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论断论文,于人论文,本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05]01—0013—05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写于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六条中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18)马克思这个关于人的本质的经典论断是极其深刻的。长期以来,关于它的理解和诠释却有片面和简单化的地方,主要是把人的本质仅仅局限在社会关系上。应该看到,马克思的这个论断是他写在不供发表的笔记本上的提纲中的,是他的主要论点的表述,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和论证。因而,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他的这个论断,至少应结合他当时的思想发展状况和他的其他有关论述,也就是要与他关于人的问题的整个论述及其发展联系起来。
从当时的状况和马克思的思想发展来看,1845年是马克思完成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摆脱费尔巴哈哲学的影响,开始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从西方思想史上看,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提出人是社会动物的命题。此后在中世纪时,人的本质被看成是神。18—19世纪时西方思想家提出不少关于人的看法,如“理性的人”、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费尔巴哈前进了一步。他提出“人的最高本质是人本身”。他反对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神、意识、理性,而是看作“感性的现实的人”。费尔巴哈的功绩在于反对宗教和思辨哲学对人的本质的歪曲。但是,费尔巴哈的论断是以人的“类”作为基础的。他谈的是人的“类本质”。更重要的是,费尔巴哈虽然把人的概念从神学中解放出来,但人的概念还是被抽象地提出来的,是脱离开人的生产活动中的社会联系提出来的。因此,他的“现实的人”实际上与“理性的人”并无实质区别。
马克思需要在费尔巴哈已达到的成就的基础上通过批判扬弃进入新的思想境界,建立起新的历史观——唯物史观。这大体上是在1842—1845年间完成的。在1845年之前,为了反对宗教对人的奴役,马克思也曾沿用过:“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提法。1843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认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2](P443)。
1843年末1844年初,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仍说:“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从宣布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出发的解放”。[1](P15)1844年,马克思在《评“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认为:“人的实质也就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2](P487)这里可以看到马克思还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的“人本身”的观念的影响。不过,马克思并不是简单地重复和遵循费尔巴哈关于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的命题。费尔巴哈是针对人与神的关系提出这个命题的,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到这个命题时,强调的是“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一切关系”。[1](P9)
这里,马克思已经不是把人与神对立,因而也不是像费尔巴哈那样,人只是抽象的与神对立的人,而是针对束缚人、屈辱人的奴役关系,具体就是资本主义的奴役关系。可见,马克思此时已经越出了纯粹的神学的批判,而是进到社会批判,即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批判。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看到费尔巴哈自然主义的缺陷。马克思在这里已经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了考察。他已抛弃“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的命题。他把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与人的社会生活活动、人对自然界的改造、人本身以及人的能力和创造性活动联系起来。他反对把个体的人与社会割裂和对立起来。马克思写道:“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3](P122-123)但是,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在劳动异化理论中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人的“类本质”观念的影响,把人作为类来考察,强调人作为类的特性。马克思用人的“类本质”或“类特性”来区分真正的劳动和异化劳动,来衡量理想的社会制度,把理想社会看作是使人的“类本质”复归的社会。这显然还不是成熟的唯物史观,而是脱离开社会形式来谈劳动,脱离开社会本质来谈人的。可见要彻底摆脱旧唯物主义的影响、彻底摒弃和改造费尔巴哈的术语并不是轻而易举的,是有一个过程的。不过,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虽然仍沿用了费尔巴哈的一些术语,但从实质上说,马克思的思想已与费尔巴哈很不相同,已经大大地超越了费尔巴哈。马克思在《德法年鉴》(1844年)中谈到这点,他指出:“那里所见到的一些习惯用的哲学术语——如‘人的本质’、‘类’等等,给了德国理论家们以可乘之机去不正确地理解真实的思想过程并以为这里的一切都不过是他们穿旧了的理论外衣的翻新”。[4](P261-262)
通过对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和对工人运动的实际考察,马克思看清了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的人的观念的根本问题。费尔巴哈用生理的人取代了无实体的、精神的“人”,指出了人的历史与自然界的联系,这是他的功绩。但是,费尔巴哈停留在对生理的人的抽象理解上,因此,他无法理解人的社会关系的实质,不懂得人类历史与物质的自然界的真正联系。不能说近代以来的理论家们完全没有认识到社会环境对于人的影响,问题在于他们没有认识到社会关系的轴心是生产关系。实际上,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的基础归根结底都是生产关系,抽象的社会关系是没有的。社会关系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归根到底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
马克思的历史功绩就在于他发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从而科学地说明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和规律。经过《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清算了费尔巴哈的错误思想,首次系统地阐明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这时,马克思已经掌握了社会生产的物质条件,即生产方式的发展规律,他就可以科学地说明作为历史主体的社会化的人。因为,人总是处在一定生产方式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从事物质生产的人。人的本质,归根到底,取决于由一定生产方式造成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指出:“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5](P24)他已不需要像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那样用人的类本质来衡量社会的进步,而是明确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18)
