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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但需做数字出版,而且要以最大努力尽快抢占话语权,在“跑马圈地”中赢得先机的关键时刻。
对整个数字出版产业来讲,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议题:一是版权保护问题,另一个是如何逐步建立整个数字出版产业的盈利模式。这是所有数字出版从业者关心的核心议题。
7月17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的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及版权保护论坛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张毅君说:“提盈利模式,让人眼前一亮;但一说到版权保护,又感觉到心里一紧。”
电子书冲击纸书?
“数字出版是出版业的第四次革命,我们现在面临的不是要不要做数字出版的问题,而是怎样做数字出版的问题。”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副社长田荣华在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及版权保护论坛上说。
从国家层面上讲,数字出版被列入“十一五”重点规划,2006年国家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3份纲要都把数字出版、数字出版技术和发展新媒体列为科技创新重点内容。
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是否对立
从广义上讲,数字出版是利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出版,即管理信息化和出版数字化。出版数字化就是把出版内容数字化,目前各出版社都在做这项工作。一个完整的数字化流程,应该是从录入、排版、电子文档归档到电子书、数据库的全过程。
目前,有的传统出版社采取了新的出版方式,即先出电子书,再出版纸质图书。作家出版社信息中心主任李大庆分析说:“一开始整个出版社都有顾虑,电子版图书会不会对纸质图书的销售产生影响?但是通过我们出版社的实践证明,电子版图书不但没有影响到纸质图书的销售,还扩大了纸质图书的宣传。”
出电子书到底对纸书有没有冲击?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内容合作部总经理宁笔作了一个比照:假定有冲击,最坏的结果是一本电子书冲击一本纸版书,读者只买前者不买后者。但即使这样,通过恰当的定价机制,也能保证一本电子书的盈利等于或大于一本纸书。
出版界有一个规律性的数字,好的书毛利能做到30%,差的书毛利也能做到10%,平均大概在20%左右。“按照我们跟出版合作伙伴的分成比率,如果一本书的定价定到纸书的60%,也能达到这样的毛利。”宁笔说:“只要解决了电子书和纸书的赢利问题,电子书的毛利不低于纸书,为什么要怕它冲击呢?”
另外,电子出版不但开拓图书发行渠道,而且为读者提供了不同的阅读途径。田荣华说:“管理信息化可使渠道畅通。比如,在优化流程中,建立与仓库的远程联网之后,由业务员自己开单,财务审核,原来由开单到仓库发货需要一天,现在5分钟就行了。”
盈利模式有赖技术推动
有人把数字产业形容为内容产业,也有“数字为王”的说法。可见在数字出版产业链里,内容提供商才是产业链中最重要的一环。
参与讨论的专家认为,出版社应建立数字出版的专职机构,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规划和营销,选择拥有先进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值得信赖的技术提供商合作,做好文档管理。
用于数字出版的新技术陆续被研发。比如,方正正在做一个关于工具书的项目,即尝试将字典、全书、年鉴、表谱、图录、地方志等做成条目数据库,这也是做原版原式电子书优势的继续,首先以机构用户市场为主。
目前,按销售额预计,原版原式电子书的市场规模大概是一年1.5亿元。它们主要批量销售给机构用户,包括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教育城域网、中小学校、科研院所等。这占所有销售量的90%,已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电子图书销售渠道。
