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农经济改造的创新之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农经济论文,之路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封建地主制经济核心的小农经济,是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家庭劳动为依托,从事小农业与家庭小手工业紧密结合的生产,以土地为依附根本,依赖于自然,以性别为分工的男耕女织为经营方式的经济活动。这种分散于广阔的中国大地上如同汪洋大海一样的小农经济,是中国数千年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基础。由于这种分散的形式极利于封建王朝进行统治,历代的统治阶级都极力倡导和加固这种小生产方式,从而使得小农经济的运作和经营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意识和传统习惯具有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完整的小农经济运作方式已不多见了,但并不等于以小农经济为代表的小生产方式及其意识和传统已完全消亡。其给我国近现代化建设造成的影响仍然不可低估。
我国小农经济的二重性及解体情况
(一)我国小农经济的二重性
小农经济是我国几千年封建地主制经济下占主体地位的经营形式。它既有自给自足,以自然经济状态存在的一面,也具有为交换和增值而生产,从而呈现与商品经济紧密联系的另一面。因而,其性质是一种二重性的经济,它与欧洲封建领主制下庄园经营方式的单纯自然经济性质迥然不同。欧洲封建领主制下的庄园经营是自然经济,是完整的自给自足经营体。庄园能够凭借内部分工,从事为维持生活和进行生产、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农业、副业、手工业产品制造,基本上不依靠与外界进行交换来满足自己的生活、生产的需要,从而形成其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世界。
我国的封建地主制经济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只要有货币资财即可取得地权,占有者也无须具有贵族或者其他特权身份。
2.地权可以分割,自由转移,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多子继承制,更导致地权不断分散。
3.地主只管收租而不过问土地佃耕后的经营情况。佃农和自耕农同样具有经营自主权。存在着农民通过自主经营而致富的机制,远比西欧庄园经营方式的机制复杂得多。它不像相对简单的领主制,一旦地权分散使之瓦解就再也不能重建。中国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地主的大土地所有制、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等多种土地所有制并存,地权伴随内部兼并不断集中,又伴随买卖、抵押、分产而不断分散,但分散后还能重建。
4.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三位一体进行剥削。佃农有名义上的人身自由,但离开土地,即无法生存。工商业不发达,农民破产后只能接受更重的地租和超经济剥削而留在农村。所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生产运作都是以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为主体,男耕女织结合的生产方式便成为我国封建经济制度的广阔基础。
中国小农经济之所以以“耕织组合”为其经营内容,是土地兼并剧烈,竞佃现象突出,土地经营面积较小的结果。农民仅靠在狭小的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既然无法生存,家庭手工劳动就必然成为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农于农隙治事补助生活的必要手段。既是为给自己提供衣食和缴纳田租和赋税,更重要的是要靠出售家庭手工产品的收入来补贴家用。收入的单一性和其生活、生产需要多样化的矛盾,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解决,否则就连简单再生产都无法进行。决定了中国的小农经济必然要和商品经济联系。
中国古代已存在着一定规模的商品市场,名画《清明上河图》是描绘北宋时期都城汴梁所在的汴河沿岸繁荣情况的真实写照,具体地表现了当时我国繁华的商品大市场中的货币文化和对外贸易发达的程度。在鸦片战争后,全国各地更是商铺林立。
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小农经济的生产者为自给自足的温饱而奋斗的大量史实。诚然,中国的小农经济经常要为自给自足奋斗,从而以自然经济体的状态出现。可是,这只是它的经常存在状态,而非它的本质属性,这种状态的形成,正是由于它能够适应商品经济需要的本质,可发挥其机制的条件遭到摧残和扼制,才迫使它不能不以这种面貌出现。由于把自给自足的经常性存在状态误认为就是小农经济本质的理论误导,使我们因忽视中国小农经济所具有的能够适应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潜能和机制的特性,缺乏对中国小农经济本质的正确认识,导致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中走了弯路。
