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本概念看人力资本学说的矛盾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矛盾性论文,资本论文,学说论文,看人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力资本学说是当前我国经济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通过对西方有关理论的介绍和引进,学术界主要从教育投资、经济增长因素、所有权结构等角度对人力资本的概念、作用、度量、产权特征及与物质资本关系等方面作了较多探讨,深化了对人的行为的经济分析和人的因素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认识。但是,大多数人力资本学说的提倡者并没有考虑到这一概念与传统资本概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本文希望通过对人力资本概念形成过程的考察,梳理西方主流经济理论和马克思经济理论对资本概念的认识,在把握资本实质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使用人力资本这一概念的条件和难于解决的问题,从而阐明人力资本概念的非科学性和坚持传统资本概念的必要性。
一、人力资本概念的由来与存在的问题
“人力资本”并不是一个新奇的概念,亚当·斯密最早提出了这个概念。斯密认为,全体居民或社会成员所获得的有用才能是固定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要获得这种才能,总得支出一笔实在的费用,供获得才能的人在接受教育、实习或学习期间维持生活,而这笔费用可以说就是固定和物化在他本人身上的资本。这种才能是他的资产的一部分,也是他所在的那个社会的财产一部分。可以把工人提高了的技能,同减轻或缩短劳动的机器或工具一样看待,在这些东西上虽然要支出一笔费用,但它们会偿还这笔费用,并提供利润。这是人力资本概念最早的一种表述。斯密的人力资本概念一方面从私人资本角度说明人的才能是个人获利的资本,人的才能又是个人教育和生活费用等形成,可以通过个人教育和生活费用来计算个人资本量。另一方面,他又从社会资本角度说明人力投资与社会其它生产性投资具有同样的作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方式。斯密的思想是资本主义制度下对劳动力作为一般商品买卖的一种认识。劳动力商品价值货币化后,从资本家角度来说,劳动力与其它生产机器没有根本性区别,是用货币购买来为其获利的工具,是资本的一部分;从劳动力提供者来说,劳动力是其获得收入的唯一来源,也就成了他的唯一资本,他要通过对自身投入“资本”及其在市场中形成价值的估计,力图获得更高的收益。但是,在斯密所处的资本主义时代,对劳动者不管用劳动力还是人力资本来称呼,都无法改变劳动者在劳动力商品市场上与资本家不平等的被雇佣的地位,劳动力的价格不是由劳动贡献和劳动耗费来决定,而是由资本需求决定,资本家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只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所以,斯密的人力资本思想并没有获得劳动者和资本家的认同,也没有在经济理论研究中被采纳。
后来,李斯特提出了精神资本的概念,他主张把教师列入生产者之列,因为教师能使下一代成为生产者。西尼尔也提出了智力资本的概念,但人力资本思想的发展,受到庞巴维克和马歇尔的反对,马歇尔一方面认真研究教育的经济价值,主张把“教育作为国家投资”,教育投资可带来巨额利润,但他又认为人是不可买卖的,因而拒绝“人力资本”这一概念。
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等人又重新提出人力资本概念。一方面,他们从个人角度来研究人力投资的意义,认为:人们花费在教育、健康、移民等方面的投资本身都是一种有意识的投资行为,这些投资最终形成人力资本,它与其他资本一样,都能给所有者带来相应的收益。另一方面他们认为,传统经济增长理论只注重物质资本增加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不能解释经济增长的实际情况,应该建立包含“人力资本”在内的新的资本概念。这就是“把人视为资本”,“把人力资源明确地看作是资本的一种类型,看作是一种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看作是投资的产物。”
人力资本概念与传统理论中将资本理解为物质或货币的资本概念有所不同,将资本扩展到人自身,扩展到人对自身的投资活动,认为这种人力资本是一种可以与物质资本或货币资本相抗衡的新的资本形式。人力资本概念对传统的资本概念和存在形式的理解提出了挑战,将人的能力作为资本,使生产要素统一到资本这一要素上来,生产过程中所有投入要素都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差别也就不存在了。如果人力资本理论是科学的,整个经济理论都要重建。一般经济理论之所以不能容纳这一观点,是由于这一观点貌似科学,实际上存在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舒尔茨等人依据现代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建立了个人收入分配与个人的教育投资之间的经济模型、年龄与收入曲线等,对人自身的投资、消费和收益作了进一步的量化分析,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力资本存在的矛盾。
二、西方主流经济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对资本概念的认识
