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固定资本补偿理论及其现实意义_货币职能论文

马克思的固定资本补偿理论及其现实意义_货币职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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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也揭示了现代社会经济运动的客观规律。其中关于社会再生产中固定资本补偿的理论,对于社会主义再生产的顺利实现,就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关于固定资本补偿的理论

1.固定资本的实物要素及补偿特点。马克思根据生产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价值周转方式上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两种形式。固定资本的实物要素是“凡是称作劳动资料的东西”(注:《资本论》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76页(以下引文皆出自此版此卷))由于“固定在劳动资料上的这部份价值”,其价值的“流通是逐步地、一部分一部分进行的”,“在它执行职能的全部时间内,它的价值总有一部分固定在它里面,和它帮助生产的商品相对立,保持着自己的独立。由于这种特性,这部分不变资本取得了固定资本的形式。”(注:177页)固定资本周转的独特方式,使它的补偿也具有独特性质。固定资本因损耗而在实物形式上丧失的那部分价值,作为产品价值的一部分,随着流通转化为货币形式。而固定资本的实物要素在它自身再生产周期尚未结束时却一直留在生产过程中继续发挥作用。“在这个再生产时间到来之前它的价值先以货币准备金的形式逐渐积累起来”(注:183页),这就产生了固定资本补偿的特点: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的不一致性。马克思还指出,在同一个投资中,固定资本的各个要素有不同的寿命,因而实物补偿周期不同;某些劳动资料在使用期内还需要修理和部分更新。但这些都不改变固定资本补偿的特点,相反会造成在社会再生产中无论是个别资本还是社会总资本在不同年份固定资本更新量总是有多有少,固定资本的不同部份更新时间总是有先有后。这对社会再生产实现必然造成困难。

2.固定资本补偿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影响。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研究社会资本简单再生产实现问题时,为了更简捷地揭示简单再生产的客观规律,先是“暂时撇开固定资本在当年因损耗而转移到年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因为这种固定资本不会在当年重新得到补偿。”(注:440页)但在同一章(第二十章)中,马克思又专门用一节分析了固定资本补偿问题(第×1节)。因为固定资本补偿会给再生产造成巨大困难。马克思仍以简单再生产实现例子来说明:

Ⅰ 4000c+1000v+1000m=6000

Ⅱ 2000c+500v+500m=3000

在这个例子中,简单再生产各实现条件均具备,但如果考虑到固定资本的补偿,问题就复杂起来,困难也就因而产生。

第一种情况:若第Ⅱ部类中有200c固定资本损耗不需要立即用实物补偿[这200c用Ⅱ200(d)表示],那未第Ⅱ部类只需要购买1800生产资料。第Ⅰ部类用Ⅰ1000v与Ⅱ1000c交换,用Ⅰ800m与Ⅱ800c交换,第Ⅱ部类简单再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得到满足。但是第Ⅱ部类剩下200c的消费资料,消耗的200c(d)固定资本价值上得不到补偿,第Ⅰ部类剩下Ⅰ200m的生产资料无法销售,(注:这Ⅰ200m就是后面将提到的Ⅰm的余额)这200剩余价值也就无法实现。整个社会有Ⅰ200m+Ⅱ200c共400产品在价值和实物上都不能补偿。从总量上看Ⅰv+m=Ⅱc,实际经济运行中Ⅰv+m与Ⅱc却不平衡,社会再生产发生困难。上述困难能否通过第Ⅰ部类增加200货币资本向第Ⅱ部类购买200c(d)来解决呢?马克思认为完全不可能。因为这200货币第Ⅰ部类向第Ⅱ部类支付后,虽然Ⅱ200c(d)在价值上实现,但第Ⅱ部类并不需要立即向第Ⅰ部类购买200c的生产资料。第Ⅰ部类仍过剩Ⅰ200m的产品,“不同生产体系之间保持完全的比例平衡为前提的规模不变的再生产,也就遭到彻底破坏。”(注:509页)何况第Ⅰ部类支付的货币资本不能回到起点,这就违背了资本运动的规律(注:512页)。所以靠第Ⅰ部类预付货币来实现Ⅱ200c(d)是永远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况:第Ⅱ部类不仅损耗的200c固定资本需要更新,而且还有过去已经折旧了的200固定资本也到更新期,这时第Ⅱ部类需要生产资料是2200c。这与第一种情况相反,造成实际上Ⅱc>Ⅰv+m,再生产比例平衡也要遭到彻底破坏。

