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志愿军与韩国复兴军的组建与统一_国民政府论文

朝鲜志愿军与韩国复兴军的组建与统一_国民政府论文

朝鲜义勇队和韩国光复军的组建和统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勇论文,朝鲜论文,韩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以反对日本侵略、争取朝鲜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奋斗目标的韩国独立运动,始终把组建革命武力,进行抗日复国的武装斗争置于头等重要的地位。在华韩国独立运动各主要党派长期以中国为基地进行创建革命武力的活动,中国国民政府则对此对予积极和有效的支援。在抗日战争的洪流中,朝鲜义勇队和韩国光复军先后在武汉和重庆成立,它们与中国军队并肩作战,成为中国战场上的抗日国际纵队,这两支武力从各自分立最后走向联合,组成统一的韩国光复军。这是中国政府和韩国独立运动两个主要党派共同努力的结果,顺应了朝鲜人民独立复国和统一的民族意愿。

抗日战争时期,国统区韩国武装力量的组建和统一,是韩国独立运动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中国国民政府协助韩国独立运动的一个主要成果。1938年朝鲜义勇队在武汉组成,1940年韩国光复军在重庆成立,1942年朝鲜义勇队并入光复军,终于实现韩国在华革命武力的统一。韩国武装力量与中国军队并肩作战,抗击日本侵略军,在韩国独立运动史和中国抗日战争史上,谱写了光辉的一页。

韩国在华武力基干的养成

韩国光复军和朝鲜义勇队的成立和统一,是在华韩国独立运动几个主要党派长期从事军事活动的共同成果,也是国民政府长期协助韩国独立运动在军事方面的主要结果。

这个历史过程早在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为援助亚洲各被压迫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斗争,黄埔军校吸收亚洲各国革命青年,予以军事教育和训练,其中韩国青年有数十人之多。朝鲜义烈团金若山等共18人经陈果夫介绍和蒋介石的批准,录取为军校第四期学生。这批学生毕业后大都分赴国民革命军,参加了北伐战争。金若山(化名崔林),毕业后留校担任基层干部。金氏后来成为朝鲜民族革命党的总书记,担任朝鲜义勇队的队长。北伐军进占武汉以后,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又设立一个特别班,吸收一批新入伍的韩籍学生进行训练。这就是广州和武汉革命政府,协助韩国独立运动造就了第一批军事干部。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特别是在“九一八”事变以后,支援韩国独立运动的工作,由过去个别的若干次数的援助,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党政军当局的一项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

“九一八”事变揭开了中国人民长达15年之久的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序幕,也是朝鲜人民抗日独立复国运动新阶段的开端。韩国临时政府和朝鲜义烈团以及后来的民族革命党等爱国党派,鉴于东亚形势的新变化,乃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军事干部的培育和军事基干队伍的组建。中国国民政府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协助韩国独立运动,组建军事基干力量,一方面,由三民主义力行社联系朝鲜义烈团和朝鲜民族革命党金若山一派;另一方面,由陈果夫、陈立夫为首的国民党党务系统和中央组织部联系韩国临时政府金九一派,分别担负建设武力基干的任务。

1932年12月,蒋介石会晤金九于中央军官学校官邸。蒋介石提出“为了将来的独立战争着想,先训练一批武官”的建议,对此金九极为赞同①。陈果夫等接着与金九商定,在中央军官学校洛阳分校特设朝鲜军官班,训练韩国军事人员,并报请蒋介石批准。金九等人从北平、天津、上海、南京等地招收了一批韩国青年入校受训。1933年春,第一批进入中央军校洛阳分校的韩籍青年共有92名,编为陆军军官训练班第17队(韩国学生队)。金九邀请曾在中国东北担任朝鲜政府军事委员长兼朝鲜革命军司令官的李青天,来军校担任韩国学生队总领队,又请曾任朝鲜北路军政署旅团长的李范奭,担任该队队长。韩国学生队学员与中国学生共同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修业期限为两年。同时,金九、李青天和金若山又各选其所属干部学历较高者共计50名,送往南京中央军校,由该校设立特别班进行培训②。

