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变迁与市民社会理论的复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民论文,理论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91.6;C91—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826(2000)02—0029—05
一、市民社会理论为什么会在20世纪90年代再度勃兴
作为近代西方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核心内容的市民社会理论,曾经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反对专制主义和重商主义国家、建立民主宪政制度的重要思想武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被冷落已久的市民社会理论开始在欧美学术界复活,特别是苏联、东欧剧变后,市民社会研究形成空前的热潮,不少大学都建立了研究市民社会的专门学术机构,市民社会理论遂成为国际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热点理论和前沿领域。
那么,市民社会理论何以会在90年代再度勃兴呢?对此,国内外学者从经济全球化或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等不同的角度作了解释。然而,笔者认为,促使市民社会理论复兴的原因固然有诸多方面,但根本的原因,是世界社会主义的巨大变迁以及由此引发的对当代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批判性反思。
1.“苏联帝国”的瓦解和“苏联模式”的失败,极大地震撼了东西方世界,这一20世纪的最重大事件,促使研究者在对现实社会主义的批判性反思中重新思考市民社会。
苏东剧变后,“分析世界范围内现实社会主义政权崩溃的原因”,一时成为学者和政治活动家的“头等大事”[1](p.31)。其实, 这场大讨论,不过是在苏东剧变的背景下人们长期反思苏联模式的先天性缺陷及其危机的一种蓄积性爆发。
在这场大讨论中,一些学者运用市民社会理论作为分析工具,探讨苏联模式破产的原因。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苏联模式是一种高度一体化、政治化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国家享有绝对的行动自由,它通过指令性计划严格控制社会生活的每一方面,禁止一切非官方社团的存在。由于市民社会被国家所消解,这种体制扼杀了经济生活的民主化,使来自民间的自下而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压抑,同时必然滋生严重的官僚主义和特权腐败现象。意大利学者卢·佩利卡尼指出:“计划经济的非理性的和毁灭自由的性质朗如白昼”,种种迹象表明,市场是市民社会独立于国家而自治的基础,破坏市场就意味着破坏市民社会,而没有市民社会,自由和民主就无法生存和发展。[2](p.203)在这场重新审视现实社会主义的大讨论中,许多学者形成了一种共识:极权主义的苏联模式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扭曲,是导致社会主义危机的深刻根源。他们强调,我们从剧变得到的最大启示是:我们的时代应是政治民主和市民社会不断强大的时代。
不仅如此,一些研究者还注意到市民社会的复苏对于国家的政治转型所起的作用。80年代,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开始了突破斯大林模式的改革。这种以市场化为方向的改革导致社会结构的分化和利益集团的多元化,独立于国家的各种社会力量逐步发展起来并强烈要求参与政治过程,改革政治体制。一些研究者称之为“市民社会的再生”。他们认为,市民社会的复苏及其价值观的传播,对推动苏东国家的转型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这促使他们进一步思考市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关系及其对当代世界的意义,并把民主化的实现寄托在市民社会的重构上。
2.社会党国家干预政策的失灵和福利主义的危机,促使研究者在对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和政策的批判性反思中重新给国家角色定位。
西欧社会党取得执政地位后,普遍实行了两大社会经济政策:一是国家干预政策。试图通过加强国家干预,来解决周期性经济危机和失业率居高不下等难题;二是社会福利主义政策。即依靠国家力量推行社会福利,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保障。这两大政策的共同之处在于,都非常强调国家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的确,上述政策曾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特别是后者一度被认为是社会党创造的“奇迹”。但是,从70年代后期开始,这些国家相继出现了长期的经济滞涨,国家干预政策失灵。与此同时,以高支出为特征的福利主义政策也因政府不堪重负而走到了尽头。
上述情况,使人们对社会党单纯依靠国家力量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理论和政策产生了怀疑。新保守主义的理论家弗里德曼和哈耶克等批评社会党执政的国家是一种“国家管理的社会主义”,它抹煞了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界限,把国家变成了进行社会控制的压迫性机构。他们主张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干预,削减福利支出,提高社会的自治能力,让市场机制而不是国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主导作用。一些左翼理论家如约翰·基恩和伊恩·高兹等,也认为福利国家本身缺乏民主,它们以社会福利来换取人民的忠诚,但不幸的是,这种忠诚是以自由为代价的。在社民党的政策中,市民不是社会的主体,而是受压制者。[1](p.103)总之,对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和政策的批判性反思,促使研究者们重新思考国家究竟应该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及怎样有效制约国家权力的过度膨胀。他们从市民社会制衡国家的思想中获得了重要的启迪。
