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动外在论及其责难
蒙锡岗
(贵州财经大学 贵州省贵阳市 550025)
摘 要: 心灵的范围如何界定?通常认为心灵包含了我们的思维、信念、欲望以及感受等心理现象,这些心理现象由我们大脑的状态与运动历程所构成。Clark 和Chalmers 提出的主动外在论立场反对这种说法,主张人类心灵的范围不需要限制在人的头脑里面,心灵与认知功能的载体可以由大脑向外延展至身体,甚至是认知者所处的物理环境。主动外在论的提出,遭到大多数哲学家的质疑与批判,Clark和Chalmers 对此进行了回应与辩护。
关键词: 主动外在论;责难;回应
在心灵哲学讨论视域下,传统的唯物论者认为,人类的心理状态是由人体内部的大脑与身体所产生的,因此心理状态产生的物理条件应该在人的身体内部。但是随着认知科学研究步伐加快,近年来出现一种新的理论——主动外在论,该理论要求我们重新去审视区分心灵与世界的界线。并指出,心灵与世界区别的这条界线必须向外延展,一些身体以外的外在环境事物也应该被囊括为心灵的一部分,此理论提出后受到多数哲学家的质疑与批判,而Clark 和Chalmers 对哲学家的异议进行了有力的回应与辩护。
1 主动外在论的定义与论证
Clark 和 Chalmers 在 1998 年发表著名的文“The Extended Mind”,在这篇文章里提出一套关于心灵界定范围的新主张,认为:人类的心灵的范围不需要限制在人类的头里面,心智与认知功能的载体可以由大脑向外延展至身体,甚至是认知者所处的物理环境,并给定这个理论一个名称:“主动外在论”(Active externalism)。为了证明上述观点,Clark 和Chalmers 通过两个思想实验来加以论证:
马来西亚森林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旱地林,占整个森林面积的93%;二是沼泽林,占整个森林面积的5%,他们分布在马来西亚半岛和沙捞越的海岸线上,担负着独特的生态系统功能;三是红树林,占整个森林总量的2%。
首先:假设一个问题解决的认知情境,先给定一个认知任务,让受试者比对两个复杂的几何形状是否是相同的形状,受试者可旋转其中一个,将两个形状转至相同或是较为相近的方向,方便完成确认工作。试想以下三种情形:[1]
(1)第一种情形,我们先在心中形成几何形状的心理图像,并翻转这个心理图像,以确认这个形状是否和另外一个形状一致。在这个情况里,我们先形成一个关于受测物的内在表征,接着操作这个内在表征,将表征内含的信息转变为有助于完成认知任务的信息:将几何形状摆放成一致的方向。这个完成认知任务的过程,我们毫无疑问的会说他是一种认知历程。
一个人坐在电脑屏幕前显示图像的各种二维几何形状和要求回答问题有关的潜在适合这样的形状描述“套接字”。评估健康,人必须心理旋转的形状,使之与套接字。
(2)第二种情形,同样是要完成相同的认知任务,但是在这个情境里面,增加一台计算机与一组计算机程序作为辅助工具,这组程序让我们可以直接在计算机屏幕上快速地翻转几何形状,让我们可以更快的比对形状、更快的完成认知任务,使得整个任务完成的时间可以比第一种情形短。我们会认为,在完成这个认知任务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程序,只是辅助工具,它不是认知历程,不属于认知载体的一部分。
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光学装调误差、环境温度、发射和接收平台振动等会引入光纤对准误差和光束随机抖动误差,致使模场匹配程度下降,耦合效率降低,从而导致接收端信噪比下降,误码率提高,通信质量变差.接下来将推导并建立不同影响因素下空间光-少模光纤耦合效率的数理模型.
