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力与权利”的人类学笔谈——权力与稳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权力论文,笔谈论文,人类学论文,权利论文,稳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1)05-0058-18
国家人类学:一种权力的解释路径
国家人类学(the anthropology of the state)是一些西方学者在新世纪伊始时提出来的概念。[1]今天看来,这样一种关注的出现与盛极一时的新自由主义有关。它在关注国家本身的同时,对所谓的“国家效应”(state effects)给予更多的注意。提倡研究国家人类学的学者对国家的理解显然有葛兰西(Antonio Gramsci)的影响。葛兰西对国家的看法与以往的理论家有些不同,他不仅注意到国家的强制性(coerce),同时也强调了国家的另一个面向,也就是当今经常有人提到的所谓“文化霸权”(cultural hegemony)①。文化霸权是国家在意识形态的主导实践中渐渐产生的一种习惯势力(如果可以这么理解的话),它帮助国家建立对社会的统治秩序。换句话说,国家对社会的控制除了强制性之外,还有其“教育”的一面,社会上有知识的人士实际上以身作则地成为某种榜样,起了维护统治秩序的作用。葛兰西说,意大利乡间的医生、教师、教士、地主等等,都是贫苦农民所羡慕的对象和学习的榜样;他们的存在可以导致民众“自发”地服从于支配性集团的秩序与利益。在这样的意义上,这些“文化人”发挥了“国家”的效应。[2](PP12-23)
在研究国家人类学的学者看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过程的加剧,尤其是资本与信息的全球流动,许多原先由国家所控制的领域出现了所谓的“主权缺失”现象。由于近二三十年来新自由主义的强烈影响,不少国家将一些原先理应由政府担当的事情也放任于市场,国家管理出现了公司化经营的趋势。一些跨国实体、国际组织和制度,如欧盟、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刑事法庭、国际法庭、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以及其他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实际上在一些方面取代或者限制了国家在某些领域内的作为。[1][3](PP6-45)[4]国家主权似乎在日渐萎缩,欧盟的出现更是使人们对民族国家的存在前景不抱乐观。有人甚至相信,在可以预知的时间跨度里,民族国家形式衰亡指日可待。[4]于是,当政府从一些领域退出来之后,它原先的责任由谁来担当?跨国资本在这一变化过程起了什么作用?国家角色如何从管理(administrator)转向治理(governance)?——成为了国家人类学研究的课题,国家效用也就成了国家人类学研究的关键用语之一。
但是,“国家效应”虽然来自葛兰西的启发,但在语境上却大异其趣。葛兰西的文化霸权是国家本身的派生物,它的存在使得国家政权更为稳固。但国家人类学意义上的国家效应并不一定如此。这种国家效应在有些方面如同“异己”势力,所以并不一定都受到国家欢迎。就一些民主体制国家而言,体制外因素所产生的国家效应实际上是国家政府本身“放权”的结果。里根、撒切尔时代的西方国家政府力图扭转“二战”之后凯恩斯主义主导下的“镶嵌型自由主义”(embodied liberalism)经济模式[3](P13),主张把包括公共产品在内的那些原先由国家政府所承担的责任也市场化,以缩小政府规模。一场有人称之为“里根-撒切尔革命”的扩大市场领域的公共管理运动由此滥觞。这样一来,与市场相关的一些机制与组织遂进入了国家权力退出的场域,由此产生了国家效应。
如此的国家效应就一些西方原先就崇尚自由主义的国家而言,自然是遂其所愿。上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滞胀”而来的资本积累危机宣告了镶嵌型自由主义走到了穷途末路,反对政府干预主张市场竞争的新自由主义理念逐渐在发达国家的思想交锋中占据了上风。到了70年代末,扩大市场领域的公共管理运动意味着让国家卸掉一些“包袱”;而这些包袱多为国家原先所负担的与民生攸关的公共产品。这种做法的背后自有一套信念,这就是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他那本《资本主义与自由》里边有关何为自由主义的表述。[5](PP7-36)当然,我们也不能不排除一些势力强大的利益集团的议院外游说对国家政治和经济决策的影响力。对此,我们暂且不对其是非做评断。但是,我们知道,有些国家的政府在卸包袱的同时,却在许多方面坚持采取旧有的、完全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所应有的制度性配套不相吻合的制度设计。
