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批判理论的“新的范畴框架”——对哈贝马斯区分劳动和相互作用思想的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斯论文,探析论文,相互作用论文,范畴论文,框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B5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5420(2006)01-0022-08
在20世纪6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代表人物哈贝马斯提出了区分劳动和相互作用的思想,这是他为了克服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困境而提出的一个“新的范畴框架”[1] (P48),是他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他的这一思想既借鉴了马克思的观点,又曲解了马克思的观点。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开创的历史唯物主义,有必要对哈贝马斯的这一思想进行具体的分析。
作为在法兰克福学派思想氛围中成长起来的思想家,哈贝马斯对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科技理性批判陷入的理论困境有深切的了解。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在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科技理性膨胀进行批判的同时,得出了怀疑和否定理性的悲观主义的结论,不能对纠正理性的不合理运用提出建设性的方案,不能为社会批判理论提供规范基础。为了摆脱这种理论困境,哈贝马斯追溯了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克思的思想起源。他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以实践的意图拟定的社会理论;这种理论避免了传统政治和近代社会哲学的互补的缺陷,所以它把科学性的要求同一种与实践相关的理论结构相联系”[2] (P3)。但是,马克思在实践的名义下却又混淆了劳动和相互作用,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也置于劳动概念之下,使之受到技术性劳动的束缚,只表现为人与人的生产关系,遮蔽了人与人的道德交往关系,是“把社会实践归结为它的两个要素的一个要素,即归结为劳动的线路”[3] (P62)。他认为,应该把人与人的关系从劳动系统的束缚中摆脱出来,释放出道德关系的意涵,将其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凸显实践的建构合理的道德规范、使人获得自由解放的意义。为此,哈贝马斯区分了劳动和相互作用。他说:“我的出发点是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根本区别。”[1] (P48-49)他把劳动主要理解为人对自然的技术性行为,把相互作用解释为人与人的道德交往实践。可以说,所谓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区分,也就是技术与实践的区分。在这里,哈贝马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区分技术和实践的哲学传统,强调了实践的道德行为的含义。他说:“亚里士多德对实践与技术的区分,成了这类问题的主线。”[2] (P3)在他看来,劳动和相互作用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前者是以工具为中介的理性活动;后者是以符号为中介的交往活动。在前者中,起作用的是人对自然的有用性知识;在后者中,起作用的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有效性知识。
哈贝马斯在1967年发表的题为《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论文中,对黑格尔在耶拿时期的《精神哲学》进行了考察。他认为,在这部手稿中,青年黑格尔创立了一个不同于后来《哲学全书》的独特的理论体系,提出了语言、劳动和伦理关系的辩证法。黑格尔把语言、劳动和伦理关系作为辩证联系着的“三种等价模式”,它们“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协调主客体(关系)”[1] (P4)。它们不是后来黑格尔所说的孤独的绝对精神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是表现着精神形成过程的统一性。只有这三种辩证模式结合在一起,才把精神显现出来。哈贝马斯对黑格尔早期的这种理论框架和分类方法极为关注,他考察了黑格尔这三个范畴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语言是抽象精神的第一个规定,劳动和伦理关系都以语言为前提,都离不开语言。他又考察了后两个范畴即劳动和伦理关系的关系,指出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联系对耶拿时期的精神哲学来说是中心联系。[1] (P28)他特别强调了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区别,认为黑格尔“既不把相互作用降低为劳动,又不把劳动提高为相互作用”[1] (P24-25)。“把相互作用归结为劳动或者从相互作用中推论劳动,都是不可能的。”[1] (P23)他说,马克思虽然不知道黑格尔早期的精神哲学,但他“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中重新发现了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联系”[1] (P32)。然而,“马克思对相互作用和劳动的联系并没有作出真正的说明,而是在社会实践的一般标题下把相互作用归之于劳动,即把交往活动归之为工具活动”[1] (P33)。
在1968年出版的《认识与兴趣》中,哈贝马斯系统地评论了马克思的实践观点,进一步阐释了他的区分劳动和相互作用的思想。他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存在着范畴框架层面和具体研究层面的不一致。“在范畴的层面上,他把通过劳动的类的自我产生理解为生产过程;工具活动,即生产活动意义上的劳动,标志着自然史赖以发展的维度。相反,在具体研究的层面上,他始终考虑的是包括劳动和相互作用的社会实践。”[3] (P46)由于范畴层面即劳动的范畴框架不合理,因此,被其束缚的具体研究层面的考虑也受到曲解。