正是因为固定资本补偿会造成再生产实现的困难,马克思才说:“尽管是规模不变的再生产,但危机——生产危机——还是会发生。”(注:525页)

3.在存在固定资本补偿情况下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实现。马克思认为,从连续不断的再生产过程看,问题解决的前提是第Ⅱ部类有200c(d)需要价值补偿时,另有同价值的固定资本需要实物更新,这部份需要更新的资本价值在过去已经用货币准备金形式积累下来。现在第Ⅱ部类用这200货币与Ⅰ200m交换,第Ⅰ部类又用所得到的200货币与Ⅱ200c(d)交换,货币回到起点作为Ⅱ200c(d)的价值补偿沉淀待用。整个社会简单再生产顺利实现。所以,马克思的结论是Ⅱc(1)(固定资本更新价值)=Ⅱc(2)(固定资本损耗价值)是简单再生产实现的一个先决条件。(注:521页)

4.固定资本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不平衡的几种可能及对再生产的影响。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固定资本的两个补偿完全一致,只能从较长的经济周期的整体上看是可能的。二者的不一致则是经常的。马克思详细地分析了第Ⅱ部类固定资本补偿中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况。

第一,第Ⅱ部类固定资本实物补偿价值大于价值补偿:Ⅱc(1)>Ⅱc(2)。

a.若Ⅰm的余额与Ⅱc(2)相等(关于Ⅰm的余额问题在前述例子中已交待。是由于第Ⅱ部类固定资本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不一致造成Ⅰv+m>Ⅱc出现的。)那么第Ⅱ部类只有相当于Ⅱc(2)价值的固定资本得到实物补偿。有Ⅱc(1)-Ⅱc(2)价值的固定资本得不到更新。第Ⅱ部类过去折旧的货币资本也就有Ⅱc(1)-Ⅱc(2)的量过剩。这种情况下,第Ⅱ部类简单再生产难以维持,整个社会再生产中出现第Ⅱ部类货币过剩,第Ⅰ部类生产不足。

b.若Ⅰm余额=Ⅱc(1)。第Ⅱ部类固定资本实物补偿完全满足,第Ⅰ部类全部产品也能在价值上实现。但是第Ⅰ部类m部分产品的转变为货币后将有一个余额(相当于Ⅱc(1)-Ⅱc(2)没有相应的消费资料供给。整个社会再生产中出现第Ⅰ部类货币过剩,第Ⅱ部类生产不足。

总之,在Ⅱc(1)>Ⅱc(2)时,社会再生产中必然产生货币过剩和生产不足的失衡现象。

第二,第Ⅱ部类固定资本实物补偿价值小于价值补偿:Ⅱc(1)<Ⅱc(2)。

a.若Ⅰm余额=Ⅱc(2)。由于第Ⅱ部类只需Ⅱc(1)实物补偿,那么第Ⅰ部类m的余额不能全部实现,有相当于Ⅱc(2)-Ⅰc(1)价值的产品过剩。第Ⅰ部类也就没有足够的货币购买Ⅱc(2)的产品,第Ⅱ部类同样有Ⅱc(2)-Ⅱc(1)的产品过剩。整个社会有2×(Ⅱc(2)-Ⅱc(1))的产品过剩。

b.若Ⅰm余额=Ⅱc(1)。第Ⅱ部类固定资本实物补偿能实现,第Ⅰ部类全部产品也能实现。但第Ⅱ部类却余留下Ⅱc(2)-Ⅱc(1)价值的产品无法销售。

总之,在Ⅱc(1)<Ⅱc(2)情况下,社会再生产中必然产生生产过剩、货币不足的失衡现象。(注:参见523页)

第三,由于生产总是受订货制约,因而马克思假设第Ⅰ部类预先根据第Ⅱ部类对固定资本更新的需要(订货)来安排生产,所以可以假定Ⅰm的余额总是等于Ⅱc(1)。那么,在Ⅱc(1)>Ⅱc(2)时,只有当第Ⅱ部类的一部分m不被资本家消费而由第Ⅰ部类过剩的货币(相当于Ⅱc(1)-Ⅱc(2)价值)购买时,两大部类之间才能保持平衡。具体的交换过程是:第Ⅱ部类用价值为Ⅱc(1)的折旧基金向第Ⅰ部类购买Ⅰm余额的生产资料,第Ⅰ部类用同样价值的货币购买Ⅱc(2)价值的消费资料和Ⅱm中的一部分消费资料,货币又回到起点完成了自己的运动,所有的产品也都得实现。