哈维(David Harvey)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与里根-撒切尔革命大体上同时开始并非事出偶然。笔者对此不表赞同。改革开放的起因与新自由主义应当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引进了新自由主义的一些理念则很明显。有些国家的政体性质决定其各级政府会对体制外因素所产生的国家效应有所忌惮,从而对非政府组织备加警惕,视之如同洪水猛兽。我们可以听到这样一种说法:NGO(非政府组织)不啻为AGO(反政府组织)。政府一方面由于不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坚持国家对国土的永久性占有,另一方面却又在治理策略上引入新自由主义的成分。如此一来,两者之间所存在的紧张就必然要寻求突破口以求宣泄。国家于是吊诡地走上了一条以既能压制来自权力之外的国家效应,又能利用产生于权力外的国家效应的机制来提供部分原先政府所负责的、为公民或者社会提供服务的路子。由于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不信任,事实上任何非政府组织很难有所作为。于是,在一个体制外资源匮乏的社会里,一旦政府卸包袱,负担必然就转嫁到民众身上。
正是基于新自由主义原则流行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各种变化,尤其是与新自由主义不无关系的全球化进程加速,才有学者提出应当研究当下的国家和国家效应,国家人类学于是成为话题。由于其对于非国家组织或者非政府组织所起的国家效应的关注,该话题与常规的政治人类学有所不同。政治人类学通过研究社会结构里组织的政治效用、决策过程、仪式的政治意义,社会精英的行动模式等,来理解人的政治行为。严格地讲,国家人类学,以及更早些时候出现并且流行的人类学的族群性研究,也应该是政治人类学的一部分。但是,由于族群性研究所具有的特殊性,它有所偏离传统政治人类学的象牙之塔。族群性研究把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在民族国家框架之内不同族群之间的互动,民族国家叙事语境里族群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缺失,以及这种整体与差异之间矛盾所引起的后果问题。国家人类学的倡导者有开辟新的研究领域的雄心,他们将国家人类学与政治人类学作了区分。简而言之,政治人类学实际上研究的是政府——进行管理的机构及其制度性设计与安排,因为国家(state)这个词只是权力的代名词,本身没有什么实际的内涵;国家人类学则有所超越,它更多地关注国家权力之外的力量对社会的管理的参与以及对国家政府所产生的影响。同时,我认为,它也应当研究国家权力在全球化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即:国家权力如何对全球化做出反应,以及如何应对全球化影响下国家社会内所出现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变迁和思想激荡。因为在难以捉摸的“当下”,国家的职能无论在种类上和倚重方面已经与过去有了很大的不同。但无论有何改变,其核心都是权力的把持与运作。
关于权力
权力一直是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经典社会学家对权力的关注承接了霍布士-洛克关于社会契约假设的传统,关心社会如何达成控制与和谐的问题。一般说来,权力指的是那种能令人服从的能力。布尔迪厄之所以把象征资本(symbolic capital)视为一种不具权力形式的权力,就是因为在追求“被认可”(be recognized)的背后所期待的是别人的尊敬与服从。[6](PP112-121)但是,把权力仅限于此显然不行。如果权力仅为令人服从的能力,那么我们每个人在特定的时候都对某些人拥有这种能力。所以,我们还必须问,权力通过什么方式来令人服从?令人服从的方式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其本身就在言说着权力。在这一点上,国家与权力几无不同。