以后,国民政府又不顾日本方面的一再反对和要胁。继续在中央军校吸收和培训韩国军事干部。1934年8月,中央军校第10期招收韩籍学员17名;第11期招收韩生20名。1935年2月,中央军校又专设韩国独立军特务队预备训练所,集中韩生28名加以培训。为筹建空军力量,金九还曾保送若干韩籍学生,参加中国的航空学校。由金九与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合作,培养的军事干部,抗战时期大都成为韩国光复军的基干。

由黄埔系军人为主干组成的三民主义力行社,则以国民政府军事当局和军事特工系统为背景,协同以金若山为首的朝鲜义烈团和后来的朝鲜民族革命党进行军事干部的培训。“九一八”事变后,金若山进一步通过黄埔同学会与力行社建立联系,并拟定了以训练军事干部为中心的“朝鲜革命计划书”,转呈蒋介石,获得批准。1932年5月,金若山提出举办一个文武合一的革命干部训练班的计划,得到力行社书记滕杰的首肯。受蒋介石指派,滕杰负责协助金若山筹建军事干部训练机关,以力行社在南京汤山的训练基地为场地,成立“朝鲜革命干部学校”,由金若山担任校长③。

朝鲜革命干部学校第一期招收韩籍青年学员26名,于1932年10月20日入学,翌年4月22日毕业。第二期招收学员54名,1933年9月17日入学,翌年4月20日毕业。第三期招收学员44名,1935年4月2日入学,同年10月毕业。此外,力行社骨干、军委会别动总队长康泽在江西星子举办的军委会政训班,继续吸收朝鲜青年进行培训。1935年10月,康泽与金若山合作,在星子设立军委会政训班朝鲜学生队,招收韩籍学生84名,专以敌后情报特工工作为训练任务。南京汤山和星子两地培训出来的两百余名军事干部,以后大部分成为金若山所领导的朝鲜义勇队的基干。

朝鲜义勇队在武汉组成

1937年“七七”事变,揭开了中国全面抗战的序幕。从此,中国和亚洲各国进入反帝民族解放运动的新阶段,韩国在华独立运动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之前,韩国独立运动在华军事力量的发展,还处在造就武装力量基干队伍的阶段;在这以后,组建武装部队的任务就提到了议事日程,已发展到建立军队、参加抗日战争的阶段。

抗日战争开始后,集中一切力量,以民族革命战争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实现民族独立和自由,已成为中、韩人民最迫切的共同任务。韩国在华独立运动志士的活动重心,迅速集中到组建韩人武装部队,参加对日抗战方面。中国国民政府对在华韩国独立运动的军事援助,也由秘密变为公开,由培训军事干部发展为直接援助在华韩国革命党派组建武装部队和参战。于是,在华韩人组建部队的工作,顿形加强。

以金若山为首的朝鲜民族革命党,首先组织了一支在华武装部队。1937年8月上旬,在南京召开的朝鲜民族革命党代表大会讨论了组建朝鲜义勇军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初步的建军计划。同年12月,朝鲜民族革命党联合朝鲜民族解放运动者同盟和朝鲜革命者联盟两个小党,组成“朝鲜民族战线联盟”。该联盟成立后,把“建立朝鲜革命武装队伍”作为当前最主要的任务。1938年5月,朝鲜民族革命党在湖北江陵举行第三届代表大会,决定在江陵组织队伍实施军事训练,“创立朝鲜义勇队,直接参加中国对日战争。”④经过金若山与国民政府军委会方面多次商讨,议定了“组织朝鲜义勇队,来参加中国抗战,以求朝鲜民族之自由独立解放”的建军方案。这个方案在1938年“七七”抗战周年纪念日呈报军委会,获蒋介石的批准,并交与军委会政治部部长陈诚主办。陈诚指派前力行社骨干、政治部秘书长兼第一厅厅长贺衷寒与金若山共同筹建朝鲜义勇队。

1938年10月10日,朝鲜义勇队在汉口正式成立,隶属于国民政府军委会政治部。按照政治部的规定,制订了“朝鲜义勇队指导委员会组织规程”、“编制表”等文件,其粮饷和武器装备全部由中方提供。朝鲜义勇队成立以后,提出以下三项作为自己的政纲:一、动员所有在华朝鲜革命力量,参加中国抗战;二、争取日本广大国民,发动东方各弱小民族,共同打倒日本军阀;三、推动朝鲜革命运动,争取朝鲜民族的自由解放。朝鲜义勇队,“她是朝鲜民族解放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抗战中国际纵队的先锋队之一。”⑤义勇队的成立,使中韩军队合作抗日的历史又增光荣之一页。