3.西方新社会运动的发展及其与社会主义的“联姻”,使一些左翼理论家看到了市民社会重构的希望,他们力图通过对传统市民社会理论的改造,为新社会运动提供新的理论坐标。
当前西方国家方兴未艾的各种新社会运动,是人类的理性精神对工业文明危机和某些全球性问题挑战的回应。新社会运动是相对于传统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而言的,它们是一种单一问题指向的民间运动,如生态运动、和平运动、女权运动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传统的工人运动日趋衰落之际,许多学者把新社会运动视为市民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要素,有的端直称之为“市民社会的复兴”。他们认为,新社会运动是以捍卫私人领域和非官方公共领域自主发展的权利为宗旨的,对提高生活质量、推动社会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新社会运动的前途在于同社会主义运动结盟,“在争取扩大社会的和个人的自决可能的斗争中,社会主义者与新的运动可以说是‘天然的同盟者’”。[2](p.63)有的学者还提出,依托新社会运动对市民社会和国家进行民主改造,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市民社会”。
西方学者不仅肯定新社会运动具有的市民社会觉醒之特性,而且力图通过传统市民社会理论的更新,为新社会运动提供新的理论坐标。众所周知,近代市民社会理论中存在着两种截然对立的传统,一种是自由主义传统,另一种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前者认为,必须维护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依靠一个活跃的、强有力的市民社会来制衡国家。在这里,市民社会被理想化了,而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却被否弃。后者则强调市民社会中存在着剥削、压迫,要解决市民社会内部存在的诸多矛盾,国家干预就是必不可少的。西方一些学者力图把两种传统中的积极因素结合起来,对市民社会理论作新的阐释。在他们看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不是绝然对立的,而是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互为对方民主化的条件。因此,一方面要坚持二者的分离,建构一个活跃的、强大的市民社会;另一方面,要保持国家的适度干预,使之成为市民社会的保护者、调节者及其内部民主化的推动者。[1](p.175)
90年代再度勃兴的市民社会理论至今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政治思潮。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涉足这一领域。他们从当代视角观照市民社会,尝试探讨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建构市民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二、市民社会与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有什么关联
从前人的研究成果看,笔者认为,这已经不是一个需要进行经验事实的描述的问题,而是一个亟待从理论逻辑上进行论证的问题。
1.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又有赖于市民社会的发展和成熟。
马克思早就指出过市民社会与商品经济的关系。但是,理论界长期流行着一种看法,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是特指“资本主义社会及其经济关系”。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马克思指称的市民社会包括一般意义和特殊意义两个层面。一般意义的市民社会是指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物质交往关系,即“受生产力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3](p.41)而特殊意义的市民社会, 才是指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马克思称之为“走向成熟的或发达的市民社会”。笔者认为,马克思作如此区分的意义在于,说明市民社会与商品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只要存在着反映私人物质交往关系的商品经济,市民社会就一定会产生;而只有当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以后,市民社会才能真正同政治国家分离,走向独立和成熟(资本主义社会便是其特殊形态之一)。
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之所以必然造就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因为:
首先,市场经济解构了传统社会,为市民社会的发育、形成创造了前提。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传统社会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和一元性,社会被压缩进国家一维之中,国家生活与社会生活融为一体,国家通过高度集中的权力中心垄断社会资源的分配。市场经济的本质则是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和调节社会生产。它要求打破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高度控制,把政府掌握的经济权力下放给各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的这种内在张力必然会解构传统社会,而代之以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市民社会。