而在Ⅱc(1)<Ⅱc(2)时,第Ⅱ部类过剩的消费资料(Ⅱc(2)-Ⅱc(1))永远无法用第Ⅰ部类增加预付货币来实现。

5.由固定资本补偿引起再生产失衡的补数办法及局限性

马克思提出如下几种补救办法并分析这些办法的局限。

第一,对外贸易,在Ⅱc(1)>Ⅱc(2)时出现的困难是生产不足、货币过剩。那就要有外国商品输入。在Ⅱc(1)<Ⅱc(2)时,出现生产过剩,货币不足。那就要有商品输出。所以马克思说:“在这两个场合,都必须进行对外贸易”(注:524页),“在两个场合,外贸都能起补救作用。”但是对外贸易又“会把矛盾推入更广泛的范围”。(注:526页)

第二,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马克思认为如果生产规模不变,在Ⅱc(1)>Ⅱc(2)因而出现生产不足时,可以用上述办法增加可供产品缓和供求矛盾。但是这样一来,势必有资本和劳动在部门内的流动,引起暂时的混乱。同时,无论那一个部类,由于劳动时间和强度的增加,都不得不用较多的价值来交换另一部类较少的价值,将造成自己产品跌价。(注:526页)

第三,压缩生产。这是在Ⅱc(1)<Ⅱc(2)因而出现生产过剩时可以采取的办法。但是压缩生产对工人和资本家来说都是危机,显然是不可取的。(注:526页)

第四,不断的相对的生产过剩。马克思认为这是真正能解决问题的补救办法。他分析道: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固定资本实物补偿量每年不会相同,但是消费资料生产每年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不会减少。因此,每年都必须生产出超过直接需要的一定量的固定资本,同时原材料储备、生活资料的生产也要超过每年的直接需要,这才能满足任何年分固定资本更新的需要。但是,马克思又认为相对生产过剩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又是构成无政府状态的因素,有可能加剧整个经济发展的失衡,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所以资本主义是不能很好利用这一补救办法的。(注:527页)

6.根本上解决固定资本补偿造成困难的办法。固定资本补偿对再生产造成的麻烦,根源于其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不一致。因而,马克思认为只有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或不以货币为交换媒介的未来社会,一切都将变得十分简单。固定资产的更新完全由“社会对它本身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物质资料的控制”来解决。也就是说当社会自觉按比例控制社会再生产时,问题就能根本解决。

二、综合考察两大部类固定资本补偿对社会再生产的影响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着重考察的是第Ⅱ部类固定资本补偿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关系。但是,马克思并非忽视第Ⅰ部类固定资本的补偿问题。他说:“同样,对于第Ⅰ部类来说,一切和它们的不变资本价值的交换有关的事情,也不超出对4000Ⅰc的考察范围。”(注:506页)

下面就让我们沿着马克思的这一思路继续考察一下第Ⅰ部类固定资本补偿的情况。

假设Ⅰ4000c中有1000是固定资本损耗,并不需要实物补偿。那么Ⅰ4000c在本部类内只能实现3000,有1000的生产资料不能实现,Ⅰ1000c(d)不能以货币形式实现价值补偿。第Ⅰ部类出现生产过剩、货币不足。这时除非第Ⅰ部类同时有1000固定资本需要更料,Ⅰc(1)=Ⅰc(2)问题才能解决。

第Ⅰ部类固定资本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不一致也会有两种可能:

第一,Ⅰc(1)>Ⅰc(2)。这时Ⅰc(1)-Ⅰc(2)的差额部分不能在Ⅰc中得到更新,只能在Ⅰv+m中补偿。对于第Ⅰ部类来说,Ⅰv+m有一部分在本部类实现并不减少它向第Ⅱ部类购买消费资料的支付能力。因此Ⅱc可以在价值上实现,Ⅰv+m在实物上也可以补偿。但是第Ⅰ部类却不能提供Ⅱc所需的全部生产资料,Ⅱc实物补偿发生困难。全社会看,第Ⅱ部类再生产发生困难,货币过剩;第Ⅰ部类再生产能够实现,生产不足。