(3)第三种情形,是结合上述两种情境,设想我们身处在科技发达的年代,这时候的科学技术可以将状况二中所提到的“可以快速翻转几何形状的计算机程序”载入极微小的芯片中,这个芯片可以移植到人类的大脑中,与脑神经系统的运作完全兼容。植入芯片以后,当要完成这项认知任务时,大脑会直接在脑中执行芯片上所安装程序,并且完成任务的时间与第二种情况相同。
主动外在论的论证主体包含了两个部分:雷同原则与四项限制条件,其中的雷同原则是过滤各类外在物理事物是否可以成为认知历程的第一道网,为论证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雷同原则强调,外在物理事物若能与某个内在认知历程扮演相同的认知角色,则这个外在物理事物也应算为认知历程的一部分。
Clark 和 Chalmers 引用 kirsh 和 Maglio(1994)所提出的著名区分,以更清楚地呈现这个问题。kirsh 和Maglio 根据目的将行动区分为两种:实际行动(Pragmatic action)与认知行动(epistemic action)。认知行动是凭着改变环境以促使某项认知任务顺利进行的心理活动。而实际行动就是当我们采取某项行动,会对外在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改变的行动,例如打开冰箱拿饮料、蹲下绑鞋带等。他们认为:有时候我们透过某种认知行动将某项认知任务完成,凭借运用外在环境里的事物或工具让认知任务得以顺利达成。有时候我们将部分的认知工作在外在环境中进行,或是藉由环境中的辅助工具帮助我们完成任务,这两种情况都可以减轻认知任务负担,有些认知任务甚至一定得透过环境中的工具协助才得以完成。如果认知任务的负担可以凭借外在环境中运作被减轻,那么这个认知任务某些程度上也被分布到这个环境里,也就是说,外在环境中协助认知任务完成的事物,是完成这项认知任务的一个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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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即管取性:这个限制条件指出,物件对认知者来说十分容易取得,当认知者需要物件的讯息时,可以快速地取得物件。
认知主体所处的环境中包含许多结构、机制、工具等,若可以将它们置入认知者体内,并且当它们运作时,我们毫无疑问的会将这个运作历程认定为认知历程。那么这些结构、机制、工具我们也应认定为认知结构或认知载体。换句话说,当我们要确认一个认知历程的载体时,应该忽略传统人体生物系统的限制,去考虑整个问题解决机制的计算结构或者功能结构。
认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毛泽东时代的做法有相似之处,是“中国共产党正在更深入地钻研已故领导人毛泽东的遗产,以寻求清理党员队伍的灵感”[1]的有效方法,是国外媒体看待此次群众路线活动的一个重要观点。当然,从这一角度出发认识“群众路线”活动,显然带有强烈的表面化和片面化倾向,因此需要我们认真甄别。
假设:奥图是一位记忆失常病患者,记不住不久之前才发生的事情或是最近才获得的讯息。为了解决这种短期丧失记忆所带来的困扰,奥图在患病以后养成了将重要信息记载在笔记本中的习惯;只要学到新信息就马上写进笔记本里。他会将笔记本随时带在身上,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马上查阅。某天奥图从朋友口里得知,在当代艺术馆有个他十分感兴趣的展览,他立马做出决定要去参观。在没有任何外在协助下,奥图无法记得他想参观的艺术馆的所在位置,经查阅笔记本后得知艺术馆位在第五十三街,于是他随即前往并且成功的抵达目的地。
第二个思想实验是为了论证心理或认知心理状态必须延展至外在物理环境中,进而宣称心智的界定范围应该从大脑延展至外在环境。
在传统理论中,认知历程所操作的是心理表征,心理表征承载着信息并且存在于认知者的身体里。而Clark 和Chalmers 的雷同原则,则是根据这个传统想法而来,外在环境中存在有许多各式各样不同的结构,这些结构中承载着与完成认知任务相关的各种信息,认知者能凭借操作这些外在的信息结构而完成认知任务,这些外在信息结构符合所有我们所有认定为“认知”的条件,除了它们的所在位置:它们发生在认知者的身体外。因此Clark 和Chalmers 提出,认知主体的身体不应该是界定认知历程与认知载体的界线。若是这些外在的信息结构能够以某种特殊的形式被置入认知者的体内,这些信息结构毫无疑问的可以被认定为是某个认知运程底下的认知结构,所以这些外在信息结构是认知历程的一部分,而承载这个外在信息结构的物体为构作认知载体的部分。这种设想方式形成雷同原则,并把它作为界定认知历程范围与认定认知载体的条件。