一些出版社也在积极尝试新技术,用内容管理系统(CMS系统)把有关数据直接输出成产品,在出版业已非常流行。例如,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数据按知识点来分,函数、反函数都被定义成一个知识点,每个知识点可单独输出条目。科学出版社现在按章节来做,未来完全开放后,即可作为产品直接提供。而大百科出版社的术语库,原来在内部编辑时用,如果开放就直接成为条目式数据库产品。
内容管理系统可以基于条目式数据库直接输出产品,各种功能供专业编辑使,可能不适合开放,但其中一部分完全可以直接开放成产品。这是传统出版商们期待的一个盈利点。
田荣华说:“只有数字技术发展,才能充分扩展出版空间,因为对现在整个出版业而言,目前的应用已经到了极限,必须扩展其他市场,包括农村市场。我有一个体会,在农村市场,包括电话、手机等电子信息产品已经非常普及,这原来不可想象。为什么能够普及?就是因为数字技术的应用提供了支撑。只要出版界能把数字技术跟出版结合起来,出版业还是大有可为的。”
手机书:一个新市场
5月30日,方正正式公布了和康佳的数字出版合作。除康佳外,方正与多普达、摩托罗拉与若干个手机厂商已经开展合作。
这种合作源于“手机是第五媒体”的判定。6月25日,一项调查公布,中国手机用户数已将近5亿,网民数1.44亿,用户群庞大。
宁笔分析:“《手机报》给我们一个非常大的启示,中国移动有可能是中国最大的媒体,因为《手机报》的用户已经超过了2200万。我的很多同事都订,早晨9点钟,晚上6点钟发一条彩信,一个月收费3块,2200万,意味着一年8个亿,而且肯定还在急剧增长,这个数字非常可怕,任何媒体都不敢保证一天有2200万个读者。《手机报》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想象空间。”
目前,手机预装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各种各样的游戏、电子辞典就是预装的工具书。一旦3G牌照下发,就需要大量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手机书也是一个潜在的过亿元的大市场。
手机书是完全可以想象的。比如一部小说,如果合理分割成10章,前3章免费,只要用户同意都可以发免费的,第四章起每章交1角钱,一本书就能卖7角钱,而销量有可能是100万册或1000万册,只要它有足够的吸引力。专家认为,手机书的技术手段已完全没有问题。其发展取决于内容商和中国比较庞大、垄断性强的移动运营商以及手机终端厂商的合作。
与会专家分析,手机书不仅仅适合于小说,对文、史、哲也都合适。如科普读物,往往是比较简单的小册子。各种各样的寓言故事,也很短,都适合做成手机书。即便是工具书,按照条目也可以实现,如在火车上,你想查一个单词,通过手机上网或者发送一个信息即可返回,在技术上也完全可以做到。
手机书还解决了B2C市场关键性的难题——电子支付,电子支付现在依然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建立电子书店,第一个问题就是电子支付,中国民众对在电子书店上花几块钱买书,需要报信用卡账号和密码,比较谨慎。而手机书的支付显得就不成问题,大家对电话费支付的方式已经很习惯了。
也许正如托马斯·福雷德曼在《世界是平的》中说的:“只要有可能发生的事,就一定要发生,而且比预计的要快。”
有经济行为,就一定有不法行为伴随;只要有能够赚钱的合法出版,一定会伴随着盗版行为,这是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如果没有版权保护做基石,数字出版这个产业大厦也很难建起来。
数字版权保护是个尖端课题
作为第四代技术的数字出版,对整个出版业的影响超过了前三代的总和。但是,数字出版比纸书更容易被大量盗版。因此,版权保护就具有决定性意义,特别是在网络条件下。
版权是个老问题
在知识产权界,特别在版权界有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实,就是老问题没有很好解决,新问题又发展得比想象的还要快。目前数字版权的保护或者盗版对整个版权产业的侵害,已经明显显现出来了。
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仅有近20年历史,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走完发达国家100年的历程难度可想而知。
“但是,中国有比较鲜明的特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二元结构。我们现在还面临一些发达国家100年前出现过的问题,例如街头卖盗版,这使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制制度建设紧密相关。”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分析:“同时,我们还很奇怪的是,盗版产业发展在很多方面与国际同步。例如,数字盗版已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非常尖端的课题。”
