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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一些人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的这一论述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最科学、最全面的概括。另一些人也肯定邓小平的论述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作出了新贡献,但同时又说,改革以前的理论一直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还有计划经济,改革以来的实践对计划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作用进行了修正,但并没有否定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只是使它们进一步具体化,这在邓小平的理论中也是非常突出的,所以,社会主义的本质仍应包括公有制和按劳分配。
上述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都不乏深刻的见解,但又有一定的局限性。笔者认为,“公有制”、“按劳分配”是从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方面把握社会主义本质的,邓小平的上述论述,正如党的十四大报告所概括的那样,是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方面把握社会主义本质的。也就是说,二者都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容,都应包含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个概念中。
一、社会主义本质是一与多的辩证统一
什么是社会主义?在我国的实践中,基本的经济制度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当前具体化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基本的意识形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也就是我国改革以来邓小平一直要求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由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态,因此,人们又往往把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归入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中。因此狭义地说,坚持社会主义,也就是要坚持公有制的发展方向和坚持按劳分配。
为什么选择社会主义?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中国摆脱殖民统治和资本奴役而取得真正的民族独立,才能使中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并较快地发展自己,更主要的是才能使中国广大的劳苦大众彻底摆脱被剥削、受压迫的悲惨境地,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之路。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更快地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四个现代化,也才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因此,为了全中国人民走共同富裕之路,这是选择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最本质的要求。“共同富裕”构成了社会主义的一个特殊本质。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实质上是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矛盾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众所周知,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1958年至1978年的20年中“以阶级斗争为纲”,虽然主观愿望是为了使社会主义能更健康地发展,但由于颠倒了当时社会的主次矛盾,把本已属于次要矛盾的阶级斗争当成主要矛盾,而把党的八大已正确地指出的生产发展的不足与人民需求的增长这一社会的主要矛盾弃之一旁,结果事与愿违,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邓小平为核心,我们党才把这一颠倒了20年之久的矛盾又重新颠倒过来,并紧紧扭住发展经济这一主要矛盾中的主要方面始终不放。由于我们党牢牢抓住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所以,其他方面的矛盾尽管非常复杂,甚至有些矛盾一度还相当激烈(例如资产阶级自由化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其他矛盾),对我国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但最终都因为我国经济的强劲发展使这些矛盾得到了比较顺利的、妥善的解决。毫无疑问,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主要矛盾,尤其是“发展经济”作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构成了社会主义的又一个特殊本质,并且是其极为重要的特殊本质。如果从社会主义的其他方面、其他角度分析其特殊性,肯定还会发现社会主义的其他特殊的本质。
社会主义的种种特殊本质的发现,为人们从中概括社会主义的共同本质提供了可能。邓小平则用极其简炼的语言,把为什么要选择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两方面的特殊本质概括出来,党的十四大报告又非常准确地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告示于全党和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它使人耳目一新,也使人一目了然。
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手段和目的的辩证统一
公有制与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内容的一部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内容的另一部分,它们之所以都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所不可缺少,是由于二者在社会主义本质中互为手段与目的而辩证地统一着。
首先,以公有制、按劳分配为手段一方,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目的一方。
公有制主要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按劳分配主要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手段。这是一目了然的。马克思主义从一开始就认为:建立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为了容纳更大规模的社会生产力;实行按劳分配,是为了取代按资分配而消灭剥削。从理论上讲,邓小平完全是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基本原则,但是在人们的认识中,由于较长时期受“左”的思想影响,特别是在实践中将公有制片面化,并使它与发展生产力相脱离,所以,当邓小平重申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基本观点时,它传送给人们的似乎是一股清新的气息,从而给人们的思想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这样说并不意味邓小平的论述没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出新贡献,我们在指出它的继承性的同时,也肯定它的新发展:以往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的理论,着重强调的是作为“手段”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邓小平则根据社会主义的实践突出地强调了作为“目的”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等等。
前一时期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讨论中,围绕“公有制是手段”开展了一场争论。其中的一方认为,发展生产力是目的,公有制是手段,既然是手段,那么它就是可有可无的(以下简称“公有制手段论”);另一方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以它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公有制不存在,社会主义何在(以下简称“公有制本质论”)。对于发展生产力来说,公有制固然是手段,认为公有制是手段就可以可有可无,这种认识是根本错误的。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因而绝非“可有可无”,这种认识虽然正确,却不能以其正确性去征服对方,之所以会这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没有超出对方的思路,而是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其实,问题的要害在于,作为发展生产力的种种手段中,也有基本的与非基本的区分,其中基本的手段是发展生产力所不可缺少的手段,这种基本的手段就构成了“本质”的内容。因此,同样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手段,并不是什么手段都是可有可无的。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力的手段,它就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非有不可的,并且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因为它是社会主义时期发展生产力的各种手段中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手段。没有公有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因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容之一。只承认发展生产力是目的,不承认公有制是其基本的手段,这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是一种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最早产生并受到马克思主义批判过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的翻版,因而是一种倒退。所以,公有制作为手段与发展生产力作为目的,必须有机地统一在一起。
