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适的“宽容与自由”_容忍与自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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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是中国最有代表性的自由主义者,是中国自由主义者的领袖。这是一般学者们都认同的。但1959年3月、11月,胡适两次发表文章和演说,强调“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于是引起不同的反响,即使在自由主义者中间,也有不同的意见。

胡适的《容忍与自由》在《自由中国》(第20卷第6期,1959年3月)上发表后,他的好朋友毛子水即在接着的下一期《自由中国》上发表《〈容忍与自由〉书后》,对胡适的思想加以申述和发挥。同期上又发表殷海光的文章《胡适〈容忍与自由〉读后》,承认“这篇文章是近四十年来中国思想上的一个伟大贡献。这篇文章的意蕴是中国人应走的大方向的指南针”。但他指出:“就咱们中国而论,自古至今,容忍的总是老百姓,被容忍的总是统治者。”所以,他认为“适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话,还得多多向这类人士(指统治阶层的人士——引者)说法”。显示他不赞成笼统地强调“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胡适去世不到一个月,周策纵在《传记文学》(第55卷第4期)上发表《胡适之先生的抗议与容忍》一文,对胡适的容忍话题作了很全面的论述与深入的剖析。他说:“我们仔细检讨胡先生的一生,可以肯定地说,抗议和容忍实在就是他的基本态度与精神。”他指出,单强调容忍是不够的,“我们应该用容忍与抗议两个轮子来作为‘争取自由民主的基本态度和精神’”。从文中可以看出,周先生注意到了,胡适写作《容忍与自由》的文章和发表同题讲演的时候,和他早年的态度,“有程度上的差别”。他还指出:“胡先生似乎比伏尔泰更偏向于容忍一方面”。

相隔五十年后,大陆有两位青年学者,在各自的著作里论到当年胡适关于“容忍与自由”的话题。何卓恩先生的《〈自由中国〉与台湾自由主义思潮》(台湾水牛图书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8年3月)只是作为一段史实简略记述胡适发表《容忍与自由》一文的背景及其主要内容,未加深论。李建军先生的《学术与政治——胡适的心路历程》(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07年3月)一书,论到胡适的关于“容忍与自由”的文章和讲演时,他完全赞同胡适的主张。

上面提到的各位学者,虽其议论微有异同,但都未曾从史实与理论相结合的角度对胡适所强调的“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议题作深层的探讨与解析。本文想就此略谈一点意见。

我的意见大致有三个层面:一、“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并非胡适的一贯的明确主张。二、从自由主义理论原则上说,“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是难以成立的。三、胡适为什么在那个时候强调这一命题?下面我就从这三个方面谈谈我的意见。

胡适一生都在努力争取自由,争取发表言论的自由,争取批评政治的自由,争取批评政府、批评所谓党国、批评所谓领袖的自由。他为自己争这些自由,也为教育界、学术界,为青年,为同胞争取这些自由。他的努力不能说取得多么大的成功,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影响。

胡适的争自由的努力,早在上海读书时期就已开始。在澄衷学堂,为了自由,他为一个被开除的同学力争,力争不得,他罢学而去。在中国公学,为了自由,他积极参与学生争取自治的运动,虽未被开除,却在自动退学之列。他们一群青年,在艰苦竭蹶中苦撑起一个自己办的新公学达一年之久。

到美国留学后,他的眼界开阔了,知识增加了。这时期他受到美国有良好教育背景的基督教家庭的影响,又读过自由主义大师们,主要是密尔(John Stuart Mill)和毛莱(John Morley)的著作。他的自由主义,更增加了理性。

胡适留学归国后,从1917年9月到1948年12月,30多年中,胡适争自由的努力和谈论自由最集中的有三个时期。一是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时期;二是1929年到1930年批评国民党的时期;三是1947—1948年的国共内战时期。

新文化运动时期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胡适的自由主义风头甚健,拥有极大的影响力。他的《易卜生主义》被誉为“个性解放的宣言”。对中国人来说,经过两千年纲常名教的束缚,争取个性解放,就是争取自由最核心的问题。胡适解释个性主义,第一是个人要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自由主义最基本的东西。没有自由意志,自由根本无从谈起。他指出个性主义的第二个意义就是自己负责任。① 他在《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里重复强调这两个基本点。他说,个性主义“一是独立思想……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的责任。”② 胡适对个性主义的界定,是对中国自由主义思想的重要贡献。他的解说要比从前严复与梁启超的解说更加深入浅出,也更加准确。他完全从正面,从积极的意义上揭示自由的内涵。

