式与结果。简而言之,多样化的经济行动则是不同时空背景之中的文化实践。 相比较其它两种分析形式,“联系的生活”观、“实践逻辑”的视角及“物质实践的文化构成”观将我们对有关经济活动安排影响因素的理解以及其经济行动的逻辑向前推进了一步。在理解市场化社会中的经济行动时,如果仅仅从经济效益维度进行思考和分析,社会成员的行动必定将被定格在“经济属性”,社会成员也将仅仅被看作一善于计算的经济理性人。虽然此类视角也能给予我们一种较为圆满的解释,但相对于客观社会的真实而言,则相去甚远,甚至产生了一类“错误的观念”。如在婚姻选择行动中仅仅沦落为功利主义的配对。相反,如果仅仅从文化视角进行考虑,忽视经济因素,那么相对走入了另一种极端形式,成为盲目的文化崇拜者。因此,在注重经济行动的经济要素同时,也更要看到经济行动背后的文化要素。从经济行动选择的生成角度而言,其影响因素则在于经济行动背后的“社会属性”,或经济行动选择的社会指向等,如社会地位、关系网络,等等。概括而言,经济与社会文化综合分析的维度更加趋近社会事实的客观真实性。然而,在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综合分析维度的同时,也要看到其所存在的一些未予以重视之处。以往的研究仅仅重视经济因素的形式作用受制于社会因素的实践,而对于在经济活动安排中经济因素如何作用于社会因素则未予以足够的重视,以及经济因素如何影响经济行动未能予以展现,致使我们的理解仍然还处于单向逻辑的理解状态之中。回到实践之中,作为经济行动的构件,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两者“盘根错节”,共同作用着经济行动的生成,同时共同构成了经济行动逻辑的复杂性。在复杂的经济行动中,经验显示经济因素也在影响着非经济因素,两者之间呈现着一种“博弈”的关系状态。质言之,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互为影响因子,并在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一种合力,进而影响和支配着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选择。因此,在探究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规律及其因果关系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经济行动的经济效益,也要分析社会文化等因素对经济行动的影响,同时还要注重经济因素与社会文化因素两者之间的关系。否则,有关经济行动的理解仍然处于有失偏颇的状态。对于本土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的探究而言,不能采取孤立的视角进行分析,要打破以往割裂的分析状态,要采取更全面的视角,综合经济与社会两类因素对社会成员的经济活动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将经济行动中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间的关系予以具体化,以此展现市场化社会中支配社会成员经济行动的机制。 三、经济行动实践形式的考量取向 深入分析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的逻辑,“具象”经济行动的支配机制,首先需要将经济行动的社会文化综合视角予以具体化,即在“联系的生活”观解释路径下构建测量经济行动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综合和延续既有理论知识可以发现,“联系的生活”观等在本土社会中既有着外在形式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着社会指向的内涵。因此,考量本土社会中经济行动的逻辑,需要重点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在经济因素维度,可以从行动的经济效益入手;另一方面,在社会因素维度,具体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社会结构作用的社会关系,二是社会文化和意义系统的身份地位等方面。因此,综合考虑经济活动中社会与市场因素的作用,可以将现实生活中经济行动的考量形式操作化为三个方面,即“经济行动—经济效益”的取向、“经济行动—社会关系”取向、“经济行动—身份地位”取向等。 其一是“经济行动—经济效益”的取向。作为经济行动的外在形式或经济行动的显性结果,经济效益是衡量经济行动成效的有效指标之一。细致分析经济效益作为必要指标的原因:第一,从概念的理论层面进行分析,缺少必要的“经济取向”,那么社会成员的行动难以称为“经济行动”。就概念的构造意义来说,深入行动内部进行分析,经济利益则可谓是经济行动不可或缺的部分。