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应用探究论文_李薇1,赵慧娟2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应用探究论文_李薇1,赵慧娟2

1.身份证号码:13052819861004XXXX2.身份证号码:41022419830902XXXX

摘要: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与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紧密关联。工程量清单计价不仅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措施。应在建设工程招标中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化竞争,完善工程造价控制体系,提高项目投资效益。本文探讨了工程造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应用不足。

关键词: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招投标;应用不足

当今.世界各国纷纷在改进现有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借助其他管理领域理论与方法的最新发展.开始了更为深入和全面的研究,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不断地给工程造价提出新的问题,同时也促使工程造价的计价体系和控制方法不断地改革发展。

1、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足

1.1投标单位“ 围标”、“ 串标”

投标单位通过建立价格同盟组成“围标集团”,相互串通,在投标报价上进行分工,梯次报价,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从而骗取中标。有些投标单位在产生人围单位前将所有或部分投标单位买通,或在开标前将所有人围单位买通,形成无论谁中标他都是实际中标人的结果,这种现象较多。“围标”、“串标”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由于隐蔽性极强,导致调查取证非常困难。

1.2招标人搞虚假招标,暗箱操作

招标人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谈妥条件,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才开始进人招投标程序,搞形式走过场,应付有关部门的监管,并拉来其他企业作“ 陪标”;或利用资格预审设置“门槛”,提高投标人围标准,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倾向胜条款,为意向中的投标人开绿灯。

1.3招标人寻找各种“借口”,规避招标

招标人以保密工程,或以合资、民间资本占比例大为由要求直接发包,或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在邀请招标中,部分业主并不想真的通过招标确定好的企业,招投标过程基本上是流于形式,走过场。

1.4评标专家评标不公

有些评标专家评标无原则,打“极端分”、“关系分”、“人情分,’;有些专家无条件地贯彻招标(代理)人、业主代表的意图,通过不公正的评标达到偏袒或照顾特定投标人的目的;有些专家收受他人好处,向投标人泄露评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有的甚至担当投标人的发言人,严重影响评标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1.5招标人诱导评标专家、干预评标、左右评标结果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评标过程中通过先发劳务费等途径,以此拉拢评标专家,或者发表倾向性意见,诱导评标专家。使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不一,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1.6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 弄虚作假”、挂靠行为时有发生

相当数量的投标人抱着侥幸心理,伪造业绩,采用假的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获奖证书等,以骗取投标人围资格或骗取中标;有些投标人挂靠高资质施工企业投标,存在“高资质中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

2、工程造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

2.1规范工程造价管理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而竞争力又往往主要表现在价格上的竞争,工程造价的管理显然是承包方经济管理的中心节点。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实行动态的宏观调控对造价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宏观指导,尤其是要加强工程造价工作的监管,使工程造价工作有法可依。另外,还应全面做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因此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关系到报价的准确性。如果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必然会在施工过程中被承包方索赔。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依据施工图进行详细编制,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如招标人没有能力编制,应委托有造价资质、业务水平较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2.2提高勘察、设计的精度,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只有提高招标用勘察,设计文件精度勘察,设计的深度、精度,才能减!设计变更、施工签证、追加投资等问题,从而杜绝决算价大大高于中标价的问题。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款结算的重要基础。施工招标中应尽可能采用施工图招标,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计量、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方能相对准确、详细。应当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则依据施工图纸、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计算出分部分项的工程量表及其汇总表,然后通过招标询价和答疑,以公平竞争形成合理的低价。这种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市场要素价格行情及本企业的个别成本自由、以综合单价报价竞争,并以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确定价格的模式,是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组成的一部分。在清单模式下,各种组价一目了然,有利于招标人对造价的控制,从而使建设单位最大限度地获得最优的价格。

2.3细化合同内容,加强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合同中应明确由于勘察、设计重大失误造成工程造价突破,需承担的相关赔偿责任。这样有利于增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意识,促使他门认真做好勘察、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描述要详细,特别是一些牵涉到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费率、材料价格、工程量增减、施工措施费用的约定等等,力争周到、明确,具有实际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性现象的发生。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订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以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应争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以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因为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招投标结束后,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加强对合同的签订管理。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审定造价条款,因合同条款的一词、一字及标点符号之差,极可能引起造价的大幅上升。

2.4完善评标体系,尽量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我国常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即应该依照法律要求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尽可能广泛的征集到有资格和条件的施工单位来参加资格的预审。因为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才更加可能做到所要求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可是如果不能够处理好招标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也一样可能会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

2.5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规范竞标

合理的评标方法有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报价法。传统的百分制评标法是由业主计算出一个标底,作为重要的评标指标,投标各家报价均以是否最大程度接近标底,评为一项造价分。一般造价分占整个标函总分值的50% ~75%,这种方式的不合理性显而易见,无法得到严格审查和质询的标底作为硬性指标。成为是否中标的决定性因素。也易出现人为控制,滋生腐败,因此,即使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同样在商务标的评审时,也要突出造价的比重,拉开评分差距。

3、结束语

总之,工程造价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政监督管理,把招投标工作更好地纳入法制化轨道。

参考文献:

[1]孙国荣.全过程造价管理中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J].中国水运(理论版),2007(12)

[2]贾艳青.浅析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科技创新导报,2010年第9期.

[3]潘军灵.建设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科技创新导报,2Ol1年第24期.

论文作者:李薇1,赵慧娟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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