还有,胡适向青年们指出:“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③ 这话虽是在1930年写的《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见到的,但说的是他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思想。这句话的实际含义,是承认个性主义是最高价值追求。这与自由主义经典思想家的意思是一致的。

这一时期,胡适没有特别强调容忍的论述,更没有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话题。

1929-1930年批评国民党的时期

胡适1926年为中英庚款的事出访欧洲,1927年回国。当时他既不见好于北洋政府,又不见容于南方国民党当局。所以,既不能回北京大学,也不能赴广州的中山大学之请,只好暂居上海。1928年国民党取得全国政权。为巩固自己的政权,极力诛杀异己,动辄给人戴上反革命的帽子,加以讨伐。胡适自己就曾被骂作“反革命”。④ 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呈现出相当恐怖的气氛。刚刚游历过欧美国家的胡适,一下子掉进此种境遇之中,他无法容忍,乃挺身出来向国民党当局争自由。这时期,他发表多篇文章严厉批评国民党当局。如在《人权与约法》一文中,他举出许多当局践踏人权的事实,加以抨击。最后提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⑤ 接着发表的《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知难,行亦不易》、《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等文章,批评国民党及其领袖的反自由的反动倾向。这时期,还有一些因种种原因当时未曾或未及发表的文字,也都是强烈要求自由的。如在《我们要我们的自由》这篇文稿里胡适说:“近两年来,国人都感觉舆论的不自由。在‘训政’的旗帜之下,在‘维持共信’的口号之下,一切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都得受种种的钳制。异己便是反动,批评便是反革命。……所以今日全国之大,无一家报纸杂志敢于有翔实的记载或善意的批评。”又说:“我们是爱自由的人,我们要我们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⑥

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一份写于1929年的,不完整的胡适的手写札记的影稿,看去像是预备讲演的提纲。其中有很直率地批评国民党的文字。稿子的题目是《建设时期中的根本需要及其应付方法》。稿中说:“根本需要是思想革命,应付方法是思想自由。”又说:“今日不敢自由思想的人,今日畏惧压迫自由思想的人,也正是当年受传统思想支配的人。”又说:“只有真正的自由思想,才可以做到思想革命。”“然而,思想自由不是今日所谓思想自由,可以批评上帝,而不可以批评孙中山,这不是思想自由。可以推翻孔子、耶稣,而不可以批评《建国方略》,这也不是思想自由。思想自由的试验,全看我们可不可以批评孙中山与国民党。思想是只认真理,只问是非,而不认人的。”

这一时期,胡适争自由的勇气极高,言辞相当尖锐。没有特别强调容忍的意思,更没有说过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话。

1947-1948年国共内战时期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国共内战全面展开,烽烟遍地的情况下,胡适很集中地,很用力地宣讲自由主义。这两年里,胡适公开发表的谈及自由和自由主义的文章与讲演有十几次,其中比较最集中、最完整地表达他对自由主义的见解的有两篇。从这两篇文章里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个时期,胡适所强调的自由主义的重点何在。

1948年8月1日,胡适写《自由主义是什么?》,6日发表在《周论》第2卷第4期上。胡适随后将它收入自己编的《胡适的时论一集》中,足见胡适自己很重视这篇文章。

胡适在这篇文章里首先界定了“自由主义”和“自由主义者”。他说:“据我的愚见,自由主义就是人类历史上那个提倡自由,崇拜自由,争取自由,充实并推广自由的大运动。……在这个大运动里,凡是爱自由的,凡是承认自由是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基本条件的,凡是承认自由难得而易失故必须随时随地勤谨护视培养的,都是自由主义者。”⑦

须特别指出,在这篇文章里,胡适明确强调:“自由主义在这两百年的演进史上,还有一个特殊的(有)空前政治意义,就是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自由权利。”他又强调说:“多数人的政权能够尊重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才是真正自由主义的精髓。”⑧