其次,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手段一方,以公有制与按劳分配为目的一方。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如果将它进一步具体化,那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形成、巩固、完善、发展等等。这就表明,对于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来说,建立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度并不是一劳永逸之事,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发展公有制,否则,即使建立起公有制也难以使之长久地存在下去。如何巩固公有制?这就是需要采取什么手段的问题。当然,巩固公有制的手段是多方面的,例如经济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等等,其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无疑是巩固公有制的最基本的手段。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问题的另一方面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不是事实上就是巩固了公有制?实践确实正朝着实现其全部内容的方向发展,因此,其结论无疑是肯定的回答。但对于人们的认识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们认为,邓小平论述的全部含义与巩固公有制本质上是一致的。很明显,在当今存在着公有制与私有制相对立的情况下,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更有利于公有制呢,还是更有利于私有制?当然是更有利于公有制,当然是巩固了公有制!所以在这种特定的关系中,邓小平已经自觉地使社会主义本质的手段和目的内在地统一起来了。
可是,对于“公有制手段论”者来说,它根本不可能认识到发展生产力对于巩固公有制也是手段,而此时的公有制则成了目的。这种观点仅仅着眼于包括公有制在内的发展生产力手段的多样性,而没有再深入地研究一下发展生产力究竟是为了排斥公有制呢,还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公有制?当然,他们的观点实际上是明确的,既然是“可无”,也就可以不要去巩固它了。不能正确地认识公有制也是目的,这是“公有制手段论”者的严重缺陷之一。
对“公有制本质论”者来说,对这一关系的认识,也不比“公有制手段论”者好些,如果它能指出巩固公有制也是发展生产力的目的之一,那么可以肯定,这样强调一次比它一百次地强调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更加有力量,也更能说服对方乃至说服大众。
因此,我们可以将上述两个方面关系的分析简要地概括如下:如果以公有制、按劳分配的存在为前提,那么,公有制、按劳分配就是手段,“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是目的;如果以公有制、按劳分配的巩固为前提,那么,“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成为手段,而公有制、按劳分配变成了目的。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中,社会主义本质的两方面内容就是这样辩证地统一着。
三、社会主义本质是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统一
在实践中,社会主义本质内容的丰富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十月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以列宁为首的苏维埃国家政权。为了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从1917年11月底开始,列宁领导下的人民委员会先后颁布了有关对银行、铁路、外贸、商船、工业等实行国有化的法令,使苏维埃国家政权掌握了国民经济的主要命脉;苏维埃政权也颁布了《土地法令》,宣布土地全部归国家所有,无偿交人民(主要是贫农、中农)使用。在列宁领导下的苏维埃国家就这样建立起了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加快发展生产力,这是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很快就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1918年到1920年,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接踵而至的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使苏维埃国家的国民经济遭到极端破坏,加上1920年的灾荒,使这种破坏更加严重,同时,俄国的大工业又不能迅速恢复,因此,如何加快发展生产力的问题突出地摆在了以列宁为首的俄共(布)中央面前。他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果断地决定废止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以新经济政策取代之。新政策的突破口是首先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方法是:实行粮食税,发展工农业间的流转,发展小工业。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是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建立公有制与发展生产力的辩证关系运用于实践的成功的典范。
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从1958年至1978年间,由于“左”的错误,片面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有制理论。它从片面强调越公越好,发展到“割资本主义尾巴”,甚至提出“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它割裂了建立公有制与发展生产力的辩证关系,而是将公有制与阶级斗争结合到一起。实质上,我国自“一化三改”结束以后,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阶级斗争。党的八大已经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党的八大以后存在着的矛盾,大量地主要的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途径、方法等问题,可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这类问题被说成了“道路”、“路线”问题。搞“阶级斗争”的结果,不仅阻碍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损害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形象。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党的八大路线,并在以后的实践中将它继续推向前进,从而使得马克思主义关于建立公有制与发展生产力的辩证关系再次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这种实践在理论上的反映就是:邓小平一方面强调,我们的改革开放是坚持公有制的,而且必须坚持公有制,另一方面又强调紧紧抓住主要矛盾,运用一切尽可能的手段解决主要矛盾,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而奋斗。“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我们要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加全民所得。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这样,过去“左”的错误得到了较迅速的纠正,社会生产力在较短时间内就上了一个新台阶,与此同时,公有制也得到了明显的巩固,其表现在:它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锻炼了自己,在变幻莫测的国际背景下稳定了自己,在与多种经济成分的竞争中壮大了自己,等等。
因此,第一,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无论是在列宁领导的俄国(乃至前苏联)还是在毛泽东及邓小平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不同时期,突出公有制的作用,这是共同的。第二,当列宁、邓小平突出发展生产力并把它作为主要矛盾来解决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迅速而且稳定,但当一度把阶级斗争作为主要矛盾去解决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缓慢甚至停滞。在这一点上,经过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对比,我们看到,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多方面论述是多么地正确!
总之,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没有公有制,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建立了公有制而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即使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也不会很巩固,只有公有制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的辩证结合,才会有社会主义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公有制包括按劳分配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都是社会主义实践中属于本质的成分。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的内部联系,都是由社会主义的内部矛盾所构成,都是社会主义的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都从整体上规定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能及其发展方向。所以,这两个方面都包括在“社会主义的本质”概念中,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之应有之义。对于“社会主义本质”内容的规定,不存在二者必居其一的问题,而是二者辩证地统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