西方经济理论对资本概念的理解存在一些差异,有宽、窄之分,但主流经济理论认为资本是指生产中除了人和自然资源外的社会生产出来的可用于进一步生产的物质资料。从生产的具体过程看,资本与劳动、土地等共同构成生产中的物质要素;从投入者角度看,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土地所有者都是各自生产要素的提供者。资本与土地、劳动是并列的生产要素,新古典综合派的代表人物萨缪尔森在西方经济学经典教科书《经济学》中对资本概念作了这样的定义:“资本或资本品包括那些生产出来的耐用品,它们在进一步的生产中被作为生产性投入……资本品有三类;建筑(像工厂和住宅)、设备(耐用消费品,如汽车;耐用生产设备,如机器工具及计算机)以及投入和产出的存货(如经销商推销过程中的汽车)。”将除了土地和原料之外的生产资料直接称为资本,而且对资本与资本品两个概念也没有严格区分,在相对于劳动而言时用“资本”,相对于具体生产资料时用“资本品”。西方主流经济学对资本概念的理解与其整个理论体系是相融合的。西方主流经济学还通过生产函数、等产量曲线、边际生产力等理论论证资本、劳动、土地在生产中的不同作用,说明各种生产要素的收益与其在生产中的贡献相适应,由此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收入分配的合理性作了解释。资本与劳动二者无论从提供者、生产中的作用和收益方式上都不同,西方主流经济学正是通过二者的区分来研究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西方经济学家也注意到教育投资的重要性和人通过教育投资后在收入上的变化,但是由于为了说明资本家所提供的资本与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存在差别,说明资本收益的合理性和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的科学性,他们没有在经济理论的体系中使用人力资本这一概念,而是通过工资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理论对劳动力水平及劳动效率作专门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资本概念的理解不同于西方主流经济理论,最主要是不同意将资本与劳动、土地等并列为一种生产要素。马克思认为,资本虽也以物的形式存在,但具体的物并不能称为资本,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要不断交替地成为商品和货币,相继采取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态,并进行不断循环,在运动过程中实现价值增殖。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学者认为资本就是作为进行新生产手段积累起来的劳动的观点。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不是物,也不仅仅是一种价值体现,而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资本“按其本质来说,它是对无酬劳动的支配权。”资本表面上是以价值体现的财产所有权象征,但这种所有权并不只是财产上的占有,而是对劳动的占有,对社会整体的控制。既然资本体现的是一种生产关系,它要按照自己的内在规律为自己开辟道路,它就具有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能够利用剩余价值带来新的剩余价值,即以资本为中心形成它的生产结构和经济权力结构。这是马克思对资本本质的概括,他从阶级利益对立、统治与被统治、控制与被控制的高度揭示了资本与劳动二者关系的实质,超越庸俗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资本概念的理解,既说明了资本是资本家手中掌握的价值可以是物或货币,又说明资本与劳动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
马克思主义理论明确肯定了人力或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而且是第一要素,强调了人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从资本主义现实状况来研究劳动者与资本的关系,马克思承认,由于教育投入使劳动力商品价值提高后应获得较高收入,在资本主义企业中部分管理者会有较高的工资收入或者可以与资本家讨价还价来确定自己的收入。而且,在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中,工资并非只限于再生产劳动力的费用,也包含对生产劳动力商品消耗的补偿,也就是劳动者在工作前的生活费用与教育投入的回报。但无论如何,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都是被雇佣的对象,劳动商品化、货币化、资本化并不能说明劳动力可以取得与资本一样的地位,而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导致劳动异化的表现。劳动者所得工资是劳动力商品价值的货币形式。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所获得的工资并不是劳动的报酬而是出卖劳动力的收入,劳动者没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卖获得高于他劳动所创造价值的收益,而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高出劳动力价值部分的剩余价值。不论是利息、利润、还是地租,都是对劳动创造出的剩余价值的分割。