第二,Ⅰc(1)<Ⅰc(2)。这时Ⅰc中有相当于Ⅰc(2)-Ⅰc(1)价值的产品在本部类内不能实现,有同价值的固定资本损耗不能在价值上实现。第Ⅰ部类出现生产过剩、货币不足。

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上述两情况的交替出现其影响可以互相抵销。即在Ⅰc(1)<Ⅰc(2)时过剩的生产资料待Ⅰc(1)>Ⅰc(2)时投入市场。这就需要第Ⅰ部类随时都要保持一定的相对生产过剩。正如前面已分析的,这对于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无疑是雪上加霜。

综合考察两大部类固定资本补偿的各种情况,我们对于社会再生产的复杂性会有更深的认识。

1.在Ⅱc(1)>Ⅱc(2),Ⅰm余额=Ⅱc(2)时。

a.若Ⅰc(1)>Ⅰc(2),此时第Ⅱ部类所需要更新的固定资本有更多的部分得不到满足,整个社会生产资料供给短缺、货币过剩情况更为严重。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拉动物价全面上涨。

b.若Ⅰc(1)<Ⅰc(2)。此时第Ⅰ部类有过剩的生产资料增大对第Ⅱ部类的供给。当Ⅰc(2)-Ⅰc(1)=Ⅱc(1)-Ⅱc(2)时,整个社会固定资本补偿问题可以解决,再生产顺利进行。

2.在Ⅱc(1)>Ⅱc(2),Ⅰm余额=Ⅱc(1)时。

a.若Ⅰc(1)>Ⅰc(2)。此时要满足第Ⅱ部类固定资本更新的需要,第Ⅰ部类会有一部分m不能转化为消费资料,货币过剩;要满足第Ⅰ部类固定资本更新需要,第Ⅰm中有一部分在本部类实现,第Ⅱ部类固定资本更新困难,货币过剩。整个社会都将出现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供给不足、货币过剩。物价将全面上涨。

b.若Ⅰc(1)<Ⅰc(2)。这时两大部类固定资本更新都能实现,但是第Ⅰ部类出现生产过剩,第Ⅱ部类出现生产不足。即使过剩与不足在价值上能抵销,但实物上的不平衡也会引起再生产的困难。

3.在Ⅱc(1)<Ⅱc(2),Ⅰm余额=Ⅱc(2)时。

a.若Ⅰc(1)>Ⅰc(2)。此时若Ⅱc(2)-Ⅱc(1)=Ⅰc(1)-Ⅰc(2),那么在Ⅱc(2)>Ⅱc(1)时第Ⅰ部类过剩的产品(其价值相当于Ⅱc(2)-Ⅱc(1)刚好满足Ⅰc(1)>Ⅰc(2)时第Ⅰ部类固定资本更新所不足的部分(价值为Ⅰc(1)-Ⅰc(2))。整个社会产品都能实现。

b.Ⅰc(1)<Ⅰc(2)。此时第Ⅰ部类将有(Ⅱc(2)-Ⅱc(1))+(Ⅰc(2)-Ⅰc(1))产品过剩,有Ⅰc(2)-Ⅰc(1)固定资本价值不能补偿。第Ⅱ部类也有Ⅱc(2)-Ⅱc(1)的产品过剩,同样价值的固定资本不能实现价值补偿。整个社会产品严重过剩,货币严重不足。

4.在Ⅱc(1)<Ⅱc(2),Ⅰm余额=Ⅱc(1)时

a.若Ⅰc(1)>Ⅰc(2),此时第Ⅰ部类首先满足本部类固定资本更新的需要,就要动用Ⅰ(v+m)中的部分生产资料。那么Ⅰm余额就难以满足第Ⅱ部类Ⅱc(1)的需要。反过来首先满足了第Ⅱ部类固定资本更新的需要,就无法满足第Ⅰ部类固定资本更新的需要。二者不可兼得,生产资料生产不足。同时由于Ⅱc(2)>Ⅱc(1),第Ⅱ部类将出现产品过剩和固定资本价值补偿不能完全实现。

b.若Ⅰc(1)<Ⅰc(2),此时两大部类固定资本更新能够实现。但各有Ⅰc(2)-Ⅰc(1)和Ⅱc(2)-Ⅱc(1)产品过剩,固定资本价值补偿不能完全实现,全社会货币不足。