一个月后,1948年9月4日,胡适在北平广播电台作广播演讲,题目就是《自由主义》,次日,在《世界日报》上全文刊出。在这篇文章里,胡适再次强调,“在近代民主国家里,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权利,久已成了当然的政治作风,这是近代自由主义里最可爱慕而又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接着他就说道:“我做驻美大使的时期,有一天我到费城去看我的一个史学老师白尔教授,他平生最注意人类争自由的历史,这时候他已八十岁了。他对我说:‘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这句话我至今不忘记。”胡适接着说:“为什么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呢?因为容忍就是自由的根源。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可说了。至少在现代,自由的保障全靠一种互相容忍的精神。无论是东风压了西风,是西风压了东风,都是不容忍。”据我的记忆,这似乎是胡适第一次公开讲论他的老师的所谓“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⑨ 的说法,并引申发挥说,容忍是自由的根源,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至于胡适引申发挥的意思是否在理论原则上可以成立,我们且留待后面适当地方再加分析评述。这里我们且记住,这是胡适第一次公开引证白尔(有的地方胡适译作布尔)的话,并据以引申发挥。

那么,在国共两党战争正酣之际,胡适为什么特别强调容忍,强调容忍反对党,强调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他是怎样考虑的呢?

我们可以根据胡适此时期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和讲演的内容来作一些分析。

我前面说过,在我们所指的这个时期,胡适发表过十多篇文章和讲演,都讲到自由或自由与容忍的问题。而且,多半都是从整个世界发展的大趋势着眼,来谈论这个问题。他强调,世界的发展,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趋向:一种是自由民主的趋向,一种是一党集权的趋向。前者以英、美、法等西方国家为代表,后者以苏联为代表。他在《两种不同的政党》、《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民主与反民主观念体系的冲突》、《当前中国文化问题》、《自由主义与中国》等文章和讲演里,都讲到这两种不同的发展趋向的问题。胡适自己当然是认为自由民主的大趋向,才是真正符合人类发展需求的方向。他作这些文章,发表这些演讲,目的都是为着帮助人们选择这个他认为唯一正确的方向。他归纳这两个不同的方向“就是自由不自由的选择,也是容忍与不容忍的选择”。⑩ 我们都还记得,当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不久,胡适曾托请王世杰转给毛泽东一封电报,电中称:“中共领袖诸公今日宜审查世界形势,爱惜中国前途,努力忘却过去,瞻望将来,痛下决心,放弃武力,准备为中国建立一个不靠武装的第二大政党。”(11) 劝中共做和平的反对党,以成就中国的宪政之路。毛泽东和中共没有理会胡适的建议。胡适这时(1947—1948)大讲自由与容忍,自然不是指望共产党会听他的劝告。他的意思应该含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开地批评苏联和中共都是一党集权,不容忍自由批评,更不容忍反对党。另一方面,他又说给国民党听,要他们明白,要跟上世界自由民主的大潮流,要建立一个现代政府,就必须容忍自由批评,尤其是要容忍反对党。否则,就不能见容于自由世界,就不能有持久巩固的政治秩序,以保障国家和平发展,人民乐业。很明显,他这时,强调容忍,有明确的政治诉求,主要不是谈论自由主义的理论原则。

自由和自由主义,是个相当宏大的思想理论问题,不很容易说得清楚。胡适是个终身坚持自由主义的人。曾写过(或讲过)许多宣讲自由和自由主义的篇章,人们都不怀疑他是中国自由主义的领袖。但我觉得,由于他过信他年长的老师白尔的话,把“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当成普遍的理论原则,是不妥当的。

胡适解释,何以说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他说,这是“因为容忍就是自由的根源,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可说了”。“容忍”真的是“自由”的根源吗?换句话说,自由是从容忍中产生出来的吗?这大值得怀疑。中国人容忍君主专制两千年,何尝产生出政治自由?美国容忍奴隶制,直到为解除奴隶制而爆发一场战争,容忍何尝让奴隶们获得自由?

这里首先须弄清容忍的确切意义是什么。在自由主义的语境里,容忍应是指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的一种态度,即一个拥有自由意志的人,对他人的自由的容忍。绝不是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人,一个处于他人权利控制下的人,对压制自己的权力的容忍。这种被迫的、不得不然的容忍,与自由主义所讲的容忍毫不相干。既然容忍只是自由的人对他人自由的容忍。那么,说容忍是自由的根源,说自由是从容忍产生出来,说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就是不妥当的。从而,说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就是大可怀疑的。我们倒是可以说,没有自由,就没有容忍。因为容忍是自由的人所作的自主的选择。一个没有自由的人,一个受压制或被强制的人,容忍不是他的选择,而是不得已以的忍受。他所能有的自主的选择是反抗,而反抗正是不容忍。