哈贝马斯首先分析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批判,认为马克思力图突破黑格尔自我同一的唯心主义哲学框架,挖掘出“隐藏在其中的往往是‘远远胜过黑格尔的观点’的批判要素”[3] (P20)。马克思并不是用肤浅的唯物主义来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相对立,而是强调了人对周围自然环境的能动改造作用。不过,马克思认为人要依靠自然界来表现自己的生命,这又受到自然主义的束缚。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马克思摆脱了这种束缚,把握到了作为感性实践存在物的人,认为人的感性客观活动“具有制造对象的特殊意义”[3] (P22)。这样,创造世界的主体就不再是唯心主义所理解的“先验意识”,“而是在自然条件下建立自身生活的具体的人”[3] (P22-23)。人和自然之间进行着物质变换的劳动,这是由人的自然生存需要决定的,是不以任何社会形式为转移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对人的创造活动的这种唯物主义改造,误解了先验逻辑,忽略了探讨先验逻辑的生活世界基础的问题。“于是,劳动的范畴就意外地获得了构建世界的全部生活实践的意义”[3] (P24)。
在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中,综合是认识主体能动地建构主客体之间逻辑联系的活动,而马克思却把这种观念的综合、逻辑的综合变为物质劳动的综合,变为作为主观自然的人同周围客观自然界的综合、结合。他说:“马克思继承了唯心主义的传统和遗产,悄悄地把综合作为参照点抓住不放,即把部分的主观自然同对它来说是客观自然的综合作为参照点。”[3] (P282-283)这样,“综合不再是思维活动,而是物质的生产”[3] (P26),马克思关注的不再是唯心主义中的形式逻辑批判,而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由于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作为主观自然的人与客观自然界的交互作用,因此,通过劳动而构成的自然界是我们的客观自然界,人在这样的自然界中能够认识到自身。这样,劳动就“不仅是人类学的基本范畴,而且也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3] (P23),认识模式被归并到了劳动的模式之中,主体认识的综合被客观的劳动综合所代替,认识本身的先验条件和独特过程被忽视了。
哈贝马斯认为,由于现代劳动是同科学技术相联系的,因此,马克思以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理论采取的是类似于自然科学的方法,是要寻求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就用科学技术发展的逻辑代替了意识形态批判,似乎科学技术的进步可以直接导致人的解放。其实,应该把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区别开来。自然科学是工具主义意义上的科学,遵循的是工具合理性,它可以转化为技术上有用的知识;而人的科学则是反思人类的自我形成过程的科学,是批判扭曲的道德交往关系的价值合理性理论。马克思用类似于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的科学,这是人的科学向自然科学的退化。尽管马克思一再强调阶级斗争,但他的阶级斗争理论受到自然科学方法的影响,“不能在理论上阐明他的阶级斗争是历史的主要动力的主题”[4] (P47)。在哈贝马斯看来,人类的形成过程不仅表现为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以语言为中介的主体间交往关系的发展,这是通过反思实现的。反思可以瓦解原来的统治形式的信念和意识形态,改变扭曲的交往关系,建立以主体间相互承认为基础的行为期待互补关系。因此,要认识“以阶级主体的相互作用为中介的[类的]形成过程”,反思不同阶级意识间的斗争。哈贝马斯强调,“阶级对抗的辩证法是一种反思活动,它不同于通过社会劳动的综合”[3] (P52)。“标志社会形成过程道路的,不是新技术,而是反思的诸阶段。”[3] (P48)于是,他提出,应该区分劳动的综合和阶级斗争的综合。“通过劳动的综合产生的是主客体之间的理论技术关系。通过斗争的综合产生的是主客体之间的理论实践关系。在劳动的综合中形成的是生产知识;在斗争的综合中形成的是反思知识。”[3] (P49)
哈贝马斯进而指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倒转使得他不像黑格尔那样,把自然当作另一精神主体来对待,而是把主体作为另一自然来对待。这样,主体对外部自然的综合统一就只能是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通过技术的发展而对自然的征服。但是,人不可能消除自然界的自在性、自律性,不可能形成与自然界的内在统一。“无论我们把自己支配自然界的技术力量扩展到何等地步,自然界永远保存着一个不向我们打开的实体内核。”[3] (P28)
上述考察表明,哈贝马斯区分劳动和相互作用的框架把劳动概念自然化、技术化了,归结成了作为主观自然的人对客观自然的技术性活动,剔除了劳动概念中的人与人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维度。尽管他承认劳动中也存在人与人的关系,但他把这种关系主要理解为策略性、技术性的关系。诚然,他也提到社会分配关系,但是,在他看来,分配是按照“人们用制度的力量所制定的诸种规范”进行的,这些规范“决定着社会成员如何分担社会财政的收入和补偿、债务和负担”[3] (P46),而规范又是在主体间的语言交往实践中达成的。因此,从根本上说,“那种包含在生产中的分配以及决定生产工具分配的制度化的力量对比,是建立在以符号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联系基础上的”[3] (P64)。哈贝马斯还批评马克思只是追溯了生产的自然前提,而未进一步追问“生产的社会前提”、“前经济事实”——相互作用。这表明,哈贝马斯虽然要建构劳动和相互作用的二元的范畴框架,但当他把相互作用作为生产劳动的社会前提时,他的框架就不是二元的而是一元的了,从而显示出其历史唯心主义的基础。
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是对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矛盾的反映,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已不适用。他力图用劳动和相互作用这种“新范式”取代马克思的社会理论,阐释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特点。在他看来,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问题在于科学技术扩张,技术性的劳动冲击相互作用。