对马克思的这个深刻论断,我们必须要有全面深入的理解,切忌简单化。有论者指出:“当人们谈到马克思主义对人的问题的看法时,总是笼统地背诵‘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公式,而这一公式又被片面地理解,只说明人的本质由社会关系所规定,而不同时说明‘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6](P118)。把社会关系和个人以及人的活动割裂开来,这样,实际上又把社会关系弄成了脱离人的活动的某种抽象物,因此形成一种错误的循环。”[7](P81)这位论者又说,当我们说“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时,并不是否认个体的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我们一方面不能把人理解为抽象的人,可另一方面也不能把社会关系理解为独立于人或超然于人之上的抽象物。一定的社会关系是人的活动的具体历史形式,人的本质固然是由社会关系决定,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但人同时又是社会关系的载体,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以以往的历史为前提),必须把以上两者统一起来”。[7](P85-86)
这个意见是很值得重视的。如果不把社会关系和人(个体)的能动关系统一起来理解,就会把社会关系抽象化,把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简单化。这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整个精神是不符的。马克思的这个“提纲”是对费尔巴哈以及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批判。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指出旧唯物主义是直观的、静观的、忽视实践的。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1](P16)这就说明,当我们理解人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时,不能对社会关系只作直观的理解、孤立的理解,而应该把它与人的感性活动、实践活动统一起来。马克思还特别批评了那种把人只看作是环境的产物的错误观点,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P17)由此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比起环境来,马克思甚至更重视人的实践活动。因为,“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1](P17)
马克思把社会关系与人的活动联系起来考察对我们正确理解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的论断十分重要。这就避免了宿命论,仿佛人只是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生活状况的被动的产物。这种否定人的社会实践和革命改造活动的错误正是费尔巴哈所固有的。顺便说一句,“文化大革命”中盛行一时的“出身论”正是这种宿命论的翻版。
由马克思对人的实践活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肯定可以进一步看出马克思对个人的肯定。换句话说,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中,在强调社会关系的决定影响时并没有否定和排斥个人这一面的作用。因为,正如前面提到的,人是任何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和创造者。因而,在全面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时,应该把有关人本身的情况考虑在内。这里不只是指应该看到历史上个人的特征、品质、性格等看似完全偶然的因素对历史事件的实现形式,乃至对历史发展的某些方面和进程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自然,这些个人特点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影响下形成和表现出来的),更重要的是,应该看到,随着20世纪、21世纪现代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时代要求个人具有更明显的个体主体性,即具有更明显的独立个性的人。有论者指出,在未来社会的组织中,智力劳动成了主要形式,智力劳动的本质特征是独创性。这种智力劳动,即人类无所替代、无法继承的脑力,是新世纪里最重要的资产,这时生产价值链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具有独创性,一个合格的劳者必须首先是一个有个性的人。[8](P332-334)
这里还涉及一个问题,即作为人的本质的论断的“人”的一面,还有一个对人本身的科学认识不断深化的问题。对人本身的研究是一门深奥的、综合的学问。自马克思以降,这门学问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我们不能要求马克思本人超越时代,超越他的专业对有关人本身的研究的所有具体学术问题做出解答,但是马克思的方法论、基本思想和立场已为我们探讨和重视这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从哲学的角度透视这方面的问题指出了方向和打下了基础。问题恰恰是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忽视了马克思的这些宝贵的思想,没有努力进行具体的学术研讨和注意吸纳有关的科学研究的新成果来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
这里说的主要是人的自然性,或自然属性。毫无疑问,人是社会的人,人是社会的存在物,是社会动物。马克思指出:“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1](P18-19)这是人的社会性。另一方面,人又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即已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生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一个存在物如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而“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9](P167-168)
马克思的这段话说明两个意思。第一,它说明人与自然界是相互作用,不可分离的,两者都把对方作为自己的对象。人作为存在物,如果在他之外没有自然界作为他需要的对象,他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反之,对自然界也是这样。第二,这对我们是很重要的一点,即马克思指出,人通过他需要的对象来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人需要人和由人构成的社会,由此他可以确证自己的社会本质,或社会性。同理,人也需要自然作为他所需要的对象;因而,他也可以由此确证自己的自然本质,或自然性。
人的自然性并不简单的是人的动物性存在或人的本能,而是包括人的生理、心理在内的各种自然特性的总和。对人的自然性的研究和认识是不断深入的。这是随着自然科学、医学、生理学、心理学等多种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的。对人的科学认识在20世纪有了重大的进展。譬如,马克思在世时,生物学的重大成果是达尔文于1859年提出的进化论,细胞学说也于19世纪中叶形成。但孟德尔于1865年提出的关于决定植物性状的遗传因子的发现直到1900年才为生物学界所认识。那时马克思已去世近20年,恩格斯也已去世多年。而发现生命的秘密——脱氧核糖核酸(DNA)是在1953年。发现者是被称为“20世纪的达尔文”的英国科学家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和美国科学家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对人的研究的另一重大发现是在人的心理方面,特别是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的研究,他对脑髓进行研究是在马克思去世后,开创精神分析法是在恩格斯去世的那一年——1895年,而到1912年,他才系统地阐述了潜意识的理论。自然,在马克思之后,关于人的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研究和发现还有很多,而且今后还会不断有新的发现。