第二,在市场化社会中,一方面,物质财富是各类经济活动的基础,是社会结构性分层的客观指标。与日常生活相联系,商品化的社会因素驱使着社会成员“趋利”,或曰经济因素刺激着社会行动者,或激励、或约束。另一方面,在经济行动过程中,理性的经济行动者在比较中选择优化的行动策略,如对经济行动的成本、效益等方面的考虑等。当经济行动的成本超过社会成员的负担之时,这类经济行动自然不在社会成员的考虑范围之内,或者说是处于“有心无力”的状态而难以实现等;当缺少必要的效益之时,经济行动也难以生成。由此可知,作为经济行动过程中具有刺激性的变量,经济因素影响着我们的经济活动安排,经济行动的逻辑之中充盈着经济要素。在考量经济行动时,经济因素必将是一个难以越过去的指标,并且需要将其予以具体化,如经济利益、经济效益等。 其二是“经济行动—社会关系”的取向。作为社会结构要素,社会关系影响着社会行动的特例——经济行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调社会关系作为经济行动的条件;二是将经济行动的目标重点锁定在社会关系层面。既有研究文献指出,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产生结果。[19](P1-33)与强调社会关系作为经济行动的策略或手段不同,本研究的“经济行动—社会关系”的取向主要强调社会关系作为经济行动的目标指向,支配着经济行动的形式选择,即经济行动的生成则在于行动背后的社会涵义。与西方个人本位社会特征不同,本土社会注重“伦理本位”,强调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其中家人父子,是其天然基本关系,故伦理首重家庭。[13](P72)对于本土经济行动主体而言,在注重经济行动理性的同时,更要遵从“人情为重,财务斯轻”[13](P74)的原则,重视和维系完整的家庭关系。否则,缺少必要的成长土壤和环境,经济行动难以生成,或者只能是“投机主义”。由此可见,经济行动的生成受制于关系因素。在市场化社会中,无论强调当前的社会性质是熟人社会,还是半熟人社会,以及无主体的熟人社会,经济行动主体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中,如亲属关系网、地缘关系网等等。他们的经济行动不仅处于嵌入社会关系网络的状态,而且社会关系网络将影响他们经济行动的选择,主要表现在情感等方面。对于情感与经济行动关系的讨论,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后经韦伯等学者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社会学及经济学中的一类重要分析框架,如马布尔·别列津(Mabel Berezin)认为,情感嵌入于经济行动之中,并对经济及经济行动产生重要的影响。[20](P128)因此,在分析经济行动的社会逻辑中,情感关系因素则是需要重点考虑的维度。由于差序格局的存在,不同的情感关系对经济行动的影响也有着较大的不同,如核心圈层的情感关系则直接影响着经济行动形式的选择,而离自我中心较远的情感关系的影响力相对较弱等。因此,“经济行动—社会关系”的取向则具体操作化为情感关系等方面,考察不同的情感关系对经济行动选择的影响等。 其三是“经济行动—身份地位”的取向,主要强调经济行动的社会效益或者社会效果,偏重于经济行动的社会意义文化体系。一方面,在阶层化的社会结构体系中,社会身份与地位划分了社会成员的阶层属性。不同的身份与地位又以生活方式以及生活品味予以区隔。[21]与经济行动相联系,阶层所赋予的身份地位影响着经济行动主体的选择。在经济行动选择过程中,不同阶层中的经济行动主体有着较为不同选择标准和形式,如在消费实践中,不同的阶层群体有着不同的消费规范。[22]若违背所在阶层群体的文化规范,则有可能被所在阶层群体边缘化。另一方面,对于具有理性的经济行动主体而言,社会文化规范的影响将引导着他们追寻必要的社会阶层地位。在日常生活中,身份地位已经成为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目标,或者是保持自身的社会地位,或者是通过各种策略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经济行动主体习惯性地按照自身的身份地位选择相适应的经济行动形式,并且会在多样化的经济行动形式之中选择较为有“口碑”的经济行动形式,并尽最大可能地选择有利于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经济行动形式,即使自身的能力与经济行动标准有着一定的差距,如礼尚往来中的“做人情”等。从经济行动的客体而言,当某种经济行动形式能够实现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目标,则会获得社会成员的认同。反之,则相应成为社会成员排斥的经济行动形式。