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互动模式研究_民俗论文

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互动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节庆论文,互动论文,文化遗产论文,民俗论文,与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相较于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无形性、“活态”性、民间性和整体性等特点,其保护长期以来受到人们的忽视。常规的保护程序由于过于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等基础性工作,而忽略了“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保护其生命力方面的重要工作,使其保护面临困境。因此,从理论上探讨新的保护方法和途径就成为一种必需。其中,科学合理的民俗节庆旅游开发,是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交往等各方面的综合反映,是一种传承与创新的结合,它既丰富了产品内涵,为“非遗”寻求到新的生存空间和土壤,又充分发挥了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双重拉动作用,在开发和保护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循环。

      一、研究现状

      近年来,有关节庆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已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庄志民、赵睿(2000)系统地阐述了节庆旅游的文化和经济这两种主要载体功能,并且把节庆旅游的开发模式归纳为“拿来主义”、“无中生有”、“旧瓶装新酒”等三种模式,为节庆旅游的市场运作和旅游开发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1];陈文君(2002)从节庆旅游的文化功能层面分析,指出旅游文化占据着旅游业的主导地位,其中节庆旅游活动的文化性、参与性以及多样性构成了主要旅游吸引要素[2];訾学宁(2004)和孔旭红、辛儒(2007)分别以宁夏、河北省节庆旅游活动为例,探讨了节庆旅游与文化产业建设之间的关系[3]、[4];蔡梅良(2005)认为民间节庆文化应作为一种内涵丰富的文化资源加以利用,以充分发挥民间节庆文化在旅游经济活动中的作用[5];刘少和、李秀斌(2009)论述了大型节事活动起到了对文化的展示、推广和传播作用[6]。

      在这些研究中,对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互动关系的研究关注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文化生态系统,“活态性”是其重要特征,其保护需要来自于文化主体对自身文化的保护意识、激发民众对它的感情和价值认知、全方位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空间,并且随着时代和环境的改变,吸取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因素。美国人类学家克里福德·格尔兹(1999)认为传承人是民俗文化发展、传递和承接过程中的主体因素[7];学者王文章(2005)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性”集中表现在“传承危机”,而解决传承危机的关键是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8];民俗学家乌丙安(2007)提出:节日作为民俗文化空间,应是中国“非遗”保护的重中之重,找到保护综合的大型文化空间活动的有效方法,已成为我国“非遗”保护的重点和难点[9]。因此从理论上探究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互动模式就成为必需。

      二、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互动模式

      (一)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互动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1.民俗节庆旅游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立档”、“博物馆展示”等方式,但这些均为“静态”的展示方式,不易为大家所了解、体验,展示效果也差强人意。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作为一种旅游发展方式,非常适合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参与体验性强,把其以旅游节庆的形式开发出来,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参观、体验,对民俗的传播和保护大有裨益。例如,西双版纳傣族泼水节是目前国内最知名的少数民族传统节庆之一,近些年来随着旅游的发展,西双版纳泼水节每年都吸引着许多国内外的游客。而泼水节也由原来传统的有宗教色彩的活动逐渐演变成今天的“东方狂欢节”。在节庆期间,当地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如龙舟赛、赶摆、孔明灯、放高升、泼水祝福等。其中,泼水活动将这一节庆推向高潮。在这一天中,人们尽情将“吉祥水”泼向周围的人,整个城市沉浸在快乐的水世界之中[10]。

      2.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为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提供了资金保障

      毋庸置疑,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面临的一个困境是资金约束。仅靠国家各级政府的些微资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远远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想得到良性保护和传承,必须通过多种灵活的展示形式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助和创收。显然,民俗节庆旅游由于其通俗易懂、参与性强、受众范围广,无疑成为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收的一种有效途径。通过开发民俗旅游,不但有力地宣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积累了资金,为其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互动模式

      民俗节庆旅游开发,通常是民族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交往、民族心理等各方面的综合反映,是一种传承与创新的结合,它丰富了产品内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寻求到新的生存空间和土壤,充分发挥了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双重拉动作用,在开发和保护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循环[11],如下图所示。

      

      民俗节庆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互动模式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性,要使其得到有效的保护必须借助于有形的载体。实践证明,这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非物质”到“外化物质再现”非但可能而且必要[1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一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二是对物化载体的保护,三是对文化场所的保护。而民俗节庆旅游开发节庆就是依托目的地社区的经济、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方面的独特资源,加以整合包装,能够产生具有目的地标志性的独特形象和吸引力,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重复举办的事件旅游活动[13]。在民俗节庆旅游活动中,通过当地著名艺人对代表性民俗的表演、展示,实现了对传承人的保护;通过游客观看、参与、体验民俗活动,达到了民俗文化传播的目的,实现了对民俗物化载体的保护;通过游客与当地社区的交流与互动,达到了民俗文化认同的目的,实现了文化场所的保护,进而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三、灵宝市东西常骂社火保护现状

