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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近日分别发布了针对全国和浙江省范围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为2016年到2020年的电力发展绘制了蓝图。
本文以国家和浙江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涉及光伏发电部分内容以及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政策的变动为线索,解读规划内容,分析光伏产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并以浙江省光伏产业为重点,预测2017年浙江省光伏发展的走势,提出尽管国家补贴政策正在逐步缩减,2017年浙江省光伏发电装机量仍将继续走高的观点。
关键词:电力“十三五”规划;光伏动态解读;发展走势分析;
2016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在此之前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也发布了《浙江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在两份规划中分别为全国和浙江省的光伏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和目标。
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从供应能力、电源结构、电网发展、电力体制改革、民生用电保障、节能减排、科技装备发展、综合调节能力八个方面绘制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蓝图。规划期为2016年到2020年,涵盖了水电、核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为硬指标,提出要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大力发展新能源,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截至201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其中地面电站3712万千瓦,分布式606万千瓦。也就是说,“十三五”期间,太阳能发电将新增装机容量68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将新增装机容量5400万千瓦以上,占整个“十三五”期间规划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的80%。而根据光伏行业统计和预测,2016年全年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因此2017年到2020年这四年按规划容量平摊到每年才1000万千瓦左右,考虑到规划新增分布式光伏的装机容量6800万千瓦,地面电站的发展空间必将受到分布式光伏的挤压,分布式光伏将在“十三五”期间迎来大机遇。
此观点与另一数据——弃光率也是相吻合的。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西北地区弃光率超过30%,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累计弃光电量为33.0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91%,弃光比例为12.1%,同比上升2.05个百分点。因此在《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到,要将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如何控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有解答,一方面要按照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布局光伏电站,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另一方面在弃光率严重的西北等地区,重点加大电力外送和和再生能源消纳能力,适当放缓光伏地面电站的建设规模和节奏。
而在《浙江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浙江省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22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将新增光伏发电600万千瓦左右。《浙江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还提到,要落实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加大光伏扶贫力度,因地制宜发展互补性光伏电站,推广太阳能、农业(渔业)、旅游业、科普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新模式(表1)。
可见,浙江省在“十三五”期间持有积极发展光伏发电的态势。通过数据对比可以发现,截至2015年,浙江省光伏装机容量占全国装机容量的5.1%。“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规划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占全国新增装机容量的8.8%。到2020年,浙江省光伏装机容量占全国装机容量的比值将达到7.3%。浙江省是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一个非常理想的省份,其作为一个能源消耗大省,并没有大片的土地用来建设地面电站,而分布式光伏发电利用屋顶建设、就近消纳的特点刚好迎合了浙江省的条件和需求。面临国家“十三五”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要求,浙江省在充分利用好厂房、居民屋顶的同时,还不断探索“光伏+”模式,打造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扶贫等新模式,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提供了优质的平台。
在《浙江省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发展光伏产业的主要任务:(1)全力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2)有序推进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3)全面实施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并以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工程、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基地工程、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光伏先进技术应用工程和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工程为重点工程,将规划中的指标落到实处。
2016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意见征求,征求意见函中提到适当降低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计划从现行的0.42元/千瓦时下降到0.4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地面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从现行0.98元/千瓦时下调到0.7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对此次计划调整的解读,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光伏行业目前对补贴的依赖还很严重,光伏补贴的意义在于使产业规模增加,促使技术进步、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带来成本下降,直至达到无补贴平价上网的目的。因此补贴随着光伏产业生产建设成本的下降而下降是必然的。
其次,三类资源区内多是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也是最适合发展分布式光伏的省份。2015年,分布式光伏系统每瓦建造成本在7元多,而到2016年,分布式光伏系统每瓦建造成本以跌至6元多,甚至跌破6元。因此三类资源区分布式发电补贴下调0.02元/千瓦时,和近几年分布式光伏系统整体建造成本的下降相比,影响微乎其微。
第三,地面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大幅下调,一方面是为了配合放缓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和节奏,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另一方面也将刺激光伏抢装潮,2017年上半年或将重现今年的“630”抢装热潮。
由此可见,此次补贴计划调整的方向和“十三五规划”鼓励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的方向是一致的,补贴的走低对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负面影响微乎其微,分布式光伏成为“十三五”可再生新能源发展的“新宠”,浙江省光伏发电的发展也必将乘着此次“十三五”的东风高歌猛进,2017年有望更上新高。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11.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08.
论文作者:李安宁,刘寅,戴永军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5
标签:光伏论文; 浙江省论文; 分布式论文; 装机容量论文; 电力论文; 电站论文; 国家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