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峰[1]2004年在《中行郑州中原支行经营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环境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离2006年中国开始履行世贸协议的承诺,全面开放银行业已不足两年时间。而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传统的经营方式导致经营效率低下,产生大量不良贷款,盈利能力普遍较低。如何通过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进而提高自身竞争力,应对未来市场的挑战是国有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分为案例和案例分析两部分。案例部分共分叁章,第一章中原支行资产负债运营情况,第二章中间业务发展情况,第叁章内部风险控制。案例从中行郑州中原支行经营发展的现状出发,围绕其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客观介绍,提出了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市场份额低,汽车消费不良贷款增长过快,中间业务缺乏创新机制等存在的问题。银行的经营离不开风险控制,在案例的最后指出了中原支行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以及内部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案例分析部分共分四章,第四章资产负债经营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第五章中间业务经营发展缓慢的原因,第六章加强营销体系建设。第七章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分别针对该支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中存在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调整和优化支行资产结构的目标。并对支行在运营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可行的营销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支行内部风险控制方面,提出了建立有序、高效的组织体系,健全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 案例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在案例分析中,通过对中原支行表内和表外经营中存在问题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于营销体系建设,指出了中原支行未来营销的发展思路,引入了“客户关系管理”这一实现信息共享下的新型营销模式,通过分阶段实施客户关系管理,与客户经理制相结合,建立客户价值评价体系,使得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的对策切实可行。将“客户经理制”纳入客户关系管理的体系中,最终走以创新增值为主要特征的“金融服务一体化”的服务模式。
陈中基[2]2006年在《郑州市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加入WTO之后,我国银行业改革骤然加速。今后几年,是郑州商行发展历程中最关键最重要的阶段,世贸缓冲期的结束,外资银行的抢滩,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股份制银行的竞争,带动了城市商业银行新一轮的兼并、重组、联合和创新发展高潮。如何进一步确定战略目标,直面威胁与挑战,抓住机遇与优势,实现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已是郑州市商业银行迫在眉睫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郑州市商业银行的概况,回顾了战略管理理论的发展和国内、外银行战略实施的成功的案例,然后,应用PEST法、波特五力博弈模型、SWOT模型等,以大量事实和详实的数据,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深刻地、全面剖析了郑州市商业银行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并对郑州市的经济、金融、信用、中小企业以及银行业的竞争态势等情况作了深入分析,在大量分析和对比的基础上,以战略理论为指导,结合郑州市商业银行历史经营与教训,提出了郑州市商业银行的定位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客户发展战略、产品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为保证战略目标的完成,设计了郑州市商业银行今后五年发展的总体目标体系,并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市场营销等八个方面论述了战略实施和支撑体系。 本文追踪了银行业发展趋势,努力贯彻学以致用、理论服务于实践的原则,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郑州市商业银行今后的战略选择提供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帮助。
尚严超[3]2014年在《中国银行H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发生巨大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速度不断加快,大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已经从传统的存贷款、结算业务转向财务顾问服务、上市咨询、并购重组等更为专业的投资银行业务,而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发展速度已逐渐放缓。因此,在国外已有百年发展历程的投资银行业务,越来越受到国内金融机构的重视。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业务,以其多样化的产品、全方位的服务和灵活的结构体系逐渐被更多的客户认可和接受,其在国内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愈发显现。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把握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吸收和借鉴国外知名投行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自身在客户资源、经营网点、资金实力等方面的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投资银行业务具有重大意义。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竞争影响,在传统业务面临严峻挑战的情况下,中国银行H分行将投资银行业务提升到战略层面,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对全行整体效益的带动效果明显。但随着其投资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隐藏的风险也逐渐暴露。为保持中国银行H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在对国内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首先,剖析了中国银行H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现有的发展模式,指出了其在投行业务理念、人员素质、考核机制及风险防范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业务发展中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和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主要风险;其次,结合中国银行H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实践,综合评估现有的内外部环境对业务发展的影响,通过SWOT分析法对其竞争力进行全面分析,得出其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最后,为实现中国银行H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提出了优化组织架构、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创新力度、注重人才培养、强化同业合作以及完善风险防控制度等六个方面的发展对策。