三、人力资本概念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使用人力资本概念,人力也应具有资本的一般特性,即价值性、增殖性、独占性、可转让性。资本是指可以带来剩余价值,即可以获得超过其价值的价值。要使用人力资本这一概念,它就必须具有资本概念的一般特性与实质内涵。
1、人力资本的价值性和增殖性问题
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下,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从劳动力提供者的角度看,劳动者依靠出卖劳动力来获得收入以维持生活,我们可以从通俗角度认为人是劳动者获得收入的“本钱”、“依据”。但从资本的内涵来说,资本本身应是能较为准确地对其价值量进行计量的价值实体,才能确定其获得的收益是否超过价值量。如果人力资本概念成立,那就要使人所获得的收入不仅反映人自身的经济价值,并且还能获得超过其价值的收益,即人是价值增殖的“资本”。由此,必须计量人(体力与智力的统一体)的价值量和收益。人力资本经济学家用以下三种方法来计算人力资本价值量。
一是人生存和进行工作的各种费用,包括人维持自己健康、体力、获得生产技能和知识而花费的各项费用等,这些都是人力资本投入的体现,并形成人力资本量。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力是其主要的获得收入的手段,因此任何投入都可以看作是一种为顺利出售而进行的投资,不仅他的智力是他谋生的手段,是他的资本,他的身体也是他谋生的资本。他为了保持这种获利的长期性,需要不断学习来适应市场要求,还要进行保健、吃住等开支。这些都形成劳动力价值的基础,劳动者希望通过工资收入维持自己的生存并补偿这种支出。这种方法是从劳动者消费角度进行的度量,可以揭示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所获得的工资收入的依据,与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是一致的。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问题。(1)劳动者与雇佣者通过劳动力市场买卖劳动力商品是一种等价交换,至少形式上是等价交换,劳动者不能通过这种出卖方式获得超过其价值的利润或利息,即不能增殖,工资只是劳动力商品价值货币表现。(2)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水平只反映了维持劳动力商品生产和再生产的平均水平,每个人的“资本”投入量是无法衡量的。(3)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使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条件下才用劳动者的平均生活消费来衡量劳动力的价值,而劳动者的真正价值不应该用生活耗费来计算,而应用他在生产中所创造的价值来衡量。
第二种计量办法,如在较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是这样写的:“资本是一个具有价值的存量。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这些知识和技能影响劳动生产率,是劳动能力的主要体现,而这些知识和技能需要一定的耗费。这种可以有效地改进个人在生产中的能力或可以增进个人收入的投入就被称为是人力资本投资,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就是人力资本存量。这种方法从投入与收益的角度分析人自身的经济活动,因此有合理性的一面。教育、培训、移民等可以实现对人力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其收益大于投入是一种普遍的经济规律。但这种方法也有问题:(1)只能用于算单项投入与收益的关系。单项的教育或培训也许可以增强人的知识和能力,但人是以整体的形式在生产等各种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单项投入必须与其它耗费一起才能支撑人进行劳动,只分析部分投入与收益关系不能说明人力资本投资的全部。(2)教育等投入活动面临着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不对应的问题。国家对教育等公共产品进行了大量的投资,这种投资的收益却可能出现个人化和非公有化。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由于享有公共教育的投资而将公共投入转为个人收益,实际上是占有社会的好处。用人单位在使用人力时只通过工资的形式来分期支付使用费用,企业付出很少却可以长期使用人力。(3)教育和培训可以提高人的知识和技能,但人的知识和技能也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生产实践获得的。教育与培训与人的能力增长有正相关关系,但没有一一对应关系,这也是学历不等于能力,教育也要适度和有针对性的原因。
第三种对人力资本价值的衡量是基于对人力资本的这样一种认识,即不管资本的存在形式如何,只要能给所有者带来稳定的收入或现金流入的对象就是资本,资本价值与自身的价值无关,只与其获利水平有关。以这种观点来看待人自身可以发现,人通过自身劳动可以获得稳定收入,人的获利能力可以抽象证明人力资本的存在和资本量的大小。这种方法绕过对人力资本现实价值量的计算,以个人未来收入量折算现值的方法来计算人力资本量。用第三种办法的人力资本学家,必然将与人获利有关的健康、容貌、体力、干劲、技能、知识、才能和其他一切有经济含义的精神能量乃至社会关系都定义为人力资本。因为人获得收入所依据的“本”既与人对自身能力培养的各种花费有关,也与遗传、外部环境有关。同时,这种方法是用结果来定义原因,是从肯定现实的收入分配格局说明这种分配的合理性,不同人收入不同是由于拥有的人力资本不同。但是,未来收入水平只能估计,无法准确知晓,由于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一些本来预期可以有较高收入的专业能力可能并不会产生高收入,人力资本价值量的计算也无法实现。这可以从下面的表中看出:
