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人口发展比较研究:生育率下降过程、后果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育率论文,中日论文,对策论文,后果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在经历着物质文明急剧变化的同时,中、日两国家都先后经历了一场深刻的人口革命。勿庸置疑,在人口革命的背后,必须存在着导致这种变革的多重因素。本文试图比较和讨论两国生育率下降过程,导致这种下降的原因;日本低生育率下的人口发展对策;中国低生育率问题及可借鉴的对策。
【作者】 乔晓春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
一 生育率下降过程的比较
人口从高出生、高死亡、低自然增长率转变为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率的过程,我们称之为“人口革命”或人口转变,它已被证明为人口发展规律之一。人口转变是各个国家在其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必然经历的过程,这也是日本人口发展已经完成而中国正在经历的一个阶段。
死亡率的下降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医疗卫生技术的改善;而出生率则不然,其下降不仅仅取决于技术因素,更重要的取决于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口转变的实质是生育率的转变。生育率下降通常用粗出生率和总和生育率指标来衡量。
(一)日本生育率下降过程。日本的生育率变化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出生率处于回升期(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从数据上看(见表1),虽然19世纪70年代以来出生率相对较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往的生育率更低或历史上生育率就是比较低的。这可能是由某些特殊原因所形成的情况。
2.生育率下降期(20世纪初到二战期间)。这一期间生育率下降的幅度并不是特别大,但这确实意味着生育率已出现自发的下降或转变。当然战争对生育率的下降也有推波助澜的作用。
3.生育高峰期(1945~1949)。这是战后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日本在这一期间出生率平均在33‰以上,但与这之前的生育水平相比,反差并不是很大,比如1949年的总和生育率为4.32,而1937年(处于下降过程中)时为4.36。
4.生育快速下降期(1949~1957年)。进入50年代日本生育率迅速直线下降,很多人拿日本1957年生育率与1947年比较,发现在这10年里日本的生育率下降了1倍,这在任何国家都不曾有过,日本是世界上生育率下降最快的国家。
5.生育率波动或徘徊期(1957~1975年)。自从日本生育率在1957年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之后,直到1975年,日本的生育率并未象前一阶段那样继续下降,而且出现了波动,甚至略有回升。生育率接近或突破更替水平以后所出现的持续徘徊现象是否是一种客观规律,很值得进一步探讨。
6.生育率持续下降期(1975年到现在),经过了一段徘徊期后,从1975年开始生育率出现了进一步的下降,而且是低水平下的持续的下降,这是生育率的根本性转变,它所表现出的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这才可以真正被称为低生育率或完成了人口转变。
总之日本的生育率下降在本世纪上半叶已初露端倪,战后生育率下降迅速,而70年代以后生育率的下降则是带有根本性的。
(二)中日生育率下降过程的比较。中国和日本的生育率下降过程都是生育率从高起点开始,经过自发的、缓慢的一段下降过程后,又进入短期(10年左右)的迅速下降阶段(即第一次生育率转变);当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或接近更替水平时,生育率停止下降并出现较长时期的波动(日本经过18年,中国还未结束),甚至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最后生育率从更替水平开始出现持续下降(称为第二次生育率转变),从而完成了生育率转变过程。但是,中国和日本生育率下降的过程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
1.中国生育率下降的起点高于日本。从19世纪到20世纪,日本的出生率最高值为36.2‰(1920年),总和生育率最高也是刚刚超过5(1925年);而中国从建国之始,出生率最高值曾达到43.4‰(1963年),总和生育率峰值曾达到7.41(1963年),均高于日本的最高值。
2.中国生育率下降的速度快于日本。有人将日本生育率下降的最快时期与中国相应时期进行比较,发现日本在1947~1957年的10年里出生率下降了1倍,而中国在计划生育阶段出生率没有下降这么大的幅度,故认为日本生育率下降要快于中国。这种结论不够准确。因为生育率下降速度往往取决于所选的时间跨度和指标。如果时间跨度只选7年,中国从1970~1977年之间的7年间出生率下降了14.5个千分点,日本1949~1956年的7年间下降了14.6个千分点,与中国相差无几;但是在同样的7年之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从5.75下降到2.87,正好下降了1倍,而日本则从4.32下降到2.22,下降了2.10,不到一半。作为反映生育水平的指标,总和生育率要比出生率指标更准确,因此可以说中国生育率下降的速度要快于日本。
表1 日本人口粗出生率和总和生育率变化年代 出生率 总和生育率
年代 出生率 总和生育率 年代 出生率 总和生育率1873
23.1
-
1955
19.4
2.37
1975
17.1
1.911880
24.1
-