以往一些经验研究已经指出,在商品化时期,当社会分层机制与经济指标相联系的时候,赚钱则成了农村家庭/农村居民(包括干部)减少他们不利社会经济地位的唯一途径,[23]并以此通过增加和积累物质财富的形式实现社会向上流动。在现实生活之中,身份地位的具体呈现则是“面子”,与面子相关的经济行动更是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劳动形式选择到生活中的“建房热”等。言下之意,对于经济行动主体而言,与身份地位相关的经济行动不仅仅是追求物质财富类经济行动,更多体现在与“面子”相关的一类经济行动与经济活动中,或者通过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来实现自己的“面子”等。在市场化社会中,身份与地位已经成为经济行动选择的条件,影响着经济行动的选择,具体表现为,不同的身份地位选择不同的经济行动,或者为了追求更高的身份地位以及实现社会向上流动,经济行动主体则倾向于选择能够提升自身社会地位的经济行动形式。因此,这也构成了市场化社会中经济行动逻辑的“经济行动—身份地位”取向。 从上述分析可知,经济效益、社会关系以及身份地位等三种取向作用着经济行动的选择,并呈现一种复合的形式,即三种力量在相互作用过程中达致“均衡”,进而形成一种复合力量作用着经济行动及其主体(具体可见图1)。 图1 经济行动实践形式考量取向示意图 由上图可知,“三维坐标系”中不同的坐标轴分别代表三种不同的考量形式,意味着每一经济行动结构之中包含着三种成分,即经济利益成分、身份地位成分、关系网络成分等。三种成分以不同的比例相互调和之后便形成了空间中的A、B、C、D、E等点。每一个点代表着实践中某一经济行动的具体形式。在不同的情境和结构作用下,不同的经济行动主体有着不同比例构成的经济行动逻辑,也相应构成了三维空间中不同的点,并嵌入于立体的三维空间中。在三维空间之中,三种考量形式处于相互制约和统一的关系之中,每一个点也正是在三种力量相互作用而达致“均衡”状态的结果。 简言之,在市场化社会情境中,经济效益的大小直接关系到身份地位的高低,而社会关系取向则直接影响经济效益的取舍及其大小,并且身份地位也有着相似的作用,不仅将对经济效益有所影响,同时也将对社会关系产生作用。当三者之间达成必要的均衡状态时,则生成经济行动。 四、结论与讨论 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经济活动纷繁复杂。经济活动“变化诡异”,形式多种多样;经济活动的内在千头万绪,难以明确与厘清,不同的立场之中有着不同的说法和观点,众说不一。社会成员作为经济活动的载体,其经济行动构成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最基础构件。缺少社会成员的参与,缺少必要的行动实在支撑,日常生活中的经济活动便难以存在。也正是众多经济行动的参与,构成了实践中的具体事件或社会现象,制约和支配日常经济生活的正式性制度和非正式性制度的形成和实现,如习俗、规则、惯例,等等。因此,从经济行动角度进行切入,将为把握客观而真实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着相应的可能性。通过归纳诸多学科有关经济行动的研究,社会因素和市场因素被视为影响社会成员经济行动的主要因素。在市场化社会中,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逻辑因此被化约为“市场的逻辑”与“社会的逻辑”。反思这两种解释逻辑,相对来说都与社会实践有着相应的割裂之嫌,难以真实展现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逻辑。在“联系的生活”观视角启发下,本文认为理解社会成员的经济行动逻辑有必要从整体视野出发,综合理解市场因素和社会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延续这条思路进行思考,从经验出发,并联系有关“经济行动”的理论指向,本文建构了分析经济行动机制的三种取向形式,即“经济行动—经济效益”的取向、“经济行动—社会关系”取向、“经济行动—身份地位”取向等,以此探究支配社会成员经济行动的具体机制。 收稿日期:2015-12-29标签:经济论文; 社会结构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社会文化环境论文; 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逻辑结构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逻辑分析法论文; 关系逻辑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 利益关系论文; 经济学论文; 货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