其次,市场经济是相互独立的产权所有者自由交换的经济,它通过明晰自由产权的制度安排来肯定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追求。自由产权制度划定了国家权力的最后边界,为个人利益和个人自由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使市民社会成员能够获得一个自由自主、充满活力的生存空间。这种不受国家控制的私人生活领域,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础和核心。
再次,高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目的就是在市场规则的框架内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社会也以此为依据评价各个主体的业绩,确认其社会地位。这种利益机制必然激活人们追求物质财富的欲望和创造力,而这正是市民社会生生不息的内源性动力。
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是一种互动关系。它一经产生,就在自身的生存、发展中不断创造着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不可或缺的条件。
其一,市场经济形成和运行的前提,是独立自主的多元性市场主体的存在。在市民社会中,公民个体具有独立自由的特性,与任何共同体之间不存在依附关系,他们能够自由地行使选择权和决定权,并与其他主体进行平等竞争。这就保证了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和平等性,为经济运行的市场化提供了人格前提。此外,市民社会中产权的多元化,大批社团组织的存在,为经济主体提供了一个能够充分施展才能的自主活动的空间,使人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其二,市民社会成员经济地位的独立性和经济行为的自主性,内在地规定了市民社会是一个高度自治的自组织社会。它能够为市场经济提供最富有活力的制度安排,创造良好的市场契约环境,并培育市民社会成员的自治能力,使经济主体能自觉地按契约性法规进行自我管理,履行自己应尽的经济义务。市民社会理性化、法制化的自我调节机制,是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其三,市民社会塑造的价值观和文化品格,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导引和文化支撑。市民社会崇尚合理个人主义并通过大众传媒把其塑造为普遍认同的价值观。这种合理个人主义强调个人价值以及个体追求自我利益的合理性,但要求必须以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为前提。此外,市民社会成员还在经济交往和自由结社的活动中培养了宽容、合作、诚信、权利义务平等和公平竞争等有利于市民社会自我整合的文化品格。这些价值观和文化品格,弥补了市场活动中的伦理缺陷,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2.市民社会是联结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纽带,是市场经济对民主政治的要求转化为现实的中介。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性。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了它天然地排斥专制政治,要求政治的民主化、法制化。但是,逻辑的相关性并不等于现实的必然性。在某些后发现代化国家,推进经济市场化的努力非但没有促进政治发展,反而导致了政治动荡抑或专制政治与市场经济的畸形结合。究其原因,是因为市场经济虽然提出了政治发展的要求,但本身却不能实现它。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治发展,从根本上讲是要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把公共权力的产生、运行纳入民主化、法制化轨道。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是社会具有发达的自组织体系和自我整合的能力,能够有效制约公共权力的扩张和违规运行。这些单靠市场经济本身是无法满足的。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规律表明,市民社会是联结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只有建构一个强大的、成熟的市民社会,才能把市场经济对政治发展的要求转化为现实。
首先,市民社会作为独立于国家的自主性力量,是政治民主化的强大动力。市民社会的文化系统将市场主体的自由平等意识提升为民主型政治文化,并使之成为民族国家的普遍精神。这种政治文化熏陶、培育了理性的社会大众。他们要求通过制度化的形式,把公共权力的占有和使用建立在人民同意、监督的基础上[4](p.14)。 由此促进了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发展。此外,市民社会的中介组织和公共领域,能够为公民提供一种组织化的政治参与途径,引导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这有利于提高政治体系和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程度。
其次,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为政治法制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治法制化的实质,是国家权力运行和更替的法律化、制度化。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不仅明确划分了国家权力的边界和职责,而且创设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法制就是对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边界的权威界定。同时,市民社会独立自主的特性以及充满活力的中介组织和公共领域,能够形成强大的政治参与的能量和民主监督的压力,从而强化了国家法制约束公共权力的有效性。