对此,他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解析:在骑自行车时代,时速20公里以下,很多问题不会显露。到了汽车时代,就会出现安全性问题。到了高速公路时代,就有严格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出现,于是原有的想法、手段、模式就不太跟得上发展要求,导致产业发展需要特殊保护。
王野霏说:“中国的立法和执法实践,在国际上不落后。如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引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2005年制定条例,全国人大今年批准后,加入了两个互联网方面的国际公约WCT和WPPT,正式成为签约国。中国在版权的立法和司法审判、行政执法方面,已经不是发展中国家的水平。目前在这个领域,公认美国第一,而中国不低于欧盟。”
中美产权体系差距何在
王野霏说:“对比美国同行,从最基本层面讲,我们的差距有4个:首先是战略层面的差距。目前我国在版权或者知识产权领域的数字保护方面,国家的战略地位并不突出、作用不明显。出版的盈利模式基本是专利、方法。”
其次,观念和认识的差距。版权从传统来讲是私权、知识产权或者民事权利。但美国政府不认为版权是私权,也不认为是法律问题,而是经济问题、是财产权利。
“美国政府的专业程度让我比较吃惊,我拜访了几个政府部门,专业水准非常高,都有律师背景和长期的积累。我们的官员未必能听明白人家在说什么。但是美国方面,从部长到底下的司长、工作人员却对我们的情况了如指掌。中国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和他们的差距比较大。”王野霏说。
再有,制度的差距,我国版权支撑体系不健全。
美国的版权局承认作品一旦产生,天然拥有权利,法律界叫做绝对权利。但是,美国采取新的方式叫版权登记,将登记记录存在国会图书馆,以此杜绝原始权利混乱问题。现在的作品是谁的,转移给谁了,现在谁拥有专有使用权,在这样的制度体系下,这些问题一目了然。
王野霏说:“这个问题在中国比较严重。前两天一位领导谈到现在盗版严重的原因,认为第一是无法可依,第二是执法不严,我觉得都不是。我们的法律制度没有太大问题,法院系统一点也不比美国差,行政执法体系也一点不落后。我访问了美国FBI总部和几个地方的警察局,中国政府干的事一点也不比它们少。但是有一个问题,《著作权法》的实施没有一个好框架,这是国家层面的问题。”
还有就是环境层面的问题。我国的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备,即所谓的违法成本很低、守法成本很高,或者叫维权成本很高,导致违法者肆无忌惮,这使整个社会基础层面的诚信体系不健全或者缺失,跟制度设计有关,现在还达不到惩戒性的处罚。其间,权利人组织自我维权能力也比较差,与美国的差距比较明显。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社会专业版权保护市场发展的完善程度,也和世界最先进国家有差距。
北京的版权行动
法律体系、政府职能要加强,同时,要赶快建立授权体系、技术平台。这是王野霏给中国版权问题的一剂“药方”。
王野霏说:“我个人认为,数字版权保护问题一定要用数字的手段,靠小米加步枪打不赢信息化战争。”
据介绍,北京版权局牵头启动一项“科技维权工程”,已陆续投入几千万元,今年甚至投入将近一亿元。这个工程分为4个层面的工作:
第一部分,资源系统。即解决作品属于谁的问题,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第二部分,版权登记系统。据介绍,现在有4个团队分别就图片、音乐、短信、流媒体在做,运用新技术登记数字作品,效仿美国版权局的做法,使后期交易、转让和版权保护具有较好的技术手段。第三部分,版权交易系统,有3个团队在做。目前,我国的版权授权体系和版权交流还用比较传统的方式。第四部分,是版权保护系统。已陆续开发相关管理系统、远程启动系统。
王野霏说:“为什么版权市场这么混乱?是没有建立国家的主渠道。我向国家版权局建议现在需要专卖店、连锁店、百货大楼,也需要上交所、深交所,完整地打造版权交易系统,这个项目正在做。”
目前,这4个系统正在同步开发。王野霏说:“我们认为打击数字盗版问题,一定得有新的思路、新的模式,同时要有新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