义勇队创建以后,组织和队伍逐步有所发展。义勇队设队本部,为全队领率和指导机关,金若山担任总队长;队本部设机要、政治、总务三个组,由申岳、金学武、李集中分任组长;另设编辑委员会,李斗山任主任;训练所,由金若山兼主任。至1940年,义勇队分编为三个支队:第一支队,队长朴孝三,有队员七十六名;第二支队,队长李益星,有队员七十三名;第三支队,队长金世日,有队员六十一名。队本部直属部队和三个支队共有人员三百十四名。

1938年12月朝鲜义勇队队本部随中国军队南移广西桂林,1940年3月复由桂林转移中国战时首都重庆。义勇队最初两年的工作,着重于对敌心理作战和政治攻势。他们在前线对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向敌士兵进行火线广播。同时协助各战区指挥部,翻译敌方文件,训练政工人员,审问与教育俘虏。义勇队先后挺进于湘北、赣北、鄂北、桂南以及华北各个战线上。据该队工作报告,在成立最初两年,“曾转战六个战区、十三个省份,……协助中国军队的政治部,创办许多简易日语训练班,训练了六万余对敌工作干部。在前线及敌人后方曾印发中韩文小册五万份,传单五十一万张,标语四十余万份。在火线上,该队的阵地宣传队、游击宣传队等一面宣传,一面战斗。曾经参加了湘北会战、鄂北三次会战、昆仑关争夺战、中条山反扫荡战,并曾参加了抚州、通城、通山、大沙坪、崇阳、铁丝岗、锡山、羊楼司、滑水塘、奉新、新建等地的战斗。”⑥

1940年11月4日,朝鲜义勇队举行干部会议,总结两年来的工作和讨论今后的行动方针。会议鉴于中国沦陷区尤其是在华北广大地区,韩人急速增加,为争取敌后韩侨,扩大义勇队战斗力量,决定以开展敌后工作为此后主要工作方向。自此以后,义勇队的三个支队,先后进入华北,中南和西北的敌后区域活动,“向敌后进军”成为义勇队的战斗口号。1941年1月,第三支队首先奉军委会政治部命令,从重庆出发北上,进抵河南洛阳,接着北渡黄河前至豫北林县。后来进入八路军太行山抗日革命根据地,开展敌后抗日斗争。“由于他们的推动,华北的韩国爱国人士组织了统一的‘华北朝鲜青年联合会’——以后并扩大改组为‘朝鲜独立同盟’,在华北的朝鲜各党派的力量都亲密地团结起来了。”⑦第一支队则在第九战区长沙方面进行工作;第二支队起初配置于第一战区,以后又转赴第五战区和第十战区,最后在西安一带进行活动。

韩国光复军在重庆成立

1937年7月15日,韩国临时政府召开国务会议,决定在军务部之下设置军事委员会,以加强军事工作的领导。军事委员会由柳东悦、李青天、李复源、玄益哲、安恭根、金学奎六人组成,其主要任务为掌管独立战争计划案之研究制订,军事干部人才之养成,以及军事方面必要论著之研究和编纂等,以求迅速开展军事活动。⑧

这时,韩国临时政府的实际领导者金九以韩国国民党为基础,联合韩国独立党、朝鲜革命党,以及在檀香山与美洲等地的大韩人同志会、韩人爱国团、北美大韩人国民会等九个团体,于1937年8月在南京组成韩国光复运动团体联合会。这一联合组织,虽然并未达到各派之间真正的统一,但却推进了韩国在华独立运动党派之间的联合,扩大了临时政府的支持力量,有利于与中国共同抗日,也为尔后韩国光复军的组建创造了条件。