再次,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有利于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结构。在传统的集权制的政治体系中,高度同一的政治结构不具有现代社会所要求的高效率、专业化的政治和行政功能,特别是由于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因而难以防止权力被滥用。“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5](p.154)。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促进了政治结构的分化,使建立权力制衡体制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市民社会通过立法权监督制约政治国家,而国家通过行政权调控市民社会,由此可提高政治体系的功能并有效防止权力运行的失控。
最后,培育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是确保政治体系持续稳定的前提。市民社会具有调节矛盾冲突、实现政治稳态化的内在机制。市民社会主体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致力于通过和平的、理性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的利益冲突及其与政府的矛盾,这有利于形成保持政治稳定的理性自觉。同时,市民社会通过价值引导和自我整合,能使指向权力中心的破坏性能量在市民社会内部消解,增强公众对政治体系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形成国家与社会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国家权威塑造合法性基础。
三、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如何直面市民社会
我国学术界有不少学者认为,市民社会是西方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产物,是纯西方意义上的问题,在当代中国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因此不主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引入市民社会。如果不是从情感而是从理性出发来思考,笔者无法认同上述观点。
实际上,在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形成是势所必然的。第一,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如前所述,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只要存在着市场经济,就一定会催生出一个市民社会来,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也必然遵循这一规律。这一点是无法回避的。当然,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较之西方的市场经济有关注社会公平的优势,它能够弥补市民社会的缺陷,防止其两极分化。第二,现实中社会主义政治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客观上要求国家与社会之间保持必要的间距。马克思认为,现代工业社会是以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为特征的,而在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失,那时市民社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在现实中,社会主义的政治国家不仅没有消亡,而且愈益强大。既然如此,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对分离并保持必要的间距和张力平衡,就仍有其客观必然性,中国当然也不能例外。第三,市民社会概念虽然产生于西方的历史经验和文化传统,但如同自由、民主、宪政等概念一样,具有超地域、跨文化的普遍意义,而且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都无庸置疑地存在着,这表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对应物,具有普适性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目前面临着一种两难选择:一方面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改革高度集权的经济、政治体制,把原本属于社会的权力归还给社会,使社会充满活力;另一方面,要防止“诸侯经济”和地方保护主义,避免社会转型中的失序和动荡,确保现代化顺利实现,又必须集中一定的权力和资源,而集中权力如果缺乏制约,又极易导致向传统集权“复归”。笔者认为,造成这种两难选择的根本原因在于,转型中的中国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成熟的市民社会。因而,已如前述,只有建构一个强大的市民社会,才能给经济主体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自由空间,也才能形成社会的自我整合机制并有效防止公共权威向专制倒退。
中国20年的改革开放,客观上为市民社会的生长、发育提供了可能性和前提条件。虽然市民社会在转型期的中国还远未形成,但它的某些结构性要素及其价值观和原则,在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已经显现出来。(1)中国政府建立市场经济的努力和所有制结构的改革, 促使大批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起来,私人利益和财产所有权开始从法律上得到保护。(2)国家从微观经济领域的退出和权力下放, 给企业发展尤其是私人生活提供了相对自由的空间。(3 )企业家阶层的涌现和知识阶层的发展,为市民社会的生长提供了中坚力量。(4 )民间社团和社区组织的发育,使社会生活的自组织性有所增强。(5 )社会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善,经济生活中契约伦理的构建,将为市民社会奠定制度和文化基础。总之,中国的市民社会尚在萌生中,中国的现代化呼唤着理性的市民社会。
收稿日期:2000—04—19
标签:市民社会论文; 市场经济论文; 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中国学者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