根据以上各种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社会再生产的实现是顺利的。一是在Ⅱc(1)>Ⅱc(2)Ⅰm余额=Ⅱc(2)、Ⅰc(1)<Ⅰc(2)时若果Ⅰc(2)-Ⅰc(1)=Ⅱc(1)-Ⅱc(2)的情况下。一是Ⅱc(2)<Ⅱc(1)Ⅰm余额=Ⅱc(2)、Ⅰc(1)>Ⅰc(2)时,若果Ⅰc(1)-Ⅰc(2)=Ⅱc(2)-Ⅱc(1)的情况下。这两种情况中再生产实现的先决条件都是Ⅰc(1)+Ⅱc(1)=Ⅰc(2)+Ⅱc(2),即整个社会再生产中固定资本实物补偿与价值补偿相平衡。这种平衡也就是社会有待更新的固定资本与仍以实物形式继续起作用的固定资本之间比例保持不变。这正是规模不变的再生产的规律之一。(注:521页)

三、马克思固定资本补偿理论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马克思对固定资本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不一致的几种情况的分析,以及它们对社会再生产的影响,在社会主义经济运动中都是可能出现的。所以,马克思的固定资本补偿理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下面谈谈自己的一点学习心得:

1.社会主义经济中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不仅仅是物资产品和劳务的供求总量平衡,而且必须包括全社会固定资本实物补偿与价值补偿的平衡。前面已经指出了Ⅰc(1)+Ⅱc(2)=Ⅰc(2)+Ⅱc(2)是规模不变的再生产实现的先决条件。Ⅰc(1)+Ⅱc(1)应与第Ⅰ部类中劳动资料生产的全年产品量相等,使固定资本实物要素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而Ⅰc(2)+Ⅱc(2)要求价值补偿,应当与社会总需求中的补偿基金相等,使整个社会货币供求量平衡,所以,社会主义社会总供给=消费资料+积累资料+补偿资料+劳务;社会总需求=消费基金+积累基金+补偿基金+劳务。固定资本实物补偿与价值补偿平衡是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的重要内容。

2.第Ⅰ部类内部两个分部类的比例必须保持平衡。马克思在分析第Ⅱ部类内的比例关系时,把第Ⅱ部类划分为Ⅱa和Ⅱb两个分部类,即必要生活资料生产部门和奢侈品生产部门。那么第Ⅰ部类内部是否也有分部类呢?答案是肯定的。由于第Ⅰ部类生产的生产资料按生产要素划分可分为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两大类,而这两类产品分别作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物质要素在价值周转和实物补偿上各有特点。因此,从再生产角度有必要考察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马克思在分析Ⅱc(1)>Ⅱc(2)时也曾指出:若第Ⅰ部类对第Ⅱ部类提供的生产资料(Ⅰv+m)总额不变,由于第Ⅱ部类对固定资本要素需求的增加,必然使第Ⅰ部类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等流动资本要素相应减少,第Ⅰ部类内部生产结构就会发生变化(注:525页)。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把第Ⅰ部类划分为两个分部类:Ⅰa固定资本要素生产部门、Ⅰb流动资本要素生产部门。两个分部类的产品价值构成分别为Ⅰa(c+v+m)、Ⅰb(c+v+m)。

在简单再生产中,当两大部类固定资本实物补偿c(1)与价值补偿c(2)一致时,第Ⅰ部类的两个分部类产品实现过程是:

①在本分部类内实现:Ⅰa中的Ⅰa(1);Ⅰb中的Ⅰb[c-c(1)]。

②两个部类之间的交换:Ⅰa(c-c(1))=Ⅰbc(1)

③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Ⅰa(v+m)=Ⅱc(1)、Ⅰb(v+m)=Ⅱc-c(1)。即Ⅰa(v+m)+Ⅰb(v+m)=Ⅱc,这是简单再生产实现的基本条件Ⅰv+m=Ⅱc的具体化。