王洪刚[4]2017年在《蚌埠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1908-1947)》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民国时期蚌埠城市发展为研究对象,以现代化理论为研究视角,从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面再现新旧更替的历程,着重发掘“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方式和规律,廓清两者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勾勒出城市发展轨迹,总结出城市现代化的模式与特点。论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章主要介绍铁路通车前蚌埠古镇的历史沿革、地理条件和传统社会格局,这是蚌埠现代化的背景和基础。城市是历史的产物,早在城市化运动启动长久之前,城市就已产生,即古代城市。虽然古代城市与近代城市有着不同的内涵,但近代城市正是在古代城市这个母体中孕育的。研究蚌埠早期现代化,首先要对其产生的历史地理前提做出一种基本判断。根据现代化的理论,这是蚌埠现代化的“准备”阶段。第二章至第六章重点考察历史时期蚌埠在经济、教育、文化、城市结构等方面的现代化变迁的微观过程。现代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历史变迁过程中文明结构的重新塑造,就其层面而言,它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各个领域在内的全方位立体化的转型过程。论文分别从工业、商业、交通、教育、人口等方面对现代因素的产生和壮大进行考察,“以史立论”,在占有大量史料的基础上推演其新旧更替的内在机制,对于广泛存在的新旧“杂糅”的现象也进行了初步探讨。同时,在众多现代元素中,本文着力凸显新式交通尤其是铁路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蚌埠是“火车拉出来的城市”,铁路运输强大的吸附功能不仅汇聚了这座城市,也为它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铁路不仅塑造了一个富于“交通色彩”的经济结构,还渗透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影响力既有“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也有暴风骤雨式的一蹴而就,它决定了蚌埠现代化“突变型”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这种影响力是有限的和有条件的。对蚌埠而言,交通因素只是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如果交通优势不能很好地转化为市场优势,蚌埠的城市现代化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行之不远。实际上,通民国时期,不论工业、商业,还是教育、文化,这些层面的发展曲线基本都是“高开低走”,从狂飙激进到每况愈下再到无疾而终,除了战争侵扰,过于单一的产业结构是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反之,蚌埠在几十年之后的中衰恰巧印证了这点:这座城市的交通优势依然还在,然而随着中国经济中心在两次迁移(沿江、沿海),其经济地位大大下降,最终没能续写辉煌,个中缘由值得深思。第七章总结了蚌埠早期城市现代化的特征和启示。基于以上现代化层面的具体研究,作者凝练出蚌埠城市现代化的特点与规律。通过与同时期的安庆、芜湖、合肥等城市的类比,总结城市发展的教训和经验,绘制其独特的发展道路,为现在和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借鉴,规避历史上罹患过各种“城市病”,寻找城镇化发展的出路,制定最佳的城市发展模式。
孙中刚[5]2006年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风险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通常称为商业银行叁大风险,尤其是操作风险越来越来引起学术界和银行界的重视。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已经认识到操作风险的重要性和重大危害性,但和国外的商业银行比较起来,依然有相当的距离,数据缺乏、管理框架不完善、监管不力、信息披露问题等等,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本文首先分析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相关理论:操作风险的内涵界定和特点、操作风险大小的定量度量和定性度量;进一步阐述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巴塞尔协议中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叁个支柱介绍、操作风险管理的原则、管理框架;随后从商业银行内部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监管、信息披露叁个方面分别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了现况分析,然后提出改进对策。实证分析部分主要是采取一些国内的损失数据,运用损失分布法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大小作个估计。首先是对损失数据的频数和损失金额作分布拟合,并进行检验,找出合适的分布,再利用蒙特卡罗模拟,计算出一年的损失金额分布,估算出监管资本的大小。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改革的具体应用上,本文从大的方向上提出了建设性的对策,尤其是整体管理框架的提议上,突出了损失数据库的建设作用。