在自由思想的历史上,我们还不曾见到哪位先驱曾表示过“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意见。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an Stuart Mill)是人们公认的自由主义代表思想家,他的《论自由》是自由主义思想的经典。对此,胡适也是完全认同的。(12) 我们且看密尔关于自由的一些最重要的论述,都难以得出“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结论。

《论自由》一书的第二章至关重要。密尔这里集中论述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其实只是一个思想自由的问题。因为讨论自由就是思想自由。有思想自由,自然会有讨论的自由;若没有思想自由,自然也就不会有讨论的自由。

密尔说,任何压制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的这种“权力”都是不合法的。不论是一部分的人民或是其政府来运用这种权力,都是不合法的。(13) 他认为,“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于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因为“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14) 密尔认为,为着使一般人都能获致他们所能达到的精神体量,思想自由是完全必要的。(15) 他说道:“若要让人类的宣教者认识到他们所应当知道的一切东西,就必须让一切东西被自由地写作并印行出来而不加以任何束缚。”(16) 密尔特别强调反对意见的重要。在他看来,一种意见,哪怕它就是真理,倘若不经受反对意见的检验和冲击,它就会被当成教条灌输给人们。“一到那个信条变成了一个承袭的东西,而人们之予以接受乃是出于被动而不是出于主动的时候……就有一种逐步前进的趋势会把这信条除开一些公式而外的全部东西都忘记掉,或者对它只付以淡漠而麻木的同意……直到最后,它终于变得与人类内心生活几乎完全没有联系。”(17) 这一点十分重要,它告诉我们,一个真确的意见,一个真理,倘若被人为地“保护”起来,不许批评,不许讨论,把它灌输给人们,那么,它就将会变成僵硬的公式或教条,变成没有生命力的东西。所以反对意见并不是坏事,有分歧并不是坏事。密尔说:“如果有人对公认意见有所争议,或者如果有人只要法律或舆论容许时就会对公认意见有所争议,那么我们要感谢他们,要敞开心胸倾听他们,还要为此而感到喜悦。”(18) 因为一种真确的意见经过与错误意见的冲突,会使我们对其真确性有更明白的领会和深刻感受。

但遗憾的是人们通常都不喜欢听取反对的意见。密尔认为,“人类之倾向于把自己的意见和意向当作行为准则来强加于他人,是有着人类本性中难免带有的某些最好和某些最坏的情绪的如此有力的支持”。(19) 这就是所谓人们往往都自认为自己不会错的惯性心态。它常常是导致一个人犯下重大错误的原因之一。为要预防错误,听取反对意见,与反对的意见进行公平的讨论和辩论,便是绝对必要的事情。这就需要养成容忍的态度。当然,容忍的态度之必须,并不只限于为了听取反对意见,而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是自由主义本身内在的要求。因为一个人的自由,需要同时承认和容忍他人的自由。否则每个人的自由都是不可能的了。在这个意义上说,容忍是实现自由的一个条件。但仅仅是一个条件而已,它不是充足条件,有容忍,未必就自由。自由的最重要的条件是必须有自由意志,必须能自主选择。西方有言:“不自由,毋宁死!”在没有自由的情况下,争取自由,争之不得,奋斗直至牺牲。这是自由精神。如果一个人在不自由的状态下,容忍这种状态,他就无从得到自由。反之,他反抗这种不自由的状态,那便是他的自主选择,他的反抗无论是否成功,他的精神都是自由的。所以,容忍不是自由的充足条件,不是自由的根源。因此,也就不能说,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其实,个人对他人的容忍,是为了自己的自由得以成为事实,是为了自由而容忍,而不是相反。况且,只有一个自由的人对他人的容忍才是有意义的。被别人强制,不得不容忍,那不是自由主义者所认可的容忍。

从上面所引述的密尔的言论,我们可以明白,自由主义者的容忍,就是承认他人的自由,承认他人有他们自己自主选择的自由。他们可以说出和我们相同的意见,也可以说出不同的、反对的意见。这就是容忍,这种容忍之需要,是为着实现我们和他们同有的自由。这种容忍之可能,则是因为彼此都是自由的人。所以不是容忍产生自由,是自由需要容忍,并使容忍成为可能。