每一个分部类产品供求关系是:Ⅰa(c+v+m)=Ⅰc(1)+Ⅱc(1);Ⅰb(c+v+m)=Ⅰ[c-c(1)]+Ⅱ[c-c(1)]。这说明Ⅰa分部类生产规模与整个社会固定资本更新规模相适应;Ⅱb分部类生产与全社会对原材料、半成品等流动资本要素需求相适应。

第Ⅰ部类内的两个分部类之间也存在客观上的制约关系;Ⅰa(c-c(1)=Ⅰbc(1),应按比例发展。

3.基本建设规模必须与国力相适应,受第Ⅰ部类中两个分部类生产规模的制约。在上面我们只分析了简单再生产中第Ⅰ部类的两个分部类的比例关系。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Ⅰa(c+v+m)必须大于Ⅰc(1)+Ⅱc(1)。其余额决定了追加投资中固定资本的数量。这便是基本建设规模的限制量。Ⅰa分部类的生产能力制约了基本建设规模。在第Ⅰ部类生产总能力一定时,若果基本建设规模过大,第Ⅰ部类内部两个分部类比例就得调整。资本和劳动向Ⅰa分部类转移,Ⅰb分部类生产收缩,原材料、燃料等供应紧张。我国之所以长期以来出现原材料燃料等供不应求,这些产业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基本建设规模过大。所以,基本建设规模一定要与国力相适应,要与第Ⅰ部类中两个分部类生产能力相适应。

4.对外贸易是实现社会再生产比例平衡的重要调节手段。马克思一再指出,当国内再生产出现失衡(或生产过剩或生产不足)时,对外贸易都能起到补救作用。所以我们在坚持对外贸易的国家统一管理时,对于进出口商品结构、数量的调控必须考虑到有利国内再生产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外汇平衡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重要内容,但是不能绝对化理解为进出口完全一致。从国民经济宏观平衡的需要出发,一定时期内出现出超或入超是允许的和必要的。

5.在总供求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保持适度的相对生产过剩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需要。马克思在分析固定资本实物补偿数量逐年不同引起再生产困难时提出:“只有用不断的相对的生产过剩来补救;一方面要生产出超过直接需要的一定量固定资本;另一方面,特别是原材料等等的储备也要超过每年的直接需要这一点特别适用于生活资料。”(注:527页)的重要思想。马克思在这里所谓相对生产过剩的含义是什么?我认为是指在总供求基本平衡前提下,根据社会对它本身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物质资料的需求,有计划地使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适度过剩。要使这种过剩成为利益,关键是把握过剩的适度。决定这一“度”的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第一,保证简单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固定资本更新的需要。如果说正常年份固定资本更新所需的物资大体上可以与其损耗价值相当,那么,固定资本大规模更新周期到来时,需要实物补偿量则大大超过价值补偿量。这就需要有不断的生产相对过剩作好足够的储备,国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周期才能有足够的物质基础。第二,与固定资本要素生产相对过剩相适应的流动资本物质要素生产的相对过剩。即使是规模不变的再生产,由于固定资本生产的相对过剩,社会对原材料、辅助材料和消费资料的需求量必然相应增加。原材料生活资料等的储备都必须超过每年的直接需要。与第Ⅰ部类a分部类生产相对过剩相适应,Ⅰb分部类和第Ⅱ部类生产也要按比例相对过剩。第三,满足扩大再生产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追加的需要。马克思曾说:“再生产扩大的可能性在没有货币的情况下就已经存在。”(注:552页)因为货币不是实际再生产的要素,只有已经生产出剩余产品,实际扩大再生产的要素已经存在时,追加的货币资本才能真正转化为生产资本。因此,相对的生产过剩是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而社会对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是决定相对生产过剩的“度”的重要因素。

要使相对生产过剩不成“祸”害,就要对社会本身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物质资料进行自觉的控制。这正是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利用计划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内容。在过去一个较长时期中,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走了不小的弯路。做计划不留口子,甚至有意识地拉开供求差距,使社会总需求长期大于总供给造成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大起大落是一个严重教训。短缺经济不应是也不一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陈云同志早就指出做计划一定要留有余地,实践证明他是正确的。马克思关于保持“不断的相对的生产过剩”的思想,更是从理论上给我们实际计划工作予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一个宏观上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社会总供给略大于总需求,生产保持适度“过剩”是完全必要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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