在韦伯式的国家定义里,国家就是正当地对强迫性或者暴力的垄断。当然,如是说有其不足。并不是只有国家对暴力的垄断和施加强迫性具有正当性,传统的宗族组织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如此;许多没有国家政权的社会也是如此。虽然他们使用暴力也必须服从他们的社会所认可的正当性,但毕竟在他们的社会内部并未发展出国家组织。在许多社会里,是否使用暴力往往取决于某种神秘力量的仲裁。神判(ordeal)强调的就是实施暴力的合法性,就是一种社会所认可的强迫性行动,而且如果需要的话,权力又可以通过神判获得使用暴力的合法性。但无论如何,韦伯式的国家定义还是捉住了国家之所以为国家之最实质性的要害,即:必要的时候,它可以强迫被治理者服从它的意志,尽管在现代国家里这种强迫性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因而,为所欲为的国家权力不符合现代文明。
在大部分当代文明社会里,权力的暴力实质隐藏得很深。以美国为例,虽然警察在认为被威胁的时候可以通过以暴制暴的方式来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但在大部分情况下,权力隐蔽地通过其他手段去实践。公民教育其实也是权力实践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表面上看来并非被强迫地灌输,但正如涂尔干早就指出的那样,接受教育在工业化社会里已经成为一种人们意识不到的在文化决定论和社会化影响意义上的“强制”(constraint),知识、价值就此进入人们的脑际,并使人们成为社会的一部分,社会也就此不断地延续着其主流价值。[7](P12)这就是福柯所说的,当代社会的权力在温和的外表下,通过知识体系去实践,因为知识或者真理与权力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真理与权力体系和权力的效应之间存在着循环关系:一方面权力体系生产和确认真理;另一方面真理吸引权力,而真理的统治地位也因此而延展。[8](P132)权力的操演引发知识生产出现新的目标,并积聚了新的信息主体,因此而持续地创造知识,而知识也反过来不断地使权力更具实效性。[9]
教育是权力实践之最重要领域。它是把统治者意志以合理的方式传送给社会的重要渠道。统编教科书无疑是权力在教育领域操演之最重要手段之一。所谓教科书都是按照一定的主导思想撰写的。在我国,历史教科书里展示和描述各种所谓的“历史性”事件,通过这些历史性事件的追因、归纳、推演来证明现在是过去的逻辑结果,从而证明所谓历史选择现行体制的“科学”论断。所以,所谓的历史性(historicity)实际上是对客观历史过程与历史事实的主观裁断,历史因此而成为一个环环相扣因果相生的线性过程,连续性(continuity)因此成为所有民族国家历史叙事的关键之点。历史在此实际上阐述的是政权的正当性。正因为如此,所有的政权都把编写本国历史视为要务。对于那些威权、极权等专政体制的国家而言,国家历史编纂尤其重要,它们往往设有类似“族谱编修处”的机构,有组织地进行国史编撰,专门从事国史知识的生产。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把通史这类东西称为“史志”(Historiography),用大写的H来表明,这种叙事就是国家的谱牒[10],其意义在于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的建构。诚如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所言,正是由于这种叙事往往追溯到久远的过去,历史与景观实质上成为了民族建构(nation-building)的载体与模具。[11](P200)普法战争惨败后,法国人意识到战败的部分原因在于许多法国人根本没有法兰西民族认同,于是从那时起,他们也开始进行法国国史教育。
虽然以上提及的民族叙事最初可能仅为民族主义运动中的文化民族主义者之所为,但是它很自然被权力所接受并被定于一尊。这就使大部分国家对自身的历史过程往往有较为统一的说法,使一些国家的“统编教材”或者“部颁”教材在社会人文科学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这种方式可能用“格式化”来形容更贴切些。思想被格式化对治理者来说,乃是最理想的状态。于是,“我们”取代了“我”,个体被淹没于整体之中。这倒也符合现代国家为便于治理而把民众化约为“人口”的做法。②
