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美育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育论文,理论研究论文,当代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00)04-0131-05
自18世纪末德国美学家席勒(Schiller,F)提出美育的概念以来,美育理论的研究成果有了很大的发展。今天,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美育理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它不但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因素,而且是培育新的社会性格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实现新世纪人类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总结美育理论研究的经验,展望美育理论发展的前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由于本世纪末我国审美文化的急剧变化,人们的审美观念受到了深刻影响,甚至美学理论也开始发生了转折。面对这种情况,美育理论的研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1. 美育的概念由狭义走向广义 德国诗人、哲学家、美学家席勒提出了“美育”(Asthestische Erziehung)的概念。王国维、蔡元培在20世纪初将其译作“美育”一词。美育的概念,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美育同具体的审美活动有关,尤其表现为艺术的审美态度、审美鉴赏力与审美创造力的培养;广义的审美教育也就是感性教育,它是从鲍姆嘉通(Alexander Baumgarten)把美学定义为“感性学”的意义引申出来的,其目的是通过对人的感性能力的滋养与陶冶,使人形成对生活的审美态度。
在中国,20世纪初到70年代末,对于美育的理解主要是狭义的。当时美育的主体范围很小,比较密切地和艺术相联系。8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价值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美育的理解,也不仅仅局限于“艺术美”,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将美育定义为:“培养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中小学美育内容包括,艺术教育、组织学生观察和欣赏自然美;引导学生体验社会美和劳动美”[1](P14)。此定义将美育的含义从单纯的体验“艺术美”推进到体验“自然美、社会美”,但严格来讲,仍属于狭义美育。进入90年代以后,美育的概念又进一步拓宽,如陈建翔认为,“美育就是那些自觉遵循美的规律,自身具有美的规定,并且必然地能够产生美的产品的教育的一种美称[2]。滕守尧也认为,”真正的美育是将美学原则渗透于各科教学后形成的教育”[1](P15)。以他们为代表的学者对美育概念的界定,由狭义走向广义。
2. 对美育功能的认识逐渐由片面走向全面 目前对美育功能的认识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美育的直接功能;二是美育的间接功能;三是美育的“超美育”功能。美育的直接功能是完全建立在狭义美育基础之上的,它主要认为美育的任务是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强调艺术作品的欣赏力、创造力;美育的间接功能,也可以认为是它的附带功能,是指美育在实现它直接功能的过程中潜在的功能;美育的“超美育”功能,则指它超出了美育直接和间接功能的功能。
我国的美育功能理论主要来源于席勒的美育思想。在美育传入中国之时,很多学者已经认识到美育的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如把美育的直接功能概括为“育美”,这是对美育直接功能的认识。蔡元培所说的“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1](P14)。这是对美育间接功能的认识,即美育的附带功能,可以“育德、促智、健体”。80年代以来,一些颇具权威和影响的理论者对美育功能进行了探讨和论述,如李泽厚提出了“以美启真”,“以美储善”;滕守尧认为,审美教育“最终落实为审美心理结构的成熟”。这些观点对美育的认识已远远超出了美育的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特别在90年代,随着审美文化的深刻变化,美育的“超美育”功能受到了更多人的探讨与重视,如“美育是发展现代生产力的重要因素”,“美育是培养新的社会性格的重要措施”,“美育可以培养出生活的艺术家”等很多观点,都是对美育的“超美育”功能的认识[3]。对于人生终极意义和意趣追求,以及对于教育过程本身的美学自由精神的追求,这些对美育的“超美育”功能的认识,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潮流,而且也将是美育理论的研究方向之一。