如前所述,中国的小农经济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它具有必须与市场联系进行商品交换才能维持和扩大简单生产和再生产的本质。能否运用这种机制,发挥其潜能,便成为小农经济是以市场商品的供应者、消费者的状态出现和存在,还是以自然经济体的自给自足者的状态出现和存在的制约因素。由这种制约因素产生何种效应则决定于小农经济营运的外部环境,证诸历史,当每一个封建王朝初兴时,实行保护和扶持小农经济的政策,这时的小农经济营运的外部环境相对较好,小农便能以通过独立自主地力耕勤作,向市场提供较多的剩余生产品,从而使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并使商品经济也使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并使商品经济也趋于繁荣。历史上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吃盛世”,几乎都如此。反之,当土地兼并日趋剧烈,吏治日渐腐败,水利不修,天灾频仍、赋役日增,剥削加重,小农经济的生活和生产条件,不但得不到保护,反而全被破坏,其潜能和机制受扼制而使其剩余生产品被剥夺,甚至还侵及其必要劳动,这时的小农经济便必然地只能被迫陷于追逐温饱的自给自足状态。只有在外部环境恶劣时,小农经济才会被迫退回自然经济状态。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性质虽不相容,但并不排除二者可以存在于作为一种生产或经营方式的小农经济中,因作用其自身的外部环境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本质效应。
(二)小农经济的解体
明清时出现了中国的原始工业化,小农经济开始缓慢解体。这种解体,动力来自于我国社会经济内部,但局限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江南地区,解体范围小、速度慢。
鸦片战争后,小农经济受到了巨大的外力冲击,中国也被迫走上了近代化道路。19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产业革命加快了西方的工业化步伐,使西方的洋货开始如潮水一般涌入中国。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方式进入了以资本输出为主阶段,在中国投资兴办企业,加大了对中国的掠夺。
面对大工业化生产的洋货的涌入,小农经济是无法与之抗衡的。尤其是在西方资本输出,在华设厂的外力压迫下,小农经济一面纷纷解体,一面仍苦苦与西方工业化抗争。
冲击是从棉纺业开始的。手纺业生产的土纱首先被淘汰,使小手工纺纱者纷纷转向手织业,但机织业不断击败了手织业。耕织结构的“织”由此失去往日地位。手纺织业的衰落导致耕织中的“织”全面退出,小农经济缺了一条腿。当然,这种解体是不均衡的,由沿海沿江的东部地区向中部、西部依次递减,而到了西南边陲的云南,男耕女织的结构甚至基本上仍无太大变化,以致于抗日战争时期,云南的手纺织业在那种特殊情况下还一度兴盛过。
我国小农经济是在外力作用下开始解体的。但是,外部力量的入侵只能破坏和瓦解传统社会结构的表层,传统社会结构的深层次的东西彻底消亡,只能由来自内部力量对它进行改造。
(三)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小农经济的回归
1983年党中央《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开展。这一改革突破了计划经济的模式,同时改变了农村流通体制的单一状态。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为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这实际上是小农经济的回归。
建国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在农业中推行的一系列政策,都局限于生产关系方面的改革,以为只要把单家独户的农户集中起来,实行大规模生产,就可以把小农生产变为大农生产,使经营方式的社会性质发生质变,殊不知这一切都是在生产力基本没有改变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但使经济建设脱离了国情,还使仍沿用旧体制下的生产力布局恶化。1978年的农村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农村中个体经济、小农经济的恢复,发挥出小农经济适应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潜能和灵活性。
我国的小农经济对近现代化的影响
农业经济近现代化在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地位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但正是在这一点上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使它成为我国近现代化进程中目前已经面对的最大困难之一。农业经济近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涉及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人口居住城镇化等方面。这里主要讨论农村的工业化问题,因为它一直贯穿于整个现代化过程的始终,可视为农业经济近现代化的主线。