在1968年出版的《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中,哈贝马斯指出,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下是不同的。在以农业为基础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统治的合法化是建立在对现实的神话的、宗教的或形而上学的解释基础之上的。尽管那时劳动的技术、知识系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始终“保持在文化传统的合法的和有效的范围内”,而“从未使自身的‘合理性’发展成为使统治合法化的文化传统的权威受到公开威胁的程度”[1] (P52)。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形成,工商业的发展,传统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受到人们的怀疑,失去了统合和约束每个人的思想和行动的效力,失去了为政治统治提供合法化保障的作用。劳动的子系统从政治制度框架中摆脱出来,成为私人的自主活动领域。这种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资本主义提供的统治和合法性,不再是得自于文化传统的天国,而是从社会劳动的根基上获得的”[1] (P54)。市场上的等价交换原则具有公平合理的形式,这使得以维护这种经济关系为己任的政治统治及其思想文化也具有了合理性。如果说在农业社会,政治统治是“从上”即借助于文化传统而获得合法性的,那么,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统治则是“从下”即从经济上的交换原则获得合法性的。这种统治的合法性由“来自上面”到“来自下面”的转变,实质上是由来自相互作用向来自劳动的转变。
然而,自从19世纪末以来,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却又出现了两种新的发展趋势:第一,为了保障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国家增强了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第二,科学与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密切,科学成为第一生产力。[1] (P58)科学的技术化所造成的生产力的发展,为实施福利国家政策提供了物质条件;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使得经济不再是独立的力量,原来相互分离的市民社会和国家重新结合在一起。这时,马克思立足于生产关系来否定资本主义统治合法性的做法就不再适用了。首先,马克思通过对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生产关系的分析,揭露了等价交换原则实质上的非等价性、虚假性,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而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创造主要不再取决于劳动者的直接劳动,科技进步成为独立的剩余价值的来源。这样,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就失去了效力。其次,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反映的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社会贫富差距悬殊、工人的基本生存条件无法得到保障、阶级斗争尖锐的情况,而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化造成的生产力的增加,国家补偿政策的实施,使得工薪阶层的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这时,尽管阶级斗争并未消亡,人们在生活水平、生活习惯、发展机遇和政治观点等方面还存在着阶级差别,但阶级冲突已趋于缓和,阶级对立处于潜伏状态。在这里,“在一切传统的社会中曾经存在的,并且出现在自由资本主义中的那种基本关系,将成为次要的关系,这就是说,处于制度化了的暴力的、经济剥削的、政治压迫的关系中的双方之间的阶级对立,将成为次要的”[1] (P68),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已不能说明晚期资本主义阶级关系的新变化。再次,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科技进步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显示出的巨大威力,使得人们把科学技术偶像化,造成对科学技术的崇拜,以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为基础的意识形态被科学技术意识形态所代替,马克思对以等价交换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合理性的批判失去了作用。哈贝马斯不赞同马尔库塞把科学技术视作一种意识形态的观点,认为这是马尔库塞不懂得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关系所致。实际上,科学技术本身不是意识形态,只是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科学和技术的相互依赖关系的形成,科学技术超出自身的适用限度和范围,扩展到人与人日常语言交往关系中,遮蔽或取代了这种关系,成为资本主义统治的合法性的基础,成为为资本主义制度提供辩护的工具,这时,科学技术才日益成为意识形态。这是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是一种“技术统治意识”。“技术统治意识的意识形态核心,是实践和技术的差别的消失。”[1] (P71)“反映在技术统治意识中的,不是道德联系的颠倒和解体,而是作为生活联系的范畴——全部‘道德’的排除。”[1] (P70)他认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虽然使一些人的利益得到补偿,但这是以排除人的政治自由即排除通过人们的自由讨论解决生活世界中的问题为代价的。因此,国家干预带有专制性。福利国家以调节社会功能失调、排除威胁社会制度的冒险行为为主要职能,因而是用行政手段解决技术问题,实施技术管理,“实践的内容被排除在它的活动之外”[1] (P61)。技术问题不需要公众的讨论,这样,公众舆论也就失去了作用,大众非政治化了,相互作用被排斥了。与旧意识形态相比,新意识形态是一种对人的迷惑性较少的、“变得更加脆弱的隐形意识形态”[1] (P69)。但它又比旧意识形态的范围更为广泛,更加难以抗拒。以往的意识形态是对“美好生活”的设想,当这种“美好生活”无法兑现时,就会引发人们对它的怀疑。而技术统治的意识则并不设定“美好生活”的目标,它的合理性好像是毋庸置疑的。但在“用来阻挠人们议论社会基本问题”这一点上,它同旧意识形态是一样的。