      东西常骂社火是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东常村、西常村百姓于元宵节前后举行的以“骂”为主线,穷极互斗气势,以威慑天下、征服万邦的“轩辕黄帝金刚仙箕天兵出师布阵法”为表演形式的一项融文艺、舞蹈、杂技、信仰为一体的群体性民俗活动。东西常骂社火,一般由骂阵、拜请、出杆、夜征四部分组成,具有斗文、斗武、斗巧和斗富四个特点。其最独特之处就在一个“骂”字,戏台上,骂家翻穿皮袄,表示自己是畜生野兽,不是人,说的不是人话,骂对方对方不能见怪。可以骂贪官污吏,骂歪风邪气,骂不忠不孝,骂违法乱纪。在这种表演形式中,辱骂其实是一种敬重,辱之愈甚,敬之愈甚。辱是形式,敬是实质。骂社火在逗笑取乐中达到了美和丑的和谐,完成了骂和敬的统一,充分展示了民间艺术的智慧和魅力。

      东西常骂社火浓缩远古文明精华,对研究华夏文明史起源和不同时期人文习俗有着重要的价值,同时对提高村民整体素质、村风文明、社会风气好转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曾经受到历史原因的影响,东西常骂社火民俗活动中大量的道具和服装遭到破坏,尤其是近些年来,一些颇有造诣的艺人因为年事已高,逐渐退出表演舞台,或者相继谢世。一些艺人外出打工,参加演出活动也愈来愈少,表演人才日渐减少。另外,随着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社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变革。社火中一些传统习俗活动,逐渐被一些现代娱乐活动所替代,社火在乡村的展示平台日益减少,人们对社火的兴趣愈来愈淡漠,致使东西常社火几近处于濒危状态。

      2007年,东西常骂社火被命名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元宵节,由阳平镇政府拨款2万元、东西常村各集资3万多元,浩浩荡荡3千人的骂战队吸引了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让“骂社火”一举成名。然而,到了2010年,东西常骂社火却“骂”不起来了。整体上灵宝市东西常骂社火的保护现状堪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缺乏导致“骂社火”难以为继

      自2010年以来,由于资金不足,导致“骂社火”难以为继。以前骂社火,花费都是群众自发,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简单快乐。现在耍社火处处都要花钱,如租牲口,一般用附近金矿驮筐的马,l天900元,还得管“(马)主家”食宿;租服装道具,如流氓袍,到灵宝县剧团借,得给人家买好烟;租人,开车的、扛旗的、杂耍的、维护秩序的,耍一次租300个外村人,每人工资每天40元;还有租车、买粉、买炮、张灯结彩、搞接待……一次社火下来,节省点花也要四五万元。村里没有钱,政府又没有拨款,社火耍不起来[14]。由此可见,资金缺乏已成为东西常骂社火的掣肘。从本质上说,“骂社火”属于公共产品,这一点决定了由政府提供的必要性。公共物品的典型特征是非排他性,决定了人们在消费这类产品时,往往都会有不付费的动机,而倾向于成为免费搭乘者。这样,如果私人企业(譬如村民个人)提供公共物品,就无法收回成本。同时,由于公共物品的个人消费“量”是不确定的,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竞争市场上一般无法提供这类产品,不可能达到公共物品供给的帕累托最优,无法满足社会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因此,需要公共经济部门介入如政府——用税收手段来集资,提供这些产品。

      (二)年轻人缺乏文化认同感导致“骂社火”后继乏人

      目前东西常村“骂社火”的传承人很少,且年龄较大,年轻人很少。“骂社火”这一民俗已到了濒临失传的边缘。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年轻人对“骂社火”的内容和形式缺乏认同感,虽然骂社火骂虚不骂实,但对普遍受过教育的年轻人来说,“骂”在他们心目中毕竟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二是“骂社火”对传承人的文采要求较高,要能写会画,能说会道,但村中许多年轻人在外打工长期不回,上大学的毕业也都留在了城市工作,村中连会写毛笔字的人都属凤毛麟角,“斗文”后继无人。三是“骂社火”一年举行一次,时间较短,间隔较长,难以在村民尤其是年轻人心中形成持久影响。而且由于缺乏相应的宣传,村民们并没有认识到这一民俗的价值,完全是过年时的一种应景活动,缺乏参与的动力。尤其是近些年来,一些颇有造诣的艺人因为年事已高,逐渐退出表演舞台,或者相继谢世。一些艺人外出打工,参加演出活动也愈来愈少,表演人才日渐减少。