1956
18.4
2.22
1976
16.3
1.851890
28.7
-
1957
17.2
2.04
1977
15.5
1.801900
32.4
-
1958
18.0
2.11
1978
14.9
1.791910
34.8
-
1959
17.5
2.04
1979
14.2
1.771920
36.2
-
1960
17.2
2.00
1980
13.6
1.751925
34.9
5.11
1961
16.9
1.96
1981
13.0
1.741930
32.4
4.72
1962
17.0
1.98
1982
12.8
1.771937
30.9
4.36
1963
17.3
2.00
1983
12.7
1.801940
29.4
4.12
1964
17.7
2.05
1984
12.5
1.811947
34.3
4.54
1965
18.6
2.14
1985
11.9
1.761948
33.5
4.40
1966
13.7
1.58
1986
11.4
1.721949
33.0
4.32
1967
19.4
2.23
1987
11.1
1.691950
28.1
3.69
1968
18.6
2.14
1988
10.8
1.661951
25.3
3.26
1969
13.5
2.13
1989
10.2
1.571952
23.4
2.98
1970
18.8
2.14
1990
10.0
1.541953
21.5
2.69
1971
19.2
2.16
1991
9.9
1.531954
20.0
2.48
1972
19.3
2.14
1992
9.8
1.50
1973
19.4
2.14
1974
18.6
2.05
资料来源:①厚生省人口问题研究所:《人口统计资料集》1992、1993。
②JARC:AGING IN JAPAN 1991,P18。
表2 中国人口粗出生率和总和生育率变化年代
出生率
总和生育率
年代
出生率
总和生育率1945
-
4.77
1969
34.11
5.671946
-
5.00
1970
33.43
5.751947
-
5.20
1971
30.65
5.401948
-
4.91
1972
29.77
4.921949
36.00
5.54
1973
27.93
4.511950
37.00
5.29
1974
24.83
4.151951
37.80
5.26
1975
23.01
3.581952
37.00
5.97
1976
19.91
3.251953
37.00
5.67
1977
18.93
2.871954
37.97
5.95
1978
18.25
2.751955
32.60
5.98
1979
17.82
2.801956
31.90
5.61
1980
18.21
2.321957
34.03
6.21
1981
20.91
2.711958
29.22
5.50
1982
22.28
2.901959
24.78
4.23
1983
20.19
2.351960
20.86
4.00
1984
19.90
2.241961
18.02
3.28
1985
21.04
2.121962
37.01
5.97
1986
22.43
2.351963
43.37
7.41
1987
23.33
2.581964
39.14
6.12
1988
22.37
2.521965
37.88
6.02
1989
21.58
2.351966
35.05
6.21
1990
21.06
2.311967
33.96
5.25
1991
19.68
-1968
35.59
6.37
1992
18.24
-
资料来源:①《中国统计年鉴》1991、1993年。
②陈胜利、寇尔著:《中国各省生育率手册》,中国人口出版社。
3.中国生育率徘徊期的生育率水平要高于日本。日本第一次生育率转变后的波动期中,生育率基本在更替水平上下波动,而中国在这一时期,生育率则在更替水平之上波动,而且中国的波动幅度也要超过日本。
4.中国生育率下降时间要比日本迟22年。中国生育率的大幅度下降是在1970年以后,而日本则是在1949年以后,中国1970、1971年的出生率与日本1948、1949年的出生率相近,但总和生育率中国要比日本高得多。日本和中国出生率均下降到18‰以下时,分别是1957年和1979年,也相差22年。
导致中日两国生育率下降的动因并不相同,但生育率下降的总体趋势上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日本第一次生育率转变后的生育波动期持续了近20年,并从1974年开始真正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JARC,1991),中国这种波动也已经经历了十余年。从导致生育率下降动机上看,中国的生育波动持续的时间应该长于日本。若真是这样的话,至少到2000年以前,中国的生育率仍会继续波动下去,第二次生育率转变将在下世纪出现。
二 生育率下降原因的解释
日本生育率下降的动因既不同于中国,也不同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它既没有美国那样轰轰烈烈的女权运动,也没有较高的离婚率,而且,已婚妇女劳动参与率很低,口服避孕药物在日本也被禁止等。这些因素应该导致生育率下降缓慢,而事实却正好相反。日本的学者认为日本生育率的下降主要取决于日本贫乏的资源环境(JARC,1991)。没有石油,也几乎没有铁矿,而且大部分农产品依靠一些西方国家进口,这使日本国民产生了民族危机感。这种长期的危机教育导致每个公民都有较强烈的责任感,并把自己和家庭的命运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
自然环境对日本社会的影响大于任何一个国家,国土的狭小、资源的匮乏铸就了一代代的日本人天生的危机感。这一问题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工业文明的进步,相对于人口而言的资源不足的问题才突出出来。
另一方面,深受中国儒家思想影响,日本国民强调工作的勤奋、生活的节俭和对社会规范的服从、遵守,勤奋工作的社会风尚和较高的储蓄倾向,以及日本企业独特的管理方式成为这种传统在现代日本社会变异的反映。那么通过何种途径在工业文明的参与和催化作用下,在保留了某些好传统的同时促成了人们生育观念以及生育行为的一次革命呢?