通过上述分析,哈贝马斯认为,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固然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但生产力的发展并非都是合理的。只有当它不取代制度框架层面的合理性时,才成为解放的潜力。在生产力的发展由科学技术推动的条件下,在科技进步具有使政治统治合法化的功能的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就不具有引起解放的作用了。生产关系只有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才为资本主义制度框架的确立提供基础,而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则丧失了这种功能。哈贝马斯由此断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框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已失去现实意义,“应该由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更加抽象的联系来代替”[1] (P71)。这种“新的范畴框架”可以把生产力的提高和美好生活的追求结合起来,使前者为后者服务。因此,他试图用以日常语言为媒介的实践交往的乌托邦设想取代“劳动的乌托邦”。他说:在人类历史上,“许许多多的历史愿望,都同不断进步的劳动的合理化观念密切相关”[1] (P33),解放生产力的劳动的乌托邦成为许多思想家对人类美好未来的追求和向往。但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并不等于人们之间和谐、美好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摆脱饥饿和劳累并不是必然地趋同于摆脱奴役和歧视”[1] (P33)。因此,哈贝马斯主张,要对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产生的副作用加以反思,超出劳动乌托邦的设想,建构实践交往的道德乌托邦。
哈贝马斯的“新的范畴框架”虽然力图调整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研究路向,但他同早期法兰克福学派一样,把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矛头指向技术理性,而未触动资本主义的根本社会制度。他的这一范畴框架是以对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的曲解为前提的,是囿于文化层面的社会批判。
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批评涉及如何理解劳动、实践的问题。马克思的劳动、实践思想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就批判了黑格尔法哲学与其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内在联系,提出了由个人间的交往构成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体系进行了批判,发掘出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积极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指出这种辩证法是对人的劳动的抽象,即对人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再将其重新收归自己所有的劳动的辩证过程的抽象。马克思说,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5] (P163)。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劳动思想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并借鉴和批判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思想。马克思在肯定现实劳动的积极方面的同时,指出了它的消极方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异化性质。但是,马克思这时还是从人的劳动的类本质出发推出异化劳动,再扬弃异化劳动,重新占有自己的本质,这受到费尔巴哈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复归的人本主义的影响,因而依然带有黑格尔绝对精神外化和复归的逻辑体系影响的遗迹。他在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体系的神秘唯心主义的同时,尚未意识到费尔巴哈与黑格尔的哲学框架的关联性,尚未意识到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缺陷。在不久后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费尔巴哈,指出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哲学都是解释世界的理论哲学,而他则要创立改造世界的实践哲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全面阐述了这种实践优先的唯物史观。马克思明确指出:这种唯物主义历史观“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6] (P92)。实践作为一个总体的概念,表现为人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诸多层面的行动,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最基本的,是其他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因此,马克思是从现实的人的感性物质实践出发的,是从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劳动的基本事实出发的。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是具有奠基性质的实践。可以说,马克思在实践观上的变革,就有赖于感性的社会劳动观点的确立。哈贝马斯把实践主要理解为道德性的活动,这就离开了物质实践对道德实践的制约作用,离开了特定社会生产关系对道德关系的制约作用,夸大了道德实践的社会功能。马克思在确认劳动是人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的同时,并未把实践归结为劳动,而是承认实践的诸多层次和形式及其辩证关系。由于马克思当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批判思辨的意识哲学,因此,马克思研究的重点是劳动这一最基本的实践形式。我们应该在坚持马克思的劳动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当代社会各种实践形式发展演化、交互作用的复杂现实,既分析各种实践类型和层次,又探讨它们之间的联结方式和相互作用方式,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的实践观点。