韩国临时政府迁往四川綦江后,继续致力于创建属于临时政府的武装部队。1940年4月,金九为首的韩国国民党、赵素昂为首的韩国独立党和李青天为首的朝鲜革命党,实行三党合并,成立一个新的统一的韩国独立党,成为临时政府的执政党。该党在成立宣言中号召要“积极编成光复军”。1940年3月1日临时政府主席金九发表《韩国独立与东亚和平》一文,就组建光复军向中国政府提出呼吁:“中国要驱逐倭寇,收复失地,则不可忽视韩人的独立运动。故安定华北,必先收复东北,要收复东北,必须援助韩国独立,……希望最短期内,实施援助组织韩国光复军,共同驱倭,奠定两民族独立、自由、和平的新国基”⑨。

1940年2月,金九向国民党中统局副局长徐恩曾面提组建光复军的建议,当即获后者的首肯。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兼中统局长朱家骅也表示同意,并于同月28日呈报蒋介石,建议予以批准。蒋介石在同年4月11日批准朱家骅的呈文,同意成立光复军。蒋介石有鉴于韩国独立党与中国国民党的历史关系,以及独立党志士在韩国革命史上的地位,乃不顾朝鲜民族革命党方面的反对,亲自批准了韩国临时政府在中国境内成立光复军的要求。

蒋介石的指示下达后,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和中统局会同军政部,积极协助金九和独立党筹建光复军。1940年6月20日前后,金九向朱家骅提出《韩国光复军编练计划大纲》,对光复军的性质、任务、兵额、隶属、编制、征募方法、训练方法及地点、活动区域等事项,拟订了初步计划。其中划定:“光复军系讨倭韩人武装势力之正式的基干部队”,兵额“暂以一师为标准”,训练地点暂设西安或洛阳,部队“暂以冀、陕、豫、晋、鲁及东北四省为主要活动区域”⑩。中国当局原则上同意此一计划。

1940年9月,韩国临时政府由四川綦江迁至重庆。9月17日,临时政府在嘉陵江畔的嘉陵宾馆,举行盛大的韩国光复军成立典礼,并宣告光复军总司令部在重庆成立。临时政府任命李青天为光复军总司令,李范奭为参谋长,蔡君先为参谋处长,黄学秀为副官处长,赵素昂为政训处长,洪震为军法处长,金起亢为管理处长,车利锡为军需处长,刘振东为军医处长。同时编成特务队四个队,每队六十人,共二百四十名(11)。韩国临时政府对光复军的成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告国内外同胞书》中,号召“积极扩大、强化韩国光复军”,“我们要尽所有的力量,把各地方的革命的及半武装队伍,都在光复军的名义下,重新编成。同时,积极动员全国青年及壮年,参加到光复军来!”(12)

但实际上,光复军成立之初,仅先建立总司令部,暂设参谋、政训、副官等三个处,其他各机关及下属正式部队并未组建。这时中国军方对光复军的组建及其在各地行动计划,意见尚未一致,未作出具体决定,该军的组建与发展乃处于停顿状态。为此,1941年春金九多次致函朱家骅,并转呈蒋介石,请求“正式编组韩国光复军”。5月28日,蒋介石据报后正式批准成立韩国光复军。5月30日,军委会办公厅正式作出了关于光复军编制和总司令部组成人员配备的规定。军委会1941年11月又规定,光复军由“军事委员会直接统率指挥,……参谋长及参谋、政工人员悉数由军委会派遣”。经军委会下达的该军总部编制,除总司令和正副参谋长外,设参谋、总务、政训等三处。军委会任命中国陆军中将尹呈辅为总司令部参谋长。

1940年11月,光复军总部副官长黄学秀、高级参谋金学奎率领在渝人员抵西安,与临时政府驻西安代表、军务部长曹成焕会合,成立光复军西安办事处,开展宣传动员、争取敌后韩国同胞的工作。同年12月,光复军总司令部移至西安。光复军在西安通过第一战区司令部开办训练班,招收和训练韩人青年,至1941年10月已训练了两期学员。同时,在西安招收了成立于1939年、曾在三十四集团军受过训练的韩国青年战地工作队五十余名队员。此期,光复军组成四个支队和一个征募分处。第一支队,支队长李范奭;第二支队,支队长高云起;第三支队,支队长金学奎;第五支队,支队长罗月焕。其中第五支队,即由韩国青年战地工作队改编而成。此外,光复军还在一些地区招募和集结一批韩侨,至1942年2月,“除沦陷区域不计外,在山西、西安、上饶等地集结者已达四百余人。”(13)