3. 美育的本质特征从偏重于“道德教育论”发展到更注重于“情感教育论” 中国古代教育中,美育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历代思想家都非常强调美育的重要性,把美育看作是道德教化、兴国兴邦的重要手段。孔子在《论语·泰伯》中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4]。孔子的美育思想奠定了中国美育以“诗教”、“乐教”为中心的中国美育理论的基础。后来的思想家虽然对此有所发展,但美育始终是为德育服务的手段,甚至认为美育从属于德育。到了近代,王国维也认为,美育的作用是“一面使人之情感发达,以达美之域,一面为德育、智育之手段”[5]。70年代中叶到80年代末,美育又同道德伦理教育混为一谈,美学教育带上了浓厚的伦理教育的色彩,在当时的很多美学教材中,都把我们通常所讲的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作为美育的主要内容,其中融汇着诸多的道德伦理教育的要求。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理论界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将美育从属于德育,忽略了美育在塑造人格方面的独特功能。虽然它们有相通之处,但美育更侧重于对人品行的塑造,它包括人的价值观念、人格境界、精神个性、趣味格调的培养,“艺术教育论”、“美感教育论”、“情感教育论”等理论相继提出,特别是“情感教育论”把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加以区别,为美育界定了一个独立的领域,因而目前在学术界获得较多的认同。
4. 美育的研究由理性思辩走向感性经验 改革开放前,传统的美育理论如同传统的美学一样把自己禁锢在一个相当狭隘的范围里,在一些玄而又玄的命题上高谈阔论。美育理论所探讨的一些高深理论只有少数专业人士可以看懂,对于大部分人来讲,由于理性思辩的晦涩难懂而不能理解。美育理论几乎成了少数专家自言自语的游戏,甚至一些美育方面的学者也对美育研究的现状进行了诘难。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在享受比较富足的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精神生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日常生活的服饰、言辞、装修、环境布置到欣赏艺术作品等许多现实问题都需要在美育理论中得到解释。原来的理性思辩如同“昨日黄花”受到冷遇。同时,随着工业美学、商品美学、公关美学、服饰美学、行为美学等“泛美学”的兴起,美育理论也随之倍受重视。其内容涉及各个领域,从方法上来讲,也从理性思辩的狭小天地开始走向了活泼生动的感性经验,把目光转向对现实审美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以及对中国社会生存现状的关注。
二
从美育理论的研究现状及特点,可以看出中国美育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同时,美育理论的研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没有建立完整的美育理论系统 从我国美育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可以看出,指导学生欣赏美,获得某种程度的审美知识、原理的教材性著述多,而关于指导学校教育和教师怎样进行美育的系统理论著述少。国内美育理论界迄今尚未见到从完整教育理论系统构成的角度,进行完整美育理论系统建构的研究,即使有一些理论著述从美育的某些方面考虑且不乏深度,但从完整进而完善的教育理论系统的角度来评价,还有相当遥远的距离。
2. 美育理论实践的对象有些狭隘 我国传统美育及近现代美育的立足点,基本上集中于对学生的学校教育上,虽然蔡元培在20世纪初就曾大力推行过审美教育,并设计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种美育教育[6](P80),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仅仅成为学校教育的补充,美育的对象仅限于学生。当代的各类美学著作,关于美育实践的构想,仍未超出此思路。
3. 感性教育和理性教育的结合不够和谐 马尔库寒[George E.Marcus]曾警告人们大工业社会存在着把人塑造成“单面人”的危险,许多学者包括美学学者也意识到了片面强调理性的危害,因而审美教育向感性经验发展是当代美育理论的一个特点。但是,美育理论从理性的极端迅速滑向感性极端的结果,就是导致一部分人沉溺于感性世界,过度强调个人主观情感的宣泄,追求单纯的感官刺激,失去对人生的理性思考与把握,造成另一种“单面人”的产生。
4. 过于强调“借美教育”而忽视“立美教育” 从目前比较流行的一些美育理论来看,无论是“艺术教育”,还是“情感教育”、“感性教育”,都是把教育所面对的外部对象的美放在自己的视野内,而将教育自身的美遗漏在视野之外。“美育理论过于注重通过外部环境来实现人的审美能力、审美趣味乃至审美价值观、审美理想的提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却忽视了教育自身这个环节”[1](P14)。例如,虽然关于高校美育的理论很多,但从教学管理、思想教育、师生关系、学制、课程、教材、教法、学法、班级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提出它们自身美化的观点却很少。很多美育理论考虑到了用各种各样的美来培养人,惟独没有考虑到自己怎样做才美这个根本问题。它们是“借美育人”,而不是自身“立美育人”。