马克思从实践出发来说明理论,说明人的认识,认识就成为人的实践活动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环节。因此,当马克思实现了哲学史上理论与实践关系的转换之后,并未消解认识论,而是使之在实践的基础上得到重建。哈贝马斯试图改变以往西方马克思主义继承黑格尔哲学传统的做法,从康德的认识论中寻求理论资源,把对认识可能性的准先验条件的反思作为认识论的基本任务,把“兴趣”作为认识可能性的先决条件。他用这样的视域来审视马克思的认识论,就看不到马克思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而实现的认识论变革,误以为马克思用劳动的综合取代了认识的综合。
哈贝马斯把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归结为人对自然的技术性关系,这也是对马克思的曲解。实际上,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劳动始终存在着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双重关系,是存在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人和自然只是生产劳动的构成要素,它们在分离的状态下只是可能的生产劳动。只有在人们的一定社会关系下,才能把这些要素结合起来,形成现实的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形成现实的生产劳动。因此,不能把生产关系从现实的劳动范畴中排除出去。
马克思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劳动的两个基本方面,就发现了劳动异化的根源,说明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互为中介、交互作用,在劳动发展的一定阶段,即在出现了劳动的社会分工和交换之后,劳动的创造和劳动产品的占有之间的循环就会被打断,劳动产品同劳动者相分离,成为被少数人占有的私人财产。这种劳动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得最为典型。马克思用资本这种积累起来的死劳动对工人活劳动的支配和奴役来说明异化劳动。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批判主要应是对异化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批判,对为资本服务的异化的科学技术的批判。在马克思看来,异化是客观的经济事实,要消除异化劳动,就要消灭资本,改变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
诚然,马克思在讲到劳动时,确实包含很多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论述。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马克思是在“生产一般”的意义上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马克思说:“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可是,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7] 人为了生存而改造自然,就是各个时代都必须从事的活动,是人类生存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在马克思看来,对生产劳动的这种共同点的抽象只是为了避免叙述的重复,在做了这一工作之后,则要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考察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劳动上,放在研究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上。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对资本关系的剖析。其次,马克思是为了在同人与自然关系的比照中说明一定的人与人的生产关系,揭露一定的生产关系的不合理性。譬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但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具有二重性,它不仅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而且是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马克思批判了资本这种人与人的异己社会关系,揭露了把商品的社会属性当作商品的自然属性的商品拜物教的秘密,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马克思固然承认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中,生产力是更为基础的方面,但这不是技术决定论,而是为批判不合理的生产关系提供参照点。事实上,马克思对受到人与人关系中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持具体分析的态度。譬如,马克思就指出过资本主义社会的技术分工造成的人的畸形发展。诚然,在马克思以后,以第二国际为代表的某些马克思主义解释者确实存在着把生产关系还原为生产力的庸俗唯物主义倾向,但不应把他们的观点强加在马克思身上,作为批判马克思的借口。
马克思认为,由于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是交互作用的,因此,不能把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割裂开来。首先,在资本主义社会,尽管自然科学在生产中的运用直接表现为为资本服务,但自然科学又通过工业进入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准备条件。其次,把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结合起来,可以对自然科学的不合理社会运用进行批判,对技术异化进行批判。再次,科学技术的进步会促进机器的改进,生产自动化的发展,人将逐步从直接的劳动过程中解脱出来。由于直接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的比重将越来越少,这就会动摇市场经济的基础,使资本的存在达到极限。到那时,衡量社会财富的尺度将不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时间,而是自由时间。这充分显示出科学在生产中的运用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积极意义。