瑛嘉(Inga)是一个记忆没有任何受损的正常人,她从朋友处听到说在当代艺术馆有个很棒的展览,当下决定要去参观,她查阅她的记忆库,经过一些心理机制运作,回忆起当代艺术馆的地址在第五十三街,并且马上前往。
第二个方面,益智区游戏材料的投放要根据主题开展,讲究层次性。在幼儿园时期的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主题设定,每一个主题都有不同的活动内容和重点、难点。所以,在进行游戏材料投放时一定要结合主题,适时投放,让幼儿可以在每个主题下集中的学习,掌握一方面的知识或者能力,得到更好的实践。在投放游戏材料的时候一定要讲究层次性,一方面,要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规律进行投放,做到与幼儿的认知发展相吻合;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每个幼儿之间在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差异性。这需要教师根据幼儿的特点提供不同层次的游戏材料,实行因材施教的教育方式,根据幼儿的兴趣和能力进行投放,以此来促进每一个幼儿能力的提高。
为了保证该论证的有效性,Clark 和Chalmers 并提出以下限制条件:[4]
(1)经常性的物件:这项限制条件,以奥图的笔记本为例,要求外在物理事物必须是认知主体的经常性物件,或者认知者必须和这个物件具有非常可靠的连结,并且当认知主体需要物件的信息时,他不必再藉助其他的工具就能够娴熟地从物件中取得所需讯息。
Clark 和Chalmers 认为,奥图的笔记本里面所记载的信息,与一般人的长期记忆具有相同的功能角色。所以奥图的笔记本应该视为他心灵的一部分,而且笔记本中所记载的艺术馆的地址,则该视为奥图的信念的内容。
根据上述思想实验,结合kirsh 和Maglio 对行动概念的区分,Clark和Chalmers 提出雷同原则(The parity principle)作为认定认知历程范围与认知载体的判断标准,雷同原则的定义如下:
(3)自动认可:这项限制条件为:认知者十分信任物件里所记载的信息,当要撷取信息时,会自动的相信物件所提供的讯息,不再严格的检视信息的正确性,就像一般人从记忆里提取信息一样。
(4)过去曾有意识的认可这项信息:认知主体在过去某个时间点上,有意识地认可了物件中所承载的信息,使得认知者能够在重新提取这个信息时,直接地认可这个信息。
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于1994年11月由前进农场和广丰糖厂合并组建而成,“广丰”“前进”各取一个字,构成了“广前”的名字。公司是国家甘蔗机械化生产试验基地,有蔗园面积7万多亩,年产糖蔗40多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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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四项限制条件加上根据雷同原则形成的论证,心灵的界定范围应延展至外在环境。一个外在环境中的辅助工具若扮演了某个认知功能角色,并且这项辅助工具对认知主体而言具有可靠的可得性、立即管取性、认知主体会自动认可辅助工具所承载的信息,并且在某些情况中,认知主体在某个时间点下,必须有意识的认可这项信息,那么尽管这项辅助工具不是认知主体体内的生理结构,它仍然是构作认知主体心理状态的一部分。
不同覆盖条件下,幼虾蜕壳率与存活率变化相同,即由高到低为对照、单层薄膜覆盖、双层薄膜覆盖;在60 cm水深和30 cm水深条件下变化也是如此。双层薄膜覆盖和露天条件下,投放在60 cm水深的幼虾蜕壳率均高于投放在30 cm水深的蜕壳率,尤其露天条件下表现得更为明显,而单层薄膜覆盖条件下,两种水深条件下的幼虾蜕壳率相差不大。
Clark 和Chalmers 的主动外在论,先主张认知历程的认定范围应该向外延展,一个完整的认知系统为认知主体的生理机制与相关的外在物理事物所构作而成,两者之间具有双向的互动与影响,整体是一个连结系统(coupled system)。这个联结系统中的外在物理事物部分主动地参与了认知历程,如果移除了,就如同把大脑从认知者身上移除一样,将使得认知功能无法完成,是整个认知系统的必要条件。