总之,人力资本价值本身及其所带来的价值增殖都是难于测度和计量的。
2、人力资本的独占性和转让性问题
前边分析了把人力本身作为资本要衡量其价值或增殖的矛盾和问题。下面,再来看看关于把人力作为资本,它在独占性和可转让性方面的问题。劳动者是从属于自己的,因此劳动者独占自身是必然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具有独占性,但是它却不能转让,因为劳动者通过市场可以出卖的只能是劳动力,而不是人身或劳动。对于这点,马克思已作了充分的论证。如果说,劳动能力是资本,那么,它又不能被劳动者独占,成了可转让的,劳动者进入企业后,劳动力商品的控制权就转移到企业所有者手里,发生了产权转移,因为企业所有者通过用工合同而将劳动力的使用权、收益权转为己有,劳动者为所有者所控制。这里不存在完全的人身控制,但实际上也是一种对人的控制。劳动者必须接受指派的工作,只能以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获得收入,这实际正是反映了劳动力的产权转移。
一旦劳动力产权进行了转移,劳动者实际上已不能完全控制自己。国内一些学者对人力资本产权特性作了研究后认为,人力资本产权天然属于个人,人力资本产权具有完备性和关闭功能。它的产权权利一旦受损,其资产可以立刻贬值或荡然无存。当人力资本产权中的一部分被限制或删除时,产权的主人可以将相应的人力资产“关闭”起来,以至于这种资产似乎从来就不存在。这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可以决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的付出,即决定自己对外的资本转让量,如果雇佣者不能给予他价值应得的收入,受雇人可以将自己的能力不付出,或只付出他认为与收入相应的部分。但现实中雇佣者虽然需要使用一些激励的方法来促进人发挥自己的能力,并不存在根本性的使用困难,因为在一个竞争的劳动力商品市场上,劳动者的竞争可以使劳动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供别人使用。对于货币或物质资本所有者来说,完全可以找到许多办法来控制劳动者,使其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劳动力只要为资本家获利服务,只要不影响投资者的收益,资本所有者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让渡一定的权利,容许受雇佣者不付出所有的体力和智力,将剩余索取权、生产管理权部分地交给受雇佣者使用,以促使受雇佣者更大限度地为企业所有者出卖其劳动力。对于不能为他带来收益和不能按约定来实现资本所有者的目标的人,资本所有者可以开除或替换。运用这种做法,资本所有者没有根本性的损失,而劳动者则将面临劳动力资源失效的困难。劳动者独占的是人身,人身不能转让,其劳动能力的价值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实现,是潜在的。而货币或物质资本所有者所拥有的资本具有广泛的交换性,完全可以实现对其它资源的控制。由此可见,人力资源与其它物质资源一样,只是一种资源,可以被资本所利用。从人力进入企业开始,人力只能从属于资本,是总资本中的可变资本,与企业的其它资产没有本质区别。这就是说,劳动能力这种“资本”完全是从属于雇佣者资本的,不能被劳动者所独占,也不能为其带来利润。
四、国内人力资本理论提出的原因
西方学者较早提出人力资本概念并作了研究,舒尔茨等人还因此获得诺贝尔奖。但人力资本的研究在西方经济学并没有占据主流地位。“人力资本理论还未融入西方经济理论的主流,未将其作为整个经济理论大厦的主导要素展开分析,更没有将其定量化、模型化。在现有的西方经济学教科书中,对非人力资本如货币资本的研究是成章成节的,但是,对人力资本的论述只能说是捎带的。”这个现象并不表明西方学者对人力作用不重视,而是从西方主流经济学对资本概念的理解来看,人力资本的价值无法量化,不能用定量和模型的方法对其进行研究。同时,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现实来看,人力与资本并没有达到平等位置,人力在生产中的作用根本无法取代资本。西方学者对人力资本的研究主要是为了说明教育投资是一种生产性的资本投资,经济增长不仅要注意实物或货币资本的作用,还要注意通过教育投资对人力资源进行深层开发的作用。人力资本理论在经济增长的动力问题上注意到人的作用,这只能说明传统的增长理论对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的忽视。但是,这种理论依旧没有充分揭示人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没有揭示人的价值的真正所在。
近年来,国内对人力资本学说的研究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似乎成了经济理论中可以接受的正确观点。综观国内对人力资本概念的热衷,一方面是受到西方学者强调教育投资的生产性的影响,以人力资本学说来论证中国教育投资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为了说明企业家和高科技人才在企业生产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高收益的合理性。这种高收益乃至分享利润的现象,不能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得到充分说明,也无法用传统的经济理论来解释。所以,国内研究者就从人力资本的概念角度出发,说明企业家和高科技人才的高收益是由于他们拥有较多的人力资本,他们掌握了与物质资本相同甚至更重要的利润来源。