      (三)传承载体保护不力导致“骂社火”无所凭依

      由于曾经受到历史原因的影响,东西常骂社火民俗活动中大量的道具和服装遭到破坏,导致“骂社火”活动难以开展起来。由于缺乏长效的保护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机制,“骂社火”的举行完全是一种自发行为,一旦大部分民众失去参与的热情,这一群体性的民俗活动就难以开展。此外,随着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社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变革。社火中一些传统习俗活动,逐渐被一些现代娱乐活动所替代,社火在乡村的展示平台日益减少,人们对社火的兴趣愈来愈淡漠,致使东西常社火几近处于濒危状态。

      四、灵宝市东西常骂社火旅游开发与保护互动的路径选择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个系统工程,按保护的主体分,一般认为是以政府为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学界、商界、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力量组成的保护队伍。按保护的客体分,又包括传承主体、传承客体、传承载体、传承受众体和传承权益体[15]等五个子系统,他们共同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系统,要使系统整体输出最优,就必须重视对五个子系统自身的保护以及其间联系(即传承链)的保护,并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空间、生存环境、生存生态的整体性保护。

      结合东西常骂社火这一民俗活动的实践,不难发现,坚持发展民俗节庆旅游可以实现对包括传承主体、传承客体、传承载体、传承受众体和传承权益体[16]在内的整个传承链的系统保护。在“骂社火”节庆活动中,社火传承人作为整个活动的“明星”,受到观众的格外关注,这种光环效应和被尊重感对传承人的自发传承活动是一种莫大的精神激励;由于节庆的轰动效应,作为传承客体的“骂社火”民俗本身能够得到更大的关注,这必然会激发传承人的创作欲望和热情,写出更多、更精彩的骂词,将会逐渐丰富传承客体资源库;同样,节庆的间接收入效应①有助于解决“骂社火”的资金困境,服装和道具等传承载体匮乏问题迎刃而解;保护受众体的范围和持续需求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和持续传承的关键,节庆旅游开发无疑有助于增加受众范围,进而增加相应的需求;传承权益体主要包括东西常村民,周边村民和企业②以及当地政府等,节庆旅游的正外部性使上述利益相关者受益颇多,他们自然会主动加入到“骂社火”的保护队伍中去。

      (一)发展节庆旅游,解决资金困境

      由于我国的财政硬约束,目前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而资金问题又正是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一个关键问题。针对灵宝市东西常骂社火的发展现状,要想解决资金之困,政府和社会力量的资助只是杯水车薪,当前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借助“骂社火”的影响,大力发展节庆旅游,通过“旅游搭台,经贸唱戏”的形式,充分发挥“骂社火”这一民俗节庆的关联效应,通过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观赏,带动当地住宿、餐饮、购物等行业的发展,然后依靠政府通过对相关受益行业征税的形式,反哺“骂社火”节庆的发展。以往“骂社火”活动期间,许多利益相关体存在“搭便车”行为,政府没有对发挥正外部性效应的节庆活动予以补偿,致使“骂社火”深陷资金不足的困境。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骂社火”如果由村民自发出钱举行,必然会出现市场失灵,政府规制是避免市场失灵的必然选择。

      目前,“骂社火”这一民俗节庆完全是由东西常村民自发组织的,规模、影响十分有限。建议由灵宝市政府主办“骂社火”这一节庆活动,根据目前“骂社火”的影响力,起点直接定位为市级节庆活动,市政府为“骂社火”活动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等,吸引众多游客和客商前来灵宝旅游和投资兴业,逐步扩大“骂社火”的影响。另外,为充分利用春节黄金周人们外出休闲的商机,可适当延长“骂社火”的节庆时间。

      (二)不断丰富传承形式

      显然,节庆旅游由于持续时间长,受众范围广,对“骂社火”民俗有很好地宣传作用,但由于相对一年来说,节庆时间还是相对短暂,给人们的总体印象一般是热一阵儿,冷一年,难以给人们留下持久的印象。因此,除了年底的节庆以外,可以尝试以东西常村为核心,围绕“骂社火”这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生态博物馆”[17],把“骂社火”的文化空间整体保存下来;也可以针对“骂社火”强调骂词内容的特点把这一民俗改编成话剧,在周边乃至全国作巡回演出,逐渐扩大“骂社火”的公众认知度。但无论选择哪种传承形式,都必须保持原真性原则,否则如果改变了原初的内容,久而久之,不仅不利于“骂社火”的保护,反而会因为丧失了其特色而导致民俗的异化。