贾清林[6]2012年在《物上代位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物上代位制度作为传统物权法领域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促进融资、贸易的顺利进行、维护交易的安全并进而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长久以来,对物上代位制度的研究更多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制度研究,而对于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即物上代位的客体—代位物的研究却付诸阙如;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大变更、大突破的时代,融资、贸易异常活跃,对担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交易本身同时也就意味着财产的流转、权利的让渡,加上国家征收、自然灾害等非交易因素,使得担保物发生毁损、灭失、转让等价值形态变化的几率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而目前我国代位物理论研究的滞后以及法律规定的过于简单、原则,均难以有效指导司法实践。为此,本文通过对物上代位物进行系统的研究,解决了代位物是什么、那些财产属于代位物、代位物如何确认、代位物上权利如何行使等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主要分叁部分:导论、正文、结论,其中正文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代位物的理论基础—物上代位理论。该部分解决的代位物从哪里来的问题。主要介绍作为代位物理论渊源的物上代位理论的基本问题,如物上代位的基本含义、物上代位的理论基础、物上代位的性质等内容。第二章代位物的诠释。该章主要解决的是什么是代位物的问题,探讨了代位物的含义,“叁金”的代位物性,梳理了代位物与一般担保物的关系;本章通过对代位物含义的界定、代位物内涵的详尽分析,确定了“叁金”即为代位物,但不限于“叁金”,依然属于担保物的范畴,但与一般担保物让存在重大区别,应属于一种特殊担保物。第叁章代位物的类别。本章解决的是哪些财产属于代位物的问题。代位物有哪些类别、范围的大小对于整个物权担保法律制度、担保物权人利益的保护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各个国家立法例的规定也各不相同,通过比较分析研究归纳出代位物的主要类别并加以分析,最后对我国代位物类别的现有规定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第四章代位物的确认。本章解决的是代位物与其他财产混同时如何确认的问题。理论上分析某一财产是否属于代位物相对比较容易认定,但在实践中,情况往往复杂的多,代位物往往会与其他财产向混同在一起,难以辨别;此时如何辨别或确认代位物,将直接关系到担保物权人的利益保护以及平衡债务人、第叁人利益的问题;本章在介绍国外对于此类情况下的代位物的确定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研究分析了我国对代位物的确认规则,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第五章代位物上的权利行使。该章解决的是担保物权人在代位物上的权利如何行使的问题。研究代位物的基本目的是确保担保物权人的担保利益,也即对代位物上的权利能够顺利行使;本章首先对代位物上权利进行了概括分析,并对各国立法例进行了比较研究;重点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具体案例,分析探讨了代位物上的权利行使的条件和具体的行权模式,并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朱晓语[7]2017年在《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普惠金融是阳光金融,旨在使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人和农民能够公平的享受到与其他个体相一致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正是秉承这样的精神,意在将普惠的金融服务带给一般民众,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将福利带给更多的人民。兰考是一个特别的地方,习近平总书记选择兰考作为自己第二批党的群众教育路线的活动联系点,正是看中了兰考曾经孕育了伟大的“焦裕禄精神”,地理和政治位置特殊,地处中原腹地,其改革发展工作具有极大的示范价值和特征性。习总书记要求兰考要运用好当前良好的条件,大胆实践,为县域改革提供先进经验和借鉴。当前,国家和河南赋予了兰考一些先行先试政策。但在金融改革领域,兰考需要国家赋予一些政策支持,形成经济改革、金融改革良性互动、相互支撑的良好局面。而普惠金融是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的国家宏观经济战略,将兰考作为全国第一个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本文以“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为题,研究金融支持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兰考自身的特点,研究金融支持的模式,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六七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导论,阐明了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对金融支持普惠金融相关研究综述、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及理论阐述。第叁部分阐述金融支持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现状。第四部分描述了金融支持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提出了基于金融机构视角的金融支持模式。第六部分是结论与展望。本文进行了大量的文献和实地调查,获取了许多第一手的资料,并通过研究得出了结论,认为金融支持在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中有重要意义,虽然现阶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应该针对问题,从政府、一行叁会和金融机构等角度出发,制定有效的金融支持模式来支持兰考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建设。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金融支持模式按照金融机构的区别进行分类研究,并落实到全国首个县域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中。
刘杰[8]2015年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叁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吴国喆[9]2006年在《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文中指出权利表象是私法中的常见现象,私法本身必须对此做出回应,从而形成独具价值的权利表象规则。本文集中探讨对权利表象的私法处置,特别是将权利表象视为真实的处置方式,从其功能及理论基础、法律构造、遵从或否定这一规则的界限及该规则的司法实现几个方面对之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对这一规则的理论认识深化,特别是对司法实践发挥一定的指导作用。此外,权利表象规则作为一个具有原则性的一般化规则得以确立,有利于弥补具体制度的不足,且为法律并无明文的具体情境提供规范依据。首先是一引子,从我国的几个司法判决中抽象出其共性:存在权利表象,并且法院在处理时将该表象视为真实,由此引出本文的研究重点。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所研究的中心点是权利表象及其表现形式。权利表象是指虚假的权利表征,而权利表征是指用以表彰权利的特定外在形式,它是有形化并表现权利的技术手段。是否需要特定的权利表征,取决于权利表征的本体性功能及该权利的性质。权利表象是一种幻象,它传递着虚假的权利信息,也为他人的善意信赖提供基本依托。权利表象的存在导致了表见权利与真实权利的冲突。