光复军在名义上是属于在华韩国临时政府的武装部队,但在实际上却归中国政府军委会和有关战区司令长官部的指挥和管辖。光复军总部参谋长和各部主管,均由中国军方派员担任,副职由韩方人员充任。光复军的粮饷和武器装备,全由中国军事当局拨给,并由军委会办公厅军事处管辖监督。在光复军成立之初,中国军委会主管部门为求军令和军政的统一,严格管理和指挥这支特殊性质的武装力量,制订了《韩国光复军行动准绳》九项。经韩国临时政府同意,1941年11月13日,军委会办公厅向光复军总司令李青天颁发了上述“行动准绳”。其中规定:“韩国光复军在我国抗日作战期间直隶本会,由参谋总长掌握运用”,“仅接受我国最高统帅唯一之军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政治牵制”,“关于该军之指挥命令,请领款械等事由,本会指定办公厅军事处负责接洽”,光复军在中国各战区的活动,“必须受我当地最高军事长官之节制”等等(14)。这九项“行动准绳”的基本点,是把光复军的领导权全部归之于中国军方。这与韩国临时政府当初设想的领导体制,即光复军“直隶于韩国光复军总司令部”,“中国最高军事领袖以中韩联军总司令资格,统率并指挥之”(15),是大相径庭的。

光复军的组成,在韩国独立运动的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光复军总司令李青天指出:“革命如果没有团结与统一的领导,没有革命的武力,没有实质的准备,决不会成功的。即使成功,也是局部的得不偿失的。韩国光复军就是在这些事实经验教训中,本着三一革命运动的传统精神,以及时代的需要,而建立和成长起来的。”(16)光复军不仅成为中国抗日战场上的一支劲旅,而且对韩国独立运动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光复军成立两周年的时候,李青天在与重庆《新华日报》记者的谈话中,高度评价它对独立运动的意义和作用,说:“光复军之成立,激励了韩国内地人民,使他们复国的信念更加强了。这二年中,许多韩国青年冲破敌人封锁,来内地参加光复军,在美国的韩侨组军运动,也非常激烈,援助光复军之运动,盛极一时。”

国统区韩国革命武装力量的统一

朝鲜义勇队和韩国光复军这两支韩国革命武装力量,它们在总的政治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动员和组织在华韩人参加抗日武装斗争,打倒日本侵略者,夺取朝鲜民族的独立和解放。然而,这两支武力分属于不同党派,处于分裂状态,这是在华韩国独立运动中各个党派长期分裂,特别是朝鲜民族革命党与韩国独立党这两大党派争夺韩国武装力量领导权的表现。而争夺军事领导权,归根到底是为争夺独立运动的政治领导权和在未来国家政权中的主宰地位。

朝鲜民族革命党在朝鲜民族战线联盟中居于主导地位,其掌握的朝鲜义勇队,是朝鲜独立运动在中国关内地区最早建立的一支武装力量,并得到国民政府军委会政治部的支持。该党力求实现以朝鲜义勇队为主干的在华武装力量的统一。韩国独立党与临时政府则认为韩国光复军是政府的国军,在华独立运动的一切武装力量均应统一于光复军,因而,独立党企图以临时政府的名义将朝鲜义勇队归并于光复军。由于双方争夺军事领导权,以及中国政府方面由军方和党方分别支持韩国两支武力,对两支武力的统一又缺乏一致的政策和意见,导致两军一直各自为政,相互分立。

然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形势的发展,朝鲜独立前景的日益显露,造成了走向统一的趋势。同时,韩国独立党和韩鲜民族革命党之间在政治、军事力量的分化与消长,也造成了在韩国临时政府和光复军的旗帜下,统一两派武装力量的有利条件。而中国国民政府援韩政策的正式确立,以及以韩国独立党和临时政府为支援重点的原则之确定,对于实现以韩国光复军为基础的武装力量的统一,则起了主导作用。

