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又获阶段性成果——财政部再发六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计准则论文,财政部论文,征求意见论文,再发论文,六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被称为继会计“两则两制”改革之后更大的一项突破性成就呼之欲出。2005年8月12日 ,财政部发布了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职工薪酬、企业年金、每股收益和所得税等六 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这是财政部继今年6月2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征求意见稿、6月22日就外币折算、分部报告和财务报表列报等三项具体会计准则 草案、7月19日印发资产减值、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 、捐赠与补助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七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财政部会计 司再次将其起草的企业会计准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据悉,财政部会计司正在起草金 融工具等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
本次发布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职工薪酬、企业年金、每股收益和所得税等会计 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规范的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不同的经济业务,使准则体系的构 成更完整、内容更全面、覆盖范围更广泛、独立可实施性更强。可以说,这六项会计准 则征求意见稿的印发,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指出,目前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已基本清晰:以基本准 则为指导原则,以存货、固定资产等一般业务准则为主线,兼顾石油天然气、生物资产 等特殊行业中的特定业务准则,按照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等报告准则进行列报, 涵盖了企业绝大部分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发展进程的、能够独立实施和执行的、与国际会计标准趋同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 系。
在会计准则的起草过程中,重点贯彻了以下几项重要原则:
坚持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一定要适应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经济环境 以及会计实务发展的需要,力争广泛听取理论界以及有关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会计准 则委员会委员和咨询专家以及各地财政部门的意见。希望各方面借此机会多提宝贵意见 和建议,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献计献策。
贯彻基本准则中的原则和理念。基本准则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在起草这些会计准 则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得到了贯彻,使未来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更强的完整性和内 在逻辑一致性。此前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虽然没有直接 采用国际准则中财务会计报表概念的形式,但其中的内容仅仅围绕会计的目标、会计信 息的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以及财务报表列报等加以规范,从而成为起草各 项具体准则的重要指导原则。各位专家、实际工作者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对具体准则提 出意见的过程中,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对各项 具体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同时也可再对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
促进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不能脱离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的潮流,而是应当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在需要与可能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我国会计 准则体系,努力实现与国际上广泛使用或认可的高质量的会计标准趋同。
据了解,财政部近期还将发布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并对16项现行具体会计 准则进行全面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