与权利表征相对应,权利表象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这一方面取决于法律对权利表征是否有明文规定,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交易惯例。面对权利表象,私法究竟应当如何处理?一般性的规则是法律应当追求生活的真实,以真实权利作为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标准,这种处置方式系属常态;另一种方式是将权利表象视为真实,而使善意第叁人获得其所追求的交易目的。尽管这种方式系属例外,但由于事关交易安全,特别是关涉私法视角的转换,本文仅集中于对这种处置方式的研究,并将之称为权利表象规则。作为一个法规则,其具有抽象性、规范性与一般性。作为一种信赖保护的特殊法规则,权利表象规则与其近似制度及理论之间必然存在交叉,具体而言,其与外观主义、信赖原理、权利表象理论及英美法中的禁反言则存在或近或远的关系,同时存在自己的特殊性。正由于此,本文的研究才具有自己的独特价值。概言之,本文第二章的讨论,是对本文研究重点的进一步界定。接下来分析了权利表象规则的价值及其理论基础,这是对该规则建构的基础及深层依据的说明,试图要论证的是这一规则不仅具有重大价值,而且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就其价值而言,它首先宣示了一种法律理念:法律只对遵从权利、积极行使权利之人提供保障,而于那些对其权利漠不关心,放任自流者,则令其承担不利的后果。这一规则最为重要的价值在于促进交易安全与效率,而信赖保护与大量调查成本的节省
黄江华[10]2010年在《服务·信用·创新——爱国银行家陈光甫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在哲学思辨和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取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综合运用历史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多个学科的方法和知识,尝试对陈光甫一生的主要活动进行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力图探究民国时期中国最大的民营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发展轨迹,总结其成功之道,为当今民营企业、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对于陈光甫在抗日战争时期赴美谈判借款中所作出的贡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陈光甫是我国现代着名的银行家、外交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一生的主要成就是创办了民国时期最大的商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国第一家旅行社(中国旅行社),以及在抗日战争期间代表国民政府赴美借款。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成立后,陈光甫以其独特的经营方式服务社会、诚信为本、不断创新。通过开办小额储蓄存款、推行对物信用借款、积极参与工业和农业放款等业务,使这家不入流的“小小银行”在极其复杂的形势下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民国时期最大的民营银行。不仅在国内银行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在国际金融界也享有盛名,陈光甫因此被称为中国最优秀的银行家。中国旅行社是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附属机构,也是陈光甫生平中的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它的创立标志着我国近代旅游业的开端。中国旅行社本着服务社会的精神,专谋旅客便利,不仅为国家挽回了一部分利权,还进一步推广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业务。中国旅行社的创立,不仅在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独树一帜,而且在中国近代经济史和文化史上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陈光甫也由此而成为中国民族工商业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抗日战争时期,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陈光甫以特使身份赴美谈判。在复杂的国际关系中,他忍辱负重,凭借其良好的个人信用及人格魅力,争取国际援助,打开美国援华的大门。完成了非他不能胜任,他人无法替代的谈判任务,为争取国际援助及抗战的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以一个商人的身份出使美国,虽非职业外交家,却完成了许多职业外交家所未能完成的使命。陈光甫以其良好的个人信用被国际视为中国国家信用的一个标志,他在谈判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和外交才能,以及取得的丰硕成果足以使其跻身于外交家的行列,陈光甫不愧为不辱使命的外交家。在新旧社会交替的关键时刻,由于阶级的局限性和出于对共产党的疑虑,以及无法割舍的国民党情结,陈光甫未能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和时代的召唤,最后选择了国民党,在政治上“押宝”失误,以致被历史所遗忘。陈光甫作为旧中国最成功的银行家,他的成功之道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他提出“服务社会”的理念,讲究“稳健、诚信和创新”的经营方针,实行严格、高效的管理方法,为我们当今改革开放下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借鉴;为当前金融危机下,企业如何生存、发展总结出经验教训。服务、信用、创新不仅是经营企业的成功之道,也是从事一切事业的成功之道。
参考文献:
[1]. 中行郑州中原支行经营案例研究[D]. 张彦峰. 郑州大学. 2004
[2]. 郑州市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研究[D]. 陈中基. 西安理工大学. 2006
[3]. 中国银行H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研究[D]. 尚严超. 郑州大学. 2014
[4]. 蚌埠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1908-1947)[D]. 王洪刚. 扬州大学. 2017
[5].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改革研究[D]. 孙中刚. 天津大学. 2006
[6]. 物上代位物研究[D]. 贾清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12
[7]. 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金融支持研究[D]. 朱晓语. 河南工业大学. 2017
[8]. 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D]. 刘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9]. 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D]. 吴国喆. 中国政法大学. 2006
[10]. 服务·信用·创新——爱国银行家陈光甫之研究[D]. 黄江华. 中央民族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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