国民政府对于韩方两支武装力量的统一问题一向十分关注,认为如果军事统一问题不解决,韩国两大党派便不能真正合作,独立和复国的最终目标亦无法达成。韩国光复军和朝鲜义勇队本来是由中国党方和军方扶助而建立的,都得到国民政府的全力援助。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援韩政策的演变,国民政府对两支武力统一的态度,逐渐倾向于将义勇队归并于光复军,而强化后者的地位。这一方面是因为韩国临时政府和光复军已为越来越多的海内外韩人所认同和拥护;另一方面,国民政府方面愈来愈明显地察觉到,朝鲜义勇队内部潜藏着共产主义分子,认为这支队伍隐伏着危险性。尤其是朝鲜义勇队屡次发生一些队伍投向八路军根据地而不复返的事件(18),更促使蒋介石作出义勇队并入光复军的决策。

蒋介石在1941年10月30日致电何应钦,令将义勇队和光复军一同改隶军事委员会,均由参谋总长统一指挥。同年11月15日,蒋介石正式指定,韩国光复军受军委会参谋总长之统辖指挥,并调派尹呈辅、王平一等中国将校出任光复军总部之参谋长及各处处长,加强对光复军的指导。同时,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和中统局根据对在华韩国独立运动各党的历史和现状的了解,以及对韩方两支武力的考察,确认支持韩国独立党和光复军是于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有利的政策。1941年11月1日,中统局副局长徐恩曾致函朱家骅,系统陈述这一主张,说:“朝鲜民族革命党(即朝鲜义勇队)自苏德战争发生后,颇有人与共党发生关系。根据政治部之通报,亦确有此事”,“金九所领导之韩国独立党其前途希望最大,参加人员亦较有历史,……站在本党立场,扶持金九领导之团体,比较最妥,而今后进行方法,应鼓励金九多方吸收朝鲜义勇队之可靠分子,同时应与政治部接洽,彻底改组朝鲜义勇队,而由金九方面派员前往担任。”(19)这一建议,获得朱家骅的完全赞同。朱家骅并以这一建议不断向蒋介石进言。

在韩国独立运动内部,当光复军成立之初,临时政府主席金九曾通过各种途径向民族革命党金若山示意,请以团结为重,勿再长此分裂;并主张将朝鲜义勇队归并于光复军。金若山则主张以朝鲜义勇队为武力团结的中心,宣称“绝大多数的朝鲜革命青年,都已经团结在朝鲜义勇队的旗帜下”。(20)同时提出将韩国光复军与朝鲜义勇队合而为一,成立以义勇队为主体的朝鲜民族革命军的主张,双方各不退让。然而,中国政府,在华韩侨以及旅居美国等地的海外韩侨,都迫切希望两党合作,加强临时政府。1941年4月,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郭泰祺同时约见金九和金若山,敦促两党团结合作。在中国政府的积极影响和促进之下,同年5月,朝鲜民族革命党在重庆召开七届七中全会,决定了参加临时政府、与韩国独立党合作的方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民族革命党进一步确立了这一方针。

光复军方面以义勇队成员不断投向八路军为由,多次向中国当局提出要求由该军统一韩国在华武装。1941年6月1日,临时政府中央军事委员金学奎向朱家骅提出:“现在朝鲜义勇队已完全过黄河北去,与十八集团军联络,其态度业已明显,光复军可否吸收成立统一组织,想中国政府亦当无异议。”(21)1942年2月12日,李青天、李范奭向朱家骅提出“节略”并呈报蒋介石,建议中国当局“对于朝鲜义勇队,采取适当之措置,促其与该光复军合作。”(22)同月19日,金九致函朱家骅并呈蒋介石,坚决反对中国“主管军事当局,拟另新编组朝鲜义勇军,与韩国光复军分途举行”,并要求将朝鲜义勇队“归属于韩国光复军,混合组织,以期武装统一。”(23)朱家骅对金九的提议极表赞同,主张由金九接管朝鲜义勇队。