有的学者由此提出从资本雇佣劳动到“劳动占有资本”的转化逻辑:“从资本雇佣劳动制度中的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控制人力资本所有者,经过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分离、独立和对等谈判,到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非人力资本、支配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劳动者占有资本’制度,从最初的资本家与企业家融为一体经资本家与企业家分离,到最后企业家与‘资本家’又融为一体。只不过起点的两者融合是资本家即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为主,终点的两者融合是企业家即人力资本所有者为主。形式都一样,内容却变了。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这一段话实际也存在“概念一样,但内容却变了”,因为他所指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只指企业经营者,劳动变成了企业家的经营管理劳动。一般工人没有人力资本,或人力资本只与他的工资所得相适应。资本家自己经营企业是什么时候都存在的现象,能够成为人力资本家的,也只能是企业家,而不是所有的工人。企业家可以实现对企业经营权的部分控制,但不等于说全体劳动者也有这样的地位。企业家可以与资本家进行对等的谈判,但不等于其他劳动者也有这样的地位。企业家是资本家的代理人,企业家多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劳动者的利益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劳动雇佣资本值得怀疑,一般劳动者依旧处于被雇佣的地位,很难实现与非人力资本对等的谈判地位。这种情况即便出现,也只是在少数企业,少数行业,并不是整个企业制度发展的客观趋势。正如西方企业的员工持股制度并没有真正改变员工被雇佣的地位一样。
人力资本学说从经济角度对人力投资作了分析,使人们对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价值与收益有了新的认识。人力与其它自然资源不同之处在于需要持续地投入,人既有创造性,又需要消费。我们过去将教育看作是一种服务性的行业,不创造价值,不具有生产性。通过人力资本学说的提出,揭示了教育投资作为一种生产性投资的重要性。同时,也使人们对人力与资本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现代社会中人力在生产中的作用有所提高,人力与资本可以相互之间进行讨价还价。而传统的人力资源和人力资产等概念没有揭示出人力所有者可以通过自身相应的投资增加收入,只是说人力是可以利用的一种生产资源,忽略了人力投资的自主性和获利性。这些都说明人力资本学说提出是有一定意义的,可以在较通俗的情况下对人力价值和对人的单项投资分析中使用这一概念。
但是,将人力资本概念作为对传统资本概念的挑战,希望由此成为发现人的价值,把劳动这一要素也当成与物质资本并列的一种资本形式则是不科学的。使用“人力资本”一词容易,但是必须指出这个概念所引起的理论上的混乱和概念背后隐藏的政治含义。将人力作为一种资本,不是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和提升,而是一种贬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力只能作为资本获利的手段,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这不是人力作用被贬低了,而是资本主义制度决定了人力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人力资本学说的提出是希望人力能与资本相抗衡,指出生产中的人与资本是同等重要的,也要参与利润分配。但是,人力的资本化实际上是劳动力商品化和劳动异化的另一种说法,没有跳出资本主义制度所决定的圈子。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一方面产生了以往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不能想象的工业和科学的力量,而另一方面却显露了衰颓的征象……一切发展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经营者在与资本所有者之间可以进行讨价还价,不过是资本所有者与代理人之间对企业收益的分割。人力资本学说的提倡者忽视最一般劳动者在生产中实际上依旧处于被雇佣的地位,掩盖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不平等的关系,是为资本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瓜分企业收益行为进行辩护的一种表现。将劳动者也看作是资本,实际上抹杀了劳动者与资本(生产资料或货币》二者之间的区别,把人完全降低为一种经济动物。最后我们可以用一位反马克思主义者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却看到实质的人——庞巴维克的话来总结:“一切光荣归于提出这种理论的动机。这是为穷人打算,也是为了阶级的调和……它把竞争得来的利息留给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但要他分出一部分给人这种资本所有者。这样,根据这种理论,工人合伙资本主义,变成了调和和人道的黄金果所应遵循的魔术般的公式了,可惜它只是一个公式,只是一堆其中没有任何真理的词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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