由于容忍,使我们有机会接触、了解不同的意见或反对的意见,通过自由讨论,使我们有机会评鉴我们的意见的正确与错误,或正确与错误的程度,从他人的意见中吸取营养,修正和补充我们的认识。从而,可以有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实现我们的自由。因为自由的实现,确实是与人的智能有关联的。这进一步证明容忍是自由的需要,容忍在现实中的实现是自由的人们共同促成的。

密尔的《论自由》所谈的容忍,只是上述意义上的容忍,他从不曾提到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或者相似的意思。

我们检看其他自由主义思想家,例如晚近的著名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等人,也不曾有“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表述。

自由与容忍,究竟哪个更重要,我以为不易得,也不必得一个普遍有效的说法。它们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对于个自体来说,是自由,对于个自体与他者(另一个自体,或团体,或机构)之关系而言,就是相互的容忍。

所以从历史和现实实践中,从主要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论述中,从我们对自由与容忍的理论分析中,都难以得出结论说“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布尔所说的话,可能只是针对他个人对所身历的某些事件和问题的思考所得出的一种感想,算不得一种成熟的理论见解,更难说是一个普遍有效的理论原则。我们可以承认,在政治自由与社会自由基本实现的情形里,在某种场合下,强调容忍更为重要的意思,是有一定意义的。但胡适强调这句话的时候,显然不具备上述的大前提。胡适未免过信其老师的话,或许,只是为证明自己的一个特别见解,而拉出他的老师来为自己增势。

胡适作为一个无可怀疑的自由主义者,他为什么会认为,“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呢?

根据我的了解、我的印象,作为一个思想家的胡适,他的一个特点就是永远不使自己为“主义”所困,他总是更加关注现实的问题。面对现实的问题,适时地调整自己的应对方式,这对于一个实验主义者来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胡适在50年代初期,也曾多次宣讲自由主义,文章、讲演都有。但没有特别强调“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意思。唯独在1959年,两次专门论述这个问题。一次在1959年3月,在台北《自由中国》第20卷第6期发表《容忍与自由》一文。一次是同年11月,在“自由中国社”同仁的集会上发表与前文同题的长篇讲演(发表在《自由中国》第21卷第11期)。

我们前面讲到,胡适于1948年关于自由主义的讲演中曾引他的老师白尔的话:“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那时,他强调这一点是要引出容忍反对党的极端重要性,那仍是从争自由的立场要求执掌政权者要有容忍的雅量。而1959年的两度强调“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却是要争自由的人容忍当权者的施为。如他在这一年3月发表的《容忍与自由》一文中说:“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20) 胡适这篇文章是针对《自由中国》第2卷第2期上,因刊发一篇署名陈怀琪的投书《革命军人为何要以“狗”自居?》而惹起政府当局的严厉打压的事情而写的。只要读一读当时有关文献,任何不带偏见的人都能明确看出,这是统治当局设计好的一次打击自由舆论的构陷之局。因《自由中国》是当时争自由最有锋芒的刊物。早在1956年,因登载《祝寿专号》,有批评蒋介石的内容而引致蒋家父子对《自由中国》和胡适的深深的嫉恨。到1959年1月,当局借陈怀琪事件,要一棍子打死《自由中国》。该杂志确实到了生死关头。(21) 但以雷震为首的“自由中国社”的社员及其朋友们还要力争,要将政府当局构陷之局揭破。双方闹到十分难解的地步。以致胡适担心到,《自由中国》的朋友们若不“多多忍耐”,会“把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次搞垮了!”(22) 这话也许有“过甚其词”的意味。但台湾政权的主要后盾美国确实一直觉得台湾不够民主,缺乏言论自由。此次事件如处理不好,美国对台的态度与方针政策并非没有做出调整的可能。这是胡适极力劝促雷震等人“容忍”的重要原因。也是他强调“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主要原因。到这一年的10-11月,正当因蒋介石要违宪第三次连任“总统”的事海内外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一方面有人纷纷劝进,另一方面有人反对。这时,《自由中国》又公开表示反对蒋介石第三次连任“总统”。这再一次使《自由中国》及其主持人雷震撞到了蒋介石当局的枪口上。无疑地,当时《自由中国》与雷震等人的处境相当危险。胡适私下里极力调停,又公开发表文章,要求“自由中国社”的朋友们以容忍的态度,避免与当局激烈冲突。于是才有借“自由中国社”十周年集会的场合,发表《容忍与自由》的长篇讲演。讲演中甚至具体批评到“自由中国社”的某些缺少容忍的雅量的举措。在这次讲演中,胡适还极力证明,读书人,拿笔杆子的人也是有势力的。所以尤其应当有容忍的雅量。

