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国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生长问题的再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生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放权让利、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等形式的一系列改革,试图最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国有企业培育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但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尚未实现。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未能从根本上转变,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出现了严重危机。到1998年年底,国有企业亏损仍然超过60%,企业负债率高达70%以上,其中资不抵债的约占45%,企业冗员估计在25—35%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表现出动力机制弱化,权力结构错位、预算约束软化,经营观念陈旧等一系列弊端,从而无法真正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这种局面的存在,使人们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国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融合生长和“三年内解决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亏损”等产生了疑虑。因此,我们有必要也应该从理论上予以阐释。
二、关于社会主义国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性分析
社会主义国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融合生长,首要的前提是看其能否与市场经济相兼容。一般含义上的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已被资本主义的经济实践证明是可行的。这里所要讨论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即我们现在称之为“全民所有制”的国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兼容。
(一)一定程度上的国有经济的发展是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客观基础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化大生产水平,依赖于资本及生产要素的快速积累与集中。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国有制能使资本快速积累,也能使资源有效集中,尤其是象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更是如此。如果不利用国有经济在集中社会资源方面的巨大优势,而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来完成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及生产要素的集中,不仅代价高昂,而且过程漫长。因此,我国一定程度上发展国有经济,将会更好地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同时,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依赖基础产业的发展,而国有经济在发展基础产业方面所具有的优势,是其他所有制经济无可比拟的。
(二)国有制对弥补“市场缺陷”或“市场失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般认为“市场缺陷”或“市场失效”可以通过政府调节干预予以解决,但在不同的体制下,政府调节的力度和效果是不同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政府依托国有制可以使调节的时效性及力度大大加强。因为国有制使国家具有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及权力,这样国家能够通过自身掌握的经济资源及财力,在短时间内调控经济总量和结构。目前,有部分人否定国家这种身份及权力存在的必要性。从现实需要来看,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践证明,国家的宏观调控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不平衡、且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拉大的大国来说,不仅极为必要,而且必须具备应有的力度与刚性,否则我们将无法在保证效率优先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平。
(三)国有制与市场经济有着生产社会化客观要求的共同基础
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带动了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并最终形成了现代市场经济;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国有制也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不仅表现为国有制能有效地集中社会资源,从而迅速建立起现代工业,而且表现为国有制包容和生产力水平也是相当高的。虽然国有制不是能够容纳现代生产力的唯一形式,但总是其中的一种重要形式。现在人们认为,国有制只是在工业化以前有其存在的意义,而在工业化完成以后,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起来以后,便失去了存在价值,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从人类经济生活的实践来看,发达国家早已完成了工业化,也早已建立起比较成熟的发达市场经济体系,但各个国家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着国有经济,这就说明国有制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下都是具有一定的生命力的。国有制除了前面所述的作用以外,还可以在参与市场竞争、推动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国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长远性,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战略优势。一般而言,国有经济较其他经济形式更能立足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而设定经营目标,这为国有经济长久立足于不败之地创造了条件。
其次,国有经济可以在宏观范围内融科研、教育与生产为一体,并可以在所有制内部实现生产要素大范围内的调整与组合,这是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的无比巨大的优势。当然,我国国有经济目前未能发挥出这种竞争优势,但随着我国国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以及政府管理经济能力的提高,无疑将会使国有经济这一优势逐渐显现出来。国有经济这一功能也是缓解社会经济发展周期性失衡和结构性失衡,从而保障市场经济有序、高效运行的条件之一。
三、实现国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生长的途径
实现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生长,既是国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具体体现,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及其基本特征。两者融合生长的途径及方式应符合我国的国情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宏观经济坐标系上对国有经济进行重新定位