权力还决定了最基本的教学方案(curriculum)。比如,在我国的教育体制里,必修课由教育部规定。如研究生教育中的A类B类,必修课多选修课少,而量最重的A类课程则多为必修的所谓的思想政治教育之类的内容。这样设置课程之目的不言自明。问题是在这种教学体制下,思维观念的多样性不受欢迎,所谓的“思想偏激”者遂成为需要进行“会商”的对象。在人类学的观照里,创新的前提是多渠道的思想交流和想法交换,一个思想方式统一或者同一的社会必然原创力低下。而这才是解读所谓的“钱学森问题”之关键所在。③
权力还善于通过仪式性操演来自我赋权(self-empowerment),以显示其存在之合法性。“我们”之所以能取代“我”,或者所谓“大我”之所以能取代“小我”,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权力对仪式操弄的结果。仪式由一系列程式性行动所组成,其中的最重要之处便是参与者按行动步骤各司其职,整齐划一。仪式有助于参与者增强整体归属感和增进相互间的情感,而不在于他们的思想能否达成一致。这是许多社会思想家的共识。涂尔干认为,天主教地区之所以自杀率低于新教地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天主教注重仪式。[12]仪式使人感受一种整体氛围,徒增神圣感。卡西尔(Ernst Cassirer)指出,仪式中激起的是情感而不是思想。[13](P24)[14](P67)由于威权或者极权政体国家无法或者不愿为公民提供强调民主、自由、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制度或者意识形态,以使其公民的国家认同有所固着与依托,因此,在治理术上,这类国家政府所能达到的只能是某种所谓缺乏共识的团结(solidarity without consensus)。如何能使公民产生对国家的忠诚感和认同感?那就是把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的许多方面都仪式化。信念(belief)虽然可以培养,但它毕竟是个人的想法,一个人的真实想法旁人是不知道的,所以,在治理术的意义上,仪式自然比信念重要。通过共同参与做某件事,一起共享某种东西,某种程序,以激发某种共同的情感,这对于稳固政权或者政治组织远比成员间同质性的信念来得有效。[14](PP68-69)[15]所以,所有的极权政体都热衷于仪式性操演——“二战”时期的法西斯德国、日本、意大利,以及前苏联集团国家都是如此。早期苏共领导人托洛茨基很早就意识到仪式具有鼓动情感的动员作用。他认为单靠政治宣传远远不够,在革命的动员当中还应当通过仪式来激起人们的表演欲。[14](P14)仪式不仅是权力的展示和自我赋权的有效途径,也是权力维护自身稳定的一种方式。
关于稳定
任何国家都不愿社会处于无序与动乱当中,因此,维护稳定是每一个国家都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从国家的观照点(perspectives of the state)来看,稳定意味着既定的秩序能够得到维护,社会与政体的各个组成部分能够正常运作以维持整体的动态平衡状态。因此,如果选择一个西方语言的词汇来精确表达这种状态,homeostasis最为合适。homeostasis多用于自然科学领域,对之的定义是结构功能式的,即生物有机体的动态平衡。由于生物有机体都是由组织、器官等构成,保持其动态平衡不啻就是体内平衡达到一种稳定状态。法国思想家利奥塔(Jean-Franois Lyotard)可能是第一位把这个概念运用到社会人文科学领域的人。在那本他本人不甚满意,但却被有些人奉为后现代主义运动“圣经”的《后现代的条件》一书中,利奥塔指出,社会结构性的权力中心为homeostasis原则所驾驭,是为什么有时新的、重要的发现会被科学阶序(scientific hierarchy)无视多年,因为该发现可能危及原先人们所接受与认可的规范的稳定性。[16]④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不稳定时,利奥塔用的是“去稳定”(destabilize)。所以,他的homeostasis是动感的,有着自我调节的意思,虽然他本人并不喜欢这种状态。因此,homeostasis存在的目的是稳定,或者说超然的稳定(stabilization)。这一概念可用于总结涂尔干和帕森斯的主要思想;对于理解曾经盛极一时的英国政治人类学的主要理念也有一通百通之良效。我们对国家提倡和极力想要维护的“稳定”应当建立在这样的理解基础上。