总之,所有这些重大发现极大地加深了对人的认识,丰富了关于人的自然性的知识。马克思虽然不可能预见到这些发现,但他的基本思想早已告诫人们:在理解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时要避免简单化,要注意人的能动性的一面,而这离不开人的自然性。马克思的基本思想是辩证的、全面的。只有把握马克思的基本思想,避免片面性,我们才有可能较全面正确地理解马克思的科学论断。至于有关人的研究的新的进展只是更具体地充实了马克思的论断。我们知道,马克思一生始终十分重视各种科学研究的新进展,总是及时地吸取他所能接触到的各种科学新成果来丰富完善自己的学说。今天,我们需要根据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努力全面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避免再犯片面性和简单化的错误。
人的自然性还有一个重要表现,即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点我们稍后再作分析。这里先要补充一点,即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中的“社会关系”一面还需要补充指出:“社会关系”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关系,但并不仅仅是生产关系,还有政治的、法权的、社会的、民族的、家庭的、宗教的、思想的等等关系。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应该包含所有这些关系,它们对人的形成和人的本质都发生影响,这是需要注意的。但是,再重复一遍:所有这些关系并不具有同等的意义,只有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着整个社会关系体系。
综上所述,有一点十分重要,即我们要牢记,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是一个辩证的、全面的论断。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它,不能只强调社会关系的一面,或者人的一面,而忽视全面的、深入的理解。鉴于以往片面强调“社会关系”的弊病,今天应该强调不要同时忘了人的一面。要记住,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本身是对人的论断或定义,而不是对社会关系的论断或定义。
下面谈一谈人的自然性的另一表现,即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指人的自然性形成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这种相互作用反映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形成人特有的行为模式。这里有一个问题。人既是社会的人,又是自然发展的产物。这里有没有矛盾呢?两者又是什么关系呢?马克思对此有十分深刻的分析。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他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9](P122)对这句话如何理解呢?这就是要对社会有全面的理解,社会不是只包括人,人是生活在自然界之中的,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物质条件,没有这些客观的物质条件,也就没有人和人类社会。因而,除了人之外,社会还包括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然而,人类要生存发展不能单纯依靠自然界的恩赐,而是需要利用自然界提供的客观物质条件进行主观的加工生产,进而创造人类社会的各种产品和制度。这种经过人的加工的自然界,即人化的自然界既离不开原始的自然界,又比原始的自然界要完善,要方便,可说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而社会也正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
马克思关于人、社会、自然之间相互统一关系的论述是十分重要的,马克思强调的是三者的和谐统一,他在《资本论》中分析社会化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时指出:“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0](P926-927)应该强调指出,长期以来,由于我们片面地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忽视了马克思关于人、自然、社会本质统一的思想,导致了对自然界的严重破坏。这是把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错误地认为人高于自然,自然只是为人服务的;或者无限地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错误地以为人是无所不能的。结果造成人对自然的傲慢和无礼,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许多生物物种的灭绝,到头来严重影响了人类自身的发展。因为,人类对自然界的掠夺和破坏必然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恩格斯早就警告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2](P517、518)
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话不能只停留在要改变对自然界的态度,要爱护自然界的理解上。须知,后现代主义、后现代生态主义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也强调要尊重大自然的内在价值,要爱自然,要赋予动物以权利。他们主张要把人际之间的伦理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把道德关怀从人的身上扩展到非人类存在物上。这比起近代的理性主义、社会价值观和人优于万物的思想是个进步,但并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因为,在这里人与自然依然是分离的、不平等的,只不过是强调人要善待自然界而已。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深刻理解马克思关于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的论断,必须懂得从人的本质的高度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要明白:对自然界的破坏同时是对人的本质的违背和破坏。保持人、社会、自然界的平衡和和谐发展是人的本质所要求的。
最后,我们简要地总结如下: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论断要作辩证的、全面的理解,要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首先,要把社会关系和人的能动作用联系起来理解。其次,要对这个论断中的“人”和“社会关系”两个方面都有深入的了解。特别要清楚: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都包括在人的本质的涵义中。而人的“自然性”有两种表现,一是人本身的自然特性,另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在谈到“自然条件”时曾经说过:“撇开社会生产的不同发展程度不说,劳动生产率是同自然条件相联系的。这些自然条件都可以归结为人本身的自然(如人种等等)和人的周围的自然。”[12](P560)马克思这里虽然谈的是劳动生产率的自然条件问题,但他对自然条件的划分对我们理解人的自然性的两种表现是有启发的。总之,我们在谈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时,必须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包含进去,必须看到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总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是一条普遍的基本原则,并且是以概括的形式提出来的。这是各个时期关于人的本质的原理和论断中最为普遍和最为高度的抽象和概括,也是最全面和最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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