纵观实行改革开放前的整个工业化进程,其状况是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过早地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限制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发展重工业所需的大量资金在当时只能通过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和其他税收以及依靠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来筹措。尤其是“剪刀差”,据测算,从1952年~1989年的38年间,工业化从农业税收中聚集了1763亿元的财政,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形式积累了9015亿元,合计农业为工业提供的资金达10778亿元。其影响是深远而严重的,农民收入近年来连续走低,甚至下降,这种状况,不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造成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不利于农业人口向其他部门转移,限制了城市化的进程;此外,造成资金短缺的矛盾突出,农业发展的资金难以保障农业持续发展。工业化的进程与农业的发展呈现出两条互不相涉,或并不同步的道路。
时至今日,需要我们认真反思一个问题,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国家综合国力明显提高,已经拥有许多闻名全球的大都市、大城市。一方面我们创造、建设了高度发达的城市文明,有可观的工业化、现代化成绩,而另一方面,我国仍有广大落后的农村、农民,农业经济远未实现现代化,为什么现代化、工业化的大生产并未将小农经济消灭?不但需要我们对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道路认真进行反思。同时,更需要我们重新认识我国的小农经济。
改革开放前我国整个工业化的进程之所以不理想,不仅因为存在对农业的发展关注较少的问题,更深层次的不足在于它忽视了对旧经济结构的改造,忽视了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小农意识的影响。
旧的经济所有制形式在建国后已消亡。但在那个制度下产生的结构和传统并不会因此就随之消亡。如前所述,小生产体系、小手工生产者散在于全国各地。而小农经济、小生产体系在不同地区的存在程度和表现各异。大体上从东到西,呈现出梯次分布。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地区,例如云南的怒江,迪庆等地区,小农经济、小生产体系仍大量存在着。由于我国生产力布局的不合理,对中、西部地区的社会发展滞后,对这些地区中的小生产体系的改造很少有人问津了,以致这种旧的经济结构在整个西部地区仍旧顽强地存在着,或者只处于缓慢的解体之中。
任何一种制度、体系又都有相应的意识与之匹配。小农意识正是在小农经济、小生产体系上产生并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小农意识有着消极的一面,多年来以“左”的观点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论点,措施、政策等,认真挖掘下去都与小农意识有紧密联系。然而,小农意识还有其积极的一面,如:勤奋、善良、忠厚、淳朴、务实、精耕细作等等。意识一旦形成,会具有长久性和延续性。它作为习惯和传统并不必然地随着其依附体的分解、消亡而分解、消亡。
一切事物都有两面性,小农意识也不例外。要改造它阻碍着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的一面,但同时要发掘和利用它积极的一面。
立足国情,寻找现代化建设与小生产体系、小农经济“契合”的创新之路
怎样在小生产体系、小农经济长存的国情基础上走出一条我国的工业化、近现代化之路并不是个新问题。我国的一些有识之士早已对之有所觉察并有过一定程度的思考,还曾有过多次或失败或成功的“契合”尝试。只是人们至今仍只是忙着到外国去找“药方”而未对这些尝试的原因进行认真的总结。可以用几个典例例子来说明:
(一)洋务派“机船矿路”的失败
洋务派在大兴“机船矿路”时期兴办的企业,后来都以失败而告终。原因很多,但更深层的原因还在于洋务运动的主持者错误地认为只要引进了外国设备和技术,拥有了先进的技术、科学,用大机器生产,中国就和他们一样地实现近代化、工业化了。他们忽视了小农经济、小生产体系与近代化的“契合”,走的是一条脱离当时社会经济实际,妄图由向外移植来实现工业化和近代化的道路。技术和设备可以有钱去买,由外移植,而机器大生产所要求的社会经济结构配套基础和管理条件都不能由外移植,现代化所要求的旧意识、传统、习俗的改造过程却无法由外移植,作为工业化必不可少的小生产体系的改造过程也不能由外移植。所以,这种不考虑与原有基础“契合”的道路注定是要失败的。
(二)张謇农工商协调发展,推动小农经济向近代化转变的道路
张謇提出固守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观点,注重发挥小农的优势,通过农工商并举,向近代化发展。他走的是一条以农工商协调发展推动小农经济向近代化转变的道路。他以大生纱厂的创办为起点,对南通的社会经济结构进行了改造的尝试。
