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中学分认定的相关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分论文,高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课程改革中,一些政策往往存在运行效率低下甚至偏离政策目标的问题,直接影响了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这就需要我们在课改进程中有意识地对政策实施进行理性反思,对课程政策是否得到有力贯彻,课程政策的意图是否达到、达到了何种程度等进行认真思考,并在此基础上对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使政策能够不断引导、规范教育实践活动,促进课程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J省从2005年9月开始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部署和要求,J省教育厅研究制订了《J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J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J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学分认定是我国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中的一个亮点和重点,也是许多高中学校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较大困难的一个问题。本文以作为高中课改政策之一的学分认定为例,选择了J省各地不同星级的高中学校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当前我国学分认定政策及其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寻求学分认定有效执行的可能路径,为进一步推动学分认定的实施提供参考。
一、学分认定的实践选择
教育部于2003年研制并发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其中明确规定:“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为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高中三年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开展教育活动”。由以上规定可见,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在以行政班进行教育的刚性学制的前提下用学分对学生进行管理,并以此作为毕业认定。
从学分认定的执行情况来看,在国家和J省教育厅的文件下达之后,地方及学校相继出台了更为详尽的区域或学校的学分认定方案,各校也在实践中逐渐熟悉了学分认定这一课程管理新范式的相关操作。如选课的操作、课程的编排、走班的管理等问题逐渐由模糊走向清晰。可以说,单从学校制订的具体方案来看,似乎很贴近学分认定的各项要求,但具体实施时却存在执行不力的现象,或是“开头轰,中间松,结尾空”,或是“挂羊头,卖狗肉”。之所以造成上述状况,除了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进力度、学校管理理念及执行能力等诸多影响因素之外,政策层面所存在的一些弹性空间也是重要的因素。以下试对学分认定的实践状况作一分析。
1.学生选修变成了学校选修
学分认定基于学生选修也服务于学生选修,但学校对选修课的执行最后往往变成“学校选、学生修”。原本由学生选择的模块,现在基本上是由学校代替选择;原本可以稍微有点个性化的课程,现在几乎都变成了学校层面的“统一行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将学分认定的权力交给学校,目的是使学校拥有更大的课程自主权,但问题也随之出现。因为学分认定是为“毕业要求”量身定做的,高考与学分认定没有直接挂钩。在这种情况之下,学校的实践逻辑不免会发生转向。因为现在评价学校的主要标准是高考成绩而非毕业水平,所以学校会现实地考虑有无必要在学分上和学生“较真”,以及究竟应根据什么标准给学生认定学分。比如,J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参加国际、全国或省部级各种知识、技能和文艺、体育等竞赛所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证书要以书面记录等方式予以登载,以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结果,并规定不予换算学分,担心这种“奖励学分”会消解学分认定的宗旨而延伸“分数”的意义。但现实中还是有一些学校借选修之名大搞竞赛辅导、高考辅导,如此一来,学分虽然也认定了,却并没有增加学习选择的机会。
2.学分认定避让于高考应试