市场经济、自由竞争规律以及人力资源供求关系都受到了价值规律的支配。科学技术的进步从宏观上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的要求使家庭自发地由寻求孩子的数量转向提高孩子的质量方面了。其次,由于工业化而引起了城市化,进而引致了城市生活方式的社会化、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妇女地位的改善和就业率的提高等等。这种种的变化,使个人、家庭的精力更多地转向社会,谋求个人适应社会,更好地发展,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我们知道,日本从一个多世纪前就已有重视教育的风尚,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系统,教育在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中也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由于现代化的进程加剧了日本社会的职业竞争,强化了教育在人生中的决定作用。在日本有这样一种观念:日本是一个不能使人在一生中持续成功和发展的社会。一旦由于升学失败而失去了进入政府和知名企业的机会,那么他绝对不可能得到第二次机会。在政府部门只有那些得高分的人才有可能被晋升为领导。在这种竞争下,很多家庭不愿要过多的孩子,相反教育水平提高了,个人的精力更多地转向寻求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而不愿早婚、早育,更不愿多育。资源的缺乏,空间的狭小,缩减了人们追求更好生活的机会,人们的生存危机感更为强烈了,再加上那勤奋工作、坚韧不拔、勤俭节约的传统精神,在紧张的现代节奏中都化成了一种生存的本能,直接或间接地改变了人们的婚育观念。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日本人结婚年龄的推迟。1984年日本青年男子平均结婚年龄为28.1岁,女子为25.4岁。1985年的统计表明日本男子在29岁以前结婚的男子只占当年结婚男子的46%。
日本由于国土面积狭小、人口集中、民族单一,建立在发达工业体系和普遍高消费文化上的共性价值观念容易形成,尤其在婚育观念上。根据日本有关方面的调查,日本家庭理想的孩子数是3个,但期望数则是2个。当问到为什么夫妇不想有理想的孩子数量时,大部分回答是:教育费用太高;抚育孩子花费太大;父母在体力和精神上的负担太重;现有住房太小,不适合理想家庭规模。如今,两孩家庭成为日本普遍的家庭术语,整个社会的风尚是争取更高的学历,以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
中国虽然没有达到日本那样的第二次生育转变,但是从第一次生育转变开始到现在,中国生育率下降的原因既有同日本相似之处,也有很大程度的不同。
虽然我们一再强调计划生育在中国生育率下降中的作用,但在中国普遍推行计划生育以前,生育率已经开始下降了,1972年出生率已经下降到30‰以下,总和生育率下降到5以下,成为以往正常情况下中国生育率的最低值。这不是一种偶然,而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如果说生育率下降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发展的话,中国生育率的最初下降则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自发形成过程,而不是施加外力的结果。这一点与日本是相同的。
中国1973年以后普遍推行计划生育,这在很大程度上为已经开始下降的生育率的进一步和快速下降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已经开始下降并将继续下降的那部分人口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那部分原本应该缓慢下降的生育率,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使生育率下降到一定程度的时间缩短。二是在生育率没有下降的那部分人口中起到了强制下降的作用,使生育率降到比较低的水平。但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中,计划生育初期第一方面作用相对更大一些,因为计划生育开始前的生育率下降不仅仅局限在一小部分人口,而是总体水平的下降,即多数人口倾向于降低生育水平。而中国计划生育初期的政策之所以是成功的、效果是显著的,正是由于顺应了当时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政策导向和群众意向相一致。政策要求与群众期望相接近,容易使人们接受,从而使中国成功地完成了生育率的第一次转变。可以说中国计划生育第一阶段的成功或生育率的下降主要原因不是强制,而是在自发下降基础上的诱导。日本第一阶段的生育率转变则主要是经济发展基础上的自发下降。
在使计划生育“更上一层楼”的思想指导下,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由生“两孩”转为“提倡只生一个孩子”,再加上某些改革政策客观上强化了农民的生育要求,致使对生育率的强制作用大于自发作用,实际结果是整个80年代中国生育率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而是出现徘徊。虽然日本也曾出现过近20年的生育徘徊,但这种徘徊是自发运动的结果,而中国的徘徊是人口控制的结果,若脱离开这种控制,中国的生育率则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回升。
有人认为导致中国生育率下降或转变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的强制性作用。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很明显,中国生育率的下降主要发生在70年代,80年代并没有明显下降。而70年代初期生育率下降是自发式的,而后期的下降则属于诱导式的。