至此,蒋介石认为韩方两支武力并编的时机已经到来,义勇队已无单独存在的必要。金九亦采取主动,与金若山加强谈判,并指定临时政府各部首长与民族革命党和义勇队干部磋商,并就并编原则达成协议。金若山一派在十分勉强的情况下,不得不接受并编的方案。蒋介石随即批准并编方案,军委会于1942年5月15日发布命令:“韩国光复军总司令部增设副司令一员,并派金若山为该军副司令,其原有朝鲜义勇队着改编为该军第一支队。……”(24)新的韩国光复军成立后,由李青天、金若山分任正副总司令。朝鲜义勇队改编为韩国光复军第一支队,由金若山兼任支队长,原光复军第一和第五队合编为第二支队,由李范奭任支队长;原第三支队保持原状,仍由金学奎任支队长。“自此,在华的朝鲜革命运动,在军事上已经完成统一。……一个统一的民族,是一定能战胜一切的。”(25)

新编的韩国光复军名义上是韩国临时政府的武装力量,但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它在实际上仍是一支隶属于国民政府军委会的国际纵队,无论是在军令或军政方面,都是受军委会指挥和管辖的。前述的“准绳”九项,在初期其积极作用得到了应有的发挥,中国军事当局切实负起了支持、援助和指挥光复军的责任。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其消极方面日益显现,韩国独立运动中不少党派认为它有损于韩国的军事主权,表示不满。自1942年下半年以来,太平洋战场上日军节节败退,盟国战胜日本和朝鲜独立的曙光已经逐渐显露,朝鲜的国家独立意识也明显增强,遂对九项“行动准绳”和中国人员担任光复军实际领导的状况,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而且,由此引发朝鲜独立运动内部新的派系斗争,在野各党派纷纷指责执政的韩国独立党“媚外”、临时政府“丧权辱国”等等。

在上述背景下,1943年1月26日,韩国临时政府国务会议推选国务委员赵素昂等五人,会同光复军总司令李青天,商讨与中国政府交涉“行动准绳”九项问题。2月1日,临时政府国务会议一致通过要求废除《行动准绳》,决定派赵素昂等三人为代表,与中国政府进行讨论。(26)1944年6月,临时政府向中国国民党中央提出《中韩互助军事协定草案》十条。同年7月31日,吴铁城、何应钦、朱家骅向蒋介石提出:“韩国光复军行动准绳九项应即予取消。关于该项行动准绳一般韩人以其中规定有光复军隶于我国军事委员会一节,认为有损害韩国之独立精神,藉此为攻击临时政府之口实。”(27)9月8日,蒋介石指令呈铁城:原则同意将光复军改隶韩国临时政府,取消“行动准绳”。10月7日,韩国临时政府将《蒋国光复军换文草案》(28)和《韩国光复军要求事项》(29)提交中国当局。韩方上述两项文件,除规定光复军在中国境内对日作战期间,须配合中国军队作战,并受中国最高统帅部指挥外,其他条款主要是要求中方在军费、住房、物资等等方面承担义务和提供种种便利。中方则以为这些要求难以悉数满足,而韩方却坚持不让。双方经过多次争议,在中方一再协调磋商之下,于1945年2月达成《援助韩国光复军办法》(30)。3月9日,蒋介石核准该项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办法”正式实施后,韩国光复军不再隶属于中国国民政府军委会,中方原先派驻的军事干部,一律由中方撤回。中方对光复军的各种支持和资助,一律按“办法”规定办理。这一切,显然是加强了早已存在的中国政府事实上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的意义,进一步巩固了国统区韩国革命武装的统一,提升了在华韩国独立运动的地位。

注释:

①金九:《白凡逸志》,台北幼狮书店1970年版,第250-251页。

②金正明:《朝鲜独立运动》,第2册,第555页。

③范廷杰:《蒋委员长培育韩国革命军事干部》,台北《传记文学》,第28卷第4期。

④葛赤峰:《朝鲜革命纪》,商务印书馆1945年4月版,第52页。

⑤马义:《抗战三年来朝鲜人民的反日斗争》,重庆《新华日报》(1940年7月9日)。

⑥韩志成:《朝鲜义勇队三年的工作总结》,《朝鲜义勇队》,第40期。

⑦冯仪:《驰骋华北战场的朝鲜民族儿女——记韩国光复军第三支队的战绩》,重庆《新华日报》(1943年1月10日)。

⑧范廷杰:《蒋委员长协建韩国光复军》,台北《传记文学》,第28卷第5期。

⑨金九:《韩国独立与东亚和平》,《韩民》,第1卷第1号。

⑩(15)金九:《韩国光复军编练计划大纲》,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1988年9月版,第236-237页。