如此理解稳定似乎有回到结构功能主义分析之嫌。但是,现实使我们不能忽略这样的思路。如果利奥塔运用这一概念时涉及的是知识生产领域,那么,它对我们理解当前的现实有何启迪?科学权威担心,业已存在的带有层阶结构的规范规则可能会因新的激进发现而被动摇,从而有意或者无意地忽视这样的发现以维护稳定。如果以此来比附当下的中国社会现实,情况也是如此。然而,这样的分析思路却带有这样的意义指向,即国家实体的拟生物机体化,或者“身体化”。如此一来,保持动态平衡的稳定状态也就是保持着“健康”,即为权力中心所理解的“和谐”。此种“和谐”的要义在于各部分各司其职,步调一致,这与真正意义上的和谐(harmony)不可同日而语。英文里的和谐与和声、和弦是同一个字,说明和谐必须是由差异与不同构成的,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应是“和而不同”。整齐划一不是和谐,正如齐唱与合唱截然不同。齐唱作为一种操演形式是军队所青睐的,我们所领悟的、承负着来自权力中心的信息的和谐就是如同齐唱和团体操式的声音一致、步调一致。维稳便是维护这种步调一致的稳定,如此也就可以套用homeostasis。
生物体都有一套防御系统以应付病原体的入侵。在人身上,这一防御系统的重要组成便是白血球。如果我们将整个国家比附为人体,那么便可以把维稳的林林总总考虑为保护肌体的白细胞。据说我国政府投入维稳的经费达6000多个亿。除了人们想得到的一些必需的要素外,我们很难想象,为了维护所谓的稳定还有哪些地方可打发如此庞大的经费?如同一些发达国家一样,监控摄像头在我国无处不在;对互联网进行管理,政府更是不遗余力。外来的互联网信息如同病毒或者细菌,会侵蚀机体,于是国家遂建立起庞大的网管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国家有效地监控公民的线上交流。此外,政府的“白血球”还包括庞大的城管保安大军。
显然,国家在张开双臂拥抱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同时,并没有使自身的其他条件与之配套。许多地方政府在追求发展的同时,无视民众的各种诉求。对许多地方政府而言,强拆仅仅是为了追求GDP的增长,因为增长的数字代表着地方官员的治理能力与业绩,而这是进一步向上升迁的必备条件。我们的国家目前则进入城市化的状态。有些地方在明知现有发展方式已不可持续的情况下,还继续在基础建设上加大投入,力求使发展的快车保持惯性。这样的发展侵蚀着我们子孙后代的权益,制造着贫富分化、东西部的差距、城乡之间差距和难以弥补的心理落差;使社会上弥漫着仇富、仇官的愤怒情绪。面对这种状况,政府孳生对民众的不信任,视民众为威胁稳定的因素,其结果便是国家应激反应过度,陷入维稳越维越不稳的怪圈。[17]
一个社会能否稳定取决于制度因素。民主国家的政坛闹得再热闹,整个社会依然正常运转。而保证社会稳定的国家制度最低应当是遵从民意,治理者可以听见真正的来自百姓的声音。被治理者(governed)如果可以自由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就会有自己也参与治理的感觉,不管事实上是否如此。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原先那些先贤们所奠立的民主制度已不再沉沐于美好的理想状态之中,它们早已成为国家治理术。诚如查特吉(Partha Chatterjee)所指出的那样:今天的民主制度已经不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它毋宁被视为被管理者的政治。[18](P4)⑤换句话说,民主制度虽然已经不是理想中的样子,但被管理者至少还有选举、博弈,甚至参与决策的机会。中国社会走向真正的稳定必然要求在政治体制上的改革有所作为。
注释:
①准确地讲,这个字翻译为“文化主导权”可能更为精确些。因为它更像是中国古代治理术的所谓“王道”。“霸权”总令人联想到霸道,与葛兰西的原意不符。但因“霸权”的使用已经沿相成俗,本文依然在大部分地方如此使用。然而,我们必须准确地理解它的原意。“霸权”实际上与此有些相反,如果我们考虑到“国家”的含义的话。换言之,hegemony可以说是解释了国家的“教化”功能。
②请参阅本笔谈邵京博士的论文。
③钱学森生前对中国为什么出不了大师有所感叹,此一问题曾在网上引起广泛争论,然多不着要点。
④我的同事邵京博士提醒我利奥塔所用的这一概念,在此谨表谢忱。
⑤原文为:Democracy today,I will insist,is not government of,by and for the people.Rather,it should be seems as the politics of the gover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