从日本生育率下降的经验可以看出:生育率下降的决定性因素还是要通过发展经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导致生育观念和生育动机的根本改变,没有这种改变,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诱导手段,生育率也不会出现转变。生育观念和生育动机的改变必然促使生育率下降,这是一种自发的过程。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没有主观或人为的诱导作用,生育率也会下降,只是下降的速度和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三 生育率下降的人口学后果比较
生育率下降的最直接后果就是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由于生育率的变化使各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发生变化,其变动趋势是少年儿童人口比重减少,老年人口比重相应增加,总体年龄结构趋向老化。由于生育率转变是人口发展的必然过程,而人口老化又是低生育率的必然后果,那么任何国家都将走进老龄化社会。
日本的人口老化是从1947年开始的。65岁老年人口比例从1947年的4.79%经过了23年的时间在1970年达到7.00%,进入老年型国家,然后又经过了15年在1985年达到10%。此后日本的人口老化并未停止,1992年又达到13.05%。估计1994年已达到14%。根据日本厚生省人口问题研究所的预测,日本人口老化将持续到2045年左右,届时老年人口的比例将高达28.4%,全国每3.5个人中就有1个65岁以上的老人,老年抚养比为51%,每2个人要负担1个老人。(见表3)。
中国人口老化起点较低,1964年老年人口比例只有3.56%。中国人口老化估计是从1970年开始的,到下世纪2002年前后,老年人口比例会超过7%,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中国人口老化过程估计将持续100年,即到下世纪70年代,届时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3%,全国每4.3个人就有1个65岁以上的老人,老年抚养比在42%左右,每2.4个劳动年龄人口就要负担1个老人。
表3 中国和日本人口年龄结构比较
资料来源:①查瑞传等:《人口普查资料分析技术》,中国人口出版社,1991,第146~148页。
②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③厚生省人口问题研究所:《人口统计资料集1993》。
与日本相比中国人口老化起步较晚,起点较低。中国人口老化起点可能在3%或略高一些,而日本人口老化起点则在4.7%左右,要大大高于中国。中国老年人口比例从3%到4.7%(估计在1981年)就已经经过了10年多的时间。日本和中国老年人口比例达到4.9%的时间分别是1950年和1982年,而达到7%的时间分别是1970年和2002年。从4.9%到7%日本和中国都用了整整20年的时间,在这一阶段两国人口老化的速度是一样快的。从7%到10%,日本用了15年,中国则要用16年的时间(见表4),中国人口老化速度在这一阶段上略低于日本。而老年人口比例从10%到14%日本已经经过了9年,而中国预计要用11年时间。这一阶段上日本人口老化速度要快于中国。很明显日本和中国人口老化速度要比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快得多。如果说日本是发达国家中人口老化速度最快的国家,那么中国可以说在发展中国家中人口老化速度是最快的。中国人口老化速度将略低于日本。
表4 中国、日本以及一些国家人口老化速度比较
老年人口比例达到特定值的年份和年数国家
年份
所需年数
7%
10%
14%
7~10%
10~14%
7~14%中国
2002
2018
2029
16
11
27日本
1970
1985
1994
15
9
24英国
1930
1950
1975
20
25
45瑞士
1935
1960
1985
25
25
50美国
1945
1975
2010
30
35
65法国
1865
1940
1980
75
40
115
资料来源:JARC,AGING JAPAN,P17。
四 日本的老年人口问题及其对策
日本由于老化速度过快,给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并由此引发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一系列变化。老年人口的相对增加导致保健和养老金费用的猛增,为了支付养老方面的费用,政府不得不控制其它方面的开支或加重在业者的税负。虽然如此,日本国家的储备率仍在持续下降。在解决养老方面日本的传统文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再加上日本民法中规定了“扶助生活义务”,导致日本家庭中子女(特别是长子)与父母的同居率较高。但是随着家庭的核心化趋势,日本几代同堂的家庭正在减少,妇女就业率有所提高,而且护士和家务劳动者出现短缺,从而使一部分老人的照顾和护理出现问题。
但是自从人口出现老化,日本政府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早在60年代初就确立了全体国民年金制度。1973年,被称为日本的“福利元年”,使国民退休金,健康保险金的支付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并且,采用了物价浮动制,以达到保值的目的。支付费的20%由国家负担。这种公共年金加上医疗保险和雇佣保险,构成了社会保障基金。1963年,日本关于老年人福利的法律就开始生效了,从那以后,日本政府就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包括社会服务、福利在内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整个体系可分为四个部分:
(一)收入保值项目:这一项分为公共年金和公共资助。公共年金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在职职员和个体私营人员。工业企业中的在职职员都能享受到福利年金保险和其它的公共年金,5个人以上的企业都必须参加这一保险,为其职工的晚年生活奠定了很好的基础。1989年,有资格领到这一年金的人已达420万人,月收入相当于950美元。
对政府职员以外的其它人员,如5人以下的企业职员和农林渔业中的私有者可以得到国民年金保险,1990年加入这一保险项目10年以上的老人可每月领到相当于360美元的收入。
另外还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给那些70岁以上年收入不足1000美元的老年人的老龄年金。至1988年底20%的70岁及以上老年人(180万人)每月可领到相当于220美元的收入。
尽管大部分人由于以上的保障措施而有了较好的生活水平,但是仍有一部分老年人的最低生活标准仍未得到保障,于是政府又增加了一项公共资助项目。这项基本涉及社会所有成员的收入保值措施就建立起来了。
(二)健康和医疗服务:为了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老年人的这方面的服务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看护、公共健康和居住等项目。为了满足老年人对医疗保健方面越来越迫切的需求,政府于1983年专门在老年人的健康方面立了法。老年人医疗费用由国家、各级政府和各种保险体制来分担。医疗服务对象是70岁以上老年人和65~69岁的残疾人,而70岁以下的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老年人则可以享受医疗资助。
(三)社会福利服务:包括家庭服务和社区服务及长期的服务(如养老院、疗养院等设施方面的建设)。家庭服务包括请专人照料、帮助打扫房屋、购物等,社区服务则包括老年人的娱乐和社会活动项目等等。
(四)关于老年人就业的一些法律和措施。日本政府不仅在社会保障方面改善了老年人的生存条件,而且将日益严重的人口老化问题,真正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来对待,并积极地加以因势利导,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为此作了各方面的准备。1986、1990年通过了中老年人就业再就业的法律。这是鉴于劳动年龄人口老化和老年人就业条件不断恶化而制定的,包括:如果已过退休年龄的职工仍然想继续工作,那么领导就应努力使他们再就业到65岁。制定有关巩固老年工人就业的基本的规划。在住房条件方面也予以积极支持和引导,如给有老年人的家庭提供贷款,修建适合于有老年人的大家庭居住的房屋等等。
五 对中国人口老化与老年人口问题的认识
(一)人口老化必然导致一个社会从年轻型转变成老年型。人口结构的这种变化自然导致作为社会生活主体的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上发生相应的变化。积极的态度应该是:无论客观上出现什么样的变化,主观上还应在保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原有的社会体制更适应于平均寿命为50~60岁的年轻型社会,而现在或今后我们应该努力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更适应于平均寿命为70~80岁的老年型社会,使每个人都能在新型社会中生活的更好。
(二)不能把老年人当成纯粹的被抚养者或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这正象不能把少年儿童人口当作一种负担一样,各年龄人口在社会上都有自己的角色和地位。在现实的中国,特别是在家庭生活中,老年人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在有些家庭,与其说是年龄人赡养老年人,不如说是老年人对其子女或孙子女的一种“反哺”。人口老化以及老年型社会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对老年人的负担越来越重,社会压力越来越大,更多地则意味老年型人口先于老年社会体制的形成,从而在这种时间差之中所存在的某些不适应,并以老年人口问题的形式表现出来。
(三)与原有的认为老年社会保守、沉闷、缺乏活力的态度相反,要提高社会经济的活力,将要建立一个有活力的老年型社会。为了实现这样一种愿望,每个社会个体都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他的能力和创造力。(与把老年人当作社会负担相反)在这种情况下,中老年人的就业和社会活动的参与必须受到鼓励和支持,以使他们的经验被充分利用起来。与此同时,需要给现有的在职人员更多的闲暇时间做愿意做的事,如学习、旅游等。这是让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地分担一部分社会义务,共同创建社会的一个原则。
(四)增加社会中各代人的交流和沟通,增进相互的了解。在这样的社会中,所有成员包括老年人在内都作为人口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他们不仅尽最大努力提供给自己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而且在社会上要为他人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也就是个人得到社会的承认。总之,在老年社会这样一种环境下,应保证一种社会公平,任何年龄段的人们都有权利过上一种健康而有意义的生活。这样,由于个体的活力的充分实现,社会也呈现出一种富有活力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