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力推进论文,党建工作论文,组织论文,新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义乌市委从实际出发,把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以“消灭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为目标,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按照“把握规律、有效覆盖”的要求,创新党组织组建工作。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全面覆盖”原则,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和组织覆盖。
健全组建工作机制。市委成立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具体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建立职责明确、网络健全、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体系。同时,建立组织部门、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三位一体、共同负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及时指导新社会组织按要求组建党组织。
探索组织设置形式。根据正式党员人数、新社会组织性质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对于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党员人数较为稳定、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新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支部。对于党员人数较少的新社会组织,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工作方便?的原则,由各社会组织共同联合建立党支部。对于不具备单独建立支部条件的新社会组织,挂靠社区或主管部门,成立党员小组。对于暂不具备组建条件但又有工作要求的新社会组织,从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地党组织中选派熟悉业务和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为以后组建工作创造条件。
理顺归口管理体制。根据便于管理、便于工作、便于指导的原则,实行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对口管理、挂靠管理、指定管理等不同的管理体制。对一些规模较小、政策性和专业性不是很强,与街道社区和镇关系紧密的新社会组织,以及行业关系隶属于地方的新社会组织,其党组织关系一般实行属地管理。对一些政策性、专业性强的新社会组织,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直接管理。对已成立行业协会的新社会组织,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业务主管单位依托行业协会组织管理。对一些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挂靠到社区或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对一些行业特点不明显,无明确上级主管部门的新社会组织,则由上级组织部门指定实行属地管理或归口到性质相近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2.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创新党组织自身建设。通过实施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配强党务干部。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倡导行政负责人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兼职”,同时把党性强、业务精、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的行政负责人或管理者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明确规定新社会组织辞退或解聘党组织负责人,应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确保党组织负责人应有的权利和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稳定。完善党组织负责人待遇保障制度,给予享受各单位副职的待遇,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党务干部的考核,建立完善监督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一次集中业务培训,提高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
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党章要求,结合新社会组织的特点,建立健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党组织职责、“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党员责任区制度等实行统一要求,并做到制度上墙;开展丰富多彩的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在新社会组织工作六个月以上而组织关系未转入的党员,原则上将其组织关系转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包括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所在地党组织);对长期在新社会组织工作而组织关系确实难以转入或短期在新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生活。
3.按照“服务党员、关爱党员”的要求,创新党内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党内服务的新机制、新载体,不断拓展党内服务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党委服务支部、支部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的党内服务格局。
完善党内服务机制。成立市级党员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建立党员服务站,各新社会组织党支部成立党员服务点,对外挂牌明示,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项目。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员信息库,全面了解党员的需求,并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困难党员帮扶名单,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服务。建立党员慰问制度、结对制度、扶贫帮困制度、访谈制度、信息传达制度等各项服务制度,将服务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强化党内服务功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注重保障党员权益。从入党教育培训到党组织关系转接,从志愿者服务到优秀党员宣传,从热线求助到代理承办等,全方位地为党员提供服务。各党内服务机构公开服务电话,畅通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全面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使服务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有效整合全市党组织及社会资源,发挥各相关部门、辖区单位在基层党建中的作用,实现上下联动、共同服务,形成服务合力。
落实服务保障措施。通过积极沟通和争取,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普遍设立了“党员活动室”、“党员之家”,进一步拓展了党员活动空间。探索通过管理费用税前列支、党费奖励、财政补助等途径,为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落实人员保障,明确专人负责联系、落实和开展党内服务工作。
4.按照“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创新作用发挥途径。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支持和推动新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实现“以作为赢取地位”的目标。
发挥党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行政领导、党员业务骨干在新社会组织中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身边党员实例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做好骨干培育,开展“三推荐”活动(推荐党员到新社会组织就业,推荐优秀职工入党,推荐优秀党员进入管理层),使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技能突出的优秀党员通过竞争走上重要岗位。
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党课培训、技能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为党员学习党建知识、经济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努力把党员培养成各自领域的带头人。促进业主与职工、协会理事会与会员的联系沟通,丰富职工和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党员先进性承诺、党员示范岗、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亮身份、亮职责、亮业绩”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组织健康发展。
发挥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争做无私奉献的模范,引导党员爱岗敬业、奋力拼搏、永葆本色;争做新农村建设的模范,鼓励党员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新农村建设;争做扶贫帮困的模范,鼓励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争做科学发展的模范,激励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