      (三)重视传承人的培养

      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链中最重要的保护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无形性特点,其传播和展现主要通过传承人以“口传身授”的形式进行了。因此,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播至关重要。目前,东西常村能够“骂社火”的人员屈指可数,年轻人由于缺乏文化认同感,学习“骂社火”的年轻人很少。如果这种局面持续下去的话,总有一天,“骂社火”由于无人会骂而停骂。显然,这一结果是包括当地村民、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体都不愿看到的。因此,当前最重要的是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几个主要传承人的保护,政府每年应给予传承人一定的津贴资助,为其“骂社火”创意提供各种帮助,使他们不会因为疲于应付生计而无暇他顾;另一方面,要格外重视传承人的培养。老一辈的传承人终将老去,虽然“骂词”可以文字的形式留下,但“骂社火”的表演形式总需下一代传承下去,因此,重视年轻人的培养迫在眉睫。根据前面的分析知道,年轻人忙于生计,缺乏对“骂社火”这一独特民俗的文化认同感。其实,“骂社火”虽然以骂为主,宣扬生殖崇拜,但其绝不是“不讲文明、粗俗”的表演,相反,“骂社火骂虚不骂实,专骂不忠不孝的、违法乱纪的、吃喝嫖赌的,尤其是村干部,提醒你不要贪污,你没有贪污人家先提醒你,给你打个预防针。骂的都是社火头子,人尖子、骂社火委员会这些,骂你促进你带动底下干事,看谁干得好,看是东常书记干得好,还是西常书记带领干得好,比实力、比和谐、比发展。”[18]可见,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骂社火”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首先要纠正年轻人的错误观念,对他们进行观念上的引导,通过老一辈传承人的“传、帮、带”,使年轻人认识到“骂社火”这一民俗的价值。其次,刚开始要对于年轻传承者一定的生活补助,使其基本等同于其学习这一民俗的机会成本。当然,随着传承形式的丰富化,年轻传承者的收入也将增加,当“骂社火”足以成为其谋生手段的主要补充,抑或成为其主要谋生手段时,他们便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传承者。

      (四)重视传承客体的创新

      虽然东西常“骂社火”历史悠久,但其“骂社火”的内容和形式是与时俱进的,这也是这一奇俗得以长久相传的关键所在。“骂社火”的魅力就在于每年的“骂词”都和当下两村的发展实务相关,因为每年两村都有新变化,因此,骂词也围绕新变化展开。一方面,骂词创新反映了两村最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能够起到鞭策当前腐败、不孝、赌博、奸邪等不良风气的警示效果;另一方面,骂词创新也利于增添这一独特民俗的魅力和吸引力。试想,如果每年的骂词都一样或相近的话,久而久之,不仅前来观看的游客会越来越少,就连本村参演的村民也会感觉乏味。“骂社火”的魅力就在于其源于生活,真实地反映生活,而同时其价值和意义又高于生活。其不断创新的歌词真实地反映了农民农村生活的真实变化,变的是骂词,不变的是村民对正真、孝道、上进等“真、善、美”的永恒追求。因此,要格外重视传承客体——骂词的不断创新,逐渐充实创作队伍,政府要在创作、出版、宣传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帮扶,保证传承客体的持续创新和传承。

      (五)重视传承载体的保护

      传承载体就是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文化遗产,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或明或暗存在一个传承载体[15]。东西常“骂社火”的传承载体主要包括各种服装、道具以及东西常两村社区。由于以往“骂社火”主要是群众自发性活动,所用服装、道具也都由当地群众自己出资购置,当然也都由他们自身保管,每到“骂社火”时拿出来一用,节庆过后就束之高阁,这种自发性的保管由于缺乏专门的保存场所和科学的保护方法,很容易造成服装、道具等传承载体的损坏、流失。因此,当务之急是利用科学的方法统一保管服装、道具等载体,建议在东常村或西常村专门兴建“骂社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立仓库,分门别类保护各类服装、道具,要有防潮、防火、防蛀等措施。同时,要从每年政府下拨的资助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服装、道具的更新,并形成制度。另外,东西常村稳定的社区结构也是“骂社火”得以长久相传的基础,一旦纳入到当地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体系,“骂社火”将可能因为失去传统的社区基础而消失。

      总之,灵宝东西常骂社火作为一项奇特的民俗,大雅大俗美丑尽显,群众寓教于乐,其骂事不骂人给村干部以警示,跟不良风气作斗争,具有较强的现实价值。面临目前资金缺乏、载体流失、氛围冷清的保护和传承现状,当地社区、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有责任为“骂社火”这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相应的努力,其中大力发展节庆旅游,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同时,还要不断丰富传承形式,重视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重视传承客体的创新,重视传统载体的保护。只有系统地保护“骂社火”的传承链,全面保护的“骂社火”的文化空间,这一奇特民俗才可能永存。

      ①通过“旅游搭台,经贸唱戏”的形式,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关联效应,带动当地住宿、餐饮、购物等行业的发展,政府通过税收的形式,反哺旅游节庆的发展。

      ②包括节庆期间提供租人、租物等服务的企业或个人,以及住宿、餐饮、购物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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