在他的带动下,南通先后办起了70余家垦牧公司,这些公司全都采取公司与小农户相结合的经营方式,与近代纺织工业的工厂挂钩,采取以农户生产为主,雇工直接经营为辅的生产方式。由农户向公司承佃土地,公司对种植的农产品提出要求,并给予一定的开荒费用使之投产,等到棉花等产品生产出来后,由公司按比例收购。所收购的棉花主要供给大生纱厂。这样就把南通的小农生产与棉纺大工业有机的结合起来。
同时,张謇还引进美棉,推广农业技术,改良农产品,兴修水利。创办农科学校以培养农村骨干,完成了这些单家独户无法也无力完成的工作,使农工一体化。他还协调了棉花公司与农户共同承担生产费用,保证收购小农生产出来的棉花,解决了人力耕作的小农没有人力和资金去寻找市场和缺乏周转资金的困难,以及被地主、市霸压价而受损失的风险。1920年,张謇成立了滩海实业银行,使工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紧密结合,再转化为农工商一体的产业资本,支持农业生产向近代化发展,个体农户由此被纳入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农、工、贸体系中,不再是洋务派“机船矿路”方案中那种被弃置的、与近代化建设不相干的、潜伏着被淘汰危机的部份,而使其变成为南通经济发展、大生体系实现工业化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张謇建立的这个大工业→大农业→小农户生产链的经营组合。为南通几十万农户的脱贫开创出了一条新路。
由于大生纱厂的机纱供应给千千万万的南通农户织布,促使他们改良织机,改用相对先进的铁木机来织“大机布”。从而提高了手工织布的技术,使小农经济的手工业告别了孤立状态而纳入到工、农、贸联合的体系。“南通模式”还带动了交通、教育、金融、机器制造等各个行业的发展,走出了一条大工业与小农经济、小生体系“契合”的道路。
(三)“红塔模式”走与小农经济“契合”的创新之路
云南玉溪卷烟厂经过4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第三的超大型卷烟企业,其产品“红塔山”,多年来均荣居中国第一品牌。无形资产净值已达400亿元人民币。指导这一过程变为现实的“红塔模式”,走出了一条借助工业经济的技术力量,带动小农经济改造,实现农、工、贸一体的现代化的成功之路
1982年,玉溪烟厂引进先进设备,完成了手工作坊技术脱胎换骨的改造。接着,首创了把“第一车间”办到田间地头的工农业生产结合之路。为此,投入巨资帮助通海、江川、澄江等县的农户改善农业经营的基本条件,包括修公路、架电网、兴修水利、建水电站等外部环境的改良,因而当地农民称这些举措是对当地生产力的“第二次解放”。
烟厂“第一车间”具体做法是:依靠地区、县、乡各级政府,直接与农户签订烤烟种植收购协议;由烟厂提供一定资金、优良品种、技术,帮助农户搞好农田建设,农户则按烟厂要求种植烤烟。在烤烟生长过程中,烟厂的技术人员到田间指导,并帮助解决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烤烟成熟期,由烟厂按合同以保护价全部收购。于是,烟厂把进行烤烟生产的小农实际变成为工、农、贸体系中的可靠而优秀的原料商品供应者,小农运作的个体形式还被保留着,但他们已被组织起来,融入了大生产体系,从而使其经营的农业生产不再是孤立的小农生产,而成为了工、贸运作中的基础部份,同步地向现代化推进。
“红塔模式”中与小农经济的“契合”,十分注重提高小农的文化科技素质,年年、季季都举办技术培训,不但深入田间地头,手把手地教农户育苗、种烟的技术,而且还专门成立研究机构,从事改良种子、技术、土壤等研究。由于“第一车间”建立在高科技的基础上,除了使烟厂拥有了巨大而有保证的优良原料市场,甚至还可远销省内外,供应各家烟厂,为卷烟业的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红塔模式”集计划、种植、科技、收购、复烤,仓储、调拨、卷烟生产、销售、物资供应、内外贸易于一体,通过农工商结合,产供销协调发展实现玉溪地区大工业生产与小农经济机制的“契合”。几年来,还投资参与云南省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涉足能源、交通、工业、建材、汽车制造、旅游等16个行业,采用联合、重组、独资、参股、控股等形式,推广其“契合”的经验和丰富“红塔模式”的内容,为摸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做出了一定贡献。
“红塔模式”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现代工业,与工业化、现代化并非绝对地互相排斥。它走出了一条可以共同协调发展的道路。
小农经济、小生产体系、工业化、近现代化等等,都是社会与经济结构中的有机构成因素,它们密切相关甚至互为条件,交叉运动而又并非并列。孤立地谈论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会顾此失彼。实践也证明:若只着力于一点,便不可能完成社会经济的转型。只有立足于自己的国情,联系历史,认清自己的实际,在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中,注重对小农经济、小生产体系的改造,充分挖掘其适应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潜能,才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变革道路,加速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