三
综上所述,中国美育理论只有总结经验,反思问题,并尽快建立起具有时代特点的美育理论体系,才能采取更有力的实施审美教育的措施,使美育理论在新时代发挥作用。
1. 应当尽快、科学地建立起美育理论 知识经济时代,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应根据新的时代要求,建立新的理论体系。美育,作为一种功能特殊且全面的教育,首先应该尽快找出这种独立系统的基础或归宿。其次,美育作为一种教育,其系统也应同教育系统一样,包括目标系统、内容系统、课程系统、教材系统、教法系统、答理系统、评估系统等这些子系统构成。再次,完整美育理论系统的建立也有赖于美育实践系统,美育理论系统应该是美育实践的高度概括,反过来又对美育实践系统起直接指导作用。目前,美育实践系统对理论系统及时地反馈信息也应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作为跨世纪人才素质的全面和谐教育的理想模式之一,美育理论系统急待其完整、科学地建立。
2. 美育理论的实践对象应有所扩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美育只有适应现实的需要和发展,全面、系统、科学地建立起来,实现美育现代化,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其在当今的作用。当今审美主体的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大。一些过去被认为是审美教育的人,他们可能对狭义的审美教育有促进作用,但作为广义的审美教育者,他们却不一定胜任。很大一部分人还需要重新接受广义的审美教育与自我教育。同时,在今天这样一个复杂、多元的商品化社会里,广义的审美教育是一个群体性的协作工程,除了美学家、艺术家,很多人如设计师,建筑师、企业领导、书店经理、教师等,包括美术馆、音乐厅、杂志社、出版社、文化馆、电台电视台、影剧院等部门的从业人员,都同审美文化创造和审美教育有关。他们的审美水平、审美观念、审美行为直接影响着审美文化的特征与质量,也直接影响广义审美教育的结果。这就要求美育从学校教育的围墙中走出来,走向广大社会。因而美育的对象不仅仅是各类高校的学生,还应包括社会各成年人群体。在一定的时期内,后者甚至应当成为开展美育教育的主要对象。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还不是很发达,整个国家的人口素质相对较低的国家进行审美教育,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可行的实施原则和操作方法,还需要审美理论针对不同的群体给予不同的指导。
3. 充分发挥“美育之超美育功能” 当代美育功能,作为情感教育,除了内在的通过培养人们的审美意识和能力,完善个体的人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应该发挥外在的社会功能、文化功能和人文导向功能。首先,从美育的社会功能方面来讲,体现在通过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及创造过程中的美等各种形态的审美活动,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信任,促进人际交流,提高个性的社会性程度,协调爱的冲突与和谐,从而改善人的生存质量;其次,美育的文化功能体现在,教育人们提高对审美文化的创造能力、鉴赏与鉴别能力,教育人们如何在追求经济利益和实用消遣时,保持和提高其精神价值,保持人类优秀审美文化的连续性,提高在生产生活中注重审美因素的能力,善于鉴别和摈弃文化创造过程中的技术化和商品化所造成的消极效应,以富于创造性的审美个性,促进审美文化的正常发展。最后,美育的人文导向功能,体现为通过审美情感教育,唤起人们真善美的情怀,唤起对于理想憧憬和对于精神品格的信念,以高尚的精神品位来支配物质的获取与享受,以美学理想来置换文化中的低级无聊[6](P78)。所谓美育的“超美育”功能,应该是内在的情感教育与外在的社会功能、文化功能、人文导向功能的完美结合。
4. 美育途径应有所变化 传统的美育主要是学校教育,对象主要是学生,通过艺术欣赏和创作来进行教育以达到目的。当代美育面对的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存在的复杂性,决定了美育途径必然要有所变化。各种传媒如书店、电影院、录像厅、电视台、哥舞厅等及一些文化设施成了比较重要的美育途径。与传统美育不同,当代美育主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娱乐消遣中进行。因而,不能像学校美育那样去对公众进行艺术训练和审美理论指导,只能通过传媒和各种审美文化载体来克服一些消极、平庸、低俗的东西,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使人们在这种环境中通过接触富有美的价值、具有艺术特性或审美因素的文化产品,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接受美的熏陶,提升精神境界。
收稿日期:199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