当前,片面追求升学率在社会上还有较广泛的市场,高校仍然依据高考分数进行招生,社会仍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片面评价。在此背景之下,高中学分认定难以孤军突破,借此并不能解除学生的应试压力。现实中,高一、高二阶段搞学分,高三阶段拼考分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应该说,高考方案对学生选课有着直接影响。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标准主要有两条:学生个体的兴趣爱好、所选课程是否在高考范围之内及所占比例大小。如果所选课程不属于高考范围,即使这些课程符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学生可能也不会去选择;如果所选课程在高考中所占比例太小,学生也不太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于是,期望学分认定所带来的普通高中课程多元化发展的初衷,由于过分受制于现行的高考制度,可能仅仅成为一种理想而较难成为现实。J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J省高考方案规定,只有学业水平测试达到A、B两个等级才能进入一本、二本院校学习。可以说,学业水平测试之所以得到了学校的充分重视,就是因为与高考挂钩。从这个意义上讲,要避免学分认定变得有头无尾、只开花不结果,前提就是要深化高考制度改革,使其能够与学分认定相适应、相配套。
实践中比较普遍的情况是,一些学校随意开设选修课,导致了学分认定的畸形发展,表面上热热闹闹搞改革,实际上是不断拓展应试教育的生存空间,增加考试科目的授课时间,加宽、加深授课内容,以作为提高升学率的筹码。这些均导致了课程的日益分裂以及对学生更为严格的划分。即便是在已开展学分制实验的高中,同一学校、同一班级内,也按学生成绩和教学内容的深浅等进行分班。在尊重学生个性和保障个人选择自由的口号下,学分制高中的出现实际上扩大了学校间、学生间的差异。[1]可见,由于缺乏严格的规范和监督,学分认定所给予学校的弹性只是滋生了课程开设的随意性、增加了学校和学生的负担。
二、对学分认定政策的理性反思
每一项课程改革政策的出台几乎都是鼓舞人心的,但具体执行时往往会出现偏离政策制订初衷的状况。所以说,课改政策的制订不仅要考虑如何采纳先进的理论,还要考虑执行过程中学校层面可能面临的困境。这里主要分析学分认定政策及其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1.学分认定的必要性质疑
必须承认,学分认定的实施带来了一些现实困惑,比如学生自由选课会不会造成英语、计算机等热门科目人满为患,而其他冷门科目门庭冷落的局面?学分认定如何平衡学生文理两方面的知识体系?真正实行学分认定必将打破传统的班级概念,那么学生的德育教育和管理又将如何实施?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思考解决。进一步说,尽管学分认定有诸多优势,但其也只能成为课程改革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即使是在作为学分制鼻祖的美国,当前也有一种观点正逐步为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所接纳,那就是只完成规定数目的学分未必能保证学生获得对高中后学习或工作十分重要的知识、能力与技能。为此美国不少州的教育委员会开始为愿意执行成绩本位的毕业要求的学区或学校制订新的毕业标准。美国致力于提升中等教育质量的这一举措提示我们,学分认定虽然体现了高中教学改革的方向,但也不能以为一旦实行了学分认定,必然能在实践层面推动课程管理的弹性化,以及会促使学校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选择性,更不能认为借此就能实现素质教育。
也许我们可以把学分认定改革看作是高中教育对高考制度改革的呼唤,由此在理论上推断,高中学分认定的实行会自下而上地推动高考制度改革,并将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进行自我完善。但理论假设毕竟不能作为政策出台的依据。事实告诉我们,学分认定在高中教育实践中普遍只存在于文本层面。也就是说,现有的高考制度很大程度上遮蔽了学校层面学分认定操作的现实性。加上学分认定作为学年制走向学分制的一种过渡,它本身的不彻底性也部分地消解了学分认定实际执行的必要性。
2.学分认定的局限性反思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曾明确指出:“学分制和用学分进行管理是两个概念。教育部即将推动的是普通高中课程实验方案,采用学分对学生进行管理,是一种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以学分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学生选课情况,不是实行学分制,也不是实行年学分制。教育部只是将把学分引向集中管理”。[2]从课程改革方案制订者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很容易理解方案的设计意图。因为当前在全国层面上开展学分制尚不具备现实可能性,因此才提出“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将学分认定作为由刚性课程管理走向弹性化课程管理的一个平稳过渡。
实际上,多样化课程的实施,对原有的刚性课程管理制度必然提出挑战,而采用学分制是达成课程管理制度弹性化、实现课程选择性的必需。唯有通过学分制的实验和推行,才能从课程管理制度上保证多样化的课程内容,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分制课程管理,既是课程改革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又是促进其他方面改革的必要保障。但现有的课程方案中只是将学分认定作为一种教学管理方式,并不是实行学分制。可以说,学分认定本身的意义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造成了其功能上的局限性。