其实,即使这时候,胡适强调容忍,意思还是为了自由,为了保住《自由中国》这块自由主义者的阵地。为了保住已有的自由阵地,暂时容忍当局的某些行为,是等待机会再作争自由的奋斗。从这种意义上说,胡适的态度,也未必就是“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因为骨子里还是为了自由。顶多,这句话只有策略上的较高重要性,而不能提升到理论原则的高度。

极简略地说过1959年胡适两次谈“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经过情形之后,我想略作一些分析。以进一步厘清本节开头提出的,胡适作为一个无可怀疑的自由主义者,他为什么会在这时(1959年)提出并一再强调,说“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呢?

大约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检讨。

一、胡适对自身地位的顾虑。

胡适1957年被任为台湾“中研院”院长,1958年回台就任。他明明知道1956年末至1957年台岛内官方舆论所围剿的主要人物就是他自己,他还是毅然决定回台就职,表明他有一种使命感,要想做事。这种心态非常可以理解。他要做事,就需要相对稳定的环境。所以尽管他非常支持《自由中国》及其自由主义者的朋友们的活动,但他不希望弄到激烈冲突的地步。如果说,“中研院”院长的职位,还比较纯学术性,那么1959年成立的“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主席的职位,则是“国家机构”的首长。作为“国家机构”的负责人,他考虑问题时,就不可能像从前那种纯学者的身份一样。

二、更为重要的是,他对台湾局势的顾虑。

国民党政权退守台湾后,一直处于不安全感之中。对面有比自己强大多倍的大陆政权,时时宣称要“解放台湾”。1958年8月,大陆方面开始有节奏地对台实行炮击。虽然慢慢变成一种象征性的举动,但它足以提醒人们,台湾是不安全的。在国际上,每年一度的联合国大会都是台湾面临严峻考验的关口,虽然几度都熬过去了。但这一年突然有美国一位竞选总统的候选人,扬言要改变对华政策,准备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取代台湾所占据的安理会的席位,台湾仅保持普通会员国的地位。这虽然是极不现实的(海峡两岸都不会接受这种方案),但它对台湾政权无疑是一个严重的警号。(23) 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内部发生严重的官与民的冲突是非常危险的事。所以,胡适在私下里才会讲出,如不忍耐,会把台湾在联合国的席次搞垮了。其实不仅仅是席次的问题,恐怕胡适担心到如果台湾内部的离心力加强,会把这个“反攻大陆”的“自由中国”的基地毁掉。

因为以上的顾虑,胡适不能拘守自由主义常态的理论原则,而要引他的老师的话为证,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中国自古也有“小不忍,则乱大谋”的说法。不过我们终究不能承认“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可以成为自由主义的一般原则。

注释:

① 胡适:《易卜生主义》,《胡适文存》第4卷,亚东图书馆,1925年11月第8版,第35页。

② 胡适:《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胡适文存》第4卷。

③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胡适论学近著》,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635页。

④ 胡适:《胡适致蔡元培的信》(1928年6月27日),拙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0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

⑤ 胡适:《人权与约法》,《新月》,1929年第2卷第2号。

⑥ 参见《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12册。

⑦ 引自《胡适全集》第22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重印本,第725页。

⑧ 同上,第726、727页。

⑨ 胡适:《自由主义》,《世界日报》1948年9月5日。

⑩ 胡适:《当前中国文化问题》,引自《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12册。

(11) 引自耿云志:《胡适年谱》,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22页。

(12) 参见张书克:《胡适和约翰·密尔的〈论自由〉》,纪念胡适先生诞辰120周年国际研讨会论文,即将在《广东社会科学》上刊出。

(13) 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9页。

(14) 同上,第19—20页。

(15) 同上,第39页。

(16) 同上,第45页。

(17) 同上,第47页。

(18) 同上,第53页。

(19) 同上,第16页。

(20) 参见《自由中国》,1959年3月第20卷第6期。

(21) 关于《自由中国》屡次与当局发生冲突的情形,何卓恩所著《〈自由中国〉与台湾自由主义思潮》一书有比较详细的叙述,可参看。

(22) 《雷案回忆》,《雷震全集》第11册,台北:桂冠图书有限公司,1989年版,第74页。

(23) 参见《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6册,“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版,第274—2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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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胡适的“宽容与自由”_容忍与自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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