哈贝马斯把马克思社会理论的适用范围限定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这就否认了自由资本主义与国家组织协调的资本主义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不可否认,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确实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资本关系派生出、演化出一些新的表现形式,社会矛盾、社会结构比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复杂得多。我们一方面要对当代复杂的社会现实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当代社会的新特点,发展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马克思所生活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是资本主义的“原生形态”,其资本关系表现得很典型,社会阶级矛盾暴露得很充分,这为马克思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起源和本质提供了条件。由于马克思从原生的、典型的形态研究资本主义制度,揭示了资本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其历史局限性,因此,尽管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提出的,但它的适用范围并不限于当时。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各国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直接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市场经济尚需向世界范围推进,因此,商品的价值尺度仍需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当代,资本剥削不仅依然存在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且扩展到整个世界,目前的经济全球化即是资本的全球化扩张。因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具有超越的向度,它预示了消解死劳动支配活劳动的资本制度、实现人类自由解放的社会发展趋势。这对我们当前的实践活动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哈贝马斯把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关系理解为技术性劳动和道德交往实践的关系,这就把生产关系从研究框架中排除了出去。这样,也就取消了消灭资本、根本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任务。哈贝马斯倡导在现存资本主义制度下寻求合理的道德规范,形成人们对道德规范的认同和遵守,这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维护。哈贝马斯把造成科技膨胀的原因归结为对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差别的掩盖,归结为用技术统治排斥相互作用,把对晚期资本主义的批判由批判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批判科学技术从属于资本转向批判技术统治意识,这就转移了社会批判的目标和方向。
哈贝马斯对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区分虽然曲解了马克思的观点,但也对晚期资本主义作出了他自己的分析,提出了一些有启发性的见解。第一,哈贝马斯改变了早期法兰克福学派把技术理性理解为理性的总体的观点,他在区分劳动和相互作用的框架下,把理性的兴趣分为技术的、实践的和解放的三种,认为兴趣从根本上说是人的价值指向,是解决实践交往中的问题的意向,是对压抑了的、无意识的认识条件的意识。在他看来,“被扭曲的交往结构不是最终的东西;它植根于没有被扭曲的语言交往的逻辑中”[2] (P18)。借助于兴趣的能动作用,可以对扭曲的社会关系进行反思批判,重建没有任何强制的、主体间相互认同的语言交往的逻辑。他的这一观点对于扩展理性、重建现代性具有一定的意义。第二,他试图消解个体意识的形而上学传统,建立与生活世界联系在一起的主体间交往的认识论,这是颠倒传统哲学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尝试。第三,他把劳动和相互作用区分开来,凸显符号性交往的作用,这对于充分利用20世纪以来西方语言哲学的积极成果,丰富和发展伦理道德学说,认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复杂性,具有一定的意义。第四,他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揭示了当代生产力的特点,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第五,他关于批判政治的技术统治的观点、关于批判晚期资本主义借科学技术合理化的信念维护现存社会秩序的观点等,也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哈贝马斯在回忆他早期的认识论思想时说,他当时并未完全摆脱传统的意识哲学主客体模式的束缚,而且过高地估计了认识论在社会批判理论中的作用。[8] (P145)尽管如此,他作出的对劳动和相互作用的区分、对理性兴趣的区分,为他后来提出技术理性和交往理性的区分、为他转向研究交往行动理论奠定了思想基础。他在后来的研究中对区分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范畴框架作了进一步阐释。他的这一框架虽有缺陷,但也为我们重新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一个参照点。我们要克服把实践还原为劳动的缺陷,研究当代实践系统的各种复杂关系及其走向,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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