(11)《金九致朱家骅函》(1940年9月19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246-247页。

(12)《韩国临时政府告国内外同胞书》,韩国临时政府宣传委员会编:《韩国独立运动文类》(一),第108页。

(13)李青天、李范奭:《关于韩国光复军最近情形》,《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366页。

(14)《军委会办公厅致李青天电》(1941年11月13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335-336页。

(16)李青天:《三一革命运动与韩国光复军》,见王子毅:《韩国》,商务印书馆1945年1月版,第271-272页。

(17)《韩国光复军总司令李青天谈话》,重庆《新华日报》(1942年9月17日)。

(18)1941年初,朝鲜义勇队第三支队在开往东三省进军途中,渡黄河北上,进入八路军根据地,以后未再返回;见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编:《韩国独立运动证言资料集》,1986年版,第47-48页。1941年末,朝鲜义勇队副队长石正与八路军秘密联系,把队员百余名送往陕甘宁边区;见金厚卿、申载洪:《大韩民国独立运动功勋史》,韩国民族运动研究所1971年版,第298页。

(19)《徐恩曾致朱家骅函》(1941年11月1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108-109页。

(20)金若山:《一切反日力量团结起来》,《朝鲜义勇队》,第37期。

(21)金学奎:《韩国光复军问题节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302页。

(22)《李青天,李范奭致朱家骅函》(1942年2月12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375页。

(23)《金九致朱家骅函》(1942年2月19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378页。

(24)范廷杰:《韩国在华革命武力的统一》,台北《传记文学》,第29卷第1期。

(25)马义:《朝鲜义勇队胜利的四年》,国际出版社1942年2月版,第22页。

(26)《与中国政府商讨有关光复军条款》,洛杉矾《新韩民报》(1943年7月29日),《韩国光复军史料选择》,台湾《国史馆馆刊》,复刊第6号。

(27)《吴铁城、何应钦、朱家骅呈蒋介石文》(1944年7月31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620页。

(28)《韩国光复军换文草案》内容如下:一、韩国光复军以光复祖国为目的,但未入国境时须配合中国军队抗日,参加作战。二、韩国光复军在中国境内对日作战期间,依该军实力成长与战局之演变,该军一部全部须受中国统帅部指挥。三、韩国光复军在中国境内所需一切军费,由中国以借款形式供给韩国临时政府。四、韩国光复军在中国境内进行训练招募工作时,须由中国与以必要之协助与便利。五、中韩双方各指定常川军事代表,协商关于韩国光复军之接洽事项。六、中国军事当局须派联络参谋若干以联络并协助韩国光复军工作。

(29)《韩国光复军要求事项》,内容如下:一、韩国光复军经常费须依照中国军队之现行给与规定,按月发给之。二、韩国光复军所拟开办训练班,其所需经常费除每月三十万元外,尚需队员集中之川旅费二百万元及房屋器具床铺等开办费三百万元,均须发给之。三、韩国光复军经常招募费,每月发给二百万元。四、在中国各俘虏收容所,如有韩籍俘虏,须即移交韩国光复军。五、以上未备之详细办法,由两方军事代表另定之。

(30)《援助韩国光复军办法》内容如下:一、韩国临时政府所属韩国光复军,以光复祖国为目的,在中国境内时,须配合中国军队参加对日作战。二、韩国光复复军在中国境内之作战行动,受中国最高统帅部之指挥。三、韩国光复军在中国境内进行训练招募工作时,经两方面协商由中国与以必要之协助及便利。四、关于韩国光复军之接洽事项,由韩国临时政府与中国军事委员会所派代表协商之。五、韩国光军所需一切军费,经协商后,以借款形式由中国交由韩国临时政府,但光复军经常费依照中国军队现行给与规定,由中国军事委员会按月拨交韩国临时政府。六、在中国各俘虏收容所所有韩国籍战俘,经感化后,转交韩国光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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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志愿军与韩国复兴军的组建与统一_国民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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