学分认定是实行学分制的基础,它与学分制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学生高中毕业的标准并不完全依靠所取得的学分,同时还被要求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的成绩标准;第二,虽然每学年中增加了许多可以自主选择的校本课程,但每一学段所规定的必修模块和核心课程中的选修模块却大致集中,按照学期进行课程设置的方式并没有完全改变;第三,开设选修课必然要实行走班上课,但这毕竟只是对必修模块教学的一种补充,核心课程的教学依然占据较大的比例,原有行政班建设依然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3]上述三方面区别体现了本次高中课改执行的相应学分认定工作功能上的局限性。
J省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差异,允许学校按条件选择开设一些课程。毕竟不是所有的高中学校都有能力一下子把所有的选修课程(模块)开齐。这样的考虑似乎更为现实,但又会带来实践中的新问题。许多中学不开设所有模块的原因并不是学校不具备相应能力,而是出于应考目的而不为。可以说,这种做法在高中学校中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也是造成学分认定在实践中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方案制订者本以为学分认定作为学年制向完全学分制的过渡形式更具有现实针对性,更有利于学分制的切实实施。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可见,政策层面上迫切需要对学分制与学分认定作出相应抉择。
三、学分认定有效执行的可能路径
任何一项教育改革都是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学分认定的实施亦是如此。首先,目前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从总体上讲还不适应高中学分认定相关实施要求,包括校舍、场地、设施、师资等方面,而且城市和农村的差异很大。J省作为经济较发达的教育大省,尚有少数学校的理化生实验还停留于老师讲实验、学生背实验的状况,一些条件较好的重点中学,也缺少场地开展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的教育。其次,选课制是学分认定的前提,所以能否提供足够数量的课程供学生选择至关重要。当前,部分教师因素质条件的制约无法开发出优质的选修课程。对此,有人提出可以采用校际间选修共享课程资源的解决思路,但这种方法的可行性不强。原因主要在于当前高中学校之间的竞争远远超出了合作需求;另外,校际间选修也会带来实践操作上的问题,可能会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再次,一旦提供了足够的课程,如何指导学生科学选课又成为一个紧要问题。高中生处于身心发展期,心理特征不稳定,心理成熟度不高,其价值观、人生观尚未完全确立,自我设计和自我规划的能力较弱,缺乏课程选择的意识和能力。教师能否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选课、能否起到有效的指导和帮助作用,这些都是要在学分认定中得到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可以说,上述问题最终都归于教师能否胜任学分认定条件下的挑战。从量的角度来看,高中师资相对不足是当前我国很多地方面临的一个现实。教师除了要完成大量常规的授课任务、参加各类培训之外,在学分认定要求下,他们还要创造性地开展许多工作,包括课程指南的编制、学分计算、课程考核与评价、学生指导等。这无疑会大大增加教师的工作量。从质的角度来看,教师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教师的个体素质也面临严峻挑战。学分认定要求学校教师开设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适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发展兴趣的选修课程。而教师课程开发能力究竟怎样、能否开发出一批有价值的校本课程,这些对教师素质都是一个考验。
当然,即使校舍、师资等都符合条件,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研究,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怎样进一步提高选课制、弹性学制、学分互通互换制、导师制、选修课程内容审批制等相关制度的配套性。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真正肩负起监督责任,认真评估、查处,解决统一规定与学校赋权之间的矛盾。三是实施学分制还需要细化课程管理政策层面的哪些要素。我们认为,保证课改政策有效执行最佳策略之一,就是在学校层面对课改方案中各个步骤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确定;同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这些方案对学校跟进式督查,并及时提供外在支持。
综上所述,在高中课程改革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过程中,只有充分估计和认识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和修正,不断地为实现和完成特定的课程改革目标和任务而作出新的课程决策,从政策出台到评估修订再到新政策的出台,循环往复,如此才能推动课改政策有效执行、实现课程改革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