众鬼子围着蒸笼,有的凑到跟前缩着鼻子,有的吞着口水,巴不得立即吃到香肠,只有翻译官庄槐和保安队长刁德恒心知肚明。刁德恒几次话到嘴边,又都咽了回去。他是害怕好心难讨好报,一不小心被喜怒无常的川矢一刀劈了。
2 对主动外在论的批评
主动外在论在提出以后,受到广泛的讨论,其中有人支持,但多数人认为这套新理论十分荒谬,其中以Adams 和Aizawa 尤为典型。
2.1 内在认知历程与外在认知历程的差异
第三种情形的芯片能不能算是认知载体的一部分?某些人会认为计算机芯片不是有机物,因此不能视为认知载体的一部分。但是根据该思想实验对于植入大脑芯片的设定,这个芯片可以完全地取代某一组大脑神经元的功能,原本由这组大脑神经元负责的认知能力并不会因此殆亡,反而由新植入的芯片继续原本的功能运作,甚至让原本的功能更强大。如果植入的芯片可以完全取代原本的大脑神经元所具有的功能,我们可以合理的假设,“在植入芯片前由大脑神经元负责的认知历程”与”植入芯片后由芯片负责的认知历程”相同。
但是内在认知历程与外在认知资源具有相当多的差异性,内在的认知资源相较于外在的认知资源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以奥图的笔记本为例,当奥图处在视线不佳的情形下、记事用的原子笔断水或是笔记本被雨水淋湿等情形,都会降低笔记本的可靠性。虽然内在的认知资源也可能因为脑部受伤而影响可靠性,但是相较于外在认知资源,内在认知资源的可靠性还是比较高。
Adams 和Aizawa 同意雷同原则在功能上相同的论述,也同意Clark和Chalmers 对于奥图笔记本与瑛嘉的记忆消解两者差异的各项说法。但是,Adams 和Aizawa 指出,即使Clark 和Chalmers 所做的任何预设都正确了,仍然无法得到心灵延展假说所要的结论。因为在外在环境中的各项事物缺乏一样十分关键的特质,使得这些事物就算被植放在认知主体的脑中也不能被视为认知历程的一部分。这个关键的特质就是内在内容(intrinsic content)。
Adams 和Aizawa 指出,唯有被神经系统转译的内在表征具有内在内容,在任何其他的情况中(包括奥图的笔记本)所使用的符号或表征都是派生内容(derived content),因此无法呈现认知的关键性质。内部认知状态必定拥有内在内容,外在环境中的物体或工具只能提供派生内容,并且缺乏内在内容。
我们可以凭借这四项限制去判断一个外在环境是物体是不是我们认知系统的一部分,相同的物体会因为使用的方式不同,在某些情况下,会被视为认知系统的一部分,有时候则不行。另外,在提出这四项限制条件之后,Clark 和Chalmers 还宣称,第四项条件可能会引起争议,例如,某些时候认知主体可以透过无意识的知觉产生信念,不过因为这项并不是非常必要的条件,所以不会影响他们的理论,第一到第三点所提出的条件才是理论的关键。
颜晓晨忙把手中的杯子和碟子都放下,站起来,从角落里走了过去,恭敬地打招呼:“程先生,晚上好!想喝点什么?”
2.2 关于信息获取方式的批评
这一类攻击针对信息获取方式的差异性,奥图的笔记本存在于外在环境中,因此其他认知者原则上也能取得他笔记本里的信息。相反的,瑛嘉或一般人的信念系统只有认知者本人拥有特殊的通道,其他人无法直接取得系统里的信息。因此奥图与瑛嘉在获取“信念内容”的方式上有差异,不符合雷同原则。
2.3 因果与构成关系的谬误
主动外在论者将具有因果关系的物体或机制与认知主体做联结(coupling)成为联结系统,然后就做出“这个物体或机制是认知主体的一部分”这样的结论,实在太过武断。单从外在环境中的物体所扮演的认知功能角色,就直接推导出这个物体或认知历程与认知主体的心理状态之间具有构作关系,是认知主体的一部分。Adams 和Aizawa 指出,若从认知功能角色判断充其量只能确知:认知主体与物体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连结,主动外在论者有义务提出从因果关系推导到构作关系的说明。
他们认为,一个认知历程可能主动的与外在环境的事物产生互动,但是并不因此代表这个认知历程延展至外在环境中。如果将经常性使用的工具视为认知历程的连结系统是不公平的,经常性的物件与认知载体,这两者之间仍有差异。尽管使用者与其所使用的工具具有相当可靠的连结,内在与外在的认知资源还是有相当重要的不同处。
3 主动外在论的回应