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理论上来说是不能仅仅以盈利作为全部运行目标的,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必须服从宏观发展战略的需要。这就决定了国有经济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宏观氛围中,有着不同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全部国有企业都推向市场,都实行放开、搞活,都以盈利为目的,这是一种有缺陷的改革思路。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相比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表现在:
第一,国有经济必须服从国家总体的、多元的目标,而且应将这些目标置于首位,将微观盈利目标放在第二位。保留和发展国有经济是政府克服市场失效、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当然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相比可能在很多状况下存在效率差异,但部分国有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的效率低下,是社会开展有效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政府调节经济的社会成本。
第二,国家管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方式存在差别,这种差别又决定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限度。我们不应当也不可能将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全部移植到国有企业中来。
第三,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就其功能来说,适应于不同的领域及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相对稳定、需求较大、规模效益显著,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比较容易处理,且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行业比较适宜于国有经济的发展,非国有经济则更多地适合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发展。一般而言,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国有经济在下列领域必须占大部分比重或主体地位:一是自然垄断行业。在这些行业中只有保持独家或少数企业经营才最经济,社会成本才最低;二是社会公益性行业。这些行业直接服务于民众,以社会公益为目标,体现社会公平与大众利益;三是基础设施、基础工业及高科技领域。这些行业,建设周期长,耗资多,风险大,利润不稳定,又事关全局,非国有经济难以进入或不愿意进入。
对于其他领域,如一般制造业、轻工业、农业及第三产业等,国有经济与其他非国有经济应展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这些领域里的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的经济政策原则上不应对国有经济实施倾斜,或大量“输血”。如果国有经济在竞争中失败,让出部分市场也是正常的。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已经在许多领域让出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已下降到不足40%,但并没因此产生资本主义或别的严重危及社会制度的后果。
(二)根据国有制在不同行业的地位和行业的自身特点,对国有企业实施不同方式的改革
理论上国有制和市场经济的融合与现实中国有制在市场竞争中低效的矛盾,从根本上来分析,不是市场经济不能容纳国有制,也不是在公有制为主导条件下不能发展市场经济,而是国有制现有的实现形式和管理运行机制不适应市场竞争造成的。因此,解决矛盾的办法除了国有制退出部分竞争领域以外,还必须根据不同条件及要求对国有制进行改革或改造。对于必须以国有制为主体的行业,如自然垄断与社会公益性行业,过份强调自主经营及自负盈亏是不适当的。这些行业的国有制企业就其体现的功能来说,确实很难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对其进行改革或改造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营运效率,因此,政府直接管理与经营这些领域内的企业的方式必须改革。对于自然垄断型企业,可以继续实行国家独资经营方式,也可改造成国家控股企业。政府对于这类企业必须加强检查与监督。对于社会公益性企业必须首先确立其社会公益的运作目标,盈利目标则在其次。对这些企业改革及改造的目的在于强化其市场需求及公众服务意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营运效率。
对于绝大多数从事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的要求进行改组,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经济的优势在于规模化经营,因此,对于那些没有规模效益,营运业绩很差的中小型企业实施拍卖、转让、租赁等措施不失为明智之举。对于资本有机构成高,具有规模优势的大型国有制企业则应实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是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企业组织的普遍实现形式。国内的产权改革的经验也证明,股份制对于理顺国有制的产权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着关键性的意义。因此,它必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多数国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但根据世界股份制经济的发展趋势及我国股份制改造的实践经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必须实行资本主体多样化:即物资资本、技术资本、管理才能资本、无形资本等共同构成股份制资本的主体,同时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一般认为这种形式的股份制就是社会主义国有制与现代市场经济融合生长的根本途径。
(三)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生长还有赖于其他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壮大
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生长并不是说国有经济必须在市场经济中占绝大部分比重,也不表明国有制是公有制的唯一或者最高级形式,两者顺利地融合生长还有赖于其他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发挥各种社会基金在企业控股方面的作用,从而培育和发展社会所有制这种新的所有制形式。基金持股的增加是世界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如美国各种养老金机构持有的股本占全部上市公司股本金总额的50%,占最大的1000家大公司股本金的70%。对此有人称美国正出现“养老金社会主义”。这种所有制形式的性质一般被认为是一种社会所有制。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及完善,我国将形成资金拥有量庞大的养老金及保险金,这些基金占社会投资资本的比重将越来越大。政府如何加强对部分基金的管理,并通过它对社会经济的走向进行政策引导,这将是实现国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生长所面临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