首先,针对外在物理事物不具有内在内容,Clark 的回应是:从目前关于内在内容的相关文献中,可以发现内在内容的概念仍十分模糊,内在内容的定义为:不是从其他内容推演而来的内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社交互动、语言沟通等行为,都是由内在心理内容(intrinsic mental content)所推演而来的非内在心理内容(non intrinsic content)。许多哲学家在说明内在内容是什么的时候,会使用因果、历史或功能等关系去说明,但是因果或历史关系本身已经包含了许多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预设了意向性心理内容;但是不使用这些社会性概念去说明,又无法清楚阐述内在心理内容所要表达的想法。简单来说,我们无法避免去使用非内在(non intrinsic)的概念去说明内在内容是什么,所以究竟什么是内在内容?Clark 不认为有这样的东西。
Clark 进一步设想,攻击者也许可以退而求其次地使用underivedness的概念对主动外在论进行攻击。但是就算使用非派生内容(underived content)作为认知内容的指标还是有问题,因为从心理内容和语言内容来看,即使语言建构在先验的心理内容之上,语言的内容还是一种派生内容,而其他心理内容则是建构于语言内容之上,所以这些建构于语言内容上的心理内容也是派生内容。所以也不存在有纯粹的非派生内容。所以心理内容真的是内在内容吗?内在本质(intrinsic property)真的是认知或心灵的标志吗?Clark 认为这些攻击使用了模糊不清的概念,其理论自身已经交待不清,更遑论要用来攻击主动外在论,因此这个攻击不成立。
其次,Clark 认为二步信念的攻击方式丐题(beg the question),奥图的内在系统加上他的笔记本二者,形成一个信念认知系统,所有的信息都在“这个信念系统”里运作并且运作方式近似于内省法。而由二步信念所延伸奥图可能误读笔记本上的信息使得他产生错误信念,但瑛嘉也可能因为在回想的历程中发生错误,使得她记错一件事情;奥图和瑛嘉的信念的雷同性仍保留,奥图的误读其实是信念系统一种错误的回想历程是信念的问题而非知觉的问题。
Clark 同意奥图的笔记本所记载的信息相较于一般记忆系统容易被他人取得,但是笔记本对奥图来说还是具有特殊的管取管道,因为奥图会直接相信笔记本里所记载的任何信息而其他人不会。不过Clark 同时也同意奥图与笔记本之间的管取关系和一般人的信念认知系统还是有差别。但是Clark 质疑管取管道对于信念状态的影响,如果未来科学发达,其他人能够透过仪器随时连上瑛嘉的记忆库,此时瑛嘉的记忆库就不再属于瑛嘉吗?最后还提到奥图与瑛嘉管取信念相关信息的方式不同,奥图透过是知觉,而瑛嘉则是透过内省直接管取。Clark 和Chalmers认为这个攻击丐题,并且就算奥图产生信念的同时产生特别的视觉现象经验而瑛嘉没有,这个现象经验并不会改变信念内容。
最后,关于因果与构作关系的谬误,Clark 的回应则是认为,主动外在论想要探讨的是认知范围或心灵范围的界定,他认为不应该以“人”的生理或物理范围作为界线,而是以“认知结构”作为心灵的界线。也因此在某些认知情况下,外在环境中的事物是认知结构(心灵)的一部分,是心灵的构成条件。
4 结论
我认为Clark 和Chalmers 所提出的主动外在论其实是一种功能论的主张,由于主动外在论是一种功能论立场,因此继承了功能论的优点,但同时也继承的功能论的困难。功能论理论本身就蕴含“延展”,认为心智与认知能力具有多重可体现性,可以被不同的物理事物展现,而心理状态的体现者可以包含外在环境的物体,所以用功能论去说明心灵延展假说的理论容易让读者理解。但是从另一面来看,功能论主张用功能角色去理解一个心理状态,但是理论本身没有提到如何区分“心理状态的体现者”与“与体现者具有因果关系的部分”,而心灵延展假说的核心论述要成立,必须针对这个区别给予说明。
当然,心灵延展理论较有意义的讨论应该是重新审定心灵究竟是什么?心灵是否真如笛卡尔所说,意向性构作了一个人的心灵,尽管这些思维活动和实在界或外在环境在因果上不独立,但是在构成关系上一定是独立的?还是在与科学发展结合下,我们对人类认知发展有更多的认识后,应该修正对人类心灵的理解?而不是先预设了传统一直以来对心灵的认定方式,然后对再对心灵的范围该如何划定争辩不休。
参考文献
[1]A.Clark and D.Chalmers,“he Extended Mind,”1998,in D.Chalmers,2002,p.8+644+647-649.
中图分类号: F01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7344(2019)36-0255-03
收稿日期: 2019-08-17
作者简介: 蒙锡岗(1978-),男,布依族,贵州独山人,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从事心灵哲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